如何评价法国前总统戴高乐 (法国总统戴高乐遗憾)

法国总统戴高乐有多牛,法国总统戴高乐最大的心愿

第三章 理论

第三章 理论

2007

如今,欧盟比两千年前的罗马帝国的面积更大,比拜占庭[1]更加不透明,而欧盟也同样让那些观察者和参与者始终感到困惑。各种构想甚至令最出色的执行者和分析家也感到灰心丧气。对戴高乐来说,他简单且有点傲慢地认为欧盟就是“那个东西”。对雅克·德洛尔来说,他的态度则完全相反,亦即对欧盟认同、支持的态度,不过他认为它仍然像是一只飞碟——被他称作“一个不甚明了的政治物体”。而对研究欧盟的宪法权威们来说,欧盟就是“泥人哥连”[2]。如此令人困惑的费解现象不仅是术语构成的遁辞,而且体现了痛苦的现实状况,亦即:欧洲现行各种机构及体制与其普通的公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结构上的鸿沟,每一次*意民**调查、逐步下降的欧盟选举参与率,更不用说大众对欧盟决策程序的理解,都证明了这道鸿沟的存在。这种差距反过来在有关欧盟的著述里再度展现。在此,相关著述分为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两者之间偶然有交叉:一种是针对一般读者的大众书籍,它们主要由政论家进行撰写——有时由政治家们所作,这类作品进入媒体界,进而成为知识领域的内容。大众读物里风格的变化本身需要留意。

另外一种则规模要大得多,它们是关于欧盟的专著,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产业,拥有一条不断扩大的装配线:期刊、专著、论文、会议、研究项目、专题论文集、评论,等等。欧盟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有不少于300个欧洲研究的让·莫内教授职位。这一领域的大量成果并没有多少内容渗入更为广泛的大众意识,而大多数像布鲁塞尔自身的那些法规和指令一样专业性极强,甚至有时候比法规和指令更加专业化。然而,若言这种状况部分归因于它的论题,那么,这也是由主导关于欧盟的学术讨论的学科亦即政治学所致。阿尔弗雷德·科本[3]对这门学科的释义——一种“避免危险的服从的政治学而未达到科学”的造物——在50年后依然使人感到刺痛。

政治学这门学科几乎由法国和美国同时创立——今天的巴黎政治大学创建于1872年,那是在普法战争中法国的战败之后;美国的南北战争是类似的分水岭——它在20世纪具体化为颇具美国特色的学科。这也许和今天关于欧盟的学术论著之唯一最显著的特点有关。有关欧盟的主要著作很少由欧洲人撰写。事实上,近年来所有关于欧盟的最具开创性的著作,全都以不同的方式来自美国。的确,在某种意义上,该领域在很大程度上由美国人所开创。从历史上讲,率先将欧洲一体化理论进行严格论述的专著就出自美国学者厄恩斯特·哈斯(Haas),对此少有人会提出异议;他的研究煤钢共同体的专著《欧洲的统一》(The Uniting of Europe)出版于1958年,亦即在《罗马条约》批准一年后,该著提供了分析欧洲共同市场的范式,这一分析范例风靡了随后的1/4个世纪。众所周知,哈斯的观点是新功能主义式的,亦即关注形成于最初的6个国家中的利益集团——行业、政*党**、工会——的聚合的煤钢共同体开启一体化的动态进程的方式。他指出,在那一进程中,各经济部门的相互依赖状况将在一串缓慢发生的超出预期的结果后导致超国家机构中稳步发展且更加宽泛的主权集中。

尽管哈斯的理论架构完全来自这一时期的美国政治学,但其动机却与个人身世有关。哈斯来自一个德国犹太家庭,在30年代后期,当他十多岁的时候,全家从法兰克福移民到芝加哥,那时他就——后来他自己解释说——受少年时代被民族主义损害的经历的影响,开始进行欧洲统一问题研究。随着戴高乐重新成为欧洲政治舞台上决定性的角色,以及紧接着70年代早期的经济动荡,哈斯得出结论:自己在低估民族感情持续的力量的同时也高估了欧洲一体化在技术层面的自动性。[1]他去世前撰写了厚厚两卷关于全球民族主义比较研究的专著。他的新功能主义的范式尽管有其批评者——斯坦利·霍夫曼[4]就是早期之例——却仍然创立了一种撰写著作的传统,诸如利昂·林德伯格[5]及其他人即按照这种传统撰写其著述,从那时起直到现在,这种传统在该领域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参照。[2]

80年代,哈斯留下的观点受到阿兰·米尔沃德的严厉抨击,而同样著名的是,米尔沃德的《欧洲对民族国家的拯救》(European Rescue of the Nation-State)认为,欧洲共同体远非一项削弱传统主权的超国家工程,而是欧洲大陆想要加强这种主权的驱动下的产物,受到战后寻求安全——社会与民族方面的安全,即福利和防御——的行动激发,而这种安全寻求与相互依存的各个行业体之间发生的功能性的超出预期的结果无关。[3]这完全是知识领域里的一座里程碑:从此一切都发生了改变。然而,这些年来,对《罗马条约》的创始国的研究均无法与这项英国人所作的贡献相比,而英国自身甚至不是被研究的欧洲共同体的成员国。当米尔沃德后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他自己的国家之时,也没有欧陆的著述在这一研究方面有所弥补。在法国,没有一个本土学者能够获得巴黎政治大学欧洲研究的首席职位:它不得不从国外引进了一个比利时人——雷诺·德乌斯[6]。德国有法权论 (Rechtslebre)的悠久传统,杰出的宪法理论家如迪特尔·格林[7]进行了重要且及时的介入,有些人还和循规蹈矩的哲学家如哈贝马斯进行辩论。但是,凯尔森[8]或施密特[9]的秩序的综合并没有出现。在意大利,尽管佛罗伦萨的欧洲大学研究院交替出现了许多名人,但比起本土的生产中心,它的风格更像是域外飞地。在过去的十年里,罗盘磁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义无反顾地转回到了美国。

当然,欧洲人并没有缺席欧洲学术研究领域,但他们都未曾高居学术高地之巅。那一领域已经变成“大美国”(Greater America)——亦即由在美国出生、扎根或发展的思想家组成——的一个辖区。当前,在6个左右当今最重要的欧洲一体化理论家当中,几乎没有一人在大西洋此岸出生或工作。此并非仅仅是美国在政治学领域占据优势之结果。在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法学领域均是如此:我们目光所及之处,其状况皆是一样的。

任何试图了解今日的欧盟或其可能性发展方向的行动都无法避开这个著述群。该著述群关于欧盟的通俗的叙述预示着政治的风向。在欧盟历练过的最合格的人士如今对欧盟的评价更有思想意义。广义上而言,他们的审慎思考可以分成两大类,而每一类论证都提出了欧盟的性质问题。第一类认为这是一个历史问题,第二类认为是一项政策议题。大致说来:欧盟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现象?它可能有——或者说它应当有——什么样的政治前途?很明显,这两类议题相互重叠,因为关于欧盟从过去至今是什么的判断很可能支配着关于欧盟可能或适合变成什么的讨论,几乎没有几位著者把他们自己局限于上述两种议题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但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可以从其演变的历史开始考察。

有一段时间,安德鲁·莫劳夫奇克[10]的《欧洲的选择:社会目标和政府权力,从墨西拿[11]到马斯特里赫特》(The Choice for Europe: Social Purpose and State Power from Messina to Maastricht,1998)起到表率作用,受到广泛推崇,被誉为自米尔沃德以来主要的综合研究成果。莫劳夫奇克是普林斯顿大学的欧盟项目主任,其妻安妮-玛丽·斯劳特[12]在这座大学写下了关于她本人的展望的《世界新秩序》(A New World Order)。莫劳夫奇克当下是这一领域最杰出的美国权威,是《新闻周刊》(Newsweek)专栏和《展望》(Prospect)专页中关于欧盟事务的精力充沛的评论员。其著作的理论背景基于哈佛大学的罗伯特·基欧汉[13]——在哈佛,莫劳夫奇克当时是比他年轻的同事——以及其他人所提出的“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观念,它可理解为一整套为国与国的关系确定期望和行为的共同范围的正式及非正式的原则、制度和程序。基欧汉的主要著作《霸权之后》(After Hegemony,1984)所提出的特别的问题是,一旦对战后的机构——布雷顿森林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北约——负责(他在70年代早期这么认为)的美国的至高地位消失,那么,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合作可以在怎样水准上保持下去。

这种观念所针对的对象是占统治地位的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学派,该学派源自汉斯·摩根索,[14]坚持认为在世界政治的竞技场上,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具有难以消除的冲突性。基欧汉则认为,这种观点并没有阐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散后经合组织主要国家之间实用主义和谐的程度。然而,新功能主义理论也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用基欧汉的话来说,它对共同理想以及经济联系的强调是“在权力和冲突方面是幼稚的”。[4]与此相反,他提出综合现实主义和新功能主义,这一综合将超过原有的二者,方法是创造一种可以说是与坚定的理性选择[15]及博弈论进行国际合作的柔弱易受影响的局面。

10年后,莫劳夫奇克开始把这一思路运用到欧共体研究之上。然而,这一领域知识力量的平衡——至少在北美——全然不同于基欧汉所看到的状况。在此,正是哈斯及其弟子们所发展的新功能主义拥有最大影响力,这种方法强调欧洲一体化的特性,将其视为一个基于功能性经济的相互依赖,但受联邦主义的政治理想驱动的过程。对新功能主义者来说,这是一个逐渐导致具有超国家性质的独特结构的联合体,用一种不同于任何其他战后国与国之间安排的方式,削弱了国家主权。

莫劳夫奇克1993年的宣言《欧共体的偏好和权力:自由政府间主义者之方式》则直接以这种架构为目标。[5]他指出,理解一体化过程的正确的出发点并非欧盟特有的东西,而是欧盟内平常的东西。应当认为欧共体是国际合作常见模式的另一变体,除了国际机制理论提供的手段外不需要其他分析工具来精确刻画它。在分析过程中,首要看重的方面并非布鲁塞尔欧洲委员会的作用,亦非卢森堡的法院,更不是斯特拉斯堡的议会,而是各成员国政府间传统的商讨,其主要协议确定了欧洲合作的条件以及各种限制。标准的国际机制理论所需要的主要改进仅仅是把每个国家的国内政治纳入这种理论之中。莫劳夫奇克指出:“政府基于效用函数评估可选择的行动进程”,“政府的形成是对来自国内社会集团的多变的压力作出的反应,集团的偏好则是通过政治制度而得以凝聚起来”。

因而,看待欧洲一体化的正确方法应当是以之为“自由政府间主义”之范式——自由是因为它认为个人和自愿组织在政治活动中充当基本的行动者,并假设日益增加的商品和服务的跨境流通将会大大促进“互惠互利的市场自由化和政策协调”。[6]这是一种由“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实质上是将新古典经济学的步骤外推至生活的其他方面——所支配的方法,让国家行为效仿企业行为。莫劳夫奇克强调:“作为达成重大决策的机构,欧共体的本质仍是其减少交易成本的职能。”[7]的确如此,这是一种与往常不同,使各国政府参与主权要素的集合与分配的国际机制。但是,各国政府之所以如此而为“是因为对未来一系列被认为由可选择的制度设计必然产生的重大决策的成本效益之分析”,[8]这种设计导致各国政府倾向于让欧盟独有的措施来实现效益增进。既然各国作出了理性选择,那么,它们必然很少会出错。为了利益进行谈判的国家总是毫不动摇地操控结果。“意料之外的结果和误判”至多——莫劳夫奇克如此认为——“在边缘领域发挥作用,正如它们在社会生活中一直以来的状况”。[9]

《欧洲的选择》(The Choice for Europe)试图通过把欧洲一体化的历史看作各政府间五次“重大谈判”的流程,来阐明这种设想。莫劳夫奇克详细地讲述了每一次谈判:50年代的《罗马条约》,60年代《共同农业政策》和卢森堡妥协的形成,70年代的欧洲货币体系,80年代的《单一欧洲法案》,以及90年代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论点是坚决的。莫劳夫奇克称,欧洲一体化进程绝没有受地缘政治考量——法国需要牵制德国,德国需要恢复声望——驱使,也没有受联邦理想主义——莫内的超国家主义梦想——驱使,抑或受社会福利方面的考虑——如米尔沃德竭力主张的那样,这令人遗憾地表明他并没有很深刻地把握美国的社会科学——驱使。[10]而自始至终,建立今日联盟的主要动机正是签约各方的商业利益,各方理性打算的结果就是建立了“战后最成功的国际机制”。

该论点有大量难懂的文献详加说明,其中,多数文献内容围绕着法德关系,并且对英国表示钦佩。戴高乐被披露为只不过是个代表法国农民的不诚实的说客。而麦克米伦则被吹捧成未卜先知的政治家,他(不成功地)争取英国加入共同体的努力是“领导层非同一般的举动”。[11]事实上,从一开始在墨西拿关于共同市场的首轮讨论起,“英国外交就很有远见,也颇有效率,他们消息灵通——几乎就是理想的理性行动者”。[12]然而,莫劳夫奇克的叙述暗示,在接连谈判的总体资产负债表中,正是德国在打造一体化进程中参与得最多。从《罗马条约》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可以逐步地推断出的结论是,波恩总体上要比巴黎更有塑造力。在这一叙述中,意大利的作用被无视了。事实上,这个叙述并没有错误。莫劳夫奇克使我们确信,政府不仅仅预计到了其决策的当前结果,而且“他们也从没有看错未来变化的方向”。[13]

尽管有历史学家们的诸多反对,《欧洲的选择》纯粹的厚度和自信使它成为持类似观点的政治学家支配的领域的重要参照。然而,相当明显的是,该著作并未达到其目标。因为从一开始,莫劳夫奇克的说明就未能解释为何在西欧的战争之后,在不建立任何超国家制度联合体和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传统类型的自由贸易协议不能够实现如机制理论阐明的那样的资本主义国家合作的一般性目标。为什么欧共体没有更像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组织?[16]从一个“自由政府间主义者”的视角来看,在《罗马条约》中被奉为神圣的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洲法院似乎没有存在的必要:它们是50年代中期的六国政府如此谨慎和冷静地前进的道路上遇到的不必要的烦心之事!

当然,这种观点所置之不理的是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欧洲共同体的制度起源是有意在动态的和未确定的方面设定的——亦即,不像国际协议的其他形式,鉴于终极目标的确切形态没有具体说明,制度起源被视为一种跳板。在那使得欧洲怀疑论者自那时起始终忧心忡忡的著名方案中,《罗马条约》开头的表述包括“欧洲各民族之间更为紧密的联盟”。正是这种目的论之愿景将欧洲一体化与普通的国际协议区分开来。第一个煤钢共同体以及随后的共同市场没有以稳定的平衡为目标。相反,它们启动了一个不稳定的过程,有可能面向一种长远的目标。若无让·莫内及其同时代人的联邦主义——不是政府间主义——的构想的塑造作用,这种结构是无法想象的。若无从一开始就植入欧共体的以不稳定为目标的驱动力,欧共体的历史是难以理解的。

那么,随后进程中的合理性又是什么呢?理性选择的论调常常是空洞的,因为任何决定——不管看上去是多么离经叛道,比如,极限情况下,像琼斯镇[17]事件本身那样的离奇之事——都可以从某些假定的偏好结构中识读出。在《欧洲的选择》中,选择的相关参数足够明确:商业利益。问题是,它们说明的模式是否与现实世界相匹配。文本本身的神经性痉挛暗示了答案。因为它坚定地认为,共同体历史上的每一份重要的协议首先都是由——大都是部门层面的——经济利益来决定的,这种坚持与不断出现的提及相反证据的保留条款形成了鲜明对照,后者发挥着更好地将前者像许多残渣一样逐出人们视野的作用。

这种认同、否定在书中重复出现。它们总是出现在每一重要时刻:《罗马条约》、欧洲货币体系、英国加入、《单一欧洲法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关于《罗马条约》:“地缘政治观念以及外部安全事务并非完全不重要。”麦克米伦争取加入:“我们总归不能把作为动机的地缘政治的声望排除在外。”德国对戴高乐投票否决英国的申请的反应是:“我不彻底排除地缘政治的动机。”关于欧洲货币体系的创立:“此并不会将欧洲象征主义和地缘政治的观点完全贬低至无关紧要之程度。”关于《单一欧洲法案》:“我们不应完全排除意识形态方面的考量。”关于德国人支持货币联盟:“国内的考虑和分歧使我们避免完全否定联邦主义的思想。”关于法国人寻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我们完全不能否定意识形态方面的解读。”关于四十年来的一体化:“我们不应当完全忽视地缘政治的利益和思想。”关于欧共体在各工业国之间的总体关系的方面典型特征:“尽管我们可以否定地缘政治环境是偏好的源头,但是,我们不能完全否定观念思想的作用。然而,直到这些思想被清楚地估算[原文]和更清晰地理论化时,关于思想重要性的申明才不只是推测。”[14]在它们之后从未伴随着对所指对象的严肃的探究或反思。被暂时承认而又实际上被删除的因素总是要么是地缘政治的,要么是意识形态的。它们的不断反复所表明的仅仅是证据不能深入至修饰理论框架的程度。而一旦线头被抽出来,裂缝和洞眼随即出现。

在所有的这些内容中,最大的裂缝是莫劳夫奇克对戴高乐在欧共体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的态度。他认为这位将军在60年代拒绝让英国加入欧共体是“渺小,不是伟大”——本质上来说,此举与关上大门防止来自华盛顿的特洛伊木马[18]进入毫无关系,而只不过是想抬高法国小麦的价格罢了。历史学家对文献的选择性使用、不严谨的引用和强行提出产生这一结果的证据的做法毫不尊重。[15]然而,在这种为了扭曲一个众所周知相当冷酷的特殊行动者的意图以符合预先想好的模式的对记载的变形之外,存在着作为《欧洲的选择》基础的大前提:认为政治上的误判和出人意料的结果通常被限制在——如莫劳夫奇克所指出的——“社会生活的边缘地带”。

一种不那么奇怪的观点可能是,历史的绝大部分是一张出人意料的结果构成的网。上世纪两次重大事件亦即两次世界大战,可能是最引人瞩目的记录在案的例证。而相比之下,创立欧洲共同体的设想则主要出自避免重复旧世界的这两场战争灾难之目标。然而,这一庞大的结构完全史无前例,其设计师从未达成一致,方案更为复杂,进程延长到远超任何一届政府的持续时间。它怎么可能不是一片充满误判的雷区呢?

最近的这些失误之一是撒切尔和德洛尔对《单一欧洲法案》所抱的希望——完全相反,但是同样失望:前者愤怒无比,因为它为单一货币铺平了道路;后者则感到难堪,因为它证明更加社会化的市场是没有出路的。还有科尔和密特朗的信念:货币联盟可以加快经济增长,并且缓和德国和法国之间的紧张关系。莫劳夫奇克一写到马斯特里赫特就发起脾气,以至于写下“尚不清楚经济效益是否确实超过了任何单一国家的成本,以及各国政府之期待是否可以完全相容”。[16]上述这些足以体现利害关系各方的可靠的合理性和预见性。至于德国力推的用以约束那些不大受到控制的邻国的《稳定条约》,它却是如此快地反作用于联邦共和国,以至于柏林成为违反该条约的头几个政府之一。自1950年宣布舒曼计划以来,这类反终极性[19]在欧洲的一体化进程中反复出现。

看不见上述这些状况不只是因为理性选择这种教条主义,而且还因为《欧洲的选择》不知为何无关政治的性质,它的大部分内容读起来就像是对布鲁塞尔委员会和官员的技术统治言论加以扩充的补充性理论报道。当然,莫劳夫奇克本人决非与政治无关——很难猜想存在一个更加主流的新民主*党**人。[20]他明显厌恶戴高乐,不仅认为这个人物与他的理论主张明确相违背,而且认为这个统治者的追求法国独立而无视大西洋的团结的“不连贯”的外交政策注定会失败。然而,这种传统的美国式的对威胁美国者的厌恶没有促使他认真分析当时法国及其他任何国家内不同力量的平衡。依莫劳夫奇克之见,影响政府政策的国内利益团体只不过是不同生产者的游说团罢了,事实上,它们并没有试图重建或甚至是高度依赖于当时的政*党**体制及意识形态面貌。其成果有多么缺少政治学成分可以从他对撒切尔政权的描述中看出——这只是诸例之一,他称之为“中间派联盟”,[17]这种说法会被撒切尔认为是*谤诽**,她的对手则会认为滑稽可笑。

医治这种病症的最好良药取自另一位更年轻的美国人、来自俄勒冈大学的克雷格·帕森斯(Craig Parsons)。在《关于欧洲的某种思想》(A Certain Idea of Europe)中,这位年轻的学者十分精妙地分析了法国在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展现了在塑造欧洲期间法国事实上所发挥的政治作用与各种经济利益集团的作用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的精英们为了避免重复一战后他们的失败,当时面临着——帕森斯主张——三种选择:传统的现实主义的外交,由法国和英国主导的国家之间的务实合作,以及在超国家的共同体之内直接的法德一体化。每一种选择都深受一套在非共产主义世界分左派和*派右**的独特思想的影响,而且都制定了决策议程。“共同体”式的方法战胜了联邦式抑或传统式的行动方案,这不能归因于来自国内工业及农业游说集团的压力。这不完全是出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是“历史上思想之争”的结果。[18]

然而,即便一个接一个的领导人——舒曼,摩勒,吉斯卡尔,最后是密特朗——有足够的(虽然几乎总是短暂的)政治上的回旋余地以在不存在对一体化的有组织的要求的情况下推动一体化,他们也同样没有从中获得益处。在与欧洲事务没有任何关系的国内纷争中,这些人是因为别的原因获选成功,而且也因为别的原因丢掉了政权。事实上,每一个促成在走向欧洲统一的过程中的重大进展的政*党**皆在投票选举中遭受惩罚,不是因此受罚而是在此之后:煤钢共同体(1951)之后的“人民共和运动”(MRP),《罗马条约》(1958)之后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SFIO),欧洲货币体系(1981)之后的“法国民主联盟”(UDF),《单一欧洲法案》(1986)以及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2)之后的社会*党**(PS)。但每次一旦向前迈进,前进的步伐就成为对随后的领导人的体制上的约束,他们本来是持反对意见的,不过执政后就转而给予支持——1958年的戴高乐、1983年的密特朗、1986年的希拉克、1993年的巴拉迪尔及1995年再次当选的希拉克。这种“转换机制”已是既成事实,而试图反转这一机制的代价并非溢出效应,[21]而是棘轮效应。[22]

在极为坚定地还原政治理念在欧洲一体化中的推动作用的同时,帕森斯还小心翼翼地避免去夸大作为一体化加速器的联邦主义的成就。他指出,若无历任法国领导人对共同体的奉献,“今日之欧洲看起来会很像现代国际政治中的其他地区”。然而联邦主义也不能完全代表政治理念,因为尽管联邦主义方案在好几个关键阶段获得了成功,但这些方案总是不得不与其他可选择的计划——联盟式的以及传统式的计划——竞争,它们使联邦主义方案的进展放缓或者限制住它,使联盟成为一种在三者之间摇摆的产物。[19]《关于欧洲的某种思想》冷静地把莫劳夫奇克的构架视为“将缺乏证据之论置于几乎不曾被验证的理论体系之中”,同时摈弃所有类似的傲慢,表明不受理性选择之狂热影响的明晰的政治学能够取得何种成就。

* * *

圣路易斯的历史学家约翰·吉林汉姆[23]的著作具有完全不同的灵感,他的《欧洲一体化,1950~2003》(European Integration 1950~2003)首次真实地描述了从舒曼时期到施罗德时期的统一历程。其精彩的描述如同一道极光照亮该研究领域那通常是铅灰色的天空。吉林汉姆决心“抛开官方语言”——他称之为“布鲁塞尔—沃拉普克语”[24]——“尽一切可能不采用这种语言,而是使用标准的术语和共同的度量制,以便使思想、事件和个人去神秘化”,[20]他始终如一地以其生动、简洁——有时甚至他自己也注意到,过于直白——的语言描述了广阔的区域内欧洲统一的复杂故事。该记述所囊括的领域甚广,从对基本的经济发展过程的理论分析,到政治手段的变动以及外交协议的令人称奇之事,再到对各类人物的讽刺性描绘,其间始终对各种观念——既有那些在历史上推动主要行动者的理念,亦有那些他们拥有的后来得到发展的思想——怀有强烈的好奇心。其涵盖范围并非局限于几个主要国家,而几乎是整个欧陆。

主导吉林汉姆的叙述的思想信念来自哈耶克,在某种程度上还来自秩序自由主义者的弗赖堡学派,其代表人物瓦尔特·欧肯和威廉·勒普克皆为路德维希·艾哈德的顾问。政治上而言,这是一种属于坚定的右翼的传统,吉林汉姆以绚烂的言辞,毫不掩饰他对左翼的一切充满敌意。但作为认知共同体历史的一种范式,较之充当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因为正如吉林汉姆所指出的那样,该经济学理论假设市场体系原本就是不稳定的——一种信息总是不完备的发现的动态过程——而非一整套趋向平衡的效用函数。毫无疑问,意料之外或讽刺性的结果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依照哈耶克之视角看欧洲统一的历史收获究竟是什么呢?对吉林汉姆而言,一体化的两个相反模式自一开始就同时存在。其中的消极模式消除了共同体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的所有障碍,从而将经济生活的统一交由市场自然而然的运作来实现,依哈耶克之言,此为一种“自发秩序”。而一体化的积极模式则是尝试通过国家干预,精心策划一整套统一的做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1/4个世纪以来,国家层面上居主导地位的社会治理结合资本控制、固定的汇率以及广泛的福利制度,代表着一种几乎遍及西方的“嵌入式自由主义”。[25] [21]换到欧洲层面上,其结果是积极和消极两种模式的不稳定的综合体,在如此一体化进程中,前者的支持者一开始就占据——尽管不是绝对的自主权——上风。从莫内1950年的煤钢共同体的规划到50年代后期及60年代早期哈尔斯坦担任委员会主席的头几年,社会化的欧洲的设计者们期望按照法国的代表性的规划和德国官僚的法治主义的精神塑造欧洲,他们占有先机,直到哈尔斯坦1965年因做得过头而失败,导致戴高乐将法国撤出理事会,进而突然终止了进一步的超国家方案。

然而,如果这种空位危机导致欧共体“锡利亚主义的莫内主义”的结束,那么,一种更为重大的改变在合适的时候打破了各种力量的平衡,从而使一体化的积极模式转化到消极模式。这就是在70年代早期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出现在整个发达的资本主义世界的“体制变化”。此处“体制变化”之表述——吉林汉姆认为并非颠覆国外政府的委婉表述,而是一个出自研究现代意大利的美国史学家道格拉斯·福塞斯(Douglas Forsyth)和住在挪威的荷兰政治学家托恩·诺特曼(Ton Notermans)[22]的作品的概念——意味着影响所有国家政府(不论它们是何种性质)的一整套系统性的政策限制。正如经济衰退年代严重的通货紧缩在一段时间内实施以充分就业为目标的新体制,70年代爆发的通货膨胀最终将确立出于货币稳定需求的另一种全新体制。

随之而来的是嵌入式自由主义的没落以及古典自由主义原则的复兴。在新体制之下,市场不受国家干预,资本恢复了国际流通性。社会支出被削减,工会被削弱,社团主义的做法被抛弃。这种巨变并非即刻——70年代是徒劳地尝试与社团主义活动和解的时期——或者不自觉地发生的。达成国际共识需要强有力的观念和政治意愿。在英国,这些归功于撒切尔的治理,她受到哈耶克以及其他批评之前的秩序的学者们观点的启发和影响。80年代中期,在扫除了早就应当去除的共同体内单一市场的阻碍之后,欧洲一体化的条件终于成熟,从而驶入正确的轨道。由伦敦的外交人员制定的一揽子《单一欧洲法案》全面撤销管制规定“说到底……是撒切尔夫人的孩子”。[23]作为唯一切实可行的选择,一体化的消极模式最终获得主导地位。

然而,它的成功也将是有限的。在担任委员会主席之时,德洛尔不遗余力地反对自由化,甚至当他表面上屈从于自由化之时也明确反对之,其间他将结构基金——亦即那些无必要的地区性补贴——与《单一欧洲法案》挂上钩,并且为组建货币联盟运筹帷幄。吉林汉姆对个体人物评价的特别之处在于:尽管他断定德洛尔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建构主义者”,认为他无法理解自发秩序的益处,其遗产在自发秩序起作用的情况下多半是有害的;但是吉林汉姆依然认定他是“伟大之处不可否认的人物”,其“非凡旺盛的精力、政治才能和思想信念”使之如同莫内那样独特。[24]最后,从《单一欧洲法案》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德洛尔通过向各国领导人施加压力,激起撒切尔的强烈反对,这也导致她最终在国内倒台。然而,他自己的社会化欧洲之梦与那位夫人关于真正的自由欧洲的梦想一样不成功。“德洛尔的经济计划付之东流。撒切尔的市场改革将会扫除掉社会主义和社团主义残余的愿望也同样落空。两位领*人最导**终愤怒地离开那一事务的舞台,而且他们均坚信对方是获胜方。”[25]

因此,尽管体制改变不可逆转,使欧洲一体化不仅获得新生,而且也是首次获得真实不虚的生命而非虚幻的生活面貌,不过90年代却是一个错误方案辈出以及精力大量损耗的时期。在国家层面上,随着私有化在各国的进行,存在着受人欢迎的进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各国的公共部门差不多减少了一半,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大幅度缩减。事实证明福利制度变得更难驾驭,不过吉林汉姆依然可以记录下大多数国家的显著进展,他赞扬了总体上表现最佳的国家:芬兰、西班牙、爱沙尼亚。然而,在欧洲层面上,推行单一货币——毕竟,哈耶克主张相互竞争的私人事务——强有力的经济基础并不存在,而且并没有因此产生共同体范围的证券市场,这种证券市场要发展到一定程度不管怎样都需要养老基金的整体私有化。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CAP)并没有被废除,甚至东扩的历史功绩也被小气的条款所玷污,后者要求新成员国“不得不买一张全场票,只是为了看半场演出”。[26]最终结果是持续的僵局。一体化积极和消极的模式依旧在联盟内相互对峙,如同眼镜蛇和猫鼬那样。

这种令人不满的结果该用什么来解释呢?工会、公共部门的雇员和左派*退倒**性的对自由化的反对在意料之中。但是,不管如何程度的桀骜不驯,它们皆是没有思想的群体,所以也没有前途。各国政府要为自己没有降服它们而承担主要责任。事实上,如其敌人所指出的那样,几乎所有这些群体都成为新自由主义的代理人。然而,这种表述被高估了。总体上,比起一种有原则的信念,新自由主义更是对体制变化的务实的依附,其践行者多半声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而撒切尔政府公开称颂资本主义的美德,则是个例外。因此,从思想上说,既然它秘密而非公开地,更不用说充满激情地采用了“亲”市场的政策,那么“新自由主义是一件锈钝的*器武**”,它无法消灭由工会和阻碍旧联盟中变革的转账接受者组成的邪恶的同盟。[27]一个令人痛苦的事实是,自从撒切尔离开后,“今天欧洲任何地方都没有认真且有组织的政治上的古典自由主义支持者了,就连在保守的*派右**中也没有了”。[28]然而,如果不回归到古典自由主义——此为最终审判——那么联盟就会处于不和谐和衰退的危险之中。

吉林汉姆的著作由强有力的经济理论构成,但仍然与其主题保持一致,因而它本质上是一部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史。就各欧洲经济体而言,权威研究来自任教于伯克利的巴里·艾肯格林。[26]在诸多方面,《1945年以来的欧洲经济:协调资本主义及未来》(2007)与吉林汉姆的著作走向相似。而在其他某些方面,它却与吉林汉姆的撰述完全相反。艾肯格林写到了西欧和东欧,但是,他的时代分期是相似的。大陆的经济史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70年代初期是分水岭:第一个阶段中,“粗放型增长”靠弥补战争期间资本的破坏和人力资源的转移状况,以及随后利用充分的(主要是美国的)技术增长和仍然储备充足的农村劳动力得以实现,目的是补偿失去的时间,达到与美国的生产力和收入水平大体相当的程度。第二个阶段中需要“集约型增长”,它要求对更快、更突然的技术创新形式进行更为大胆的投资。艾肯格林的著作讲述了欧洲在前一阶段繁荣昌盛而在后一阶段跌跌撞撞的道路。

艾肯格林强调,使粗放型增长模式的成功成为可能的因素是一整套制度层面的规划,包括合作的工会、负责任的雇主协会、给工业的长期银行*款贷**等,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积极管理经济增长之需的政府,在有些情况下要以指示性计划管理。从历史角度来看,这一“协调资本主义”是当时值得称道的模式。但是,粗放型增长模式达到极限后,它就会束缚欧洲适应集约型增长需求之能力。新时期的环境要求较低的税率、较低程度的就业保障、更大的收入差别、更高程度的普通教育和研发水平,以及——也许是最重要的方面?——为各类创新性启动项目所提供的更多的风险资本,为此应当从时刻准备一搏的金融市场里而非从墨守成规的银行中获取这种资本。欧洲人对这些变化的*制抵**源于对过去的依恋,此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1945~1973年和1973~2000年之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下降了半数以上。

至于造成粗放型增长结束的危机之初,尽管其中有工业上的急起直追已完成和农村劳动力用尽的因素,但艾肯格林还是重点强调了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早期欧洲劳动力限制的瓦解,因为没有经历过大规模失业的新一代工人引发了工资暴涨,而工资暴涨导致了十年的通货膨胀。然而,作为经济增长放缓的解释,这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在没有类似的工会好战精神的情况下,增长放缓在美国也出现了。在其他地方,这种划时代的改变归因于间断性的技术革新和金融全球化等因素之影响。不过这些因素本身与类似于吉林汉姆所言的体制变化绝无因果联系,它们只是描述而非历史性的原因阐释。[29]

毫无疑问,政治上而言,艾肯格林的研究显示出他对欧洲整体上关爱有加。他的思想——在《资本全球化》(Globalizing Capital,1996)一书中体现得更为清晰——与波兰尼[27]而非哈耶克一致。这位匈牙利人几乎在各个方面均与这名奥地利人针锋相对,这种未公开的差异在《1945年以来的欧洲经济》一书里一目了然。战后协议的嵌入式自由主义在吉林汉姆看来至多是暂时的权宜之计,现今它充满了尚未暴露的缺陷,成为协调资本主义中成效显著且想象力丰富的——非自发的——秩序,艾肯格林对它只有称赞。这位学者对它所代表之物的尊重延续至结尾。欧洲最近的生产力水平记录显示并不比美国的差;如果美国人获益更多,那么欧洲人未必情况更坏,因为他们获取了更多的闲暇和安全,身边有更少的贫穷和犯罪。欧盟必须作出调整以适应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不过,欧盟的一些国家难道不是正在遵从这种模式的引领而前行吗?艾肯格林的言下之意是,荷兰和爱尔兰多少已步入正轨,它们实行财政自律、适度的工资和高新技术投资相结合的新社团主义。也许在欧洲资本主义毕竟不必宣布与协调的旧习惯决裂,只不过要丢弃一套习惯而采用另一套而已。

然而,这种言下之意是无精打采的——它更多的是忧心忡忡地回顾过去而非满怀信心地展望未来。不仅在小的国家如荷兰或者爱尔兰,外部脆弱性总是有利于在他处不太容易获得的集体团结。而同样重要的是,艾肯格林在各事例中所筛选出的那些小国获得成功的关键皆为工资限额政策,而且他为欧洲搭上集约型经济增长快车所作的一般性的指导也同样是这种限额政策。劳动者必须满足于更少但更固定的收入、更高程度的工资分化以及更低程度的就业保障。[30]换言之,就是一种恰恰在吉林汉姆赋予该词的讽刺性贬义层面上的标准新自由主义一揽子计划。

艾肯格林在《1945年以来的欧洲经济》的结尾处提出了一个问题,欧盟在不效仿英国式劳动力和产品市场的情况下是否无法采取英国式的金融市场模式——如同当今它多少正在做的那样。他指出,那要取决于以后几十年里的进一步的技术革新是渐进式的还是激进式的。若是前者,欧洲模式将有机会得到重塑;若是后者,国际竞争将有可能促成彻头彻尾的美国模式。形式上而言,这一判断悬而未决。然而本质上而言,何种前景存在于这一论点的逻辑里是毫无疑问的。更早的时候,艾肯格林就已经清楚指出,必须进行欧洲模式的“全面”改革;他详细解释,欧盟东扩给欧盟提供了一片可以与美国的南方相媲美的自由招聘员工的东部——很明显,能产生比瓦森纳或都柏林的目光狭隘的协议[28]所能带来的更为广泛的潜在动态效应。因此,他也承认,技术革新可能将继续涉及激进、间断性的而非徐缓、渐进式的变化。[31]虽然没有明说,只有一种合理的结果是必然的:旧世界最终有可能被按照新世界的模式塑造出来。

有关联盟的文献中,从经济学到社会学仅仅是一步之遥——只不过是在伯克利穿过大厅,来到尼尔·弗雷格斯坦[29]的办公室,他写了最雄心勃勃的研究欧洲一体化社会基础的著作,其书名《欧洲冲突》(Euroclash)具有误导性。[32]弗雷格斯坦批评许多关于欧盟的讨论过度关注国家,他将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现实,即“欧洲社会的创建”。这不同于像戈兰·瑟伯恩[30]以及哈特穆特·凯博[31]这类学者们所研究的对象,他们所探寻的是自从战争以来大陆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社会变化。[33]通过大量精心汇集的统计学证据,弗雷格斯坦的目的是要阐明更为具体的新兴事物的出现,亦即由欧洲一体化所产生的并且与之紧密联系的社会交互作用之领域。这些社会交互作用会以何种形式呈现呢?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市场:不断增加的欧洲内部贸易之日常业务以及日益增加的欧洲内部的合并和收购通过布鲁塞尔的指示得以实现,并受这些指示管理,各种商业利益团体聚集在布鲁塞尔,敦促处理它们的官司和关注的事务,这些内容同样也在增加。弗雷格斯坦写道:“这些数字讲述了一个”关于“贸易往来、提出诉讼、制定法律以及游说活动”——亦即“欧洲一体化的关键性指标”——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的“引人入胜的故事”。[34]欧洲境内旅游业稳步增长,到1997年,欧盟东扩前总人口的1/4在过去一年里去过其他国家。欧洲范围内的公民团体——专业的、科学的以及非政府组织——也成倍增加。在文化方面,每三个西欧人中就有两个能说第二种语言;超过百万名学生在国外读过书;高等教育的学位渐趋协调。

然而,虽然与组成欧盟的各个特定的国家共同体迥异的真正的欧洲社会已经得以具体化,但它未被欧盟内全体居民所平等地享有。那些从一体化中物质上获利最大的人、那些经常跨国进行社会交往的人以及那些对欧洲人这一共同性身份有着最强烈认同感的人,形成了上流社会的少数派,他们来自商界、政府、高收入的职业和高校。更为庞大的中产阶级与本地之外的生活仅仅有断断续续的联系,而最下层阶级很少或者根本没有联系。因为这些阶层最可能面临经济一体化的代价——无论是多么临时的代价——所以他们是一体化潜在的反对者。不可否认,欧洲至今为止一直是——至少在社会层面与文化层面——“阶级工程”。因此,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之中可能爆发有关它的利益冲突。[35]

尽管弗雷格斯坦在其著作的标题里打出了“冲突”旗号,但在书中,冲突的概念纯粹是虚拟的,全书自始至终根本没有出现冲突的字眼。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是因为下层阶级缺乏任何超国家身份的认同感,他们不属于作为弗雷格斯坦著述的重点的欧洲社会,所以,这一阶层存在于该书的框架之外。不过更为重要的是,这是因为在那一社会内部,存在着正在发挥作用的一种力量,它凌驾于任何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之上。构成这一力量的上流阶层不仅由往往自私地执著于自身好运的富人组成,而且还包括一个不那么利己的群体,后者受理想所激励——他们是一群受到教育的人。弗雷格斯坦指出,这些人是“欧盟真正的道德发动机”,因为“实质上,知识人士支持这一欧洲工程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所尊奉的欧洲价值观同启蒙价值观是完全相同的,而后者是两百年来接受教育者的一种标识。的确,若言欧洲代表着什么,那就是有关民主、法治、尊重他人的差异性以及理*交性**流和科学诸原则的启蒙工程的完成”。[36]有了与这些一样令人信服的道德准则,欧盟为何要害怕在关于相对优势的普通问题上产生分歧呢?由于高等教育的拓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出国学习,转型经济中“最好的新型职业”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服务行业如银行、不动产和保险业”以及要求更高技能、支付更高报酬的计算机编程行业之中。可以预见的社会学变化本身应创造出一个更加统一的欧洲,它将更加均衡地浸染着启蒙运动的价值观。

弗雷格斯坦对欧盟富有远见的成就如此热情,以至于他的著作应该更加恰当地更名为《欧洲冲刺》。如同他所详细记述的那样,他对“所发生之事的不可思议”多次“大感惊讶”。在一页又一页中,“非同凡响的”这一形容词如强制性出现的副句一般回响。[37]然而,词藻中的必胜信念与阐释的连贯性并不匹配。一方面,“只有少数人每天与其他欧洲人有密切来往”,“仅仅有极小一部分人与其他欧洲人直接来往”,而“绝大部分欧洲人依旧与本国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在欧洲,与其他国家人民保持密切的经济和社会联系”的人数占欧盟居民的10%到15%——亦即不少于3800万人到5600万人,或者说其上限超过英国或意大利的总人口,且接近法国的总人口。至于那些“不完全是欧洲人”的人,占欧盟人口的40%到50%——接近2亿人。[38]这些数字的不可思议性源自定义的改变。一个新兴的“欧洲社会”是按照现实社会交互作用的强度来估算的,其衡量是客观的,而这些夸大了的百分比仅仅来自询问人们是否感觉自己是欧洲人的*意民**调查。不言而喻,这两种方法之间有着天壤之别。现实与弗雷格斯坦的第一种描写相符,与第二种描写不相符。每天与其他国家的人民密切交往的人只是欧盟居民中很小的一部分,而自东扩以来,这很少的一部分也在减少。声称这部分人构成一个“社会”,就好似他们是一个彼此相连的整体,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比喻,而并非真相。

《欧洲冲突》的面貌显示,甚至这小部分人也几乎对它的存在没有太多的自觉。美国在该研究领域的主宰地位再生动不过地表现出来。在一份大约260条的参考书目中,只有一本书用法语撰写,一本书用德语著述。即便加上用英语写作的欧洲人——绝大多数作者来自最接近美国文化的地区:德国、斯堪的纳维亚、荷兰——英语圈以外的作者大致是总数的1/7。文章主体部分所有关于欧盟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均为美国学者所著。将此原因归结为狭隘主义是错误的。弗雷格斯坦利用了一切来自欧洲大陆的对他的研究至关重要的调研结果。然而在这一领域,就像在其他研究领域一样,欧洲人充当的是小工的角色,他们的工作始终被用于进行高于它们本身的综合。

如果这些研究代表了目前有关欧盟的最具权威的经济和社会预断的话,那么在欧洲宪法遭到拒绝之后,与之相对立的将一体化作为一种政治进程的历史理论对现状必须说些什么呢?可想而知,莫劳夫奇克不允许任何疑云遮盖那阳光般明媚的前景。欧盟刚刚度过最为成功的十年,其间的东扩仅花费了极其微小的代价,且不需要欧盟的业已令人满意的机构作出显著的改变。他可以如此告知心满意足的《展望》读者们,这些机构继续出台着“几乎在一切情况之下廉洁、透明、有效并积极回应欧洲公民的需求”[39]的政策。那么,欧洲宪法呢?仅仅是在公众关系领域里的一种无必要的实践,这种实践活动的终止并不代表欧盟的失败,实际上证明了其稳定和成功。

然而,欧盟内部难道就没有民主赤字吗?根本没有——会有这一问题是因为人们搞错了。欧盟处理的事务由专家进行最佳操作,这些事务与选民并非直接相关,包括贸易壁垒、竞争规则、产品监管、法律判决、国外援助。把这些事务与公众决策分开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也是可取的。公民们都明白这一点:公民可以不尊重他们的*党**派、议会,但是却非常尊重他们的*队军**、法庭和警察。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些政治事务,是因为这些事务——本质上即税率和社会服务——对他们有着直接的影响,它们在国家层面上决定,也理应如此,而欧盟则缺少独立的财政基础和民政管理,因此它对上述事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然而在欧盟自身的领地内,它应该避免受到公民投票或其他注定失败的以直接民主决策为目标的尝试施加的煽动性干预的影响。“强制性的参与会适得其反,因为公众的反应注定是愚昧、毫不相干且基于意识形态的。”[40]在任何情况下,促使欧盟民主化的愿望注定会落空,因为“它与我们对发达的民主政体运作方式所形成的社会科学共识是完全相反的”(原文即为斜体字)。[41]我们不应忘记,“政治方面的学习、动员、评议以及参与对理性的公民来说,代价不可谓不昂贵”。[42]而幸运的是,民众自身皆清楚这一点,他们拒绝为关注欧盟事务而付出时间和精力方面的高昂代价。他们会迅速作出反应,以反对使自己更多地涉及欧盟事务的任何尝试:促进欧盟民主化的方案不能增强其合法性,反而会使欧盟不再那么受到支持。在不过分吸引公众注意力的情况下,已废止的欧洲宪法中可能有些用处的特点可以无声无息地渗透到国家议会,因为“欧盟最大的战术优势可以用一个词来表示,那就是‘无聊’”。[43]

作为一种旨在剔除*意民**所有痕迹的诡辩,上述说法的坦诚值得赞许。然而,若言欧盟的合法性并不在于那种不太适宜的民主,那么,它存在的理由又是什么呢?莫劳夫奇克的答案——如同我们在前面读到的那样——相当直接:“欧盟旨在推进自由市场,其主要的利益集团支持来自跨国公司,尤其是美国公司。”[44]或更为直截了当地说,“欧盟基本是有关商业的联盟”。[45]它应当继续这样存在。欧盟对新自由主义的偏见是“有正当理由的”,因为负责任的分析师不会相信,当前欧洲国家的福利体系具有可持续性。[46]这些福利体系既不能也不应该在欧盟层面上重新被阐明。“社会欧洲是一种妄想。”反过来说,就欧盟那完美的合理性而言,现存的欧洲是所有国际机制中最好的样板。

莫劳夫奇克过于乐观的观点和吉林汉姆的观点格格不入。吉林汉姆的《设计新欧洲》(Design for a New Europe,2006)对欧盟目前状况的判断绝无任何必胜信念,而是趋向于过分的危言耸听。欧洲宪法招致投票否决是欧盟合法性之危机的有力证据,而导致危机的理由也很充分。从德洛尔时代起,官僚腐败、偏见和盲目干预已经成为不负责任的布鲁塞尔的委员会的特征,其中只有国内市场和竞争这两个部门还保持着诚信。而斯特拉斯堡的议会一直是毫无作为的清谈俱乐部。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欧洲理事会都被一些荒谬的法国项目所控制,如在外太空建立全球定位系统,以与美国早已建立的全方位的系统进行竞争,更不用说那些为了延续濒于崩溃的共同体农业政策所作的腐败交易了。如此退化而腐败的机构能有可信度吗?一体化消极模式中本质上很简单的任务已经变质为一种复杂而又不透明的机构,公民对它几乎完全摸不着头脑。

更为糟糕的是,欧盟*制抵**农业科技进步,导致欧盟陷入了实际上的蒙昧主义。布鲁塞尔对转基因作物——孟山都公司是世界上转基因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其总部在美国圣路易斯——的*锁封**体现了国家主义者的无知与无能的极限。同样自以为是的态度可能会使欧盟没有能力处理今天它所面对的两个最大的挑战:一是正在进行中的重大变革,亦即新科技革命使得信息、纳米和生物科技成为工业创新的最前沿;二是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流入全球市场,可以使传统商品大量生产的成本远低于过去。欧盟先是落后于美国,同时还面临来自中国的压力,或许明天还将会面临印度和巴西所带来的压力。

前述第一个方面更加关键,但更少被公开谈论。欧盟面临堪比工业革命的技术变迁的变革,它们使“植物与动物、活物与死物乃至生与死之间的区别”变得模糊不清,欧盟始终无法释放与它们竞争所需要的市场活力。[47]什么是要做的事呢?吉林汉姆的补救措施是十分严苛的。毫无疑问,废除共同农业体政策和服务自由化是第一要务。然而,除了这些必要性被如此大肆宣扬但却没有付诸实施的方案,更加激进的改变则是必需的:至少得是一场真正的“烧毁一切空洞言行的大火”,它将终结区域基金,抛弃欧元,缩减欧盟委员会,抛售布鲁塞尔的欧盟建筑,并将欧洲议会改造成一个小型的无害的咨询机构。理想的蓝图是构建一个从爱尔兰到乌克兰的自由贸易区,较之旧时的欧洲贸易联盟(EFTA),妨碍它的规则和官僚要更少,果真如此的话,这样的欧洲将会把民主作为一体化真正的终极目标加以纠正和发展。

这些提案——半是玩笑?——的愤怒具有哈耶克的态度更为强硬的文章的精神。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提案远远背离了他的精神遗产。很明确,哈耶克所称的“国家间联邦制”之愿景旨在维护市场的自由运作,使之避免遭受民主的干扰,他一直高度警惕民主所带来的种种危险,而宁愿设想摈弃对普选权的迷恋的“有限民主”(demarchy)。[48]他的推论和后来在欧洲中央银行内形成的思想一致——市场管理可凌驾于国家主权的程度越高,就会越远离来自下层的要求国家干预或重新分配的选举压力。对他的追随者来说,要反其道而行之,就好像构想正确的一体化目标是推动民主而非保护我们不受民主之害一样,是异想天开的举措。然而,除了进一步的东扩——吉林汉姆在文字*特中**别表露出对乌克兰的同情,它并非布鲁塞尔最热门的候选国——其主张一直是一种没有详细的制度说明的姿态。

《设计新欧洲》有意避开任何可能因建构主义而备受指责的方案。事实上,吉林汉姆在书中所描述的是影响广泛的破坏性计划——一体化之消极模式犹如埋在欧洲委员会、议会、结构基金和货币联盟里面的*药炸**。这些方案的极端性反映了吉林汉姆的欧洲一体化历史长篇叙述所得出的结论的困惑程度。因为他的表述不能解释为什么机制改变所解放出来的各种力量在最后关头会迅速地消退——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消失了,留下的只有没有信念的政府与没有未来的反对派形成的僵局。在诸多政治事件的表象背后,各种社会力量的平衡局面不再存在。

莫劳夫奇克和吉林汉姆对欧盟的描述中指示性部分的结论是迥异的。一个要维持它的原状,另一个要推倒它的大部分。在这种分歧的背后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虽然皆致力于市场,但是对公共生活的设想却完全不同。按照莫劳夫奇克的理解,政治学似乎只不过是经济学的分支,遵循相同类型的功效计算,结果具有可预测性。吉林汉姆则相反,他试图把经济学尽可能地与政治学分离开来;他认为,经济体系的自发运作只可能被任何种类的政府干预损害,且有被后者毁灭的危险。在此,无论在何种意义上,结局永远都是意想不到的:对于市场而言它们是良性的效应,但多数情况下对于国家却具有讽刺性的或者恶性的效应。J.G.A.波考克最优秀的文章之一,同时也是他最长的一篇文章就是对“辉格*党**原则种类”[32]的历史重建。自由主义的种类反而更多。不过奇怪的是,在当今众多的版本中,欧洲或许被表述为一个实质上受到偏爱的对象。在这些版本当中,“自由政府间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绝非最新的版本。

就美国对欧洲施加的影响而言,也许在精神层面上多于物质层面。如果当今的欧盟公民们必须向美国寻求对欧共体——这些公民均是该共同体的成员——的主导性研究的话,那么,这并非今天的欧洲人被用大西洋彼岸视角来描述的唯一方面。思索一体化矛盾的最严谨的思想家是意大利人詹多梅尼科·马约内,[33]现已从佛罗伦萨的欧洲大学学院(EUI)[34]退休。马约内在匹兹堡就学过,后在伯克利完成其博士论文,曾经在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然而,他与美国的密切联系之因不仅仅是这些学业和从业经历,他的专业领域和有关欧洲的理论的来源都极为美国化。他的有关这一议题的首部著作是《监管欧洲》(Regulating Europe),其标题昭示了他自己的视角。

就欧洲自身而言,“监管”(调节)一词——如果它流行过——主要与一个源于法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派有着源远流长的联系,该经济学派对生产、信贷和消费以不同的“结构形式”互相联系的方式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连续阶段中体制复制的规则感兴趣。近年来,这个词有了一种更为人熟悉的官僚世界的意味,而在公共意识中并不突出,更不用说在大众智慧中了。即使在监管机构比在其他欧洲国家更早开始激增的英国,也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些灰色的首字母缩略词代表着什么职能,更不用说那里的工作人员是什么人了。电信管理局(Oftel)、能源市场监管局(Ofgem)、水务监管局(Ofwat)、能源监管局(Ofreg)对大多数公民来说,都相当陌生。

然而在美国,从1887年《州际商业法》设立监管铁路的联邦委员会开始,监管在美国政治舞台发挥核心作用已超过一个世纪。不久,管理机构在各个行业中接连出现,大部分是在“进步和新政”时期[35]建立的。用马约内之言,其结果是“正如该研究领域的任何研究人员皆知道的那样,美国的监管就是一种独特的政策制定,它造就了大量独特的理论性和经验性的文献”。[49]马约内的研究事业一直要让这些思想穿越大西洋回到欧洲,从而产生强烈的学术影响。

他首先通过观察认识到,长期以来,国有化举措在职能上相当于美国的监管。那么,它们的区别又在何处呢?答案就是“欧洲与美国对待市场过程的政治监控的态度存在着意识形态和制度上的显著差异。监管在美国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体现了一种普遍的信仰,即市场在正常环境下运转良好,它只在‘市场失灵’如垄断权力、负面的外部效应出现或者信息不足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干预。在欧洲,市场意识形态被广为接受还只是一个相对新的现象”。[50]然而,把这种鲜明的反差视为简单的集体信仰问题则是错误的。马约内认为,国有化与监管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差异,造成后者在解决各种市场失灵问题时具备固有的优势。公有制的作用曾被认为有许多种:工业发展、高就业率、社会公平、国家安全。但是,这些目标不仅常常是不相容的,而且其间巨大的差异有害于追求效率,最终使得国有化理念失去信誉。相反,监管具有唯一的“规范性的正当理由”——效率——因而避免了国有化造成的再分配的紧张和混乱。再分配是一场零和博弈,[36]在这场博弈当中,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而“另一方面,效率问题可以看作正和博弈,只要发现正确的解决方案,大家能够共赢。因此,这些问题原则上能够通过全体一致同意的方式解决”。[51]

然而,既然“在如此之大的政治体中取得全体一致是不可能的”,那么,提高市场效率的问题最好委托给专业性监管机构。随着这些监管机构在美国逐步发展,它们的核心特征表现为“被授权”:政府放弃了任何指导其为监管市场而建立的机构的尝试,使这些机构具有自由裁决的权力。里根政府的改革使这种发展达到完善,这些改革走得更远,把大部分的联邦开支移交给民间社会中的各类第三方团体。如此构想的监管逻辑是把专家权威从民众意愿中越来越完全地分离出来。马约内借用加利福尼亚一保守经济学派的“产权理论”一词对此加以概括。监管代表了“政治产权的分配”,[52]亦即把公众权利从受制于可能五年一换的多数*党**派的善变的立法机关转移到独立的权威部门,该类部门能够不受投票人的干预而作出可以令人信赖的长期承诺。

在欧洲,这种监管的优越性为人所知已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最早的“国有化恰好发生在第一次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经济萧条期(1873~1896),这次大衰退使民众和精英对市场经济的支持产生动摇长达一个世纪之久”。[53]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情况终于有了变化。撒切尔时代的英国带头实施私有化;监管随后在欧陆兴起,它实际上成为推进私有化的补充——亦即一系列机构,其任务是确保公司不会像国家曾经做的那样滥用垄断权,或者产生过多的外部效应。伴随着这一模式的传播,由现代国家履行各种职能的平衡局面被打破,从国家提供福利或者稳定商业周期转为更加间接性的监管作用。人们对此变化没有理由感到震惊,因为这与存在已久的现代“法治国”的原则是一致的。“在非多数民主——只是‘宪政民主’的另一种说法——的模式之下”,马约内论述如下,“对于专门知识、可信度、公平或者独立这样的优秀品质的依赖一直以来被认为比对直接的政治责任的依赖更加重要”,而后者只不过是“为了达到一些特定的目的”。[54]监管机构的主要使命是纠正市场失灵。其行为或许会带来再分配的结果,但是它们务必不能追求任何再分配之目的,这种目的要求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出台更多的直接性的政治决策。尽管民族国家所采取的各种行动之平衡局面可能已发生改变,但是,它们依旧持续其福利、稳定、防务以及监管等政策;也依然是一种有多重目的的创造物。

然而,欧盟的本质应当“仅仅”是一个扩大化的监管当局——这是马约内的神来之笔:亦即那种剥夺了再分配和强制职能的国家形态,纯粹到只拥有市场维护的任务。无可否认,实际上一些部门或者区域的再分配的特别项目——让人失望的“共同农业政策”以及诸如此类的政策——已经加诸欧盟。但是这些可被认为是偶然的附加物,不能改变欧盟那史无前例的总体特征——它是“监管政体”。这个结论或许多少预见了莫劳夫奇克近期对欧盟的描述,马约内对此的影响——马约内对此论述得更早也更为尖锐——是相当明显的,不过他自己的关于欧盟的理论异于他人。欧盟不能被降格为一种政府间机制,莫劳夫奇克试图把它塑造成为各成员国为利益最大化而谈判[37]的结果,这只不过是李嘉图[38]的经济租金理论的粗糙运用罢了,它甚至不能解释看似支持这一经济理论的一系列事件,更不用说诸如《单一欧洲法案》这类更为复杂的创新计划了,在此欧盟委员会作为政策开创者,其作用是至关重要的。[55]

欧盟之所以将一种更为普遍和更加分散的现代国家变革提炼为一个独特的浓缩体,是因为:由于它没有独立的征税权,而只能使用由成员国处置的收入中的极少部分——该预算少于欧盟GDP的1.3%,而公共支出能占到国民收入的50%——因此实际上在欧盟委员会内部有一种靠另类的监管路径扩大它的权威的动力。[56]在此意义上,布鲁塞尔发出的技术性指令倍增的基本理由是无法抗拒的。监管的优点是它只需要最少的资金——仅仅是几个专家的薪水——因为监管的花费不是由监管机构承担,而是由服从它的公司或者个人承担的。因此,现今欧盟的拥护者可以指出,就像他们平常做的那样——莫劳夫奇克始终坚持这一观点——欧盟仅仅雇用了1.8万名公职人员,为大约4亿人口服务,雇佣人数少于一个外省城市的人口。但是这支小小的骨干队伍造就了一个巨大的监管网络,其所产生的法律条款之数量大大超过国家立法机关本身所通过的法律条款数目。早在1991年,由布鲁塞尔颁布的法令和条例数量已经超过了巴黎所颁布的所有法令数目总和。德洛尔预言,到本世纪末,80%的欧盟经济与社会法规均源自共同体,如此预言“或许在政治上显得不明智”,不过“不乏可信赖的实证支持”。[57]欧盟不仅仅是一个摆设。

然而,如果说欧盟的支配性的功能是监管职能,那它的结构性特征又是什么呢?在此马约内从美式思维转向欧式,借助了对政治思想史的浓厚兴趣以及言简意赅地澄清概念的天赋(此亦为典型的意大利式的思维特征),回忆诺尔贝托·博比奥[39]以及乔瓦尼·萨尔托里[40]所论内容。《欧洲一体化的困境》(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2005)指出,欧盟并非、将来也不会成为一个联邦(federation),因为它缺少能够创建和支持联邦的“民众”;不过它亦非仅仅是一种政府间机制。正如孟德斯鸠所曾经构想的那样,[41]从该术语已被许多人遗忘的传统意义上而言,欧盟是一个邦联(confederation)。那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欧盟的基本形态是近代以前那种“混合式政体”,它在古代由亚里士多德和波里比阿[42]所系统构想,而在中世纪以及前*制专**时期[43]作为一种政体而得以实现,这种政体“并非由公民个体而是由相互牵制的法人团体组成,由共同的协议而非由政治统治者所支配”。[58]欧盟的邦联特征是将这种设计置于国家间的层面。因为没有分权——欧洲委员会拥有行政权和立法权——亦无政府和反对*党**之间的分歧或者左翼和右翼之间显著的两极分化,故而在欧盟内部“政治进程的主要议题”完全是那些自治机构——欧洲委员会、理事会、法院以及议会——为各自的特权进行你争我夺。“政策是作为这种竞争的一种附带现象形成的,而并非产生于相互对立的意识形态立场。”[59]

在如此体制之下,谈论一种只能在国家层面发挥作用的人民主权是毫无意义的,选民想要把它维持在这一层面——以至于欧洲议会获得的权力越多,费心去投票支持它的人越少。“由此得出结论,欧洲的‘民主赤字’——按照矛盾的说法——被民主地合理化。”[60]那么,这种邦联的利益是什么呢?对马约内而言,尽管《罗马条约》显示出某些政府干预国民经济的迹象,这在过去的年代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它的主导原则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基本信条:“占有权”与“治权”分离——所有权与统治权分离,市场与国家分离。为了支持这一原则,马约内几乎和吉林汉姆一样激进,他强烈要求将欧盟内部的监管权力移交给明智的商业协会和专业组织,而不是继续由依然拥护中央集权论调的欧洲委员会控制——大洋彼岸里根的有益的改革树立了具有挑战性的榜样。美国从一开始就给马约内的欧洲监管理论带来启迪,最后却成为警告。他告诉我们,“国际竞争不仅发生在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之间,而且也日益发生在监管体制之间,忽视这一点是很不明智的”。[61]

将欧盟冷淡地降格为中等邦联的做法是为了一种强有力的思想上的目的。马约内的理论架构的精致之处在于将西方普遍的政治理论同现代国家演变的论述加以连接,基础是对其各种职能的理论解构,而且假定欧盟是正在进行的全方位转型的顶点。这种架构的关键所在是“非多数民主”之理念,马约内让我们确信,它不仅是欧盟悄无声息地进行构建的基础,而且是几乎所有发达国家所偏爱的模式,除了少数任性的国家如英国以外。因此,国家制度和共同体制度没有差异,而是彼此适合。而正是这一点确保了监管——而非再分配——原则的合法性,它将会在两个层面上成为未来的潮流,即便宪法理论滞后于监管原则。随着对福利国家过度依赖的降低,“独立的监管机构和其他专业性机构似乎比政府部门拥有更强的优势以满足选民新的需求”。[62]作为一种监管政体,欧盟远非弱化民主,事实上是通过为公民提供司法保护及消费者保护,使其不受本国政府侵害,从而使得民主得到加强,其形式是欧洲法院的裁决或者欧洲委员会的指示,而这是政府部门所不能提起上诉的。[63]

然而,“非多数”这一颇具权威但含糊其辞的术语到底意味着什么呢?马约内把“非多数人的机构”解释为“公共机构,其设计理念是并非直接对投票人或被选举官员负责”。[64]那么根据这一定义,如何可能产生非多数“民主”呢?这个概念在表述上是一种悖论。从机构到政体,这种不合常规的省略就是为了强调这种观点:监管不再是现代国家一系列附属的或者部门性质的活动,相反,它正在逐渐成为国家主要的职能,可以象征性地概括公共生活。当马约内不得不阐明“非多数民主”究竟何意之时,他求助于麦迪逊:它就是那样一些民主的形式,其最重要的目标是保护少数人免受“大多数人的*政暴**”之害,并且保护人们不受“*党**派主义”之害。然而,当今何处还存在着残暴的大多数人和互相残杀的*党**派?马约内对欧洲政治趋势的描述中没有与这两项相应的内容,相反,欧洲选民在很大程度上对现状十分满意,而且意识形态的分歧也降至了新低。马约内利用麦迪逊的观点为与跟麦迪本人相左的目的服务。马约内的理论架构的效果是用来推断“市场失灵”,似乎市场失灵就是美国建国者所想的危险暴民的当代化身。建国者的政治恐惧同马约内论述中占主导地位的“效率议题”之间的差距是一目了然的。

当然,效率问题也无法和再分配分开,因为毫无异议的解决方案是由专家调解后取得的。意识到这种困难,马约内试图用一个限制性条件来解决:两者是可以清楚分离的,只要关于效率的决策并没有“财富效应”——也就是包括对那些有可能因决策而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人给予的补偿。为了阐明这一点,马约内指出,提升效率的欧洲货币联盟的创建同时也建立了再分配的“凝聚基金”。然而,这个例子消除了上述区分。在马斯特里赫特,凝聚基金不得不被确切地附加到货币联盟之中,因为并非全体一致认为货币联盟会对所有国家产生同等程度的效益——正如马约内自己所言,“更为富有的成员国”对进一步一体化“尤其感兴趣”,并为此不得不向怀疑它们会从中受益的较穷的成员国支付补充性的款项。[65]同时,也没有许多关于再分配的最终结果正负相抵的证据来证明两者之间达到真正的平衡。事实上,马约内自己后来也发现,欧盟的地区基金对于在贫穷的成员国中的个体之间重新分配收入并非特别有效,更不用说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不少地区:意大利南方的情况亦是如此。在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事件中,将效率作为独立的议题与再分配割裂的奢望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梦想。它所起的作用本质上是与现实现状隔离开来。欧盟制定游戏规则;它并不改变参与游戏的成员国的地位。此为最佳状态。

然而,尽管马约内认同他所理解的欧盟的总体性结构,但他几乎没有表现出莫劳夫奇克式的自满。《欧盟宪法》的失败并非微不足道之小事,更不用说是成功的迹象了。《欧盟宪法》的草案包括了至少一个本将明确欧盟作为邦联的真正性质的重要特征,亦即脱离联盟的权力;关于防卫和对外政策方面共同协议的条款也是如此,这是与邦联相适合的工作。宪法被选民所抛弃这一事实表达了民众对欧盟日益增长的不信任情绪,欧盟并非缺乏政治合理性之标识——并没有要求欧盟民主化的普遍愿望——而是缺乏经济业绩之表现。然而,既然欧盟的核心目标在于经济方面,那么,1995年到2005年的整个商业周期之中,它在就业和生产力增长方面的低迷就完全损害了它的合理性。

这一时期两个主要的机制改革的结果对欧盟来说亦无甚值得夸耀。单一货币和欧盟扩张的推进过程中,其技术要求具有一丝不苟的精确性,而其总体上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可能的结果具有刻意的模糊性。在任何情况之下,“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皆向公众隐瞒”,而迄今为止,最终结局并不引人瞩目甚至是适得其反。甚至像长期担任欧盟委员会国内市场部门委员、而后担任竞争委员会委员的马里奥·蒙蒂[44]这样坚定的欧洲人士都同意使用欧元,而欧元的到来尚未带来多少结果呈现收益的形式。尤为严重的是,欧洲中央银行通常限制性的决策对公民的经济福利造成极为显著的影响。“欧洲政策的结果首次直接而又明显地影响了公众而不是特殊利益群体或小部分专家。因此,较之以往,不良经济表现更加严重地威胁到欧盟机制的信誉,同时侵蚀欧洲一体化这一整座大厦所依赖的狭窄的合法性基础。”[66]

欧盟扩张又如何呢?像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那样贫穷的国家的加入,已经把欧盟变成一个代表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数比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美国还要高的地区。此不仅仅是统计数据上的影响,而且还是决定欧盟所需要的改革的命运的政治要素。因为,对于来自东部的社会倾销[45]的惧怕已经阻碍了服务业单一市场的形成,而当欧盟只是局限于西方十五国之时,那样一个单一市场将是完全没有争议的。由于服务业如今占据欧盟GDP的70%以及超过50%的就业岗位,此可谓整个一体化过程中具有损害性的限制,而这一点宣传甚少,几乎不为人所知。与普遍性的观点相反,欧盟还远非一个真正的共同市场,此正是欧盟内部增长迟缓的原因之一。

不过,目前的不确定性因素多于以往。这些不确定性因素根植于欧盟一体化的本质,一体化始终是一种精英工程,而公众对它只不过是消极认同。这种认同正在减弱,像荷兰这样的拥有自由观念的典范性的土地上选民和议会之间巨大的鸿沟表明了这一点——荷兰的公投很自然地比法国的公投更猛烈地触动了马约内。“近现代史的大部分核心观念,从人民主权到国家概念和民族原则,最初是由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推动的”,马约内如此评述道,“不过这些观念通过调动人们并促使他们采取政治行动的能力证明了自己的生命力。欧洲一体化并非这种情况”。历经半个世纪有余,而今已有“一定程度的知识、经济和政治精英的欧洲化”,然而“没有任何‘大众的欧洲化’发生,就连勉强可以与拿破仑战争末期所有西欧国家发生过的‘大众的国家化’相比的欧洲化也没有发生”。[67]

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鸿沟依然无法填补。这种状况是由最初设计统一的方式所造成的,而且持续至今。“假如不能始终牢记这项规划的精英主义之本质,那么就不可能……对欧盟作出符合现实的评价”——因为“20世纪50年代采取的欧洲一体化的功能主义方法(或曰莫内式方法)造就了一体化和民主之间基本的权衡取舍。这种方式的逻辑导致在任何必须在民主和一体化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决定必然是一贯地支持一体化”。认清这一点,只需考察一下欧洲委员会对立法提案权的垄断——亦即“公然违反宪法的分权原则以及议会民主理念”。[68]只要在取消那些耳熟能详的宪法准则后给予民众充分的物质利益补偿,民众就会随声附和。然而,如果精英们不能带来充分的就业水平和工作保障,或者提高人们的购买力,那么欧盟可能发生动荡。

马约内以实际上为寡头政治辩护与对民主的补充记述的形式表达了两种事物,两者的紧张状态在吉林汉姆的著作中已经明显可见,在这一分析中则更加严重和极端化。一方面,欧盟被认可为一种有卓越的思想血统的邦联权力体制,它被正确地保护起来,不受多数民众裁决的危害,在欧盟中,“非多数体制日益增长的重要性”证明,“依靠诸如专门知识和技能、职业精神、政策一贯性、公平以及独立判断之类的品质被认为比依靠直接的民主责任更为重要”。[69]而另一方面,令人遗憾的却是,欧盟是一种等级分明的组织,其反民主设计是有意选择的结果,莫内要对此担责,一旦GDP显现衰退迹象,它就可能疏远被动消极的公民。

不过首先,欧盟称得上是一个邦联吗?当然,从孟德斯鸠的“法意”的角度而言,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它肯定都不是一种邦联。孟德斯鸠的“联邦共和国”是由城邦、行省以及州——这些实体在规模上必然很小——组成的互相保护以抵御更大的君主国侵犯的联盟。孟德斯鸠并没有采用“邦联”一词,而且他对结成联盟的共和国的描述同该词后来的意思或者马约内使用该词的方式相矛盾,因为它不仅包括*压镇**其包含的地区内任何民众叛乱的外部武装干预,而且也强调这些地区必须放弃与其他政权缔结条约的权力,因为一旦形成这类联盟,它们“毫无保留地放弃一切”[70]——就好像布鲁塞尔的武装力量有权*压镇**布达佩斯的*乱暴**,而英国被禁止加入北约。在所有的思想家中,孟德斯鸠也不能被毫无争议地视为混合式政体的捍卫者而非分权的捍卫者。尽管他把英国理想化地描述为“一个宪法的直接目的是政治自由的国家”,再现了混合式君主制的标准地方模式——国王、上院和下院这种“三位一体”,但孟德斯鸠的创新在于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构想覆盖在其上,这从来不符合岛国的实际情况,然而改变了全世界的期望。

要证明将混合式政体视为由相重叠的法人团体组成的大杂烩的想法,马约内本该追溯到150年前,以阿尔特胡修斯[46]为合适的鼻祖——正如他借用中世纪和前*制专**主义模式的做法所显示的那样。正如上文所论,从詹·齐隆卡(Jan Zielonka)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这种混合式政体的发展趋势。[71]在他的《作为帝国的欧洲》(2006)一书中,欧盟被颂扬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后现代版本,它取代中央集权论的政治秩序概念,为了适应一个复杂的统治领域,其中拙劣的多数人统治正在变成陈年往事。欧盟扩张被马约内视为——至少到目前为止——威胁单一市场形成进程的一个阴影,该书则怀着盎格鲁—波兰式的欣喜,认为扩张是对欧洲超级国家的幻想的致命一击。

依齐隆卡之见,延伸至第聂伯河[47]和布格河的欧盟如今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一座权限杂乱的新中世纪迷宫,其统一将不会有赖于任何形式的官僚机构的指示,而是基于自发的市场调节。的确如此,中世纪见证了大量的掠夺*行为性**——以及早熟的福利体系和正义战争的宝贵教条,从中仍旧可以收获很多。民主?“尚存争议的议题是,发展中的欧洲治理体系是否依然可以被称作‘民主’。”[72]无论如何,我们正在超越由人民统治的传统观念。选举是控制政府官员的拙劣方式,而更为有效的可能是为具体决策而游说的“政策网络”。公民个人应该能够向这些提出异议——但希望不是通过民粹主义的全民投票或者难以控制的*行游***威示**等方式。私人诉讼和向监察人员申诉则是更好的途径。

如果齐隆卡的有关繁荣富饶的新中世纪帝国的构想可被认为仅仅是精心设计的奇思妙想,那么其最终结果仍然具有启示意义——事后的断言而非事先的陈述,这是未来的政治规范。事实上,那是回归到把*愿请**书提交给君主。在此,马约内更加现实。否认欧盟内部的民主既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长久维持的。一体化几乎没有为来自社会下层的决策留有余地。但是一旦合理性从选*意民**愿转移到市场财富,那么这种合理性就成为市场异常行为的俘虏。持续的高增长是比代议制政府更难维持下去的诺言。那么,人民的意愿毕竟不能被轻易地回避。马约内在认为莫内应该对“为了一体化而牺牲民主”负责时,暗示另一种选择是可能的。不过莫内的前提排除了一种选择。他在《欧洲一体化的困境》中解释道,莫内和他的同僚不应该秘密地继续前行,而是应当把他们所设想的联邦国家告诉欧洲选民。然而,马约内的这种责备是一种虚张声势,由于对马约内而言这样一种前景从来没有被选民接受,而已经形成的一体化局面——即使它目前还并非名副其实——正是他心中所想的:一种无需应对人民主权之需求的邦联。

对莫内的指责是一种不安的表现。这是因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目前的形势可谓今非昔比。莫内的联邦制所设想的前景正是马约内的联邦主义所排除在外的形态,亦即通过投票表决对其民众负责的“欧洲合众国”。因此也就有了“欧洲煤钢联营”(ECSC)和“欧洲经济共同体”(EEC)从一开始就包含的议会制结构,以及“欧洲防御共同体”(EDC)对莫内来说的重要性,帕森斯正确地强调了“欧洲防御共同体”对于一体化历史的意义。欧洲防御共同体最终流产,欧洲议会也被证明毫无成效,这些均非莫内之规划的成就而是挫败,甚至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除其影响,恰如批评家的反复无常表明的那样。2005年,马约内可以在其著作《欧洲一体化的困境》的开头将欧盟的结构称赞为“后现代邦联的成功范例”。[73]两年之后,审视着《欧盟宪法》的残骸,欧盟已经成为建立在狭窄根基之上摇摇晃晃、充满险情的建筑。

上文已述的四种主要的对欧盟的论述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定位已足够清晰。在莫劳夫奇克、吉林汉姆、艾肯格林和马约内之间的明显的差异性观点之间的是一系列重叠的共同点。譬如,敌视任何联邦主义,将传统民主形态的影响最小化,认为一体化消极模式优于积极模式,偏爱自愿监管胜于强制管理,摒弃阻碍市场活力的福利壁垒——没有谁的分析或者对策在同等程度上同时具有上述特点,不过他们所论具有一定的共同性。通常来说,他们代表了新自由主义派别,在各人的情况中这或多或少是一目了然的,或是稍有出入的。他们最大的分歧是对将来的推测。他们对欧盟应该具有何种结构和形态基本上能够达成共识,而就欧盟是否有可能成为它应成为的样子这一问题,他们的观点则大相径庭。莫劳夫奇克表现出一种坚定的乐观主义,马约内表达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悲观主义,艾肯格林显现出谨慎的怀疑主义而避免作出正面回答,吉林汉姆的不安的想法有些危言耸听。这些极端的差异性体现在那些共同点之中了吗?抑或它们只是反映了未来前景的常态的模糊性?

持有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其他观点的权威更少。尽管与新自由主义共识的前提相悖的观点在学术思想方面一点也没有弱化,然而它们更加分散和孤立。不过在此方面依然是来自美国的思想家占据着学术高地,主要学者分别来自哲学、法学和比较政治学领域。拉里·西登托普[48]的《欧洲的民主》(Democracy in Europe,2000)因其独树一帜——亦即风格老式而见解独到——以及令人耳目一新地设想了欧盟的风险并且提出解决办法而尤其突出。莫劳夫奇克愤怒的反应暗示了西登托普观点偏离当前因循守旧思想之程度,莫劳夫奇克难以抑制对该书没有关注“当代主流分析”这一现象的怀疑。[74]事实上,西登托普与这些主流思想的区别来自古典政治学中的自由主义——它受到托克维尔[49]的启发,西登托普著作的标题效仿了其《论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 ——与这个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新自由主义之间的距离,西登托普的观点对新自由主义来说只会显得无法与之协调。

牛津大学的职业生涯给西登托普留下了印记——以赛亚·伯林[50]对他来说是主要的参考对象,西登托普对他有很多有趣的批评——然而他的出发点却是再美国化不过了。联邦主义是美国的发明,它铭刻在1787年的《宪法》之中。欧洲希望效仿它吗?孟德斯鸠认为,在任何规模的没有可以限制君权的贵族阶层且因此必然是君主国的现代国家中都不可能有自由。通过设计在一个巨大的共和国中保护自由的宪法,麦迪逊证明孟德斯鸠是错误的:一个在商业社会中的联邦政府能够通过中介机构获得封建社会在贵族阶层的帮助的情况下所获得的东西。托克维尔率先理解了这一点,他也看清了那种维持美国成功的联邦主义的颇具特色的建构: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方自治的习惯、主要由律师组成的开放的政治阶层,以及源自新教的共同的道德信仰。此外,维持这一全新结构的还有——不被承认的——大英帝国的幽灵,使得殖民者习惯于单一最高权力机构,如今最高权力机构变成了一种拥有征税权力和强制手段的联邦政府。

相比之下,由于存在着语言和主权的多样性,以及拥有不同文化并且缺乏共同的统治经历的古老国家,欧洲仍然处于分割状态。它也不具有任何与维持美国这个年轻的自由主义共和国的社会阶层或者宗教统一性相似的东西。相反,它仍旧承受着破坏性的反教权主义以及分裂的阶级意识留下的创伤,这些创痛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无人知晓——这是18世纪和19世纪的不幸的遗产,所幸现如今已经弱化,不过并未完全消除。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些过去的包袱使得欧洲人自1950年以来为迈向统一而取得的成果更加引人注目。然而,如果这些成就带来的结果不仅不完整而且令人郁闷,那么其原因也在于并且首先在于当今意识形态方面之枯竭。因为托克维尔只能忧伤地思考自由主义自他那个时代以来所发生的变化,自由主义关于人类繁荣的丰富构想已缩减为欲望的功利主义或权利的社会契约论的选择。在这种衰退中,任何积极的公民概念不复存在。我们只不过在充当纯粹的消费者或诉讼者。

结果是,欧洲一体化的概念由枯燥无味的经济主义所主导,就好像欧盟仅仅是市场效能问题。如此狭隘的考量自然无法与大众的想象接轨,而留下的空白只能由彼此竞争的政府项目来填补。在此只有一个竞争者业已拥有清晰的愿景。英国甚至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它受控于依赖习俗而非思想的政治文化,因此不可能为欧盟筹划一种引人瞩目的未来。德国尽管自身拥有一个联邦的框架,原则上能够为欧洲联邦政府提供模型,但它因对最近的历史负责故而缺乏能力。而只有法国具备让欧盟采用某种方案的制度机构和政治意愿,欧盟的形成期正是法国战后的恢复期。其结果就是,欧盟在很大程度上是按法国自身的“国家主义”的形象创建的——高度中央集权的行政体系,在此体系中布鲁塞尔的政治掮客们秘密地制定决策。

在法国,它自身那著名的精英主义及理性主义的政府模式源于路易十四,[51]历经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该模式屡次激发起它的对立面:大街上的无政府主义叛乱,以及反对国家的民众*反造**。欧盟是这种官僚主义统治风格的不那么典型的例子,它所面临的巨大危险就是它也会在某日激发民众的反对——欧陆范围内的公民*乱动**。如今将经济主义和国家主义加以结合也无法解决未来的社会动荡。必须进行广泛的政治辩论,以避免欧洲人认为欧盟仅仅是“不可阻挡的市场力量或者脱离民主控制的精英们的阴谋”[75]之产物。欧盟需要新的根基。

那么,这些新的基础应该是什么呢?西登托普的答案又转回美国。对于一种由充满活力的地方自治组成而非一个官僚指令体系的真正的联邦政府而言,欧洲需要一个使用共同语言进行交流的开放的政治阶层和一种塑造道德身份认同的共同的信仰。为了创造前者,他建议成立一个规模不大但是很有权威的欧洲参议院,由每个国家立法机关选举出来且同时在立法机关任职的主要议员组成。英语已成为在欧陆被普遍使用的非正式的拉丁语,它应该成为联盟的官方语言,如此参议员们才能像国会山上的同胞那样互相熟悉。同时,在已经高度法制化的欧洲体系中,法律行业门槛的降低——在这方面英国的过错特别大——将逐步为新的政治阶层提供成员。

在所有问题中,仍然存在着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与美国公民宗教相对应的欧洲人的信仰——托克维尔的“心灵习惯”——来自哪里?在这里,西登托普依然是美国模式的忠实信徒,他认为一部欧洲的自由主义宪法本身就是答案,因为它将提供一种道德框架,在此框架下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平等性,所以人们会按照一种替代性宗教的方式行事,把此种方式视为“身份和正确行为之源”。[76]但是仅仅有这种替代性的宗教就足够了吗?——难道美国人不是也依赖于文本本身吗?面对莫劳夫奇克的诋毁,西登托普并没有退缩,他坚持自己的观点。自由的宪政主义的确正是基督教最新的领域,作为历史性地将普世主义与个人主义相结合的世界宗教,基督教所信奉的灵魂在上帝面前道德平等的理念最终导致国家之下平等的公民自由。

为了使欧洲民主获得凝聚力与稳定性且不牺牲个人主义,上述联系必须恢复。以精神孱弱的多元文化主义代替基督教——即使像以赛亚·伯林这样的自由主义明灯,可能是由于他的犹太背景,也没有完全摆脱其影响——这样的观点应当被抛弃。欧盟应该拾起其宽容但不羞愧的基督教身份。这一切都需要假以时日。西登托普以奥古斯丁[52]式的语调结尾。欧洲需要在美国成型的复杂联邦主义的欧洲版本,不过时机未到。在欧盟做好准备以前,在目前情况下若急于求成,那么只能造就一种联邦政府的拙劣模仿物,它将由并不真正认同或理解联邦主义的精英统治。

不同于这一领域其他重要的著作,《欧洲的民主》被译成最初的共同体国家的大部分语种,赢得了欧洲的读者。这本著作之所以被认可,是因为其异于关于一体化的其他大量技术性文献的吸引人的特色:对于任何人而言皆可以理解的直接论证以及引人入胜的文笔。作品不仅体现了对西欧主要国家差异巨大的政治文化的敏锐观察,而且它对那些为欧盟大唱赞歌但思想贫乏的评价根本不予理会,这在有关欧盟的著述中十分罕见,那些著作中的一切哲理性的思考往往无人关心。即便如此,照搬美国优点供欧洲人使用的效果只是复制该书所批评的宪法空白——好像可以想象(更不用说非常应该)将福音信仰和美国众议院移植到旧世界的国民之中。在一个需要特别清晰指出的地方,却是模糊一片,并没有得出给欧洲的原创性建议:联邦主义在两块大陆上的意义实际上是相反的,联邦主义在美国作为一种向心力创造了新的最高权力,而在欧洲,它却作为离心力将旧的最高权力转移。

虽然引用了托克维尔的观点,但西登托普却并没有记住他的教诲。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联邦主义的历史性成就在于克服往昔各种欧洲邦联——荷兰、瑞士、德意志——的弱点,这些邦联曾为孟德斯鸠所称道。美国联邦主义是通过赋予中央政府以税收、军事以及颁布对公民直接施加影响的法律的权力做到这一点的,而欧洲的邦联则没有对其成员国施加意志的独立手段。《论美国的民主》所论的内容要比《欧洲的民主》更加集中。托克维尔对美国这一共和国的主要顾虑实际上是联邦政府仍然缺乏足够的力量以应对来自各州的潜在阻力。美国的建国者们“将金钱与*队军**交给联盟,但各州维持着人民的爱好和偏见”,于是这种“荒谬而且极具破坏性的信条”使得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53]拒绝派遣民兵参加1812年与英国的战争。[77]

然而托克维尔的总的结论是明确的。他解释道,在美国,“中央政府就像各国政府一样,自身不需要中介就对被统治者行使权力,管理他们,审理案件,然而它只在有限范围内如此行事。很明显,那已经不再是一个联邦政府,而是一种不完全的国家政府。所以有人发现了一种新的政府形态,确切而言,它既非国家政府也不是联邦政府;不过他也就此打住,表达这一新生事物的名称还未出现”。[78]如此坚定有力的观点会让布鲁塞尔尴尬,不完全的国家政府之说只会令其官僚恼怒。而相比之下,西登托普的解决方案则要温和许多。

研究欧盟的哲学和法律方法肯定大不相同,但是在从哲学方法转移到法律方法的过程中,我们仍然关注“大美国”范畴。拥有以色列血统、自称为“典型的流浪犹太人”的法学家约瑟夫·威勒[54]曾经在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任教,如今是纽约大学教授。由于不具备任何行政或执行等装备的纯粹状态下的法律——它在管理或执行方面不加任何修饰——是欧盟的标志性的手段,所以律师无论在联盟的运作还是在从运作提炼出的含义方面都起着巨大作用。因此,一种非正统的法律思想在欧盟各种事务中甚至比正统思想在其他领域所起的作用更为重要,这一点是不足为奇的。约瑟夫·威勒对联盟的贡献包括帮助起草《欧洲议会*权人**宣言》,以及就《阿姆斯特丹条约》[55]对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

然而,这些局内人的身份对减弱明显蛮横而激烈的思想干预并无助益。有关欧盟的文献图解就像其封面所显示的那样,通常都很枯燥:主要图案要么是如同单调的超市贴纸的标识——甚至吉林汉姆的著作也难免遭此厄运,要么就是那些振奋人心的陈词滥调——如莫劳夫奇克的著作,欧盟犹如流线型的帆船航行在波浪顶峰,而那些鼓起的船帆上的成员*旗国**帜则随风飘扬。约瑟夫·威勒的《欧洲宪政》(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用恩索尔[56]的野蛮的无政府主义的杰作《1889年基督进入布鲁塞尔》(Christ’s Entry into Brussels in 1889)作封面,画中的怪异人物斜睨着我们,于是我们进入一个不同的世界。

本书的核心一章——“世纪之末的欧洲:这件新装里面真的有皇帝吗?”定下其观点的基调。欧盟究竟是何种类型的政体?约瑟夫·威勒十分随意地摒弃政府间和邦联的范式,认为这些“异想天开的意识形态思维”模式不仅“掩饰了社会控制与责任等严重问题”,而且使人“为对联盟所代表的民主的攻击沾沾自喜”。[79]如果欧盟不符合这两种描述,那是因为尽管联盟以往常常增强了其成员国的实力,但是共同体不能陷入以各成员国为其主人的境地,即便这是它们想要的结果。相反,在许多方面,“共同体业已成为致使其初创者们陷入困境的一种‘傀儡’”。[80]欧洲法院正是这种身不由己的魔法的极佳范例。约瑟夫·威勒对该法院职能与命运的改变进行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分析,展现了法院在最终导致各国政府作出反应,减小欧盟委员会的作用、增强部长理事会和布鲁塞尔下级外交官员的作用之前,在建立一个使各国政府措手不及的不断扩大的超国家管辖区域的过程中如何抓住主动权。在此论证中,法律和政治层面的发展趋于相反的方向,它们都背离了《罗马条约》。

尽管约瑟夫·威勒赞赏欧洲法院的工作,不过他警告不应对它过多地颂扬。自从法院吸引了更多的公众注意力并增加了处理案例的数量,它也变得更加小心谨慎,如今它不再称得上在欧盟中担当充满活力的角色。从另一方面来说,欧盟部长理事会和它的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布鲁塞尔作出大多数协议和决策的秘密中枢——当然没有放弃强硬手段。约瑟夫·威勒认为,部长理事会不仅通过对立法活动施加行政控制,在联盟层面破坏了适当的分权局面,而且凭借递交给它以获得理论上认可的决议的数量、复杂程度与时机,削弱了成员国国家层面的议会权威。有着众多选民和弱小权力的欧洲议会则难以与之抗衡。此外,理事会内部的意识形态分歧通常起不了作用,因为各国政府总是立场迥异,无人参与为达成专家的共识而进行的正常的政治冲突或者论争——一种作为精英集团准则的“协和式”(consociational)统治方式。

这一体制发展趋势的结局是不容乐观的。起初,共同体代表着战后欧洲真正有意义的理想:和平、繁荣与超国家主义。而如今,前两项已是陈词滥调,第三项则被简化为欧元。“《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影响下的欧洲与更早的《巴黎条约》和《罗马条约》影响下的欧洲一样,不再表现最初的基本价值。”[81]随着《单一欧洲法案》生效,已出现的不只是一套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设计的技术专家方案,而且是“多种可选择的高度政治化的道德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它们将市场奉为衡量社会价值的标准。[82]在这个政治被越来越商业化的欧洲,社会个体确实得到了权力,然而是作为消费者而非公民。欧盟扩大也未能改变这种局面:因为就像流行语所描述的,“当公司发行新的有投票权的股票之时,其每股的价值就会缩水”。[83]公众的生活有陷入面包与马戏这类小恩小惠而无更多的尊严或者合法性的风险。

那么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呢?威勒决非把市场视为大敌,他根据潘恩[57]的精神而不是弗里德曼[58]的精神,把市场构想为社交活动与交换的形态,“用于开阔眼界、了解并且学习尊重他人及其习惯”的活动场所——因此,市场本身也是一种共同体。[84]然而公民资格是一种政治纽带,自《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署时就已经提出的议题是如何使公民资格同时在国家和超国家层面上发挥效果。威勒诡秘地向马尔库塞[59]致意,他将此描写成连接爱欲和文明之议题:国家是人类由来已久且情意绵绵的生存中心,欧盟则为理*启蒙性**的现代架构,两者对民主的欧洲而言是缺一不可的。

为达到此目的,《欧洲宪政》在结尾提出四种具体的提议。在服从共同体法律的地区,公民通过收集足够数量的签名,应该能够在欧洲议会成员的选举上将立法提案呈现于投票者面前,若是提案被必要的多数票通过,那么,它对于欧盟以及成员国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完善这种“立法投票”,应该建立一个“欧洲公共广场”,共同体内部——特别是目前布鲁塞尔委员会的不为人知之处——的完整的决策程序应该发布于互联网上以供公民尤其是年轻人审视,对年轻人来说,网络就像以前的纸质印刷品一样。相应地,一个“宪法理事会”应当对一直有争论的欧盟内部的司法能力问题进行判断。最后,欧盟应该能够直接向公民征收少量的所得税,以便用民主代表的传统纽带将公民与欧盟联系起来。

上述各种观点有高下之分。威勒认为他的互联网方案——他称之为“王者之剑”[60]——最重要且意义深远,然而在怀疑者看来这是最不可靠的:仿佛将来的年轻人会因为对政治上瘾而急切地浏览9.7万页的共同体指令或者复杂的常驻代表委员会备忘录。以平淡乏味的法国模式创造宪法理事会之提议算不上是一种建议。但立法投票的提议目前可谓极具创造力与可行性,该提议会在欧洲各个机构中引发恐慌。在联盟和其公民之间直接建立金融联系的设想并不新颖,但还是非常相关而且相对激进的。关键是,有了上述这些提议,原本含混不清的领域就已经发生改变。我们已经抛弃了当权者的共识:欧洲宪政秩序存在于最佳的境况中——确切地说是次佳的境况,其他情况都是不可能的。

在这一非正统的领域,一位极富才智的杰出学者构想了更全面的联盟重建方案。菲利普·施密特[61]起初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哈斯的学生,后来执教于芝加哥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他先是以研究拉丁美洲而知名,后来成为世界上最具创造力和涉及面最广的比较学者,就社团主义、区域一体化——或许尤其是——南美和南欧从极权体制向民主体制过渡的问题写过大量作品。在世纪之交,施密特在佛罗伦萨的欧洲大学研究院安定下来,他在2000年出版了《如何使欧盟民主化……以及为何要这么做?》(How to Democratize the European Union ... and Why Bother?),该著在许多方面迄今为止依然是关于欧盟的最不同凡响的思考。和通常情况一样,虽然早期篇幅较短的草稿乃是以意大利语撰写,但这一引人注目的著作从未被翻译成联盟的其他语言,此足以证明欧盟对下属地区的冷漠,它带着这种冷漠放弃了对自身的思考。作为一套系统的对预想领域和细节的政治变革之提议,该书令人想起另一个时代,犹如是当今的孔多塞[62]所写。这种作品通常属于一种乌托邦思想,而对现实的种种限制漠不关心。然而,从任何角度来看,要找到一个比施密特更具有世俗气质的人是很难的。该著标题的第二部分显示出其睿智的另一特质,亦即塔列朗[63]的传人所具备的带有讽刺意味的超脱精神。这两种相反的性格特点的交汇使得此著在反映欧盟的文献中独树一帜。

施密特自一开始就指出,欧盟既不是国家亦非民族。尽管它不可逆转地进入纯粹的政府间事务的领域,但却并未显示出定义国家的疆域权威与职能权威的一致性,亦未展现出作为民族的特征的集体身份认同。而在其管辖范围内,很少有人能理解这点,这亦在情理之中。“欧盟已是人力……所设计的最为复杂的政体。”[85]显而易见,很难将欧盟描述为在公众控制下的可担当责任的机构。如何才能使之民主化?现代民主的三种关键制度是公民资格、代议制和决策程序,使欧盟民主化所需做的相当于对这三种制度的重塑。施密特极为冷静地明确列出了每一种制度变革的议程,在被施密特自嘲地称为“适度的提议”的16项议程中,说明以下这些就足够了。

公民资格?为了在联盟里推进那种更具有活力的自由:进行与欧洲议会选举一致的直接公民投票,它们应该在整整一周内以电子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人有权决定他们中意的参选人的任期。为了使普选制首次得以实现:有孩子的成人可以多次投票。为了促进社会团结:移民应该拥有居留权;把花费在共同农业政策和欧盟结构基金上的所有钱款转换为“欧洲奖助基金”(Euro-stipendium),以支付给收入低于欧洲平均收入1/3的所有公民。

代议制?为了建立更加有效的立法机构:限制欧洲议会的规模,依据成员国人口对数按比例分配欧洲议会会员(MEP)议席,将议会的实质性的工作分配给各委员会,如同意大利的情况。为了支持成立更多的欧盟范围内的政治组织:将现在分配给成员国国内各政*党**的欧盟选举基金的一半转移给欧洲议会(EP)的各政*党**组织,并授予它们提名本国名单上半数参选人之权利。

决策?为了公平合理地管理这样一个由数目众多且面积差异巨大的成员国所组成的欧洲的复杂事务:按照公民数量的升序排列把联盟分成三个国家“分会”,其票数根据对数值进行加权。使欧洲理事会同时有三个主席席位,每个分会有一个主席,负责提名欧洲委员会主席人选,被提名者须由每个分会和欧洲议会的多数票通过;而部长理事会的决策同样也需要全部分会同时以多数加权票通过。

就像威勒一样,施密特不一定能对自己的哪一条提议最有意义给出最合适的评价。他认为他所列出的欧盟决策程序的变革最有可能使联盟得以民主化——而欧洲公民资格和欧洲代议制的改革所能带来的即时回报较少。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因为他的“分会”体制不仅技术难度相当大,而且在最遥不可及的欧洲权力的顶端运作,显得与普通投票人的实际经验毫无关联。公民资格基本的改变看来要更为猛烈且更迅速地推动变革。

施密特恰当地强调了他这些建议中“象征性的独到之处”的重要性,建议的目的是产生良好的震撼效果,以便让民众清楚地认识到欧洲公民及国家公民资格的附加价值。实际上为了吸引人们,政治生活必须要变得更加生动活泼。正如美国的建国者们考虑到绝无可能阻止派系产生——派系在当时被认为是困扰共和国的最糟糕的恶行——于是转而规划了控制其影响的体制,如果无法改变如今的类似情况——媒体使政治琐碎化——那么,矫正方法只能是使政治更加娱乐化或其他。[86]这一观点与莫劳夫奇克的使民众安静下来的方案“越无聊越好”之间的对比再明确不过了。施密特后来的一些建议包括了发行资助公益事业的选民彩票、电子投票和参与式预算。不过,这些内容只不过是附带的。施密特智囊库中最重大且最大胆的构思无疑是废除欧盟共同农业和区域基金,改为“欧洲奖助基金”。正如那些正统的批评家所指出的那样,这一提议必将引发欧盟内部再分配的斗争——换言之,亦即出现可能会激发公民热情与兴趣的社会冲突的可怕前景。总之,那是所有可能的危险中最糟糕的,是政治对欧盟纯洁事务的侵扰。

施密特本人如何看待他所提出的改革方案的社会背景呢?不是通过启蒙思想家的视角,而是通过维也纳会议的视角。现在以及可预见的将来皆无民众对欧盟民主化的需求或者来自下层的推动欧盟民主化的自发性压力。那么,为何还要费心筹划,使它承担更多的责任呢?其原因只能是潜在的结构性发展趋势,这些发展趋势最终能侵蚀整个欧洲事务的合法性;其中的趋势之一是葛兰西[64]所说的国家政治体系本身的“病态症状”:对政治家的不信任、政*党**的缩减、投票参与者的减少、腐败现象的蔓延以及日益增多的*税逃**。另一趋势则是一体化进程中所达成的宽容共识在减少,因为欧洲人对布鲁塞尔达成的秘密决议越来越感到困惑和不安,而那些决策影响到他们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方面。重要的政策产生于布鲁塞尔官僚的工作,而欧盟机构本身缺乏透明度和威信,国家的领导阶层丧失了可信度。这些退化趋势如今面临着被货币联盟和欧盟扩张加剧的风险,货币联盟使成员国失去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工具,欧盟扩张使欧盟只有1/4的人口拥有否决权。民主化可以被延期。不过,那并非无期限地延期。

然而,民主化也不可能突然或者完全地得以实现。在命运不济的欧洲未来大会很久之前,施密特就已经否定了如此进程所得成功的可能。宪法诞生于革命、*变政**、战争和经济崩溃,而非诞生在通常性的和平环境之中。欧洲政体能够——民主地——宪法化的唯一方式是借助由所有欧洲公民进行的公决批准授权的“制宪议会”。而过渡时期的发展之路必须回归莫内的方案,如今它不是依赖于经济增长来推进一体化,而是通过扩大民主政治以类似的、逐步推进的方式得以改观的——小步骤又一次最终收获大效果。

欧盟民主化最令人信服的规划应当来自新功能主义的继承者,这一点是比较恰当的:人们可以最直接地反驳指责莫内的方案排除了一种选择的说法。然而,施密特的学术背景不只是师从哈斯的经历。他的思考以幡然醒悟的转折结束。可以启动他的方案的力量在哪里呢?他写道,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类行动者已经被欧盟明确地增强了。“那就是欧洲的资产阶级。”它能够崛起以应对挑战吗?呜呼,这一阶级过于舒服地安身于权力之中,没有多少愿意改变现状。“从意识形态上而言,其‘自由’之地位处于最具支配力状态;从实践角度而言,其‘天然’的反对者有组织的工人阶级业已被削弱。”如果将来一体化受到来自下层的威胁,那么,资产阶级更有可能“躲在由技术专家官员所组成的方阵后面寻求保护,而不会去冒险使这一进程面临透明度、大众参与度、群众性政*党**的竞争、公民责任以及再分配需求的不确定性”。[87]确实如此。此与韦伯对他那个时代的德国资产阶级的失望非常相似。然而在欧盟,寻求有号召力的领袖去打破这个僵局——韦伯的解决方案——是没有用的。如同早先的经济自由化一样,欧洲政体的民主化或许最终不得不像小偷在黑夜里出现那样来到,在所有行动者——无论精英还是民众,有可能程度不一样——充分意识到正在发生什么以前降临在他们身上。

因此施密特的解释同时反驳并印证了马约内对“莫内方案”的批评。由于缺乏值得信任的更好的对策,民主目标中的猛烈破除旧习之主张与怀疑论的向传统秘密手段的回归相结合。然而在这些思考中,人们开始越过到目前为止所讨论过的理论化内容共有的边界。阶级的言论不属于欧洲的论述。施密特大量运用阶级的语言,反映了他在拉丁美洲的工作背景,那里有关统治的词汇一直更加具有表现力,也反映了一种超越老套的盎格鲁—撒克逊准则,乃至达到战前社团主义或战后的社会主义异境的个人文化。施密特曾发表过一篇文章,他将欧共体描述为“政治支配的新形态”。[88]他的这些暗示指的是一种隔阂。有关欧洲的重要文献涉及很多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和法学。然而,最近的文献中所缺失的是关于一体化研究的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的成果,亦即米尔沃德所著的有关共同体建立初期的那种论述。要写出那样的著作,人们必须超越有关欧洲的自由主义言论的范畴。

并不令人惊奇的是,这个——过于实际的——领域最优秀的关于阶级力量和社会对立、资本转变和工人分歧、合同变更和租金革新的成果是由马克思主义学者所取得的。一个主要由荷兰学者组成的学术群体被称作阿姆斯特丹学派,[65]它在基斯·范德皮尔[66]的激励下走在最前面,范德皮尔曾率先研究了跨国阶级的形成。其不仅产生了大量详尽的对一体化进程中商业运作所作的实证性研究,而且也对维持欧盟80年代以来的转型的更为多种多样的力量进行了思考。这种解释方式独创性地运用葛兰西的思想遗产,区分了联盟内部新自由主义霸权“惩戒性”与“补偿性”形态,就好像是撒切尔夫人式和新工*党**式的形态那样,并且发展了由米尔沃德率先提出的假说,探索这些摇摆不定的形态在对硬通货感兴趣的新食利者集团中的社会基础,这一集团的复杂枝蔓如今扩展到私营企业工人阶级自身的富裕阶层。与这项工作并驾齐驱的是,一部有关一体化意识形态起源及一体化的经济结果(两者均与已为人所接受的观点相悖)的生机勃勃的修正主义历史记录正在书写中,这一工作还是源自马克思而非自李嘉图或者波兰尼。应该说明的是,甚至在这个非正统的左派领域,美国也同样展现了清晰可见的研究成果。阿姆斯特丹学派的主要文集《坍塌的堡垒?》(A Ruined Fortress?,2003)由来自纽约州北部的一个大学的系主任艾伦·卡夫鲁尼(Alan Cafruny)所精心策划;而《危机中的货币联盟》(Monetary Union in Crisis)修订版本的编辑与主要撰稿人伯纳德·莫斯(Bernard Moss)则是一名在伦敦发展的美国人。[89]

欧洲研究被看作对欧盟过去和未来的探究,而它不属于欧洲——显而易见,说它被夺走是不对的,如何解释这一奇怪的模式?美国人在某种程度上统治这一领域,这无疑反映了众所周知的美国大学体系拥有的更多的物质和思想方面的资源,从而保证了它在许多其他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美国的政治学也具备更为长久的传统和更加卓越的声望,对政治学这一学科来说,欧洲一体化研究正是最明显的能够取得学术成果的领域。更广泛意义上而言,一种帝国性的文化必须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的主要发展:就学术的平衡状况而言,可以说当代中国或拉丁美洲在本质上和欧洲无甚区别。不过,如今欧盟高得多的大学研究的密度——更不用说优秀得多的大学研究的渊源——并不会使人期待近似的结果。

然而,很难避免产生那样的感觉:一种更加具体的因素也在发挥作用。美国的政治秩序一直是最稳定的,其宪法显然一直保持着它18世纪的形态。近期一项研究的标题将美国称作“凝固的共和国”。而欧洲半个世纪以来是持续的政治实验之舞台,且未有先例可循,亦未见清晰明确的终点。这一过程的新奇性和不安定性使它对成长于充满着宪政精神同时又在这方面停滞的文化中的人而言有着磁铁般的吸引力,也为在国内遭受挫败的智慧能人提供了表现机会。无论如何,这是对上述情况的一种解读。历史上常常因地理位置相距遥远而带来的学术优势也是其中的原因。在19世纪,没有哪位本土学者像托克维尔甚至布莱斯[67]那样研究美国。为什么美国今日不能照样回馈欧洲?而这又是对此情况的另一种解读。

不过,在关于美国掌控欧洲研究局面的诸多纷乱的因素中,显然还有最后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欧盟的发展趋势已经朝向他们所规划设想的目标。这一结果就如同一种主客体之间全新的意识形态相似性。也就是说,欧洲在很大程度上业已成为一个当代自由主义的理论的试验场。当代自由主义诸类别在其他方面都不如在有关欧盟的思考中展现得如此生动,即便是新自由主义阐释之间的差异也十分明显。莫劳夫奇克提供了技术专家统治论的解释,吉林汉姆提供了古典经济学的解释,艾肯格林提供了后现代社会学的解释,马约内提供了非多数主义的解释。与这些不同的是西登托普的古典政治学解释、威勒的社群主*解义**释以及施密特的激进民主的解释。在一个极端,传统的自由主义观念中的民主几乎不复存在;而在另一个极端,民主又几乎被美化了。基欧汉、哈耶克、波兰尼、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和潘恩等是多种多样的灵感来源。他们穷尽了欧盟论述的所有可能性吗?在此托克维尔的话再次回响:“他也就此打住,表达这一新生事物的名称还未出现。”

注释:

[1]参见他在The Uniting of Europe,Stanford 1968,p.xiv第二版序言中对“戴高乐将军带给我们的教训”的评论:“最初的理论即便不是十分明确也是含蓄地假定存在我们所称的‘意识形态的终结’的情况。因此,我们将民族主义的条件作用定义为不存在,但没有凭经验检验。我如此而为并不感到遗憾,因为进程中重要的一点已经显现:‘民族’观念和民族情感强度的可变性得到了强调。但是,这一点显现得过于突出了,因为一种全新的民族意识自此之后清晰可辨,在法国尤为如此。”

[2]霍夫曼对哈斯的评论见The European Sisyphus,1995,pp.34,84—89,文章分别写于1964年和1966年。Lindberg: The Political Dynamics of 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Standord 1963,and with Stuart Scheingold,Europe’s Would-be Polity,Englewood Cliffs 1970.

[3]关于《欧洲对民族国家的拯救》1992年版,见该书第一章各段。该书于2000年再版。他的新功能主义观点见于《国家主权的边界》第2—5页及其随后的《欧盟历史中的政治学和经济学》(Politics and Economics in the History of the European Union,London 2005)第33—35页,后者是他在格拉茨所作的熊彼特(Schumpeter)讲座内容,继续展现了他在欧盟各国范围内无人能及的对历史记录的娴熟掌握,其中包括将爱尔兰和丹麦联系起来的精彩片段。

[4]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Economy,Princeton 1984,p.7.

[5]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31,No.4,December 1993,pp.472—523.

[6]Andrew Moravcsik,‘Preference and Power’,pp.483,485.

[7]‘Preference and Power’,p.508.

[8]‘Preference and Power’,p.509.

[9]‘Liberal Intergovernmentalism and Integration: A Rejoinder’,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33,No.4,December 1995,p.626.

[10]Review of Milward’s European Rescue of the Nation-State in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March 1995,p.127.

[11]Andrew Moravcsik,The Choice for Europe,Ithaca 1998,p.176.

[12]The Choice for Europe,p.131.

[13]The Choice for Europe,p.491.

[14]The Choice for Europe,pp.90,175,205,268,403,405,477,488,496.

[15]重点参见Jeffrey Vanke,‘Reconstructing De Gaulle’,and Marc Trachtenberg,‘De Gaulle,Moravcsik,and Europe’,in Journal of Cold War Studies,Vol.2,No.3,Fall 2000,pp.87—100 and 101—116。

[16]The Choice of Europe,p.470.

[17]Andrew Moravcsik,‘Negotiating the Single European Act: National Interests and Conventional Statecraft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5,No.1,Winter 1991,p.52.

[18]Craig Parsons,A Certain Idea of Europe,Ithaca 2003,p.235.

[19]A Certain of Europe,pp.27,235.

[20]European Integration 1950—2003: Superstate or New Market Economy?,Cambridge 2003,p.xvi.

[21]吉林汉姆用的这个词取自John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 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in Stephen Krasner(ed.),International Regimes,Ithaca 1983,pp.195—231。这部关于早期美国机制理论的权威文集中最著名的是已故的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对国际机制的整体概念的猛烈抨击,这也正是该书第337—354页的“Cave,Hic Dragones”一文的结尾。斯特兰奇不仅指出认为美国霸权终结的想法是无意义的,也注意到在何种程度上美国学者讨论欧洲未来多于欧洲学者。

[22]Douglas Forsyth and Ton Notermans,‘Macreconomic Policy Regimes and Financial Regulation in Europe,1931—1994’,in Forsyth and Notermans(eds),Regime Changes,Providence 1997,pp.17—68. 此处“体制”(regime)意味着一整套货币与金融调控的宏观政策,以设定劳动力市场、工业政策与社会政策之界限。

[23]Gillingham,European Integration,p.231.

[24]European Integration,p.152.

[25]European Integration,p.230.

[26]European Integration,p.412.

[27]European Integration,pp.150,498.

[28]European Integration,p.498.

[29]福塞斯和诺特曼对三四十年代体制变化的叙述同样如此,如他们承认的那样:“我们的论证的一个更重要的局限是:它无法完整地解释引发了我们研究的体制变化的通货紧缩或膨胀的名义价格运动的发生时机和原因。我们无法说自己已得出了对20世纪70~80年代靠微观经济工具限制通货膨胀失败的完整的解释。我们也尚未解释,为何1914年前的金本位制没有产生如20年代晚期后出现的那样强的通货紧缩压力……我们没有完整解释大萧条、战后的长期经济增长和1973年以来的衰退。”Regime Changes,p.68.

[30]Barry Eichengreen,The European Economy Since 1945: Coordinated Capitalism and Beyond,Princeton 2006,p.333.

[31]The European Economy Since 1945,pp.415—416.

[32]Euroclash: The EU,European Identity and the Future of Europe,New York 2008.

[33]Respectively,European Modernity and Beyond: The Trajec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1945—2000,London 1995,and Sozialgeschichte Europas: 1945 bis zur Gegenwart,Munich 2007.

[34]Fligstein,Euroclash,p.54.

[35]Euroclash,pp.vii,6,15—18,139,251,253.

[36]Euroclash,p.178.

[37]Euroclash,pp.vii,10,33,34,69,123,187,191,192,244,251.

[38]比较《欧洲冲突》中的第4、 138、 14、 250页里的相关内容。全书多次在这些强调的意思之间徘徊出现。例如,“一个人必须细心留意创造一个欧洲社会的进程已走到多远。欧洲的很小部分人在日常事务中与其他欧洲国家的人来往”——而在100页以后又说,“在欧洲不同国家生活的人们之间社会往来的可能性在过去25年间急剧地扩展”:pp.29,165。

[39]Andrew Moravcsik,‘The EU ain’t broke’,Prospect,March 2003,p.38. 尽管这不是弗雷格斯坦的论述的主要部分,但他总体上同意莫劳夫奇克对民主赤字之论的驳斥,同时他承认自己可能高估了当前协议的稳定性。Euroclash,pp.228ff,240,216ff.

[40]‘What Can We Learn from the Collapse of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al Project?’,Politische Vierteljahresschrift,47,2006,Heft 2,p.227.

[41]‘What Can We Learn from the Collapse?’,p.221.

[42]‘What Can We Learn from the Collapse?’,p.221.

[43]‘What Can We Learn from the Collapse?’,p.238.

[44]‘Conservative Idealism and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Chicago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Fall 2000,p.310.

[45]‘Conservative Idealism and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p.310.

[46]Andrew Moravcsik,‘In Defence of the “Democratic Deficit”: Reassessing Legitimacy in the European Union’,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40,No.4,2002,p.618.

[47]John Gillingham,Design for a New Europe,Cambridge 2006,p.153.

[48]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Vol.3,London 1979,p.40.

[49]‘Introduction’,in Giandomenico Majone(ed.),Deregulation or Re-regulation? Regulatory Reform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London 1990,p.1.

[50]Majone,Deregulation or Re-Regulation?,p.2; see also Regulating Europe,London 1996,p.10.

[51]Majone,‘From the Positive to the Regulatory State’, Journal of Public Policy,Vol.17,No.2,May-August 1997,p.162.

[52]See Majone,‘The Politics of Regulation and European Regulatory Institutions’,in Jack Hayward and Anan Menon(eds),Governing Europe,Oxford 2003,pp.300—305. 产权学派源自芝加哥大学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的理论,主要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哈罗德·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和阿尔缅·阿尔钦(Armen Alchian)在70年代的研究相关。

[53]‘The Rise of the Regulatory State in Europe’,West European Politics,No.17,1994,p.81.

[54]Governing Europe,p.311.

[55]Renaud Dehausse and Giandomenico Majone,‘The Institution Dynamic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From the Single Act to the Maastricht Treaty’,in Stephen Martin(ed.),The Construction of Europe: Essays in Honour of Emile Noel,Dordercht 1994,pp.92—93; Majone,Regulating Europe,p.62.

[56]“欧盟只有作为一个几乎纯粹的管理国家发展才能增加竞争力”: Majone,‘From the Positive to the Regulatory State’,p.150。

[57]‘Understanding regulatory growth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in David Hine and Hussein Kassim(eds),Beyond the Market: The EU and National Social Policy,London 1998,p.16.

[58]Majone,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The Ambiguities and Pitfalls of Intergration by Stealth,Oxford 2005,p.46.

[59]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p.50.

[60]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p.40.

[61]Majone,‘From the Positive to the Regulatory State’,p.165.

[62]Majone, Regulating Europe,p.299.

[63]‘Internat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National Autonomy,Traditional Democracy: An Impossible Trinity?’,EUI Working Papers,pp.23ff.

[64]Majone, Regulating Europe,p.285.

[65]Regulating Europe,pp.295—298.

[66]‘Is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al Settlement Really Successful and Stable?’,Notre Europe,October 2006,p.5——这是对莫劳夫奇克的直接回应。

[67]Majone, Regulating Europe,p.7.

[68]Regulating Europe,p.7.

[69]Majone,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p.37.

[70]Montesquieu,De l’esprit des lois,Book IX,1—3.

[71]Charpter 2,pp.68—69.

[72]Jan Zielonka,Europe as Empire: The Nature of the Enlarged European Union,Oxford 2006,p.117.

[73]Majone,Dilemma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p.v.

[74]‘Despotism in Brussel? Misreading the European Union’,Foreign Affairs,May-June 2001,p.117.

[75]Larry Siedentop,Democracy in Europe,London 2000,p.1.

[76]Democracy in Europe,p.101.

[77]Alexis de Tocqueville,Democracy in America,Harvey Mansfield and Delba Winthrop(eds),Chicago 2000,pp.157,160.

[78]Democracy in America,p.149.

[79]Joseph Weiler,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Cambridge 1999,p.269.

[80]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p.xi.

[81]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p.258.

[82]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p.89.

[83]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p.264.

[84]The Constitution of Europe,p.256.

[85]Philippe Schmitter,How to Democratize the European Union ... and Why Bother?,Lanham 2000,p.75.

[86]See Philippe Schmitter and Alexander Trechsel,The Future of Democracy in Europe: Trends,Analyses and Reforms,Council of Europe 2004.

[87]Schmitter,How to Democratize the European Union,pp.128—129.

[88]究竟是谁的“阶级偏见如此严重,以致人们怀疑欧共体是否真正代表‘管理资产阶级一般事务的执行委员会’!在这个重建有关市场和企业美德的信念的新时代,这并不令人感到惊奇(甚至亦不令人感到可耻)”。参见:‘The European Community as an Emergent and Novel Form of Political Domination’,Working Paper 1991/26,Centro de Estudios Avanzados en Ciencias Sociales,Madrid 1991,p.26。

[89]分别参见: Alan Cafruny and Magnus Ryder(eds),A Ruined Fortress? Neo-Liberal Hegemony and Transformation in Europe,Lanham 2003,在该著中,斯蒂芬·吉尔(Stephen Gill)的主打文章《实现欧洲一体化的新葛兰西主义途径》尤为突出;以及Bernard Moss(ed.),Monetary Union in Crisis: The European Union as a Neo-Liberal Construction,Basingstoke 2005,该著的主打文章除莫斯本人的作品外,出自另一美国学者阿默斯特的杰拉尔德·弗里德曼(Gerald Friedman)之手,他的《欧洲经济一体化失败了吗?》(Has 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 Failed?)显示了由于欧盟内国家要素禀赋相似,跨成员国国界交易的效率增益是多么有限。

[1] 拜占庭帝国(395~1453,The Byzantine Empire)即东罗马帝国,其统治历时11个世纪之久(历经12朝93帝),领土跨欧亚非三大洲,1453年亡于奥斯曼土耳其。前期以拉丁语及其文化为基础,后期以希腊语言及文化、东正教为主。

[2] 德国电影《泥人哥连》(摄于1915年)讲述一位犹太拉比赋予一个泥塑生命以保护人民免遭杀戮,但泥塑有了生命后向拉比的女儿提出非分要求,遭拒后变成可怕的怪物。此处有“怪物”、“怪胎”之意。

[3] 阿尔弗雷德·科本(Alfred Cobban,1901~1968),英国历史学家、现代民族学家,伦敦大学法国史教授,美国哈佛大学和芝加哥大学访问教授,他挑战传统观点,是颠覆关于法国大革命传统观念的“修正论者”。

[4] 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1928~ ),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1947年加入法国国籍,后获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并在该校创建欧洲研究中心,现任哈佛大学西欧研究中心主任,著述颇丰。

[5] 利昂·林德伯格(Leon N.Lindberg,1963~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政治科学系教授,是欧洲一体化初期新功能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出版了大量有关比较和跨国政治经济研究的著作。

[6] 雷诺·德乌斯(Renaud Dehousse,1960~ ),法国学者、欧洲大学研究院研究员、教授,担任欧盟数个机构的顾问;其研究焦点是欧盟的演变及其体制;著有《欧洲法院》。

[7] 迪特尔·格林(Dieter Grimm,1937~ ),德国宪法学家,曾经担任柏林洪堡大学教授、联邦宪法法院法官、柏林高等研究院院长,先后任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著作包括《现代宪法的诞生、运作和前景》等。

[8]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美籍奥地利裔犹太人法学家、实证法学的代表人物、纯粹法学派创始人,曾参与起草《奥地利共和国宪法》,1920~1930年任奥地利最高宪法法院法官,先后任教于欧美多所著名大学,著述包括《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共产主义法律理论》《什么是正义》等。

[9] 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1888~1985),德国法学家和政治思想家,其政治思想如“决断论”对20世纪政治哲学、神学思想产生重大影响,提出制度性保障、实质法治国及法律与主权关系等观点。

[10] 安德鲁·莫劳夫奇克(Andrew Moravcsik,1960~ ),美国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教授,以研究欧洲一体化、国际组织和*权人**而知名,是“自由政府间主义(政府间主义)”理论的创始人,该理论包括三个基本假定:政治行为体乃个人和集团;政府代表国内一小撮人;国家冲突与合作模式体现国家利益。

[11] 墨西拿(Messina)位于意大利西西里岛东北端,是该岛第三大城市,是意大利墨西拿省首府,隔墨西拿海峡与意大利本土相望。

[12] 安妮-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1958~ ),国际法学家、政治学家、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司司长、美国国际法协会主席,代表作包括《世界新秩序》等。

[13] 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wen Keohane,1941~ ),美国杜克大学政治学教授,代表作是《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冲突》,其世界政治观点主要体现于相互依赖、国际制度、全球治理三大议题。

[14] 汉斯·摩根索(Hans J.Morgenthau,1904~1980),美国犹太裔政治学家、国际法学中权力政治学派的缔造者,其政治现实主义理论对国际关系学学科具有重要意义,也对美国外交政策基本原则的制订产生影响;代表作《国家间政治》强调权力界定的利益。

[15]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 choice theory)也译为“理性选择理论”“选择理论”(Choice theory),其代表人物包括美国前社会学会会长科尔曼(Coleman),该论的前提条件包括:个人是自身最大利益的追求者,特定情境中不同行为策略可供选择,不同选择会导致不同结果,等等。

[16]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组织(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是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经过数年协商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其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超过欧盟,成为当时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17] 琼斯镇(Jonestown)又译琼斯敦,位于南美洲国家圭亚那西北部丛林内,是“人民圣殿农业计划”(Peoples Temple Agricultural Project)实施地——农村型人民公社,该公社1974年在*教邪**人民*殿教圣**教主吉姆·琼斯(Jim Jones)领导下开发;1978年11月18日,该地918人集体死亡(教主琼斯所言“革命自杀”)。该事件被认为是一次大规模的集体谋杀,是除20多年后“9·11”事件外美国人口在现代史上最大规模的非自然损失。

[18] 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是荷马史诗第二部《奥德赛》里提到的希腊联军*攻围**特洛伊最终花费十年破城的故事:联军假装撤退,留下巨大中空木马;特洛伊人不知是计而将其运进城中作为献给雅典娜女神之礼物;夜晚藏于木马中的希腊士兵打开城门,特洛伊沦陷。后用此典故比喻在敌方营垒里设下伏兵的里应外合之举。

[19] 反终极性(counter-finalities)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反而得到糟糕的结果,亦即最终结局与之前设定目标相背离的状况。

[20] 美国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与共和*党**并列为两大主要政*党**,民主*党**最早可追溯至托马斯·杰斐逊于1792年创立的民主共和*党**,其由第七任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正式创建。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民主*党**中的中间派(另有保守派、自由派、进步派)也被称为“新民主*党**”。

[21] 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是指进行某项活动不仅会产生预期效果,而且会对这项活动的组织者之外的人或社会造成影响,亦即:活动之主体意外地造成外部的他者获益。溢出效应包括知识溢出效应、技术溢出效应和经济溢出效应等。

[22] 棘轮效应(ratchet effect)又称制轮作用,其中的“棘轮”是具有齿形表面或摩擦表面的轮,由棘爪推动着步进运动,是类似齿轮的与号盘配合、控制号盘变换的零件。棘轮效应是指人的消费习惯形成之后有不可逆性,即易于向上调整而难于向下调整。

[23] 约翰·吉林汉姆(John Gillingham),英国著名学者、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中世纪史名誉教授、科学院院士,是安茹帝国(Angevin Empire)研究权威,相关著述很多且影响很大。

[24] 沃拉普克语(Volapük)是世界语的先驱,它是1880年由德国巴伐利亚牧师约翰·马丁·施莱尔创造的较为成功的第一种人工语言,不过很快被另一种新创造的“世界语”所取代。此处讽刺欧盟的官方用语已被布鲁塞尔的官僚们当地化了。

[25] 嵌入式自由主义(embedded liberalism)是二战后形成的理论,主张金融市场受到严格调控,就业、工资、物价等受政府干预,而后来盛行的新自由主义体制则解除了上述社会管理——不过专家认为此既非传统自由资本主义的恢复,亦非放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而是干预的领域和工具发生了转移。

[26] 巴里·艾肯格林(Barry Eichengreen,1952~ ),美国经济史学家、当今最富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担任美国艺术科学学院院士以及美国、德国等多种权威机构研究员,作为国际经济政策史(宏观经济史分支)学科的奠基人,其《黄金镣铐:金本位和大萧条》是研究1929~1933年“大萧条”的经典之作。

[27] 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1886~1964),匈牙利人引以为豪的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也是20世纪公认的最彻底、最有辨识力的经济史学家;当纳粹法西斯横行时离开匈牙利,后成为英国公民,先后在牛津大学本宁顿学院和伦敦大学教书;著有《法西斯主义的本质》《大转型》和《达荷美和奴隶贸易》等。

[28] 可能指荷兰1982年达成的《瓦森纳协议》(Wassenaar Agreement)和爱尔兰1987年起实施的“社会合作伙伴计划”(social partnership),两者均包括限制工资的措施。

[29] 尼尔·弗雷格斯坦(Neil Fligstein,1951~ ),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长期致力于美国大公司的发展史和欧洲法律与政治体系的建构等方面的研究,其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社会学、组织理论、政治社会学等,他对市场与政府的互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进一步揭示了全球市场的运作机制。

[30] 戈兰·瑟伯恩(Göran Therborn,1941~ ),出生于瑞士的英国著名社会理论家,剑桥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曾担任欧洲多所大学教授,著有《从马克思主义到后马克思主义?》《世界上的不平等》《性与权力:20世纪的家庭》等多部著作。

[31] 哈特穆特·凯博(Hartmut Kaelble,1940~ ),德国洪堡大学社会史教授、欧洲历史比较研究中心主任,著有《西欧社会史》《工业化与社会变迁》等。他在另一著述《历史比较研究导论》中指出,比较对象数量越多,结论意义越重大;而比较对象的内在逻辑、目的和形式应当一致。

[32] 辉格*党**原则(Whiggism)或教义是英国历史上著名政*党**辉格*党**(Whig)所持的自由主义思想,该*党**产生于17世纪末,19世纪中叶与其他资产阶级政*党**合并而改称自由*党**。辉格*党**人最初秉持“古老的、宪政的”政治立场,敌视专断的权力,所谓防范政府的专断行为是其政治活动之原则。

[33] 詹多梅尼科·马约内(Giandomenico Majone,1932~ ),欧洲政治学者,曾任罗马大学、欧洲大学学院教授,是关于欧盟分配(监管)政治学研究的集大成者,将欧盟称为“管制国家”(regulatory state),并选取社会、市场和监管等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其著述有多种,影响很大。

[34] 欧洲大学学院(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缩写为EUI),又称“欧盟大学研究院”,始建于1972年,是位于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专门从事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教育的教学和研究机构,目的是促进欧洲范围内社会科学和文化的发展。

[35] “进步时代”(Progressive era)亦即进步主义时代是美国国家建设史上的重要时期,大约自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广义时段),而狭义时段介于1901~1921年(西奥多·罗斯福和威尔逊执政期)间。罗斯福新政(The New Deal)时代指1933年起富兰克林·罗斯福任总统后实行一系列经济政策的时期,核心是救济(Relief)、复兴(Recovery)和改革(Reform),其间加大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或间接干预。

[36] 零和博弈(zero-sum game,与非零和博弈相对),又称零和游戏,是博弈论的非合作博弈,指的是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无合作可能;或言,最终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所得乃另一方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

[37] 此为早期政府间主义及后来资源政府间主义关于欧洲一体化理论的某些共同特征,亦即强调民族国家的独立自主地位及其共同利益(各国通过协商加以协调),维护国家主权且警惕超国家机构之权力,将这种权力及其运作限定在维持各国利益的“最小公分母”之内,为此强调各欧盟成员国以政府间谈判的博弈模式,使成员国在一体化进程中发挥决策作用。

[38] 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英国近代著名政治经济学家,被视为最有影响力的古典经济学家,其货币、价格、税收理论对后世影响甚巨;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阐述了税收理论。

[39] 诺尔贝托·博比奥(Norberto Bobbio,1909~2004),意大利著名政治学家、法律哲学家、政治思想史专家,与美国的罗尔斯和德国的哈贝马斯并称为三大自由左派思想家,著有《自由主义与民主》《民主与独裁——国家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等。

[40] 乔瓦尼·萨尔托里(Giovanni Sartori,1924~ ),意大利裔美国政治思想家,研究领域包括民主理论、政*党**与宪政制度等诸多方面,著述包括《民主新论》《比较宪政工程》《政*党**与政*党**体制》等。

[41] 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其关于欧洲一体化及联盟共和国的思想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42] 波里比阿(Polybius,又译波里比乌斯,约公元前204年~前122年),古希腊著名史学家,著有《通史》40卷;他颂扬罗马式的君主、寡头和民主结合的“优越的混合政体”。

[43] 指欧洲最典型*制专**王权时代亦即路易十四统治时期(1661~1715)之前的那段时期。

[44] 马里奥·蒙蒂(Mario Monti,1943~ ),意大利知名经济学家、教授、政治家,曾任意大利第82任总理(2011~2013); 1995年至2004年间,先后担任欧盟负责内部市场事务和竞争事务的委员;现任米*博兰**科尼大学校长,也是意大利参议院终身议员。

[45] 社会倾销(social dumping),又称“福利倾销”“劳动力倾销”,其核心内容是劳工标准问题:发展中国家企业普遍存在较低的劳工标准,有些国家甚至禁止工人自由结社,工人集体谈判力量弱,工资被随意压低,致使劳动力成本很低,由此造成出口竞争优势。

[46] 阿尔特胡修斯(Johannes Althusius,约1563~1638),近代早期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德国近代法哲学理论创始人、加尔文派政治哲学家,也是埃姆登市市长和从事新教改革的神学家,著有《论政治汇编》等,他提出联邦政治实体的完整框架,提出了关于人民主权的自然法理论。

[47] 第聂伯河(the Dnieper)是俄罗斯在欧洲部分的第二大河、欧洲第三大河,南部流经白俄罗斯、乌克兰,注入黑海,长2200公里。第聂伯河与布格河之间在白俄罗斯的人工水道(运河)是连接黑海与波罗的海的交通要道。

[48] 拉里·西登托普(Larry Siedentop),英国学者、牛津大学政治学教授,曾为《金融时报》撰稿指出西方正在面临危机,认为中国、印度等国崛起业已引发经济实力形势剧变,著有《欧洲的民主》等。

[49]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国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代表作包括《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等,前者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传统出发,探索美国民主制度及其根源,成为社会学的早期名著。

[50] 以赛亚·伯林爵士(Sir Isaiah Berlin,1909~1997),出生于拉脱维亚里加的犹太裔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被认为是20世纪顶尖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是自由多元主义(Liberal Pluralism)的建立者,其理论影响深远。

[51] 路易十四(Louis XIV)亦即路易·迪厄多内·波旁(Louis-Dieudonné,1638~1715),法王路易十三长子,自号“太阳王”,是法国波旁王朝国王、纳瓦拉国王、巴塞罗那伯爵,1643~1715年在位,其执政时的法国是欧洲君主*制专**的典型和榜样。

[52] 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亦称“希波的奥古斯丁”),古罗马帝国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重要代表人物;罗马天主教教廷将其封为圣人、圣师,其理论也是新教教会(加尔文主义)救赎和恩典思想之源。

[53] 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是美国东北部也是新英格兰区域中最南一州,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是十三州联盟之一;北界马萨诸塞州,今为人口最稠密的州之一;美国海军曾以该州命名。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为美国东北部一州,是新英格兰地区之一部分,南邻康涅狄格州,首府是波士顿。

[54] 约瑟夫·威勒(Joseph Weiler,1951~ ),出生于南非约翰内斯堡的美国当代学者、欧洲大学学院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院士,著有《欧洲宪政》等。

[55] 《阿姆斯特丹条约》(Treaty of Amsterdam)签署于1997年,于1999年生效,主要对1951年《巴黎条约》、1957年《罗马条约》和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修订,并将民主、尊重*权人**、自由与法治等原则作为条约基础。

[56] 亦即詹姆斯·恩索尔(James Sydney Ensor,1860~1949),比利时画家,早期作品如《忧郁的女士》《令人惊骇的面具》以及1900年的《1889年基督进入布鲁塞尔》均显示出其荒诞意识和强烈情绪,尤其是后者,其富有个性、别具一格的荒诞艺术语言开超现实主义之先河。

[57] 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1737~1809),英裔美国思想家、作家、政治活动家、激进民主主义者、美国开国元勋之一,“USA”之名称出自潘恩,其著作《常识》《人的权利》均具有时代性影响。

[58] 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12~2006),美国当代经济学家、货币学派代表人物、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家之一,1976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大力倡导自由市场经济,反对政府干预;其理论是自由意志主义的主要根据之一,且对里根政府及其他国家政府经济政策影响极大。

[59] 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德裔美籍犹太哲学家、社会学家、美学家、法兰克福学派左翼主要代表、“新左派哲学家”,主要研究资本主义和科学技术对人的异化,《理性与革命》是其最负盛名之作。

[60] 王者之剑(Lexcalibur,又译断钢神剑、斩铁剑、湖中剑)是在亚瑟王传说中的魔法圣剑,据说该剑可带来统治不列颠的魔力,它是后世骑士文学中英雄多半持有著名宝剑的传统的开端,后来被喻为“英雄之力”。此处意为强有力的方案。

[61] 菲利普·施密特(Philippe Schmitter,1936~ ),著名政治学者、社团主义理论大师、美国斯坦福大学客座教授,认为民主制与特定的疆域、民众和文化传统紧密相联,其代表作是《威权统治的转型》。

[62] 马奎斯·孔多塞侯爵(Condorcet,Marie-Jean-Antoine-Nicolas-Caritat,Marquis de,1743~1794),18世纪法国最后一位哲学家、数学家、启蒙运动代表人物,1782年当选法兰西科学院院士;是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重要奠基人,有法国大革命“擎炬人”之誉;公开主张女性应拥有与男性相同的财产权、投票权、工作权及接受公共教育权;曾起草吉伦特宪法,受雅各宾派逼迫服毒身亡;在最后9个月的逃亡生涯中完成其思想绝唱《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63] 夏尔·莫里斯·德·塔列朗-佩里戈尔(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1754~1838),法国政治家、外交家,曾连续在六届政府中担任外交部部长或大臣甚至总理大臣;为人处世圆滑机警,老谋深算,权变多诈,或被称为热忱的“爱国者”,或被视为危险的“阴谋家”和“叛变者”。

[64] 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意大利共产主义思想家、意大利*产党共**创始者和领导人之一,其著作多写于狱中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广泛传播和研究,他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文艺观和克罗齐“艺术即直觉”的观点,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党**性原则,其思想奠定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础。

[65] 阿姆斯特丹学派(Amsterdam School),非建筑艺术方面的以及荷兰会计模式(北欧会计代表)方面的阿姆斯特丹学派,而是当代以欧盟为中心的研究政治经济、国际关系的学派。

[66] 基斯·范德皮尔(Kees van der Pijl,1947~ ),荷兰政治学家,发表《跨国阶级和国际关系》《西方霸权的竞争者:过去与现在——作为一种全球治理视角》等。

[67] 詹姆斯·布莱斯(James Bryce,1838~1922),英国自由*党**政治家、外交家、历史学家,26岁时即出版500多页的专著《神圣罗马帝国史》;1870~1893年为牛津大学钦定法学讲座教授;与维多利亚女王宫廷侍从阿克顿勋爵共同创办《英国历史评论》;后出任英国驻美大使,其《美利坚共和国》极负盛名,被视为外国人论述美国的经典著作之一,至今仍被许多美国大学用作政治学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