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大发明”(高铁、支付宝、共享单车和网购)对国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我们特别是媒体也越发大肆宣传中国的新”四大发明“,然而,”四大发明“真的是中国原创吗? 《辞海》认为:发明是创造新的事物,首创新的制作方法。很显然,上述四大发明均不是原创。它们只是应用科学技术的运用,而不是基础科学,我们没必要、应不应该自欺欺人。 高铁:法国的一列火车在1955年达到331公里/小时,但始于1964年的日本新干线是第一个商业运行的线路,因此,全球铁路组织(UIC)认为日本新干线是第一条高速列车路线。中国的高速列车则始于2008年(日本新干线开通44年后):在北京奥运会之前,开通了北京-天津间的中国首条高速铁路。从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出,高铁显然不是中国的发明(日本和欧洲也许可以争一争高铁的发明权)。 支付宝(移动支付):据了解,最早一批由移动设备完成的付款发生在1997年的芬兰。芬兰当地媒体报道,芬兰电信启用了通过拨打一个付费电话号码来操作饮料自动售货机的服务,这项服务可以在赫尔辛基机场买可口可乐。然而仅过了短短的3-4年时间,中国的移动支付已经遍布全国大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但把移动支付算作是中国的发明,只能说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网购(电子商务):据了解,电子商务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79年,英国人麦克·奥德里奇(Michael Aldrich)发明了网上购物的概念。奥德里奇利用一种被称为Videotex的技术,通过电话线将普通电视机连接到了当地零售商的电脑而实现购物。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亚马逊(Amazon)和eBay在1995年推出了他们的网站后,电子商务才开始流行。 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概念可以追溯到半个多世纪前。20世纪60年代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反主流文化运动--青年无政府主义者首先提出了"共享单车"的概念。他们发起的运动被称为“白色单车计划”。然而,由于警方担心“白色单车计划”会造成鼓励盗窃的行为(当时有很多单车被盗),该计划由于最后单车被没收而终止。第一次大规模的共享单车计划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丹麦哥本哈根。虽然“共享单车”不是中国人的发明,但中国在共享单车领域目前走在前沿,在技术上进行了大量的革新,用户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找到自行车,并将其放置在任何地方,而无需将其停放在特定的地方,从而使“共享单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风靡全中国。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所谓的“新四大发明”,都缺乏发明“从无到有”的基本要素,因此, 笔者认为没有一项是真正意义上的发明,更谈不上是“大发明”,是典型的自欺欺人的行为。普通公众自娱自乐可能也无伤大雅,但官媒和新闻人物的普遍跟进就不能不让人深思和担忧,用科技日报总编辑刘亚东的话说是“忽悠了领导、忽悠了民众,甚至忽悠了自己”,他表示, “那些把中国建设成就夸大其词的與论,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有百害而无一利,其结果是误国害民”。 令人欣喜的是,高铁、支付宝、共享单车和网购虽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但却在中国发扬光大,在应用过程中技术上不断革新,在行业中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如中国高铁已取代“欧标”和“日标”,中国标准正式被确定为*界通世**用标准)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在世界上产生极大影响。否定“新四大发明”,并非否定中国人在其中做出的杰出贡献。但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明白,中国必须要大力发展基础科学,只有掌握了基础科学,才算是掌握了核心技术。要发展基础科学,必须耐得住寂寞和孤独,然而,在越发浮躁、*规则潜**当道的当代社会,我们能做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