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追赶发展,有效落实创业担保*款贷**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款贷**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现就渭源县2023年创业担保*款贷**申报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款贷**发放范围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款贷**发放范围及条件: 法定劳动力年龄内(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渭源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员复**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款贷**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款贷**购车加入网约平台的专职司机等创业人员。
(二)小微企业*款贷**发放范围及条件: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款贷**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担任企业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款贷**期限内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款贷**。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款贷**按照个人*款贷**政策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合伙创业形式*款贷**)。
二、*款贷**额度及期限
(一)*款贷**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款贷**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款贷**额度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款贷**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款贷**总额度的10%。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款贷**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款贷**期限。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款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借款人个人申请,提供经营情况说明,经办银行认可,可给予1年展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款贷**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款贷**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款贷**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款贷**基准利率+250基点),LPR-150BP(*款贷**基准利率-150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款贷**担保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款贷**:由渭源盛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为渭源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或有稳定收入的国有企业员工且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在金融系统没有除房贷(住房公积金*款贷**)、车贷、信用卡外的其他商业银行*款贷**,没有为他人提供其它商业银行*款贷**担保和创业担保*款贷**担保、反担保且信用状况良好。
1.新发放的10万元(含10万元)及以下*款贷**,免除担保,直接在经办银行办理放款手续,夫妻双方征信良好的发放*款贷**,由银行承担代偿风险。
2.*款贷**15万元以上的,由1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3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进行反担保。
办理*款贷**反担保手续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和反担保人夫妻双方必须全部到担保公司现场办理,并携带以下资料。
借款人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结婚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反担保人需提供资料:
1.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材料。
2.反担保人个人身份证、工资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工资卡复印到同一张)。
3.反担保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4.反担保人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款贷**: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款贷**担保方式可采用灵活方式进行。
五、*款贷**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个人创业*款贷**申请人: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结婚证。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需填表:《创业担保*款贷**审核表》《2023创业担保*款贷**反担保保证合同》《创业担保*款贷**担保申请书》。
2.小微企业申请人: 《企业申请创业担保*款贷**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资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分类材料
在提供基本材料的基础上,按申请人身份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员复**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返乡创业农民工:县劳务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7.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
8.网络商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制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出租车运营司机:出租运营及购车证明材料;网约车需平台专职司机需提供“双证”等证明材料。
11.上述人员合伙创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2.小微企业: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
六、*款贷**办理时间及地点及流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2月3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渭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10号人社就业综合受理窗口。
(三)*款贷**办理流程
1.*款贷**申请。有*款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或企业借款人在渭源*党**政网(http://www.wyxdjw.gov.cn/)自行打印填写相关表册,并持相关材料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提出*款贷**申请。
2.*款贷**受理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受理*款贷**申请,通过部门发函等方式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担保机构推荐。
3.*款贷**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担保机构配合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担保、*款贷**条件的,经办银行分别与担保机构和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和*款贷**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款贷**。对不符合担保、*款贷**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除助学*款贷**、扶贫*款贷**、住房*款贷**、购车*款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款贷**(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时,*款贷**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款贷**且个人征信良好。
(二)创业担保*款贷**申请人享受创业担保*款贷**次数累计满3次的,不得申请创业担保*款贷**。
(三)网络商户必须连续从事网络经营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少于3000元,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在95%及以上。
(四)严禁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含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休人员申请,严禁企业正式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申请,严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及县聘临时人员申请。
(五)个人创业担保*款贷**和财政贴息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不再受微利项目限制。
(六)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款贷**人从获得*款贷**之日起,根据*款贷**合同先期支付利息,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给予贴息。
(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款贷**申请人,在获得创业担保*款贷**后,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考试、自主择业等方式实现稳定就业(指依法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就业后次月必须归还*款贷**。
(八)所有创业担保*款贷**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请创业担保*款贷**并经查实的,取消创业担保*款贷**资格;已获得创业担保*款贷**的,收回创业担保*款贷**和财政贴息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款贷**申请人可通过“渭源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渭源*党**政网*载下**相关表册。
渭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
来源:渭源县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