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时间
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

发布会地点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12月20日上午,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践锋担任新闻发言人。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苏喜民,公诉部副部长郭占库、庞利鸿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通报工作

发布会上,李践锋副检察长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情况,从聚焦站位的政治性、突出打击的战斗性、把握办案的精准性、提升工作的规范性、注重内外的协同性、强化宣发的群众性六个方面总结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做法,以五个“新突破”为目标,发布了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举措:一是督导整改再发力,在提升政治站位上实现新突破;二是线索摸查再主动,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三是督导调研再深入,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四是队伍机制再加强,在推进扫黑除恶专业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五是宣传发动再提升,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李践锋副检察长在发布中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高站位谋划布局、高规格推动落实,敢动真格、善办铁案,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47件240人,提起公诉56件240人,公诉率达95%,打出了清风正气,扫出了朗朗乾坤,有力地增强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张家口新闻网等相关媒体记者分别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四办工作法”的具体内容,如何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坚持“五查五看”,严把“五关”以及张振清等人涉黑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提问。苏喜民、郭占库、庞利鸿分别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答。
Q1
“四办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全市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是如何落实的?

苏喜民:“四办工作法”指的是领办、督办、商办、同办。领办即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尤其是市院检察长带头办案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如对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张振清等人涉黑团伙犯罪案件,市院张华检察长亲自阅卷、提讯犯罪嫌疑人,直接办理对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工作,并对公安下步侦查取证方向逐条逐项提出了建议,由于补充侦查建议详细明确,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又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在张华检察长的示范引领下,17个基层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24件88人。督办即市院领导对所有黑恶案件人人包案,从引导侦查到批捕、起诉、开庭负责到底,既抓案件质量,也督导办案效率。市院领导每人分包1至2个基层院,每月都要到分包的所在的基层院督导涉黑涉恶的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发现证据存在的问题,找出补足补强证据的办法,使所办案件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链条,确保了办案的高质量。商办即认真落实案件会商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大与公安、法院协商力度,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补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与法院达成最大共识,既确保了起诉案件质量,又有效消弥分歧提高了诉讼效率。市院对起诉到法院的56件涉黑涉恶案件,坚持做到了每案必会商。同办即两级院同步审查,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求一律报市院备案把关,对争议较大、拟作不捕、不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本级检委会作出决定前,市院也要进行同步审查,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两级审查保证了办案质量,消除了办案隐患。
Q2
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是如何坚持“五查五看”,严格把好“五关”的?

郭占库: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五查五看”,严格把好“五关”,确保全市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一是查线索,看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情形,一经发现,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切实把好立案监督关。目前,已立案监督涉恶案件7件13人。如怀安县院在办理李某刚涉恶案件中,细查深挖,发现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3人,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引领作用。二是查事实,看报捕移诉案件有无漏罪漏犯,一经发现,及时追捕追诉,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目前已追捕32人,追诉13人,追诉遗漏罪名或犯罪事实12起。如桥东区院在办理省院督办的冯某湖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中,认真审查,抽丝剥茧,发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存在漏捕漏诉,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漏犯畅某、董某卓涉嫌伪证罪以及冯某湖、袁某华涉嫌妨害作证漏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恶势力犯罪进行了“无死角”打击。三是查证据,看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是否全面客观,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切实把好案件证据关。目前,已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220余条。如宣化区院在办理郭某力等1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中,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4条,为案件顺利侦办和诉讼的加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查程序,看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存在违法或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监督纠正,切实把好案件程序关。目前,已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7件次。如沽源县院在办理李某明等4人涉恶案件中,针对公安机关未对嫌疑人贾某采取强制措施致使其外逃,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纠正,监督公安机关成功将贾某抓捕到案,收到了良好办案效果。五是查法律适用,看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条文,做到定性准确无误,切实把好法律适用关。目前,已改变公安机关定性4件8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6人。如康保县院在办理张某峰等人涉恶案件中,依法将公安机关认定的寻衅滋事罪改变为故意伤害罪,并将恶势力犯罪升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赤城县院在办理李某、赵某英等人涉恶案件中,经市县两级院认真审查,就赤城县法院未认定的李某、赵某英3起敲诈勒索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Q3
张振清等人涉黑案市民关注度很高,这个案件目前进展到什么程度?请检察官介绍一下这个案件的办理情况。

庞利鸿:张振清涉黑案是由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张家口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的重点案件,也是我市在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典型案件。2018年6月4日正式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续又相继对涉案人员和罪名进行了补充移送,共移送犯罪嫌疑人21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税逃**罪等9个罪名17起犯罪事实,6起违法事实。检察机关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把张振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审查起诉过程中审阅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笔录300多万字,审查书证材料10000多页,召集侦查部门召开案情通报会、讨论会30余次,提出侦查意见建议100余条,制作阅卷笔录70多万字,形成审查报告8份近30万字,提审犯罪嫌疑人50余次。经过上述紧张有序的工作,提起公诉被告人15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0人,其他犯罪人员5人,涉及5个罪名15起犯罪事实、3起违法事实,全部为有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起诉书增加犯罪事实2起,追诉被告人2人,其中1名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针对张振清案件涉案人数多、证据多、作案时间长、疑难、复杂的特点,建立高效的公诉办案指导、协调体系,采取“一对多”的方法,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工作以及配合监察委的调查工作;主动联系法院,做好案件进度及时告知的通报工作;积极联系当事人,做好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工作;及时层报省院做好重大疑难问题请示工作。积极构建有效的办案指导体系。一是对口指导,指派优秀员额检察官组成公诉专班,对案件提前介入指导办案;二是横向对接,指定专人协调联络,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院、省院点对点联系,确保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沟通;三是分级把关、层层审核,确保办案质量。对张振清和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进行缜密论证,严格适用法律,不枉不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参加人员做到精准指控。

河北日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手机台、长城网、张家口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单位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