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不办理废品回收证件犯法吗 (废品回收站违法收购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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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瞧不起收废品,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创业项目。对于收废品创业你又了解多少?这中间也是有很多门道且需要相关证件的。近日就有由收废品引发的案件,一青年创业收废品却因为没有证件回收了蓄电池被行政部门罚款10万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废品回收站违法收购被处罚,收废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案件回顾

王先生是90后,跟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一样,王先生也面临着就业压力。大学毕业后王先生先是进入企业工作,每天三点一线枯燥乏味就像一个提线木偶。或许是网上充斥着各种“寻找自由”的话题讨论和短视频,王先生也深感这样枯燥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所想要的。深思熟虑之后王先生辞职了,跳出了如一潭死水的生活,没想到这一跳是跳向了另一个“火坑”。

王先生辞职后响应国家号召青年创业的口号,并且也非常向往创业自由的生活氛围,可以为自己打工决定自己的生活。 经过筛选王先生看中了“收购废品”这一单人创业项目。

跟绝大多数收废品的人员一样,这项活从来都不是轻轻松松的,要忍受高温天气下回收废品的艰辛,还要起早贪黑去计算那一点小利。苦归苦累归累,王先生认为相比上班这样的生活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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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决心和信心也让收废品事业渐渐有了起色。废品堆放需要空间王先生还将自家仓库改造了,凭借一腔赤诚,仓库也被王先生回收的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废品等堆满,利润也较为可观。本以为生活会继续好下去。

一次偶然,王先生意识到废电池回收比废纸板更赚钱就和客户商量大批回收废电池。但是好景不长,王先生收到了一张十万元的巨额罚单。 王先生觉得自己明明办理了营业执照为什么还要被罚?一纸诉状*告官民**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事实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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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1、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专业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案件中王先生回收的蓄电池是铅酸蓄电池,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属于国家盖章的危险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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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蓄电池中包含的铅、铬还是其他重金属对人体都有极大伤害并且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其电解液也有很大危害,随意处置会造成河流污染, 所以国家对这类危险品处理要求严格也无可厚非。并且回收蓄电池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设备是很有必要的。

案件中的王先生显然不知道蓄电池的危害,随意处置也是有很大可能的。如果行政部门不加以严惩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又该谁来担责?所以行政部门的处罚是合情合理的。

并且王先生在创业之前也没有很详细的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该行业的知识。

法律的存在不是打消创业者的创业积极性,而是帮助创业者更加规范、合法、合规和专业的进行工作,促进创业者的工作良好、有序进行,也帮助创业者避免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创业者的损失。

比如本案中的王先生,如果在其不知情、处理不专业,相关部门也不加以处理的情况下,造成严重的泄露和污染,王先生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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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王先生作出的十万元处罚决定是不是有点过了?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4条: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件中王先生的经营许可证可抵不了所有用处,无证经营就是需要受到处罚。 并且案件中的王先生在行政部门处罚后还不知道危害性,十万元在处罚金额上来说已经是“从轻”了,这也是给王先生一个深刻的教训,任何行业都有一定的规矩,创业也不是绝对自由的。

好在案件中的王先生并没有来得及私自处理蓄电池。未造成严重的污染等后果,并且初犯情节较轻,不然等着王先生的可不止是一纸罚单还有可能是“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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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国家创造了良好的经商创业环境那么公民也一定要守法。不懂法从来都不是借口,创业不是法外之地也从来不是绝对自由的,希望王先生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努力改正重拾信心。此案也是警示了更多想要创业的人,一行有一行的规矩,在创业之前先了解法律肯定是没有错的,不要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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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