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贵港覃塘公安分局在侦查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发现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黄某约、黄某航、黄某琅等人为诈骗分子提供大量银行帐户,让*子骗**得以转帐或提现赃款。目前,黄某约、黄某航、黄某琅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上掉下“馅饼”
2018年6月,黄某约在网上赌博时加入一个“*时彩时**”微信群,一个昵称“停停停停”的人加其为好友后,“停停停停”告诉他,只要提供其个人银行卡给他用,如果一个星期后没有被冻结,每个月就得 500元,一般只使用3个月就退还银行卡了。黄某约把这条“发财路”告诉了他哥哥黄某航和堂弟黄某琅,他们三人明知对方用银行帐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利益引诱之下,他们答应了“停停停停”的要求。
亲朋好友共“发财”
2018年8月,黄某约、黄某航、黄某琅分别用自己身份证去办理一张手机卡,然后去办理银行卡,开通U盾, 并用刚办理的手机号与银行卡绑定,其中黄某约办理了5张银行卡、黄某航办4张银行卡,黄某琅办理3张银行卡,由黄某约把这12张银行卡及手机卡、U盾一起寄给“停停停停”。一个月后,对方果然通过微信给黄某约转账一万多元。

钱来得如此容易。本着“肥水不流他人田”的想法,他们便单独与“停停停停”联系,发动自己老婆、亲戚、朋友去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和U盾,然后寄给对方并从中获利或赚取差价,其中黄某约提供21张银行卡、黄某航提供18张、黄某琅提供12张,共获利7万多元。
助纣为虐终“落网”
2019年12月23日,覃塘警方从黄某约家里缴获40多张“停停停停”退回的银行卡。2020年1月9日,黄某约、黄某航、黄某琅迫于警方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不管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改头换面、如何百变花招,其最终环节都要通过银行账户提现。诈骗犯罪分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打击和金融部门的监管,就以金钱为诱饵,引诱他人提供银行卡帐户,将电信诈骗所得迅速转移提现。为他人提供银行帐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种行动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雷俊
通讯员:黎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