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
1.1 北京: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偏差电量免责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偏差电量免责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符合情况的, 经认定后执行偏差电量免责。 主要从政治因素、电网因素、不可抗力因素三方面 提出相关免责条件。
解读: 虽然提出了偏差电量可免责机会, 但是条件较为苛刻, 重点还是要精准把握用户用电习 惯,通过月度、月内及合同转让的形式减少偏差电量。
1.2 北京: 积极谋划政府间绿电专项合作路径 稳步提升绿电进京规模
4 月 7 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 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其中指出加快推进送电入京的大型新能源发电基地建设,积极谋划政府间 绿电 专项合作路径,稳步提升 绿电进京 规模。进一 步完善 可再生能源 消纳保障机制,做好外调绿电和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筹。
解读: 密切关注绿电进京政策, 培育山西、蒙东等地资源,做好交易准备。
1.3 北京: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 绿电 碳排放量核算为零。
解读: 重点碳排放单位购买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换句话说增大了碳排放量, 释放出一个信 号,此类单位对绿电硬性需求, 值得我们关注。
2.天津
2.1 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 推动跨省(区) 绿电交易
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推动跨省(区) 绿电交易。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深化天然 气市场化改革, 推动设立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解读: 明确了绿电交易具体方案,值得提前锁定绿电电量,筹备相关售电业务。
3.山东
3.1 拉大峰谷电价差引导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力市场
12 月 30 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指出, 完善电力市场 机制。优化容量补偿机制,拉大峰谷电价差,引导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力市场。推动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完善虚拟电厂入市支持政策和交易机制。加快研究云储能发展支持政策。 细化辅助服务费用补偿机制, 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所 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
解读: 1.随着新能源占比加大,从网架结构以及消纳新能源比重双重考虑, 储能发展是进一步 趋势。2.储能的加入为电力市场拓展一个新的模式---“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提早做好市场前端,更早一步抢占先机。
4.广东
4.1 广东: 创新发展新能源直供电、隔墙售电等模式 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广东省加快农村能源转型 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探索在县域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建设 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 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村集体等多方参与,建设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微能网,为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综合能源服务。完善配套政策机制, 推动增量配电企业发展综合能源服务, 创新发展新能源直供电、隔墙售电等模式。
解读:“隔墙售电”的提出,为售电业务增开一种模式,尤其园区综合能源的拓展值得关注 。
4.2 广东: 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3 月 2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方案称:鼓励大用户与水、气、热专业经营单位通过直接协商确定价格,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参与 电力市场 交易,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全面清理规范 转供电 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解读: 扩大了市场主体, 同时规避售电公司(物业公司) 固定服务费降低企业成本,对于新入 市售电公司来说,增大了争取新用户做代理的机会。
4.3 广东: 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发布
日前广东电力交易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 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关键配套实施细则》,共有 4 个附件, 与 2022 年试行版细则相比,增加新能源和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电力中长期市场以及交易结算等的详细规定。
4.4 广东: 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征意见:明确电网/电源/用户侧储能交易方式
近日《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 电力市场 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方案》详细规定了电网侧储能、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的交易方式。要点如下:
独立储能(电网侧储能)、电源侧储能可参与电能量交易(买入、卖出双向)、现货电能量交易、 辅助服务交易; 用户侧储能可参与电能量交易、需求响应交易。
解读: 根据日前储能造价结合储能入市交易情况,适时开拓业务
4.5 广东: 深圳发布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4 月 14 日深圳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 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 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软硬件实际投资给予最高不 超过 100 万元支持。
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推动分布式资源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明确用户参与机制、设 备接入要求、组织和交易结算规则。
解读: 单纯从政策方面看,深圳虚拟电厂有很广的市场, 需要进一步了解值得关注。
4.6 广东: 推动建筑类符合资源通过聚合后形成虚拟电厂
推动建筑类负荷资源通过聚合后形成 虚拟电厂, 开展城市新区、功能区建筑群整体参与 电力需 求响应 ,以及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 实现电力供求之间的“源网荷互动”与智慧协同, 促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
4.7 广东:支持分布式电源就近接入消纳 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地那供电园区建设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方案指出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开展 源网荷储 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
解读: 广东省对于分布式光伏政策倾向较大, 最大程度解决自发自用消纳问题。
5.浙江
5.1 浙江: 推动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日前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嘉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制度,坚决取缔“两高”项目不合理的价格支持政策。 推广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解读:按照水规总院要求进入绿证核发名单,提前做好绿电、绿证交易准备工作, 密切关注市场政策。
5.2 浙江:尽快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过网费”标准
3 月 27 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 推进风电光伏项目与用户直接交易或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 易“过网费”标准,大力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开发利用。
解读: 利好“隔墙售电”为分布式光伏打开一扇窗,时刻关注。
5.3 浙江:湖州市属国有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近日湖州市国资委印发《湖州市属国有企业 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大力发展可再 生能源。涉及民用和商用建设项目的集团, 要充分利用自身建设运营管理的居民建筑、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的闲置屋顶或空地资源,积极推进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展,探索形成"光储充"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模式,支持屋顶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解读: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适时跟进。
6.安徽
6.1 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模拟运行稿) 发布
日前《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模拟运行稿)》发布,安徽调频市场主体包括安徽 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并且接入电压等级在 35 千伏及以上的各类型发电企业(含配有储能 装置的发电企业、抽水蓄能电站)、独立储能电站、负荷聚合商(含充电桩运营商等)、虚拟电厂、 售电公司、工商业用户。提供调频辅助服务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包括:基本补偿费用、调用补偿费 用、现货调整补偿费用。
解读:电力市场的完善,调频辅助服务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我们要关注新投产的电站尽快跟 进调频辅助服务,尽早拿到这部分补偿费用。
6.2 安徽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平价实施细则(试行) : 建立售电公司风险评级与履约担保挂
钩的风险管理机制
日前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安徽电力市场 售电公司 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指出, 依据信用评价得分情况, 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采用“三等五级”制, 即分为 A、B、C 三等, 设 AAA 、 AA 、A 、B 、C 五级。依据信用评价等级开展售电公司风险评级。建立售电公司风险评级与履约担 保挂钩的风险管理机制。
解读:售电业务推送安徽省,特别关注信用评价以免影响到业务发展。
7.河南
7.1 加大中长期外电吸纳工作力度 力争大负荷期间外电入豫电力稳定在 1000 万千瓦以上河南省人民政发布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加大中长期外电吸纳工作力度,力争大负荷期间外电入豫电力稳定在 1000 万千瓦以上。必要时精准管理负荷,确保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可靠、安全。
解读: 密切关注河南省电力通道,在价差、通道具备条件下争取做一些入豫外送。
7.2 河南省2023 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按 3 折缴纳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 2023 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2023 年履约保函缴纳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 号)文件相关规定 3 折执行, 最低 5 万元、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后期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
解读: 对于民营、小型售电公司利好,但是各种售电公司的加入对售电市场来说又是一次冲击。
7.3 河南洛阳:积极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 消纳 1 月 9 日,河南洛阳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印发。其中提到, 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扎实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落实电价机制,稳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强能源 低碳转型政策保障。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执行可再生能源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不 断优化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探索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做好与电力市场、碳市场街接。
解读: 政策对可再生能源较为利好, 需要我们把握市场动态, 及时掌握信息提前规划做好准备 比如绿证交易以及绿证和碳市场衔接工作。
8.湖南
8.1 积极争取冬夏高峰期外电按最大能力送湘 优化电力负荷管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 加快能源项目建设。新增煤电项目供应能力 400 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一批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宁电入湘”特高压直流工程。积极争取冬夏高峰期外电按最大能力送湘。优化电力负荷管理,全力保障企业用电需求。积极争取天然气合同量增长 5%以上,加快建设一批储气设施,全力保障企业用气需求。持续深化水电气价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解读: 从湖南电力市场规划冬夏高峰期湖南可能出现缺电现象,提前做好外电送入准备,前提 是价差合适和通道满足。
9.四川
9.1 四川:明确 2023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不得干预规定范围内合理浮动的市场交易电价
12 月 30 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明确 2023 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意见的通知》(川监能市场〔2022〕188 号)。文件指出, 严格执行交易规则,不得随意变更交易规则;不得采取确定供需比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不得干预规定范围内合理浮动 的市场交易电价, 确保电力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完善代理购电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 要求,切实执行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
9.2 四川:探索并逐步推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四川省能源领域 碳达峰 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新能源加快发展的市场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 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健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机制;探索并逐步推行分布 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10.吉林
10.1 吉林省 2023 年非市场化电量分配方案: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发电、全额上网 日前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 2023 年非市场化电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吉能电力 〔2023〕11 号)。通知指出,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发电、全额上网。 水电机组、风电 机组(乡村振兴、分散式、特许权)、光伏机组(乡村振兴、扶贫、分布式) 上网电量按“保量保价”原则全额收购,其他非燃煤火电机组按“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方式收购。“保量保价” 电量优先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保量竞价”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11.内蒙
11.1 内蒙古进一步明确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时间
按照国家、自治区明确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的政策规定, 自治区工信厅 公布核查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企业(生产设备) 名单、甄别列入自治区落后产能的淘汰、限制 类企业(生产设备) 名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布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的加价标准。甄别当年度列 入自 治区落后产能的限制、淘汰类企业(生产设备)名单。
11.2 优化电价政策 支持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 2023 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高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优化电价政策, 支持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
12.宁夏
12.1 宁夏部署 2023 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 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
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 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在全面市场化、小时分段签、日融合交易、拉大峰谷差、强偏差结算、统筹区内电、侧储能交易、100%绿电交易等八 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在 12 月 29 日开展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5 日电力分时段融合交易。 2023 年, 宁夏将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等优先保障用电需求及对应安排 优先发电计划之外,全区工商业用户年度用电量和发电企业发电量将全部进入市场,市场交易电量 占宁夏电网售电量的 86%。
解读:宁夏地区不断完善电力市场,丰富交易模式、增多交易品种,同时也在扩大交易范围, 加之新能源、储能的增加,电力市场更加活跃,值得售电业务关注。
12.2 宁夏: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峰谷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供暖期,执行清洁供暖电价工商业用电继续执行谷段延长 2 小时政策,延长 2 小时对应电量按 照平段用电量 2/8 比例折算(直接进入市场的清洁供暖工商业用户峰平谷时段参照电网企业代理购 电),并按谷段平均电价执行,谷段输配电价按 50%执行。
解读: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 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对于发电企业综合电价降低, 对于用户侧 积极鼓励谷段用电,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更值得关注发售两端不平衡的市场。
12.3 宁夏: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推行分布式发电“隔墙售电”模式
3 月 2 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行分布式发电“隔墙售电”模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试 点工作,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
解读:“隔墙售电”模式, 增大了分布式光伏的消纳比例, 有利于分布式光伏的良性发展,在条 件成熟阶段适当在宁夏区域开展分布式项目的投资。
12.4 宁夏: 鼓励数据中心参与电力交易 争创数据中心绿电示范区
3 月 28 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 2023 年工作要点》。文件指出, 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制定出台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能源保供方案,科学测算用电规模, 鼓励参与 电力交易 ,保障数据中心电力供应。推动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和新能源配套项目同步建 设,加快 绿电 园区建设,争创数据中心绿电示范区,推进数据中心与“源网荷储”绿电园区融合创新,
积极开展“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
解读:根据目前交易规则很难做到市场全绿电交易,若做到绿电示范区除自建分布式电源之外, 以绿证弥补缺口。结合我们自身条件,尝试为其提供绿证。
13.甘肃
13.1 甘肃:发布《省内直接交易 D+3 日滚动交易管理办法》
4 月 14 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省内直接交易 D+3 日滚动交易管理办法》,文件指出,为衔接省内中长期交易,D+3 日滚动交易中市场主体平段申报价格不得超过燃煤基准电价的 1.2 倍 (即不超过 369.36 元/兆瓦时), 峰段申报 价格不得超过平段申报价格上限的 1.2 倍(即不超过 443.23 元/兆瓦时), 谷段申报 价格不得超过平段申报价格上限的 0.8 倍(即不超过 295.49 元/兆 瓦时)。
解读: 甘肃现货交易规则必须掌握清楚。
14.青海
14.1 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方案发布
青海省能源局 1 月 5 日印发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方案的通知(青能运行〔2023〕 2 号)。通知指出, 拟定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13 日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发电企业:火电机组、新能源场站“报量报价”参与省内现货电能量市场。水电不申报量价曲线,优先 出清,接受现货市场价格;电力用户: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用户不申报量价曲线, 接受现货价格;储能电站:储能电站自主申报 96 点充放电曲线, 调度机构根据申报曲线优先安排 出清。本次模拟试运行期间储能电站不参与定价, 接受现货市场价格。
解读: 从现货模拟运行中,储能只申报充放电曲线,优先出清被动接受现货市场价格。做好市 场的预判, 优化充放电曲线。
15.*疆新**
15.1 *疆新**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 积极推进分时段交易
*疆新**能监办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疆新**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拥有储 能设备(含电储能和抽水蓄能等) 或具备需求侧响应(如可中断负荷、新能源友好型负荷、聚合体、 充电桩等) 条件的市场主体(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可单独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积极推进分时段交易,分时段交易将 24 小时分为若干时段,以每个时段的电量作为交易标的, 现货市场启动后,交易双方可自主协商交易曲线,由各个时段的交易结果形成各市场主体的中长期 合同曲线。
解读: 分时段交易为现货市场做准备,提前介入,掌握分时段电价情况, 为后续*疆新**市场送出 做好准备。
15.2 *疆新** 2023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 加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支持力度
2 月 6 日*疆新**发改委公开发布《*疆新**维吾尔自治区 2023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应持续满足电力市场准入基本条件,不再满足准入基本条件 时, 应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加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支持力度,体现新能源发电特性,促 进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