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固定资产无发票但已经付款,账务处理怎么做?
解答: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只要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不管是否收到发票都在会计核算上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并在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按规定计提折旧,与是否收到发票无关。
根据购买固定资产的合同等合理预计后期是否能够发票,以及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区分几种情形。
1.假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在购入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假定不需要安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说明:如果无法取得专票或依法不能抵扣进项等,就不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而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2.假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在购入后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后续安装竣工并验收合格时转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说明:如果无法取得专票或依法不能抵扣进项等,同样就不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
3.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在支付款项购入固定资产后无法取得发票或其他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会计核算跟前述两种情形一样,需要安装的先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安装的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对于无法取得发票或其他合法税前扣除凭证,不影响企业的会计核算,只是该固定资产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