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词很“火”,那就是把纪检、监察部门出现的腐败分子约定俗成的叫“内鬼”。比如以下的3篇文章都有此类的内容。一篇是:揪出内鬼!一名纪检监察组组长被查 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张先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淮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一篇是:刘燃,曾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2023年6月,刘燃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还有一篇是:盘锦市原人大主任张久富被查,他曾任盘锦市纪委书记。

以前也多有报道,凡涉及纪委、监察部门的人员被查都被称为“内鬼”。 实际上此称呼甚为不妥,据查证“内鬼”一词是指:潜伏在己方人员内部,并且为敌对势力提供情报、消息、资源的敌对阵营的特务人员。
以此标准凡是纪检、监察人员被查都应称为“特务”,因为他们潜伏在了我方人员的内部。
实际上有的被查人员并没有为敌对势力提供情报、消息、资源,只是贪污受贿腐败而已。
同样是腐败分子,没有内外之分,只是所在部门不一样,身份不同,所有的人都有监督和反腐败的责任,只是纪检、监察部门是查腐败的,也就是大家说的:腐败分子反腐败。但不能称其为“内鬼”更不能称其为“特务”。应表述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出现的违法、违纪人员。这样应更稳妥一些。

“内鬼”具有讽刺意味。
“内鬼”一词,把纪检、监察部门和其它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分成了两大阵线,人为的割裂开来,混淆了人们对纪检、监察部门出现腐败分子的认知。
实际上这两个部门的腐败分子,有的并不是在任上出的事,是带病进的反腐败部门,在其它地方早就有事了,堂而皇之的进了反腐败机关,并占有一定位置。这就需要严格把关,对这两个部门用人慎之又慎,选拔那些真正廉洁的人来反腐败。
还有的在任上出事,反映了有关部门,对这两个反腐败机构的监督和对工作人员教育需要加强,处理上要罪加一等,反腐败的人员不应是放任腐败。
自己首先腐败了,还怎么去反别人的腐败?
打铁,需要自身硬。
我们需要的是:强大的,风清气正的反腐败队伍。

让“内鬼”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