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次不是跟大家说了就是我家里,我爸出现一个交通事故,最近被起诉了吗?昨天已经开庭,有个结果就是调解,是我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出2万三千多块钱赔偿他。我想给大家说一下一些事情,可能大家需要了解的,就是他当时起诉我们,是以小额诉讼来起诉我们的。
·但是后来去查了小额诉讼的条件是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交通事故原无争议已经定责才能使用小额诉讼。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当时是我和我媳妇作为委托人,准备上庭的,在登记的时候法官说一个人就够了,是这样说的一个人就够了,就可以了。我说两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毕竟没请律师他说一个就够了,之后也说女婿不能作为被委托人。这个事我之后去查了,民事诉讼法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61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第二节当事人的*亲近**属,没说直系亲属,我也去看了其他地方的一些就是信息,女婿是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就是委托人的。

·第三,在起诉过程中会有些资料的提交证据的提交,会有一个什么时间日期?要提交这些资料作为被告,你可以在上庭的时候提交你的资料,只有作为原告才会被被告提要求。
比如向法院申请要他的入院证明,要他的行驶证、驾驶证、如愿证明我们拿到了刑事驾驶证,他都没有,至少我们有资格申请,他是没有资格申请要我们的资料的。如果有重要证据的话,就在上庭的时候,答辩的时候用就行了。这次我们确实是这样的,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决定了最后的结果。

·第四,我还是觉得上庭阐述事实就好了,就是怎样是怎样就行了。对方就是在答辩过程中捏造事实,说他昏迷了说我爸超速撞了他,但是我们最后就所谓的重要证据,那个重要证据就证明了。
→第一,他在一个弯心处越线行驶,滑倒之后把我爸逼下的道路没有一个撞击,但是确实这算是个事故。

·第二是他说是他在昏迷的情况下被我爸拉回家,丢在家里没有通知任何人,没有报警,确实没有120。没通知家里人,因为他当时是正常的,他告诉我们而且是用摩托车拉回他拉回家的。
刚才说没有证据证明他当时是坐在地上双手抱膝,就是双眼睁开的状态。这叫昏迷?你猜他之后说什么?他说我不晓得,我是人都可以做到的。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都是看得出来有偏向性的,我们是属于一个无话没有话说的状态,从开庭前调解到开庭中,其实上下的一些渠道,对方都做了一些沟通,包括我这方的保险公司,也肯定打通了一些环节。因为对方是有人在保险公司上班的。

·最后这个结果如果对方还要闹或者赔了钱,我们肯定就会继续上诉。但是现在只是息事宁人的态度来做这个事。其实我们最后签了字认可了对方反而还不想签字,不想怎么样。当时法官在旁边站着就说:怎么子,你还要闹,你还要啷个啷个。这个事情确实把我爸整的很有心理压力心理包袱。

因为他在这期间又出过一次事情,骑摩托车时候把家里的围墙撞到了。最终结果就是想把这个事情秒了,这样一个态度在做这个事情。希望大家如果出出现交通事故还是建议报警,不管你是处于哪一方报警或者提前协调,我相信还是可以理解的,就包括这次对方其实还和我们是一个亲戚关系,但是这个亲戚关系有用吗?他起诉我们之前没有进行过任何商量审核调解。

第二他给我爸发过微信,短信说我知道你女儿也就是我媳妇住哪里,怎么怎么样,发短信加无赖,还有HSH性质,明白吗?报警,真的,自己合法合规的骑车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