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血卖**记》是余华老师于1995年所作的长篇小说。

1995年,我正在上小学。但是,记得有一年我读高中,回家时母亲告诉我令人震惊的消息:邻居因为*血卖**得了艾滋病!
后来,他离了婚。后来,听说国家免费给他发药。大家都说得了艾滋病就命短,但是至今,他仍然好好地活着。算起来,距离那一年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
在90年代,生活艰难的人通过*血卖**渡过难关,是存在的。余华以小说的形式,记录了那些生活艰难的岁月。
小说中的许三观是幸运的,他多次*血卖**,甚至有次还发生了休克,但他都挺了过来,身体也没有染上疾病。
第一次,他*血卖**盖了房子,娶了老婆。

尝到*血卖**甜头后,他爱上了“*血卖**”。乃至于以后,他每次遇到困难,都到医院*血卖**挣钱。仿佛有了钱,就能渡过一切难关。
老大一乐把邻居小孩的头砸破了,为了筹备医药费,他去卖了血。
饥荒之年,家里的粮食不够了,于是他*血卖**,带家人去饭店,奢侈地吃了面条。
老二二乐的下乡队长到家里做客,为了筹备饭菜,他去卖了血。
后来一乐得了肺炎,他一个月之内,不要命地卖了好几次血。

幸好,最终三个儿子都长大成人,他再也不必去*血卖**了。
在这本小说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余华刻画的许三观的人物形象。老大一乐长到9岁时,许三观才知道一乐是他老婆和何小勇的孩子。
许三观知道以后,很气愤,以至于他*血卖**带家人去饭店吃面条时,唯独留下了一乐。
他和妻子说:平时我待一乐和其他两个孩子并无差别。但是这次是我*血卖**换来的钱,去吃面条,我不想带一乐。
看到这里,我陷入了“完美主义”情结。
虽然一乐并非许三观的亲生孩子,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相处了9年,有感情基础。许三观怎么就这么不大度呢?
再仔细思考,如果这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许三观和老婆离婚,赶走一乐,都是很正常的操作。
而在小说中,许三观做得已经很人性化了。唯独只有这一次,他不带一乐去饭店吃面条。通过这种方式,许三观发泄了自己心中的怒,达到了心理平衡。
许三观达到了心理平衡,才能在一乐得了肺炎之后,不要命地一个月卖了好几次血,拼尽全力去救一乐。

对待妻子,他同样有自己的两面。
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时,他骂妻子,后来不知道是为了报复还是心理平衡,和同事玩了一次出Gui;这时候,他展现了普通人的“恶”。
后来,妻子被挂上“我是破鞋”的牌子挨批斗时,他心疼妻子站了一天,送饭时,他把肥肉放在米饭下面,以免被人再次批斗。
当妻子落难时,他担负起了一个丈夫应有的担当。他这时候,他展现了普通人的“善”。
他对何小勇亦是如此。当他得知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时,他称何小勇为“半个仇人”。一乐把邻家孩子打破了头,家长索要医药费,许三观没有钱,他就把一乐推给何小勇,口口声声说谁的儿子谁负责。
当何小勇出了车祸,昏迷躺在医院时,他幸灾乐祸,骂何小勇是恶人有恶报。许三观的言语和行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普通人的斤斤计较。
后来,在一个迷信的老中医的建议下,他的妻子请一乐到自家屋顶的烟囱上去喊何小勇的魂。
起初许三观并不同意,但是当他得知何小勇危在旦夕时,又说服儿子做了这件事。此时,许三观又展现了对生命的悲悯之情,尽管对何小勇的恨犹在。
让人产生共鸣的人物往往带有缺点。余华无意把主人公“圣人化”,他呈现的就是和你,和我一样的普通人。
评价一个人,从来不是用简单的“好”或者“坏”可以概括的。比如,我们可能会抱怨配偶的缺点,但是深究之下,对方也有优点。
对方的缺点带给我们的痛苦太深刻,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对方优点带给我们的快乐。 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对配偶的缺点就有了包容心,就不会苛责、抱怨对方了。
每个人都和许三观一样,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人。
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也没有完美的人。普通人的生活,大概就是和许三观一样,基于自己的立场,有时候会小鸡肚肠,发泄愤怒,但有时候也会做出符合人性的、善良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