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加间接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夏赛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39,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公司董事汪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36,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及董事,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夏赛侠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汪建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3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关于首发限售股份承诺:

(一)夏赛侠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夏赛侠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二)汪建斌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各股东及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夏赛侠先生和董事汪建斌先生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