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质、高效、安全地建设XX铁路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铁路建设工程,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统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根据《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铁路总公司其他文件规定和公司管辖铁路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是实现工程精心策划、科学组织、高效管理的前提,是安全、按时、优质的完成公司管辖铁路建设任务的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是建设项目进行资源整合,明确建设标准和施工方案,预测和控制工程投资(成本),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保要求,制定、监控、调整施工计划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项目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一经批准,即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分工编制和审批
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 公司管辖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为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负责编制,报部审批;
公司拟定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控制、重点工程,一般为500m及以上的桥梁(或特殊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3000m及以上的隧道(或特殊地质条件、瓦斯含量高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殊地质路基、无砟轨道工程、土石方大于100万m3的站场的单位工程。
(二)第二类为各标段、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审核并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核和咨询单位确认,段落指挥部负责审批,报公司核备;
(三)第三类为一般控制性工程(含其他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标段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批,报段落指挥部核备。
一般控制性工程指除控制、重难点工程以外的工程。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为实现“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服务。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推广先进施工技术,提高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三)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循节约用地、节能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力求永临结合、节省投资,并重视防灾减灾、*物文**保护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应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以工期和投资效益为目标,按照依法合规的建设要求,结合工程实际,以施工技术和资源优化为核心,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项目、全过程、全要素、全目标”规划与组织。
(五)施工组织设计应以“铺架工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两条主线统筹安排各项工程。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好施工组织方案比选,优化人、财、物、机等资源配置,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注重工程接口,均衡组织生产。
(六)技术复杂桥梁、特长或地质复杂的隧道、特大型站房及复杂站场改造等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高风险工程应制定风险预案。
(七)改建铁路或新建铁路引入既有站、枢纽引起改建工程的,应编制施工过渡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八)工期目标的确定,前期设计应适当留有余地以增强抵御建设风险的能力,实施阶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宜体现平均先进水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等合理安排工期,鼓励采用先进水平。
(九)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实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执行,实施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履行相关程序。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一)国家、铁路总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四)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五)设计文件。
(六)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七)其它相关依据。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第十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一) 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及设计概况
1.编制依据,主要包括:①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总公司规章制度;②国家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③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等;④铁路总公司与地方政府的有关协议、纪要等;⑤铁路总公司对本项目批复文件;⑥勘察设计合同以及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⑦科学研究及试验成果;⑧当前铁路建设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施工装备水平;⑨施工组织调查报告;⑩建设单位编制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以及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等。
2.编制范围应包括本标段的工程范围。
3.设计概况,主要包括: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情况;②勘察设计及各阶段批复情况;③批准的建设规模、工期。
(二)工程概况
包括线路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工程特点、控制和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和对策、其他有关情况。以上均应结合相应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地段或工点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写,线路概况可先反映整个项目情况。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
包括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燃料等可资利用的情况,当地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其它有关情况等。
(四)总体施工组织安排
包括施工总体目标,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队伍部署和任务划分,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阶段工期安排,施工准备、*地征***迁拆**和建设协调方案,主要进度指标及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的接口及配合,关键线路及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等图表。
(五)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
包括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及驻地与营房等小型临时设施设置的具体方案、标准、规模、能力、主要工程数量和主要设备数量,并附施工总平面布置等。
(六)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
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装备,施工顺序和作业空间规划,劳动及作业组织方式,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施工难点和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施工方案
包括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装备、制定施工顺序和作业组织方式。各专业工程按施工顺序分别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突出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和手段、沉降变形的观测与评估。
(八)资源配置
包括主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分年度主要材料设备计划、关键施工装备的数量及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九)管理措施
包括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工期控制措施、投资控制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物文**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节约用地措施、冬季施工措施、夏季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路基、桥梁沉降控制及观测措施、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等。
(十)引用的设计文件与施工规范
包括本段使用的设计文件及引用的现行有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十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十二)施工组织图表:包括附表、附图、附件。
第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一)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三)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四)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第十三条 其它
(一)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陡坡上的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和基坑回填方法等。
(三)在进行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以下内容纳入:
1.对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要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将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纳入工序。
2.制定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并根据地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建立最大日变形量和累计变形量的风险预警机制;把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
3.结合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和监控量测方案,制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以便在施工阶段能根据地质超前预报和围岩量测的数据,对工程措施、施工方法和支护参数进行评估。
4.必须将安全生产、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救援预案作为重要内容,尤其在编制穿越断层破损带、岩溶、岩爆、瓦斯、软岩变形等不良地质和膨胀土、富水软土等特殊岩土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措施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阐明;
(四)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以下内容纳入:
1.制订线路、桥梁和隧道施工线(变)形监控实施方案,实时进行桥梁线(变)形、隧道围岩变形观测,以便及时将观测结果与设计比对,合理调整施工参数。
2.沉降变形观测作为铺设轨道工程的关键工序控制,施工单位要依据设计文件和沉降变形观测设计方案的要求,制定观测点布设和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做好观测点保护和观测数据采集工作,为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和铺设轨道工程提供依据。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各类施工组织及时做出调整:
(一)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时;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及地质灾害发生变化时;
(三)铁路总公司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或虽未颁布新标准但已明确在本项目中采用新的有关标准、规定时;
(四)其它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调整的情况。
第十五条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由原编制单位负责,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文整与报送
第十七条 文整要求
(一)文字与表格均采用A4纸页面,有关图表与正文一起装订,超过A4纸的应折叠与其同大。
(二)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宋体(表格内文字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
(三)页眉与页脚:正文中除图纸外的的文字、表格、框图等均设页眉与页脚。页眉与页脚用2.25磅线段分隔,页眉文字为:XX铁路×标段(××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页脚文字为:施工单位名称。页码在页脚居中设置。
(四)采用软皮封面。上为标题,下为施工单位名称及日期。标题分为两行,上行为:××铁路×标段(×工程),下行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字体比上一行大1号),采用黑体字。
第十八条 报送份数
(一)各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三份(公司、监理、咨询单位各一份),书面文件八份(其中:公司五份,段落指挥部一份,监理、咨询单位各一份);
(二)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三份(公司、监理、咨询单位各一份),书面文件五份(其中:公司二份,段落指挥部一份,监理、咨询单位各一份);
(三)其他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二份(段落指挥部、监理单位各一份),书面文件二份(其中:段落指挥部、监理各一份)。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附表
(一) 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审核单(附表1)
(二)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报请审核单(附表2)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