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科普#2023年第241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棉纺织加工行业涉税风险”。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纺织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纺织大省亦集中在江浙等东部沿海地区。纺织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传统产业,棉纺织加工行业又是中国纺织行业的基础产业,棉纺织占据大半江山,支撑着我国纺织业的发展。近年来,在国家实施一系列税收政策鼓励支持纺织业发展的同时,虚开、虚抵、人为调节*税逃**的风险却悄然蔓延。本文将围绕棉纺织加工行业涉税风险事项进行分析,提出涉税风险应对方法,探讨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的思路及建议。

一、棉纺织加工行业概况
(一)行业定义
棉纺纱加工(行业代码1711)是指以棉及棉型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进行的纺纱加工。
棉纺纱加工企业是指以粘胶短纤维、皮棉、涤纶丝、其他合成纤维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纺纱以及用于织布和缝纫线的企业。
(二)行业特点
1.一般特点
棉纺纱加工行业在轻工业中,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低附加值、低劳动报酬。该行业一般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对生产条件有一定要求(如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要求、工人的熟练程度等),而且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对流动资金的充裕度要求较高。该行业既可连续生产,也可单环节生产,产出物既可做成品销售,也可做下一个生产环节的原料,各环节生产工艺均有所差异。同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投入与产品产出有较为固定的数量关系,部分废料可以再利用或者出售。

2.环锭纺、汽流纺的特点
棉纺织加工行业主要是以电为动力,环锭纺的工艺主要是利用皮棉或化纤为原料经清理、前纺、后纺、细纱等工序生产出筒子纱、筒子线的生产活动,主要设备清花机、梳棉机、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络筒机等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既可连续生产,也可单环节生产,产出物既可做产成品出售,也可作下一生产环节的原料,各环节生产工艺均有所差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投入与产出有较为固定的数量关系,部分下脚料如落地棉、斩刀棉、车肚棉等具有一定价值,可以再利用或者出售。汽流纺的工艺比环锭纺减少粗纱和细纱环节。一般产品品种为10支、17支、21支、24支、32支、40支等棉纱、化纤纱和混纺纱,其中32支、40支为主导产品品种。
(三)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棉纺织行业产量、产值都在持续稳步增长,但行业依然存在种种挑战和隐患,影响了棉纺织产业的快速增长。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新建设的产能必然面临销售市场和盈利能力的巨大挑战;上游棉花价格波动较大,下游服装行业出口量下降,行业利润减少;“融资难”、“融资贵”成为行业内众多企业面临的问题;国际市场需求仍然低迷、东南亚国家棉纺行业和中国进行价格竞争及国内原材料成本上涨导致中国棉纺织出口遇冷。因此,客观评价我国棉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棉纺织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涉税风险等,及时制定与时俱进的对策措施,对于棉纺织工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业涉税风险主要事项

(一)增值税核定扣除带来的涉税风险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纺织行业增值税风险具体表现在核定扣除政策设计尚待完善、纳税人遵从度不高、发票管理形势严峻、税源管理乏力等方面。
1.政策设计尚待完善
一是政策需要充实。目前纺织行业产品单耗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而执行同一单耗标准的同省企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受机器设备新旧程度、生产工艺先进程度、原材料质量高低、技术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同类企业间税负“苦乐不均”。二是农产品价格容易成为调节税负的工具。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账面记载的农产品价格不真实、不规范,税务机关很难实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且缺少权威信息的发布渠道,对于“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合理商业目的”的界定存在难度,容易成为税企双方的争议焦点。三是核定扣除政策执行缺乏灵活性。目前,只要是省级税务机关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企业,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就被维护有“核定扣除企业”的标识。该类企业就只能按照公布的统一单耗标准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即使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实际单耗与统一单耗标准差别较大,也无法及时进行调整。
2.纳税人税法遵从有待提高
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从源头上消除了纳税人虚开收购发票的动机,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纳税人税法遵从还有待提高。一是依法纳税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仍为家族式管理,在日常管理中重销售业务、轻财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实行核定扣除后,个别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了达到多抵进项税额的目的,通过虚增农产品平均购买价格、提高中间产品折算率、虚增产品销售数量、人为混淆主副产品数量等手段虚抵农产品进项税额。二是财务管理混乱。多数企业未设置专职会计岗位。兼职会计人员一个月到企业2-3天,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够熟悉,工艺流程知之甚少,不能按照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账簿及会计科目;个别企业为了省事,以销定产,按照税金倒挤棉纱生产数量,造成生产成本不实;有的企业固定资产不索取发票,有发票的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期间费用记录混乱,损失自行处理,优惠政策不落实,导致企业的经营行为难以在账面上全部反映,会计的监督职能流于形式。部分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故意将单耗低产品混淆为单耗高产品,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一些纳税人为少转出进项税额,故意隐瞒副产品产量;还有一些纳税人对各种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具体产品的生产情况,未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未明细核算辅助材料数量和计件工资标准,未设置仓库保管账,税务人员无法准确评估企业的真实投入产出情况,无法利用其与产成品的对应关系开展真实性监控。三是涉农行业农产品发票抵扣占比过高的问题一直是税收管理的重大风险点,棉纺制造业农产品抵扣占比过高的问题尤为突出。个别企业农产品抵扣占比甚至高达100%,加强农产品发票管理已经迫在眉捷。
3.发票管理形势严峻
一是增值税高征低扣的影响。纺织企业原材料成本约占企业总成本的70%左右,企业购进棉花等农产品用于生产棉纱、服装等,与一般工业企业进、销税率比较,纺织企业存在增值税高征低扣的现象,增加了企业整体税收负担。增值税高征低扣下,小部分企业通过虚开、虚抵手段以减轻税收负担,致使虚开风险显现。二是受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由于现行政策对农产品收购发票采取了“事先申领、自开自抵、留存备查”的税收征管制度,税务机关在企业申领环节仅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企业申请购买收购发票审批表》等一般材料,因此,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伪造购销合同、过磅单、农户身份信息、自产自销证明等材料,在取得虚假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后,或自行抵扣,或对外虚开牟利,严重影响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从总局货劳司发布的风险任务看,部分棉纺纱加工企业购进原材料或固定资产贪图便宜未及时取得进项发票,从第三方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同时计入生产成本,存在*税逃**风险。四是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波及出口退税。虚开查处的牵连作用对各行业的影响均十分巨大,就纺织行业而言,因产业链条绵长,发票的开受牵涉面较广,辅之以公安机关全链条式的查处模式,一旦链条中的收购企业被定性为虚开,风险则会向全链条传导,甚至影响产品出口与出口退税。由于我国是纺织产品出口大国,东南沿海地区也是纺织生产大省的集中地,从事出口的企业不在少数,出口退税对这些出口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出口企业被查出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作假,不仅退税不能实现,甚至面临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责任风险。

4.税源管理乏力
一是收购对象认定难。在收购业务中,为防止税务机关检查收购业务的真实性,一些纺织企业不管是从农业生产者采购,还是从大商贩处采购,企业都能提供一些农业生产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和出售棉花的时间、数量、价格等相关资料,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要区分和查实农业生产者和非农业生产者费时费力;二是收购价格监控难。由于同一种农产品品质差别大,即便细微差别也大大影响价格,给企业虚抬高收购价格留下空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监控。三是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执行力尚需提高。核定扣除试点政策,对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及财务核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大多数税源管理部门人员年龄偏大,税收政策水平和财务核算技能薄弱,对行业管理模板和监控指标理解不全面,案头分析能力差,即使上级局分派了评估疑点,也不会利用内外部数据进行分析应对,风险提醒和纳税评估的质量较差,与当前管理形势的能力需求不相适应。
(二)收入不实带来的涉税风险
1.销售产品计入往来款项少计迟计收入风险
一是销售货物,满足视同销售条件,因货款未收齐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进行账务处理或者挂“应收账款”等往来账户,不进行纳税申报,少计迟计销售收入。二是将货物用于抵偿原材料货款和其他欠款,不进行纳税申报,少计迟计销售收入。三是直接销售原材料不进行账务处理或者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少计迟计销售收入。四是其他方式。委托代销商品,长期挂发出商品帐,收到代销清单前收到货款、发出货物超过180天、收到代销清单未做收入;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发出商品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2.存货账实不符的风险
对棉纺纱加工企业加强管理后,由于采用原材料投入产出比、能耗比等多种方法测算企业的产品产量,企业产品入账数量与购进主要原材料数量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企业销售不入账或迟计少计销售行为往往反映在存货上,造成账面存货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存在存货账实不符的风险。
3.人为调节*税逃**的风险
通过未开发票销售额为负数,调节申报当月应纳税款。由于受季节性、款项结算、票货时间差以及交易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当期进项税额较小或销货款“回笼”不及时,人为对应税收入进行调整,延迟应税销售收入的申报时限,减少税收方面资金的占用。
4.账外*税偷**风险
由于一些纺织企业将生产的棉纱销往地方个体工商户,其不需要纺织企业开具发票,加之税务机关对部分地区、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相对较松,这些纺织企业就采取体外循环的方法,购进原材料不入账、销售收入也不入账,而生产产品的人工费、水电费、折旧费等全部挤进成本,通过账外销售的方式,隐匿真实产成品数量,或者只申报开具发票业务的销售收入,多列支出、少列收入,虚假申报偷*税逃**款。
5.其他业务收入存在的涉税风险
一是销售废料、下脚料不计少计收入风险。棉纺纱加工企业都会产生废料或下脚料,因价值较小,企业可能存在处置废料、下脚料不入账、不开发票或计入营业外收入、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造成不计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二是转售水、电不计少计收入风险。企业外购的水、电力除自己用以外,同时提供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三是租赁业务不计少计收入风险。企业对外出租设备、车辆、厂房、门市取得的收入没有按照规定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收入,存在少缴税费的风险。
6.营业外收入存在的涉税风险
一是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等未并入企业应税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其他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譬如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做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违约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未按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投资收益未全部进行所得税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虚列成本费用的带来涉税风险
1.违规列支成本费用
一是倒挤成本进行核算。“以销定产”、“以产定耗”倒挤成本进行核算,隐瞒或不计少计应税销售收入,或虚增虚抵进项税额达到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二是违规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存在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税前扣除的情况,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列支的退休人员的奖金、福利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三是捐赠、赞助支出核算不规范。存在直接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捐赠、赞助支出列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未进行纳税调整的现象。四是违规列支利息。企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和建造固定资产未分别核算,计入财务费用一次性列支;以及利息支出超过规定标准。
2.扣除凭证不合规
一是取得白条或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在告知整改后,仍然没有提供合法的凭证。二是替票列支。购进纸管、内袋等,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抵顶无发票部分,税前扣除。
3.固定资产涉税问题
一是存在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一次摊销而未按规定摊销年限进行摊销的问题;二是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没有合理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三是滥用税收优惠,对不符合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变通,加速折旧、多列支折旧;四是房产税计税依据与企业所得税年报中房屋建筑物会计数据差额较大,存在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4.应付职工薪酬存在的涉税问题
一是企业存在虚列工资薪金支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二是重复列支劳务派遣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企业计提列支,又取得含有工资内容的劳务派遣费用发票;三是存在超标列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问题;四是变通工会经费、残保金的计费基数,少缴纳工会经费、残保金。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问题
一是不属于研发活动的项目进行了加计扣除,如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等。二是对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对于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进行了加计扣除或摊销。三是企业管理费用中存在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但未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其他涉税问题
一是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列支管理费用,冲减本年利润。二是存在违规扣除损失的问题,财产损失留存备查资料不全,账务处理不规范;三是佣金、手续费支出不符合规定条件等等。
三、行业涉税风险事项分析模型

(一)一般分析筛选方法
1.确认筛选属期
利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提取属期内纺纱企业相关预警指标数据。
2.明确筛选条件,确定风险企业清单
(1)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通过上述预警指标,筛选出异常纳税人信息,主要包括当期数据、上年度数据、年度结转差额、全年销售额等数据。(年度内该指标仅发布一次预警,对已经出现过预警的纳税人年度内不再进行预警)
(2)对预警各类指标进行排序。筛选出该指标展示的异常数据的企业作为待选清单。
(3)将部分属期内已完成或存在评估任务的企业自待选清单中剔除,从而确定风险企业清单。
(二)特殊分析方法
1.耗用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分析法
(1)原理描述
环锭纺棉纱的原料主要有粘胶、皮棉、人造纤维、涤纶等。根据对多个企业的调查测算,环锭纺每吨人棉纱耗用纯粘胶、人造纤维或涤纶1.02吨;每吨纯棉纱耗用皮棉1.08吨(国家标准),皮棉的等级不同,耗用量就不同,从企业实际测算情况看,耗用量在1.13-1.40吨之间;混纺按混合比例折算。通过对企业耗用主要原材料的投入产出分析,从而查找企业少入库或少申报产品销售数量的问题。
(2)指标模型
人棉纱测算产量(吨)=购进原材料(粘胶、粘胶短纤维、粘胶长丝束、人造纤维)数量(吨)÷1.02。
纯棉纱测算产品产量(吨)=购进皮棉数量(吨)÷1.25(取平均值)。
测算产量与实际销量差异=人棉纱测算产量+纯棉纱测算产品产量-棉纱*票开**销售数量
差异率
差异率=测算产量与实际销量差异/棉纱*票开**销售数量
(4)数据来源
购进原材料数量取自电子底账系统中,企业购进粘胶、粘胶短纤维、粘胶长丝束、人造纤维(商品编码前七位“1070402”、“1070403”)、皮棉(商品编码前七位“1010105”)发票数量。棉纱*票开**销售数量为销项发票货物名称为“纱”(商品编码前九位“104010102”)的发票数据。将数量单位公斤、kg、T、吨统一换算为吨。
(5)疑点判断
差异率超过10%,作为疑点纳税人进行核查落实。
(6)应用要点
影响棉纱品质的主要是原材料的等级,品质不同造成原材料投入产出系数会略有差异。测算企业生产数量后,由于产量与销量并不是完全一致,因此要根据企业测算的期初库存、期末库存、申报销售额以及当期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来测算企业是否足额申报销售收入。若考虑存货增减因素后,测算的销售收入与申报销售收入相差不大,则认为企业基本足额进行了纳税申报;若测算销售收入与申报销售收入偏离幅度在10%以上,超额则企业可能存在销售产成品迟计、未计销售收入、多抵扣进项税的问题,短缺则企业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纳税人将外购的纱等直接用于销售、为他人*开代**专用发票等问题。
2.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计算异常分析法
(1)原理描述
棉纺纱加工企业在购入皮棉时,由于实行核定扣除,按销售数量、核定扣除比例和皮棉价格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可能存在虚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虚增皮棉收购数量或虚增产品销售数量,多计算核定扣除进项税额的风险。
(2)指标模型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皮棉收购价格差异率=(纳税*皮人**棉平均收购单价﹣棉纺纱加工行业皮棉平均收购单价)÷全省棉纺纱加工行业皮棉平均收购单价(或参考网上期货单价)
(3)数据来源
筛选金税三期系统《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的合计栏数据>0的纳税人。
当期销售货物数量。筛选所属期内金三系统《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L7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吨)数量,按月进行统计。
通过电子底账系统,提取全省棉纺纱加工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普通发票中购进原材料皮棉的数量(公斤)和购进金额(商品编码前七位为“1010105”,对提取不到商品编码的发票,则提取商品名称包含“皮棉”、“皮棉”字样的发票)。计算棉纺纱加工行业皮棉的平均收购单价(或参考网上期货单价)。
(4)疑点判断
筛选《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L7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吨)数量>发票销售数量的纳税人。
通过计算将皮棉收购价格差异率大于20%,且皮棉收购金额大于10万元的纳税人列为疑点纳税人。
(5)应用要点
在筛选过程中,应考虑不同季节对皮棉价格的影响。将皮棉收购价格结合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开展综合分析。
3.一般纳税人电量(费)与货物及劳务收入比率分析法
(1)原理描述
棉纺纱加工行业是耗电量较大的行业,企业的主要动力是电,除生产车间用电外,其余管理车间及其他业务耗用的电量占比很小。一般情况下,相同行业的工艺流程有很大的相似性,单位收入用电量应该基本一致。通过对纳税人用电量、电费分别与收入进行比较,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少计销项、多抵进项等疑点。
(2)指标模型
耗用电量比率 = 当期耗用电量÷ 当期销售收入 ×100%
购入电费比率 = 当期购入电费÷ 当期销售收入 ×100%
同比增减幅度=(本期比率数-上年同期比率数)÷上年同期比率数×100%
因部分棉纺纱加工企业存在共用变压器售电行为,因此企业的用电量为购电量减去售电量。
当年耗电数量=当年购电数量-当年售电数量
(3)数据来源及疑点判断
取自风险管理系统一般纳税人电量(费)与货物及劳务收入比率预警指标。
4.一般纳税人电量变动率与存货、成本变动率弹性异常分析法
(1)原理描述
该指标反映在一定周期内,用电信息和存货成本变动情况。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如果变动趋势相反或者变动不同步,则有可能存在外销电未确认收入、少结转产成品隐匿收入、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收入、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2)指标模型
耗用电量变动率
=(当期耗用电量-同期耗用电量)÷同期耗用电量×100%
耗用电量变动率与存货、成本变动率弹性系数
=耗用电量变动率÷存货、成本变动率×100%
购入电费变动率
=(当期购入电费-同期购入电费)÷同期购入电费×100%
购入电费变动率与存货、成本变动率弹性系数
=购入电费变动率÷存货、成本变动率×100%
存货成本变动率
=【(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当期期末存货成本-当期期初存货成本)-(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同期期末存货成本-同期期初存货成本)】÷(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同期期末存货成本-同期期初存货成本)×100%
(3)数据来源及疑点判断
取自风险管理系统一般纳税人电量变动率与存货、成本变动率弹性异常预警指标。
5.耗用主要辅助材料纸管投入产出分析法
(1)原理描述
每吨棉纱耗用的辅助材料纸管数量比较恒定,通过对企业耗用主要辅助材料的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测算企业的产成品产量。在实际操作时,由于部分企业使用可回收的塑料纸管,因此应将回收使用的塑料纸管数量按回收次数计入企业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分析。
(2)指标模型
产品测算产量(吨)=纸管购入数量÷600。
测算产量与实际销量差异
=产品测算产量-棉纱*票开**销售数量
差异率
差异率=测算产量与实际销量差异÷测算产量
(5)数据来源
企业辅助材料纸管购入数量取自电子底账系统中,商品名称为“纸管”(商品编码前五位“10601”)、塑料管(商品编码前七位“1070601”)的发票数量,单位为个。
(6)疑点判断
差异率大于10%,作为疑点纳税人进行核查落实。
(7)应用要点
纸质纸管一般一次性使用,塑料纸管可重复使用,测算时应将重复使用次数计入纸管耗用数量。
6.销售废料下脚料不计少计收入测算分析法
(1)原理描述
生产棉纱产生的废料下脚料数量与投入不同原材料数量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通过企业消耗不同原材料的数量,可以大体测算企业产生的废料下脚料的数量。
(2)指标模型
产生下脚料、废料数量=购入非棉花原材料数量(吨)×0.02+ 购入皮棉数量(吨)×0.25(取平均值)
销售下脚料、废料数量差额=产生下脚料、废料数量-实际下脚料、废料*票开**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差异率=销售数量差额÷实际*票开**销售数量
(3)数据来源
购入非棉花原材料数量取自电子底账系统中,企业购进粘胶、粘胶短纤维、粘胶长丝束、人造纤维(商品编码前七位“1070402”、“1070403”)的数量,购入皮棉数量取自电子底账系统中企业购进皮棉(商品编码前七位“1010105”)的发票数量。销售下脚料、废料数量为销售货物名称为“废料、废棉、废铁丝、下脚料”等发票数量,一般为普通发票。
(4)疑点判断
将销售数量差异率在20%以上的企业列为疑点企业。
(5)应用要点
由于废料下脚料数量少、价格便宜,企业很可能存在集中销售下脚料或销售下脚料不开发票现象。有个别企业为了掩饰主要指标测算的产品产量与实际销售数量的差额,会出现销售废料、下脚料数量偏多的现象,应结合投入产出比进行综合分析。
四、行业涉税风险应对方法
根据该行业的风险点,可以对应采取如下具体风险应对方法。

(一)投入产出比异常应对方法
对投入产出比异常的企业,让财务人员提供投入产出比异常的原因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无法解除疑点的进行实地核查。在了解纳税人具体的工艺流程基础上,根据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原料配比情况,测算产成品评估所属期入库额,与财务数据比对。查看纳税人真实生产纪录、产品入库单、出库单、仓库保管账等资料,落实未入账的差额部分是否已经销售。对纳税人提供资料不完整的、难以核实和说明问题的,可对账面所耗用的原材料进行统计,按投入产出比测算产品产量。对入账部分的产成品,可根据产品生产数量应使用的原材料数量和品种进行测算,并与账面耗用的原材料数量进行比对,在考虑合理损耗的基础上,对差额部分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说明问题,并根据所提供的真实资料核实是否存在未入账、未做收入问题。
在不进行大型设备更新的前提下,纳税人投入产出比是相对稳定的,因此还可通过计算评估纳税人相邻年度的投入产出比进行比对,对投入产出相差较大的年度进行核查。
(二)虚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虚增收购数量或虚增产品销售数量应对方法
检查“销售费用”、“包装物”“银行存款”、“现金”等账户,根据购进的数量、销售人、销售地、到销售方实际核实等各种方法进行查证。对于企业收购皮棉价格高于同期全行业平价单价、平均单耗高于行业平均值、平均单耗低于行业平均值疑点比例的纳税人,先让纳税人进行举证说明,无法解除疑点的,实地核实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产地、供货人、收购季节、收购价格、支付款项的方式和金额,对于不合理的根据核定扣除的计算方法重新计算进项税额,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三)用电量(费)与收入成本分析异常应对方法
企业单位收入耗用电量异常,或者耗用电量变动率与存货成本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用电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可能存在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的差异,也可能出现共用变压器或其他耗电导致耗电量出现偏差、生产产品积压存货等其他影响因素。在考虑以上因素后,企业用电量若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先让企业提供用电量增幅偏高的证明材料,无法解除疑点的,应落实纳税人耗用电量(费)偏高的原因,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少计销项、多抵进项、外销电未确认收入、少结转产成品隐匿收入、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收入等问题。可重点审核企业的库存商品明细账,查看仓库保管的入库单、发货单,查看企业是否存在账外账问题;如果用电量增幅明显低于产品销售数量增幅,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虚增皮棉收购数量、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可重点审核企业的库存商品明细账,查看仓库保管的入库单、发货单、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等,查实收购棉花的真实数量,查实棉纱半成品及产成品的数量,防止企业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四)往来账项的应对方法
1.挂往来款项不计迟计收入应对方法
由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无法解除疑点的,可以重点审核企业的出库单、发货单、销售发票开具时间以及销售合同对销售收款的约定等内容,并根据仓库明细账、盘点表等原始资料结合“发出商品”及“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对存货数量进行真实性核查;根据残次品和报废品的产出比例,对其价值进行判定;强化对资金往来科目的审核,重点审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账户。
2.将产成品、原材料偿债应对方法
检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账户,是否存在与“库存商品”账户对冲情况,对长期大额挂账的,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或到对方调查取证,确定业务真实性。
3.委托代销商品未提销项税应对方法
检查委托代销合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销售费用”等账户,对照“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账户发生额,看是否存在异常。
4.发出商品迟做收入应对方法
检查“预收货款”、“应收账款”账户,对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与企业“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相核对,检查是否存在“预收货款”与“库存商品”账户对冲情况。对长期大额挂账的,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或到对方调查取证,核实是否已经收到货物。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等事项,应查看企业购销合同协议等资料,将合同协议等约定的收入确定日期、金额与相应主营业务收入确定时间及发生额进行比对,分析企业是否及时结转收入。
(五)其他收入事项的应对方法
1.销售废料下脚料不计少计收入应对方法
棉纺纱加工企业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棉、消耗外购成包原材料所形成的包装布、废铁丝等。对销售废料下脚料少于测算数量的,由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无法解除疑点的,进行实地核实。一是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分析废弃物形成种类及数量是否逻辑;二是可以根据企业废弃物形成情况,倒推企业财务会计反映的生产情况是否配比,核对其产品产量的真实性;三是分析企业是否把销售上述废弃物形成的收入如实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转售水、电收入应对方法
检查“制造费用”“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等科目,结合到企业实地查看、与企业人员约谈,核查企业是否将外部用水、电计提销项税金。
3.政府补贴的应对方法
重点检查“递延收益” “其他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当年贷方发生额,确认企业当年收到的政府补助的性质,如不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当年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其他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的应对方法
检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本公积”等账户,查看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做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违约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是否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全部进行所得税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六)账实不符的应对方法
1.存货与实际不一致应对方法
由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无法解除疑点的,核实企业原材料、库存商品保管帐与财务账套数据,重点查看财务账簿存货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记录与仓库保管数据是否一致。财务账簿原材料领用的去向、数量、金额情况与仓库保管数据是否一致。库存商品出入库、结余情况。财务账簿与仓库保管数据是否一致。必要时可查看车间生产记录,掌握产品产量。
2.账外经营或少计、不计收入应对方法
查询企业耗电数据,根据能耗分析法确定的每吨产品耗电数据,或分析企业的产品原材料单耗推定企业生产产品数量,检查销售、财务、仓库等部门,调取销售统计表和出、入库单据等资料,核实真实的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将其与收入、成本等账簿数额以及纳税申报表数据相比对,确定隐匿的销售收入。重点检查“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七)进项税额的其他应对方法
超范围抵扣固定资产及运费进项税额,检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结合实地查证,判断企业申报抵扣固定资产是否是用于生产经营,并属于动产的固定资产。
用于职工福利或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抵扣进项税额,检查企业“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借方发生额,查看企业是否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及非应税项目。
(八)成本费用的应对方法
1.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重点检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及摘要栏和附件,看是否存在支付给购货方回扣及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如退休人员的奖金、福利等项目在税前扣除。
2.捐赠、赞助支出,重点检查“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科目及摘要栏和附件结合企业所得税年报,看是否存在直接支付给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出及超过扣除标准的支出在税前扣除,而未纳税调增的情况。
3.白条或取得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重点检查“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成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摘要栏及附件,看是否存在该情况。
4.取得虚开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税前扣除,检查“销售费用”、“包装物”“银行存款”、“现金”等账户,根据购进的数量、销售人、销售地、到销售方实际核实等各种方法进行查证与企业所得税年报进行核对。
5.利息支出,重点查看“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结合企业借款合同、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情况及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支出标准和范围进行检查。
6.固定资产修理,重点检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摘要栏及附件,看固定资产修理支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大修理标准,如达到固定资产大修理标准则应按该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提取折旧,不可直接一次性摊销。
7.固定资产折旧,检查企业“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计算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查看企业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检查企业是否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分析“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发生额与“累计折旧”贷方发生额,判断是否存在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否当月计提折旧等问题。
8.工资薪金支出,检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科目,核对职工名单、劳动合同,检查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9.职工福利费,重点检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性**利”科目。一是看该科目年终是否有贷方余额,如有则应在年终调增应税所得额。二是计算该科目借方支出的职工福利费和非货币*福性**利合计数是否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14%,超过部分应全额调增企业应税所得额。三是否支出项目不属于福利费范围情况。
10.工会经费,重点检查“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一是看该科目年终是否有贷方余额,如有则应在年终调增应税所得额。二是计算该科目借方支出的工会经费是否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超过部分应全额调增企业应税所得额。三是否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或地税机关*开代**凭证。
11.职工教育经费,重点检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一是看该科目年终是否有贷方余额,如有则应在年终调增应税所得额。二是计算该科目借方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否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和范围,超过部分应全额调增企业应税所得额。
12.商业保险费,重点检查“管理费用”科目,查看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是否税前扣除。
13.财产损失,重点检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查看财产损失是否全额冲减当年利润;到所得税管理部门查看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资料。
14.多转销售成本,重点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科目贷方发生额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查看二者是否一致。或检查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将产品期末数量与仓库保管账及实际盘点库存数量进行对比分析,如果“库存商品”账面数量小于实际数量时,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问题。
15.佣金、手续费支出,检查“销售费用”科目,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条件问题,是否超过规定范围或标准列支问题。
五、强化行业涉税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核定扣除试点政策
1.提高单耗标准测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首先,精心筛选测算样本企业,尽量细化测算数据。样本企业应使用同种原材料,产出同种产品(或同种中间产品),对测算单耗偏高或偏低的企业,开展典型分析,找出原因,确保测算结果的科学性。其次,规范实行核定扣除的产品及原材料名称、单位。“多对一”“多对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尽量使用规范的类别名称,避免造成后期计算上的繁琐。再次,建议在单耗标准正式公布前,联合相关质检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充分运用第三方力量和数据,一起参与验证,切实提高单耗标准核定的准确度。
2.加大对农产品价格异常行为的筛选检查力度。建议由总局或省财税部门按年测算公布,把耗电、包装物、辅料、生产人员工资等非农产品金额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指标作为辅助指标引入核定扣除试点管理政策;通过非农产品与农产品各自占比指标是否正常,锁定原材料购买单价虚高、增值税税负异常等疑点纳税人。建议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产品数据库信息平台、全省统一的农产品价格指标库,定期通过省局平台向所有农产品核定扣除企业发布价格指数。
3.增强农产品核定扣除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基层税源管理部门通过日常监控和测算,如果发现企业实际单耗连续三个月都高于公布的统一单耗标准,且企业提出较大异议的,可实行个案审批。对于实际单耗连续三个月都低于统一单耗标准的,可按照企业实际单耗进行核定扣除。
(二)逐步提升涉税风险应对水平
1.引导棉纺织加工企业正确开具农副产品发票
引导企业加强农副产品发票开具管理。重点引导企业规范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对象、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价格,防范企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存在虚开单价和数量的现象,从源头上规避企业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多提进项税额、虚列成本、取得虚假发票进行*税偷**的行为。
2.针对性地提出风险管控建议
运用税收大数据资源,跟踪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行业运行情况,帮助企业查找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耗能、生产能力、发票开具和取得的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落地棉、包皮布、废铁丝、废棉销售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可能出现的隐瞒或不计少计应税销售收入,或虚增虚抵进项税额达到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等行为进行风险提醒。
3.做到精准服务
一是支持企业“走出去”:结合企业产业规模、经营意向、发展诉求等,提供专业化、智能化政策,用好的税收政策倒推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帮助有到境外投资意愿的大型纺织品加工企业,由税收顾问团队提供涉企“走出去”相关税收业务。二是支持棉纺织加工企业产品“走出去”:根据本地行业特性和行业协会、纺织企业发展现状,组织税收顾问团队同其开展深度合作,探索更协同、更精准的产品外销模式。在各涉税业务环节上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指导,主动搭建起商务局、外汇管理局等上下游管理服务机构与企业的桥梁,发挥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的枢纽连接作用,减轻企业出口外贸业务后顾之忧。
(三)不断提高纳税遵从
任何税收政策的顺利实行,都要靠征纳双方共同维护。要通过加强政策辅导和培训,引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税收知识和税法知识,提高国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依法纳税的社会风尚。同时,要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增强企业守法纳税意识,威慑不法分子,在农产品加工行业形成良好的综合治税氛围。加强对农产品经营户的纳税服务,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辅导、解疑答惑、纳税提醒等服务项目,探索更加适应纳税人服务需求的管理环节服务、评估环节服务、稽查环节服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农产品产业税收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2.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明确核算要求,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不得简化、合并设置有关明细账,特别是应严格区分、分别核算外购半成品与自制半成品,分品种、分规格型号设置数量金额式库存商品明细账。督促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尝试建立纳税人农产品抵扣计算过程资料留存备查制度,督促试点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最大限度降低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