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经过网络考证,国家层面首次将就业创业*绑捆**在一起行文始于2015年,这一年也常常被称之为“创新创业元年”。
时光飞逝,8年过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行文中仅保留一条“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推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创业项目转化落地。”
结合本文标题,我们认为虽然目前各种文件、会议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绑捆**在一起安排布置,但更明显偏向“就业举措”,“创业举措”成为点缀、附带,甚至可有可无。

大就业包含创业,创业可有可无。
按照传统观念和思维惯性,就业是包含创业的,所谓大就业。但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我们发现就业是“受限的”“传统的”,而创业是“无限的”“革新的”,甚至反过来是高于就业、优于就业的,是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就业。
抛开包含关系,就业创业能不能并列呢?
从人的生涯发展视角看,就业、创业应该是并列的,因为这是个体从学生迈向社会的两种可能。我国目前大量的学生毕业涌向就业市场(作为雇佣者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防*队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创业市场问津者寥寥无几。似乎创业是下岗职工、返乡农民、退伍军人等的选择,与大学生“天之骄子”“人中龙凤”的身份不搭界。要实现并列,高等教育就应该把创业可能性提供给大学生,而不是经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只能就业、不能创业,从而实现就业创业并列。
包含不行,并列短期难以达成,能不能分开?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归口教育部,教育部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就业创业。创业作为2015年后的“萌新”,只能挂靠到传统的就业部门,这就导致了“惯性思维:重就业轻创业“,因为就业相关熟悉、习惯、传承,创业相关陌生、不成熟、挑战等。地方、高校也同样的逻辑和思路,所以创业实际上自2015年“爆红”之后,曲线是向下的,或者说从来也没有向上过。能不能分开?谁来“敢闯勇创”设立专门机构?值得期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如何在教育部门、地方政府、各高校得以体现,落实到高校毕业生,从而破解当前大学生就业年年都是“最难”且越来越难的困境。
学术的视角,本着批判的思维,希冀就业好,创业好,高校毕业生拥有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