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全省
房地产领域*访信**问题的政策措施的意见
(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5.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度。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政府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加强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企业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权益。
6.引入市场调节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监督作用,在工程建设领城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通过引入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行为承担责任,通过构建全方位的工程担保制度,有效预防拖欠工程、农民工资等市场风险。

(三)建立从源头防范规划挡光工作机制
7.严格项目建设时序。对实行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住宅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先南侧后北侧,先高层后多层的原则安排建设时序。
8.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为保障回迁和购房群众及时了解项目建设的全部房源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公示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图和建设时序安排,保障业主特别是回迁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建立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风险防控机制

9.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要保证施工工期;确需作出调整的,必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10.延长工程质量保修期。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中、开发企业和业主在房屋销售合同中均约定,将保修期限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基础上延长1年,使施工方承担更多的质量责任,自觉提高质量管理意识,有效控制和化解质量问题。
11.逐步提高商品住房预售条件。自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新楼盘,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的,多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时、高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时准予预售。对新出让地块,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约定,逐步提高预售条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亦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房销售,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和工程烂尾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