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食药局、教育局、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在康县阳坝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暨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光平莅临指导,康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副检察长张琛全程陪同。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安放展板、设置宣传台,共发放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宣传图册2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得到阳坝镇政府大力支持。

宣传活动开始前,按照甘肃省、陇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安排部署,联合专项检查小组对阳坝中学、小学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商铺、餐馆、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餐具是否消毒,消毒设施是否配备,在操作间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对加工制作的食品详细询问制作流程和原材料来源,对粮油等产品进行质量检测。联合检查组继续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造食品,特别强调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对校园周边商铺、餐馆、超市进行样品抽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是否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并对一些商铺存在的环境卫生不整洁、食品储存方式不安全及临近过期食品等情况温馨提示,严防食品质量出现问题。

通过宣传,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及公益诉讼制度,加深了人民群众保障舌尖上安全的认识,扩大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