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听文
编辑|大树
金融科技相关研究
目前, 国际学界关于金融科技的内涵界定还没有完全统一 ,大致包括了如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认为金融科技是指金融服务与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后所形成的新型服务模式。

包含数字加密货币、P2P、众筹及智能投顾等。
第二种观点将金融科技界定为针对货币发行与流通、收付与清算、投融资等环节的革命性技术。
金融科技是为了减少金融服务业务的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拓展业务应用领域的技术手段 。
第三种观点主张将金融科技创新涵盖范围扩大,应既包含前端的产品、模式,也包含后端的技术。
因此把金融科技具体地界定为通过技术方式推动的金融创新,是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商业模式、科技应用、服务流程和产品。
皮天雷等基于上述三种观点,认为 金融科技是利用新兴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并革新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服务 。
扩大了金融需求,并创造新型商业经营业务模式的金融创新。

本文立足于此观点,把金融科技界定为以众多新技术为后端基础,并为传统金融行业提供全新业务模式的金融创新。
已有研究认为,金融创新存在双重性,金融创新是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与效率的过程,但该过程也伴随着风险积聚。
金融科技作为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同样具有金融创新的双重性特征。
一方面, 金融科技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效率提升 。
金融科技通过降低投资与信息成本、增加流动性、缓解信息不对称,确保了交易间资本有效融通和金融市场机制的稳定。
另一方面, 金融科技通常在信息技术应用、用户端以及平台运营三方面存在风险 。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由于其自身没有完全参与金融业务因此未能融入现行的监管框架,导致出现监管缺陷,造成风险的危害广度、传播速度和隐蔽程度扩大 。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中国传统金融以银行业发展为基础,而银行业的金融科技革新在推动其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同时银行业的金融科技发展程度越高,给银行业所造成的财务风险也越大。
因此,鉴于金融科技的双重性特征,金融科技对于金融效率的影响和作用有待进一步研究。金融的发展史就是创新和监管的博弈史。
放松管制导致创新过度出现经济危机,到严格管制抑制创新,再到放松管制,这种周而往复的循环凸显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平衡问题 。
作为一种技术驱动的新型金融创新模式,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的对立统一发展关系十分明显。
从金融科技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为了扩大交易市场、争夺客户资源,往往会通过“影子银行”等手段绕过监管,造成金融监管失灵。

从金融监管角度来看,一方面,相对放松的监管环境会推动各种金融科技创新模式的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过度紧张的监管环境会抑制金融科技创新,削弱国家金融业的市场活力,不利于金融稳定与金融市场效率提升。
因此,金融监管要与金融科技发展相匹配。
针对 金融科技的传统监管模式主要包括数据安全保护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市场结构监管以及公共利益监管 。
以上监管模式以政府部门为主要监管主体,并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与监管机制间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
通过审慎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等监管手段,维护金融稳定。
但是,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无法有效应对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的金融交易现象。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以科技为驱动的双维监管体系 。
双维监管体系下形成的金融监管科技运用IT技术构造智能化监管模型,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实现金融安全稳定。
是降低金融监管成本、管控金融风险,为监管部门提供一系列系统监管解决方案的重要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科技背景下监管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与消费者三方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监管思路。
可以有效缓解监管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实现金融监管与金融科技之间的动态平衡。
目前已有的文献为本文奠定了一定的研究基础,通过对文献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金融科技对金融效率的影响还存在进一步研究空间:
第一,金融科技发展存在双重性特征。

一方面, 金融科技通过降低投资与信息成本、增加流动性、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效率 ;另一方面, 金融科技发展会引致金融风险,导致风险积聚,降低金融效率 。
基于金融科技上述特征,金融科技对区域金融效率的影响有待进一步考察。
第二,关于金融效率的测度模型构建己经有许多研究。
但同时考察金融资源投入对金融业产出作用以及金融资源投入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作用的文献不多。
基于此,有必要从两种产出作用角度出发,构建金融效率测度模型,实证检验金融科技对区域金融效率的影响。
第三,由以上文献可知, 金融监管不仅与金融科技存在博弈关系,而且与金融效率之间也不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 。

因此研究金融科技与区域金融效率的关系时,应纳入金融监管的影响。
而已有文献缺乏金融监管如何影响金融科技与金融效率之间关系的研究。
因此有必要探讨不同监管力度下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效率的影响。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看出相关文献多从微观角度出发,研究金融科技对金融业务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缺乏对宏观金融效率影响的探讨。
基于此,本文将结合已有研究和相关理论,实证检验金融科技对于金融效率的影响与具体机制。
并从 区域经济发展、金融监管强度与金融发展水平三个角度进一步分析金融科技对于金融效率影响的异质性 。
传统“二八原理”认为,市场中位于偏态分布头部的20%客户创造了80%利润,处于尾部的大部分客户不创造或只能创造少量利润。
互联网等技术的普及使得开发原本被忽视的数量庞大的客户群市场的边际成本降低 。
长尾理论认为,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被“二八原理”忽略的80%客户群能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

本质上来说,长尾是新经济规则下所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长尾理论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
众多小市场的汇聚可与主流大市场相匹敌,实现范围经济。
由于 信息不对称以及风险控制的制约等原因,传统主流金融市场偏爱财务体系健全具有优良资产的大企业,传统金融机构重在满足市场头部客户群的金融需求 。
分布在尾部的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被排斥,其小额、零散、个性化融资需求长期无法得到满足。
长尾理论为金融科技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金融市场的现实状况为金融科技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
根据“长尾理论”,金融科技可以改变对信用识别、评估、风险定价等方式的运用,挖掘分布在市场尾部的小额、零散、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推动金融资源向受传统金融排斥的长尾群体拓展,扩大资本市场的融资供给 。

因此,金融科技创造的高效信息交互机制提高了交易的频率和数量,放大交易双方效用。
使金融市场中的尾部客户群体也能享受金融服务,拓宽了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