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深圳“炫富女”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
百房此前也针对该事件写过推文,大概事件的前因后果再简单复盘一下。
感兴趣的网友,可以搜索翻一下之前的推文内容—— 《深圳女有房高调炫富却申请公租房?最新进展:无房符合条件深圳女有房高调炫富却申请公租房?最新进展:无房符合条件》
简单来说,深圳一张姓女子,成功申请到深圳凤凰英荟城网红保障房项目公租名额。但随后被网友扒出,该女子在微博频繁炫富,消费级别非普通市民能承担,甚至引发大家对于她已购房非正常申请的猜测。
随后,光明住房保障署发布公告称其无房,且资格与程序符合条件与流程,该事件算是告一段落。
虽然,调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但是大家公租房申请并不审核申请者自身及家庭收入的程序,存在一些异议。
包括炫富女事件引发广泛舆论探讨,也是基于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却被高消费能力人群成功申请的异议。
而就在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一个名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这个通告一出来,深圳大部分人拍手称赞!
重点来看,深圳市开始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严格核对,并且隐瞒或虚假申报的,也会面对严厉处罚。
我们来看一看,经济状况的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基础情况、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可支配收入为家庭收入减去不计入家庭收入部分。

再来看一下,家庭经济状况的具体涵盖内容:
家庭收入指核对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包括:工资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比如卖房子)、转移净收入(比如离退休金)等等。

家庭财产范围为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最后来看一看,针对性的处罚政策:核对对象存在隐瞒、虚报经济状况的,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 驳回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深圳房地产业内知名专家朱罗纪认为,就租赁型保障房分配而言,划线还是应该比不划线好。这个是基于一个简单朴素的认识: 保障性的资源,应该流向那些真正需要照顾的人群手里 。有实力的人应该到市场上去参与竞争,而不是接受保障。
你怎么看这个政策呢?
资料内容整理来源:深圳市住建局、朱罗纪、百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