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概要
2021年7月12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首批虚拟教研实验室拟定推荐400个左右进行试点建设,并通过3-5年的努力,建成全国高等教育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试点建设以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协作共享和坚持分类探索为原则,要求完成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和开展教师培训共4项任务。(详情点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填写
建设虚拟教研室首先要确定推荐单位、教研室带头人及教研室名称。

1.本次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分赛道推荐,推荐主体及名额按照如下分布:
-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每所高校可推荐 1-2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个省份可推荐1-3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 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每个教指委可推荐1-2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2.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 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3.教研室名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虚拟教研室的类型分三个维度设定

1. 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 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鼓励以课程(群) 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建议各位老师在这三项中进行选择。
2. 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3. 在建设学科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文科类、交叉类和其他。
带头人情况 填写除基本信息外,在第三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获奖情况”中应体现与“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相关内容。

成员情况部分填写要全面还要有重点
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需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特别注意建设全国性虚拟教研室试点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建设载体内容填写时, 选择与建设类型一致的模块内容。

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需要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建设基础填写需要依托实体教研室所在学校。

虚拟教研室需要具备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学校要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保障教研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研室实际需求可联系出版社、企业等参与建设。此项选填。

教研室建设可行性与特色内容应紧贴试点建设原则和建设条件撰写

建设特色部分突出课程(群)/专业/教学研究改革内容优势,突出“基因”和引领性。
建设规划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核心。

● 试点建设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2. 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3. 坚持分类探索。鼓励有关教指委、高校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 试点建设任务
1. 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 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 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 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 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签字是一定要的

特别提醒各位老师注意在教研室布置和建设内容中如果出现地图,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申报事宜:
1. 申报系统将于2021年8月23日8:00—9月24日24:00开放
2. 申报操作指南将于8月中旬在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网址:http://vtrs.hep.com.cn)发布
3. 请各推荐单位登录“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 线上填报推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4. 此表为信息参考,实际以系统填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