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处在世界上不能没有约束,因此有了法律,法律是保障和维护人民利益的终极手段,死刑是对穷凶恶极的罪犯的终极处罚,也是对极端恶行的最有利约束,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专、学者提出了要人道,欲废除死刑,在全世界197个国家中,对所有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86个,例如:加拿大、比利时、哥伦比亚、德国、希腊、意大利等。我国对待死刑的态度比较理性,对罪犯判处死刑是很慎重的,权衡考虑。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等死的绝望可想而知,都希望能有奇迹的出现,留下自己一命。在历史上就有十个犯了恶行的罪犯,在被判处死刑,执行死刑时遇到了“奇迹”,最终免于一死,留下了自己的一条命。

1945年,美国的一名16岁的名叫威利·弗朗西斯的少年因为谋杀罪行,被判处了死刑,在1945年5月在被执行电刑的过程中,却因为行刑人员的操作不当,导致行刑失败,奇迹发生在了威利·弗朗西斯的身上,他在电刑中复活了。他的律师给他辩称,威利·弗朗西斯已经“死亡”过了,现在发生了这种“奇迹”理应释放,但最终被美国的最高院驳回了,在第二年,威利·弗朗西斯被处死。
1724年,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名名叫麦琪·狄克逊的女子,因为抛弃刚生下的小孩,导致孩子夭折,被判处绞刑。在行刑后,在埋葬她尸体的途中,她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她的“奇迹”让人们惊讶不已,纷纷觉得这是上帝的旨意,因此她就活了下来。
1801年的英国,一名名叫约瑟夫·塞缪尔的青年因为抢劫被判处流放,在流放期间又被卷入了抢劫并杀害警察的犯罪中,最终被判处绞刑。第一次实施绞刑时,绳子发生了断裂;于是实施第二次,但在第二次实施的时候,绳子又发生了滑落;于是又开始实施第三次,在第三次实施的时候,绳子却又再次发生了断裂。一而再,再而三的“奇迹”,让政府官员惊呆了,认为这是神的旨意,于是将他改判为了终身监禁。

在英格兰的一名名叫安妮·格林的女子,跟上述的麦琪·狄克逊的经历相似,她在产子后,孩子便夭折了,惊慌的他将孩子的尸体隐藏后被人们发现,随后她便被定为谋杀罪被判处了绞刑。在被吊了半小时后,她的尸体被送往当地大学进行解剖研究,但医生却发现她还有呼吸,在给她喝了热水后,她“奇迹”的复活了。
在英格兰的一名叫约翰·史密斯的青年因为抢劫罪被判处绞刑,在绞刑实施十五分钟左右的时候,围观群众开始呼喊“缓刑”,随后他便被放了下来。
在墨西哥有一名叫文瑟斯拉尔·蒙加利的青年被判处了死刑,他倒不是因为穷凶极恶,而是因为参加了革命运动,被政府执行枪行,他一连被射了九枪,其中有一枪临近他的脑袋,连确认行刑完毕的官员都确认他已经死亡后,蒙加利却奇迹的活了过来。
在1997年有一名名叫佐利克汉·卡德克霍达的女子,因为婚外情被判处死刑,死刑的执行方式是要用石头将她砸死,当她被埋在半腰处,扔了一段时间大石头后,没有呼吸的她被运往了停尸间,在停尸间,佐利克汉·卡德克霍达却又重新恢复了呼吸,随后她便被送往了医院救治。

在1740年一名16岁的名叫威廉·杜尔的少年因为强奸并谋杀被判处死刑,执行死刑后他的尸体被送往医学院进行解剖研究,当研究员剥掉他的衣服准备解剖时却发现威廉·杜尔仍有呼吸。两个小时后,他就完全苏醒了,于是,政府把他的死刑改为了流放。
在1884年,英国的一位大户小姐及保姆被谋杀,疑似凶手约翰·亨利·乔治·李被逮捕并被判处绞刑,在行刑中,地板活门的门闩连续三次出现了问题,最终,约翰·亨利·乔治·李被改判为终身监禁。
在1692年,一名名叫伊丽莎白的女性和他的丈夫在塞伦女巫事件中被逮捕,被判处死刑,1692年8月19日开始执行,伊丽莎白因为有孕在身,死刑的执行被推迟执行,在伊丽莎白生下孩子后,政府发了命令,对于没有确凿证据的犯人不能执行死刑,于是就这样,伊丽莎白就被免于死刑。
这些死刑犯成为幸运儿,一方面是自己确实有点小运气,但更多的是当时执行刑罚的落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都不做犯法的事情,做知法守法的公民才能真正的杜绝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