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 (借款利息计入本金可以重新算吗)

2023年6月5日 晴朗

01 复盘

写作确是一种非常解压的方式,感谢创造出文字的人。

今天这个小知识,是几天之前处理某个法律事务时遇到的,它可以适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场景:甲将一定数额的款项(以下也称“初始本金”)出借给乙,并约定利息。一定期间后,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进行共同确认,又以前期产生的借款本息作为借款本金(以下也称“结算本金”),将其作为继续计算利息的基数。那么法律在多大程度上保护出借人的权利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7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对复利实行有限保护原则。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款贷**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款贷**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在前述场景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结算本金以及以结算本金为基数计算的利息并想要获得支持,需要满足以下2项条件。

一是,双方意欲将前期借款本息确定为借款本金,那么在计算前期借款利息时,双方确定的利率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2020年修正的现行有效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率不应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作为前期借款的利息,当然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二是,从借款全过程来看,将前期借款本息作为借款本金后继续计算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初始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计算的利息与初始本金之和。超过部分,出借人即便主张也不应得到支持。

这当然是有道理的,这是从宏观角度保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利率的规定得以贯彻。对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7条的理解,最高院民一庭在《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也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解答。

02 行业资讯

2023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及典型案例、《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新闻发布会。

03 民法典学习

·Article 1067 Where parents fail to perform their duty of support, minor children or children of full age who are incapable of living on their own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demand child support from their parents.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04 音乐

That Girl by Olly M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