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直播成为“新农活”需要依靠网络的支持。交易资金通过网络运营商结算,网络营运商倘若诸如美团等交易平台收取费用,“新农具”可能是网络运营商工具;农业产品交易又涉及到食品安全,由政府开发农产品交易平台比较适宜,作者特作此文,供公众参考。

农业产品交易又涉及到食品安全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的性质 |食品安全
手机成为“新农具”的含义
数字经济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我国“*会两**”期间重点提到了“数字经济”。一般而言,某项领域一旦被中国政府所重视,该领域就有可能全面突破,“数字经济”也是如此。可以预测,在不太久远的将来,我国数字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相当的比重。
手机当然不能种植,也不能养殖,手机成为“新农具”仅仅是改变了农产品的销售方式。就手机销售的方式而言,离普通村民可能还有一段距离。直播带货需要专业人员策划、操作,其意义相当于直播带货,本地或者外地的农产品可以通过手机直播的形式推销到超市、销售到消费者的餐厅等。
诚然,某地直播成为“新农活”,对当地的经济还是有促进作用,该地可能成为农产品的交易市场,并可能拉动当地的运输业,但真正的农业生产者是否从中获得,还尚待观察。其原因是,直播这种“新农具”还需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被平台控制。

“新农具“的性质
主要网络交易平台被垄断
我们应当客观承认,目前的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已被垄断,例如,滴滴等垄断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美团、饿了吗等垄断了餐馆市场。就网络交易平台的性质而言,目前尚定位于交易的中介,中介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但处于垄断地位的网络交易平台收费却不低,不知道安远县鹤子镇阳佳村“新农具”使用了哪个交易平台,网络交易平台有没有特别“照顾”农产品的交易。
网络交易平台在建立之初收取的“中介费”是合理的,但社会资本运作的逐利性使得收费越来越高,取得垄断地位后收费也“垄断”,例如,餐饮业的网络交易平台收取的费用较高,并采取技术措施督促送餐小哥不断“奔跑”。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涉及到食品安全,而交易平台承担责任的责任有限。
政府开发农产品交易平台
政府开发出农产品交易平台属于公益性质,应当为法律所允许,不属于经商办企业。设想,地方政府如果普遍开发农产品交易平台,人们就习惯在该平台上检索农业产品的交易信息,倘若从国家层面上联网,可以实现全国范围的农产品交易。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措施控制农产品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网络交易平台适时“加价”,保障农民的利益。

食品安全也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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