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开学时间 (山东东营广饶开学通知)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秋季学期开学(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广饶一中博园实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疾控组字〔2020〕77号)、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暑期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 年暑期疫情防控平台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0 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时间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入学准备,错时错峰开学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实行错峰开学。高中、初中所有年级和小学、幼儿园非起始年级9月1日开学;小学起始年级9月14日开学;幼儿园起始年级9月15日开学。开学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家校沟通,开展家校共育活动,指导家长及学生做好入学前准备。

二、做好返校师生员工重点人群摸排与核酸检测工作,坚决杜绝带病入学

学校师生员工返校须持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证明。即日起,各学校要通知师生员工居家每日自行开展健康检测,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学校建立健康台账。发现涉重点地区人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填报《涉重点地区人员排查统计表》。“应检尽检”人员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方可返校。“应检尽检”人员包括:(1)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3)14 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4)21 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另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境外及国内重点疫情地区来人报告制度,学校师生员工及家属有从境外及国内重点疫情地区返回或计划返回的要及时报告。

三、完善开学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和条件保障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开学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应急演练,周全周密做好秋季开学准备。要按照配备标准,在开学前储备至少可使用1 个月以上的消毒物品和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并保证持续供给。学校尽可能安装自动测温设备,使用“健康码”“场地码”“座位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

四、按时填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信息

即日起,恢复师生个人健康信息每日定时报送,各学校管理员应于每日中午12:00 前登录疫情防控平台,通过“情况上报模块”上报学校整体情况,并核实本校在校学生体温异常情况、“应检尽检”人员摸排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等数据。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通过平台系统管理模块完成新学期师生数据准备,并指导各班主任于学生返校(含新生报到)当日,通过“情况上报-返校情况上报”模块完成学生秋季开学状态设置,并通过“情况上报-异常上报”新增模块每日上报异常情况。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按时维护平台各项数据,及时上报和解除异常情况,保证数据填报的准确性、时效性。

五、开学后做好疫情常态防控工作

1、 开学后,学校要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外来人员入校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2、开学后,学校要继续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要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空调使用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卫生安全管理和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等工作。

3、 开学后,学校要继续做好人员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在人员密集区域建议佩戴口罩,在通风、人员非密集区域可不佩戴口罩,参加体育课不佩戴口罩。幼儿因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各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活动和考试要按照相关防控指南,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考)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分类分情形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县教育复学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