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规范电梯维护保养,省电梯安全技术协会编制了《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从业条件、维护保养工作实施细则等进行了规定,该《规范》将于 10 月 1 日起实施。
依据《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建立并严格执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设立 24 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且应根据急修和应急救援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车辆,提高急修和应急救援反应速度;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承担,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急救援时市区抵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 1 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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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 " 一梯一档 " 的原则建立电梯维护保养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电梯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测、检验报告、电梯使用登记手续、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等。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技术档案至少保存 4 年。
《规范》规定,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困人报警或者通知后应及时抵达电梯使用现场实施救援,并做好记录。实施应急救援作业时,救援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不应少于 2 人,并应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现场救援结束后,电梯应停止使用。进行排除故障作业时,现场应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等安全防护措施;电梯故障排除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并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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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并公开投诉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联系方式。接收投诉的服务人员应建立并认真填写顾客投诉登记表,鼓励配备并使用专用录音电话。
"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有的是因为设备本体先天不足,也有使用不当的因素,还有更新、维修投入不足,甚至不投入的原因 ",省电梯安全技术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 2018 年底全省在用电梯达 92367 台,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全省处置电梯困人故障 3946 起。今后协会将针对执行《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的维保单位或者接受使用管理单位委托对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向使用管理单位建议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协会按执行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