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贵港市检察院起诉吴某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贵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贵港市检察院认为,被告吴某军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权,对不特定众多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及生活安宁造成极大威胁,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1、被告吴某军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吴某军承担。

▲庭审现场
庭审中,被告吴某军表示其深刻认识到自已的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全部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愿意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法庭主持下,贵港市检察院与被告吴某军达成调解协议:1、被告吴某军在调解协议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在《检察日报》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吴某军承担。
据悉,2020年12月21日,贵港市港南区法院作出(2020)桂0803刑初266号刑事判决认定,2016年9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吴某军通过QQ好友“太阳号1”获取全国各地包含公民身份证号码和公民姓名的个人信息共计104844条存储于个人电脑上,用于解冻腾讯公司冻结的QQ号码进行出售牟利。截至被告人吴某军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其已利用软件成功解冻500多个QQ号码。该法院判决:一、被告人吴某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扣押在案的银尔牌电脑主机二台、苹果手机二台、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