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改判怎么办 (一审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二审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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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再审申请人亿隆公司因诉被申请人海南省文昌市环境局、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一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行再248号

本院认为:关于案涉项目违法开工建设时间问题。

铜鼓岭指挥部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亿隆公司自2015年9月起开展案涉项目道路土石方施工作业,2016年6月具备基本通行条件。上述证据与经公证的当地相关新闻报道能够相互印证。文昌市环境局21号处罚决定与文昌市政府37号复议决定,未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片面采信《询问笔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错误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载开工日期作为实际开工建设日期违反调查取证规则,认定事实明显错误。

一审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二审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老践说法:1.行政机关以给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行政处罚前,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也可以检查。

2. 若是没有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和检查,那么有可能会导致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无法满足《行政处罚法》处罚的前提条件。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复的日期只是一种建筑工程许可的日期,实际开工的日期很有可能早于这个日期,也有可能晚于这个日期。毕竟施工许可证上只是许可开工,并不是真正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与许可开工是不同的概念。

4. 新闻媒体的报道这个比较真实,一般法院比较容易采用这个证据。毕竟新闻媒体都是报道真实情况,很少去查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日期,也没有考虑这个日期。

5. 我自己的行政案件,曾经也有引用过新闻媒体的报道,但是法院没有采纳所以在头条坚持创作,目标是十万粉丝!请支持吧,谢谢!

6. 事实就是事实,有很多证据可以相互印证的。除了新闻媒体,当地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毕竟开工的日期,相差肯这不是一天两天,所以当地有不少人是知道这个开工日期的。

7. 真相就是真相,还有很多其他的证据也可以印证。在这个项目做事的工人、设备租赁公司等有参与建筑的人、单位,也会知道开工的日期,而且支付工人工资、设备费用等也可以证明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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