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的情侣互送礼物,不管是“礼轻情意重”,还是价值不菲的礼物,都表达着一份爱意;当情侣分手,因为这些礼物,或许会引发一起财产纠纷。
3月6日,在浙江金华,一名女子在恋爱期间,借给男朋友14万元,还*款贷**买了一辆奔驰车送给男朋友,如今两人分手了,对方不还车,也不还钱,还扬言“让法院判”。

去年8月,男子开始追求女子,天天给女子买鲜花、奶茶、下午茶,女子的同事很是羡慕,女子也觉得男子会疼人,不久之后,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男朋友就变样了,开始以各种理由向女子借钱,女子不愿意,男朋友就在面前哭哭啼啼,女子每一次都会心软,要多少钱就给多少钱。

去年11月,男朋友以“个人征信不好”为由,让女子*款贷**买一辆二手的奔驰E级轿车,价格23万元,男朋友每月给女子现钱,女子再用来还月供,这样离结婚又进了一步。
女子听从了男子的说法,*款贷**付了3万元首付,后续每个月还6200元。
买车没多久,男朋友就提出分手,直接把奔驰车开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说好的每月给月供,如今只能女子一个人来还。

女子每月的工资收入只有6000元,恋爱期间借给男朋友的149000元,以及买车的钱,都是自己的全部积蓄,甚至还有*款贷**。
女子将情况反映给武义县熟溪派出所,民警联系女子的男朋友,对方称第二天来派出所协商这件事,并归还车辆。
等到当天晚上,男朋友却突然变卦了,给女子发短信说:“明天我不来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咱们以判决结果为准。”

由此看来,男子这么“不要脸”是钻了空子,由于有些借款证据不足,即使法院要求男子返还,也只是归还一部分而已,最后损失惨重的还是女子。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假借恋爱之名骗取财物的*局骗**,所以,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应当理性表达自己的情感,对于明显超出了自己经济能力的支出,一定要深思熟虑,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