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流程和费用淄博 (淄博护照办理最新信息)

护照办理流程和费用淄博,淄博护照办理最新信息

新版电子护照

什么是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

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

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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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护照办理指南

不予签发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受理机关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申请材料

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注:可以直接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拍照(另行缴费)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如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首页、资料页、变更页,集体户首页可为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5.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2. 缴费:申请人领取缴费单和回执单

3. 审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

4. 制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普通护照

注:《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1)申请表格必须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2)此表一式一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3)填写的资料必须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资料一致

办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办理费用

1. 普通护照 160元/本(2017年7月1日开始)

2. 补发普通护照 160元/本

3. 护照加注 20元/项

领取方式

一、邮政速递

邮政速递是指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将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寄到申请人手中。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完成证件后交邮政速递部门,邮政速递部门一般在证件制作完毕2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预留邮寄地址发出。申请人收到证件后签收核验证件并交还“回执单”,同时直接向邮政速递部门交付邮政速递费。

邮政速递实行二次投递,二次投递未果的,须凭邮局通知单到当地邮局领取;邮件在邮局存放7天,逾期未领的将被退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人可拨打申请回执单上的电话0531-85123158联系领取。

二、邮政速递(同寄)

邮政速递(同寄)是指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将申请人一人申请的三种类型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一家人一起申请的出入境证件(限三本证件)一同寄到申请人手中,一次付费。因证件类型不同,无法实现三种证件同时制作完毕,邮政速递部门需专门安排人员、安排时间查找同寄证件,需证件全部制作完毕2-3个工作日后才可将证件发出。如有紧急事务需要使用证件,请慎重选择。

三、到设区市级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

1.申请人首次申请出国(境)证件,选择到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的。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单”在15个工作日后到设区市级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

2.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 7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单”到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

四、到省厅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

申请人首次申请出国(境)证件,选择到省厅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可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单”在法定工作日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济南市纬二路8号丽山大厦一楼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工作日9:00—16:30)领取。

五、证件领取注意事项

1、证件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单”领取。

2、申请人本人因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取的,代领人须持“回执单”、代领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提供由申请人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领取。

3、回执单为申请人领取证件凭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领证时须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交书面的回执单遗失声明领取证件。

4、对有户籍迁移等特殊情形需要调查核实的申请,办理时限可延长至30日。

办理地点

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淄博市公安局北门)

电话:0533-218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