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下岗职工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中央对下岗职工最新政策)

*今条头日** 每天都有关于下岗职工议题的文章展现,很多当年的下岗职工各种各样的诉说,诉求和呼吁几乎每天都有展现,昨天下午笔者随感而发又写了一篇关于下岗职工当年被“ 买断工龄” 之事是时候应该被“纠错”的小文,感谢 *今条头日** 推介,随即被引发了小热议,从评论区众多的评论中看,还有许多的下岗职工并不完全明白自己当年究竟是为什么被下岗;自己的下岗对国家到底有何贡献之事并不是很清楚,同时也有个别年轻一辈的人对当年下岗潮完全不了解,并发表一些断章取义的感评。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让事实说话让大家明白其缘由:

一, 历史史应该永远铭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国企下岗职工作出的巨大贡献

前段时间央视八套*放播**电视连续剧《漫长的季节》让许多当年的下岗职工看得泪流满面。也许现在的年轻人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事和人,可对于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来说,这辈子到死到都不会忘记。就像更早年代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历史一样,同样让那一代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人生印记。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为了发展经济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入世创造条件所以必须对国家当时的计划经济制度实施改制,决定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让背负沉重包袱的国有企业能够重获新生走向市场,进行了有史以来最为惨烈的改革。更多在国企工作了几十年的老职工,为了让自己的企业能够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响应国家号召舍小家顾大家,毅然支持企业人事改革,纷纷下岗自谋出路。那些年各种就业门道,从事的各种赚钱养家的职业至今让人不堪回首。

如今,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尤其是国企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的经济也发展到了世界第二的强国。这里面包含了当年千千万万下岗职工的血泪和痛苦,更凝聚了他们的巨大牺牲和贡献!历史不应该忘记他们!

二, 当年的买断工龄合法吗?

按现在的劳动法来解释不合法!

买断工龄不合法,任何形式的买断工龄都是不合法的。实话实说,当年绝大部分的下岗职工根本不懂也不知道劳动法,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壮大发展,劳动法逐步也在的不断健全完善,下岗职工也才渐渐明白劳动法是怎么回事了,尤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现在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而可见,当年国家对下岗职工们的“买断工龄”是不合法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买断工龄”之错必须纠正,到底应由谁来纠?什么时候纠?

——这个问题留给社会的关注,留给 *今条头日** 的广大网友,留给政策研究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