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心聚力谋发展 接续奋进开新局
——濉溪县法院过去五年
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法院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平近**法治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胸怀大局,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积极主动




主动服务濉溪“2+1”园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出台《关于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审理破产案件6件,“宏宇·之心城”“中苑大厦”两个“烂尾楼盘”破产和解,“僵尸企业”“谷源电瓷”借巢引凤获得新生。
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裁执分离”机制2,办理案件205件,有效破解棚改等征迁难题,示范带动效应凸显。
出台《关于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发展;制定审理婚姻家庭、打击不赡养老人行为措施,敢于向“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陈规陋习亮剑。
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执法办案不打烊,敲响全市法院网上开庭第一槌;审理涉疫情诈骗、妨碍公务案件6件,维护防疫秩序,助力复工复产。
二 守土尽责,聚焦执法办案主业提质增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依法高效审结关仁红等涉黑涉恶案件5件62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668.28万元。衔接监察体制改革,严惩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34件58人,保持高压态势。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01件。
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现“同命同价”。贯彻民间借贷案件新司法解释审理案件2689件,反对高利放贷行为。加强企业产权和股权保护,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精神。
2020年以来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案件818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推动执行集约化,改进传统执行模式。开展“江淮风暴”执行行动31次,雷霆治赖。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逮捕99人,判决19人,让“老赖”瑟瑟发抖,促使355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查封“手机靓号”促成执行和解做法3受到省高院董开军院长批示肯定,县法院荣获“全省智慧执行法院”称号。
三 心系群众,推出司法为民举措有力见效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群众打官司有人问、有人管。擦亮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服务窗口,一站式七大功能齐备,智能化、人性化服务特色明显。开展网上立案9703件、跨域立案235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打通线上线下服务“微循环”。
引入律师调解室和专业化行业化调委会,接受委托、委派调解案件8437件。借助乡土乡贤文化解纠纷,率先在古镇临涣茶馆设立“和谐茶室”,就地化解案件2500余件,品牌辐射带动效果显现,多家单位相继进驻,形成了“南有谦让六尺巷,北有和谐一碗茶”的集聚效应,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评为“安徽法院文化特色项目”。
四 守正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

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完善放权与监督机制。树立以办案论英雄的考核导向,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院庭长办结案件29589件,占全院办案数的51.91%。压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推动庭审实质化,加固预防冤假错案的护栏。
建立“分调裁审”机制,组建速裁团队,对民商事、行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共受理案件4326件,结案4081件,平均结案时间22天。
五 完善自我,推进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强基固本




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习贯彻习*平近**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掌握主动权。
推深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三力”,整治“四风”问题。加强妇青工会工作,院团委荣获“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举办“*党**员生日”活动,开展“金句悦读”活动51期,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政治自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干警坚守廉洁底线,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159次。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6,优化司法环境。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2篇案例在全国法院获奖。
强化“两庭”建设,县法院河西新区新审判法庭建成使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执法办案的条件大为改观,档案工作晋升省特级;人民法庭着力打造“一庭一品”,“驻村调解室”“人大代表联民工作站”“红色法庭”等品牌相继树立,百善法庭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濉溪县法院五年受理58567件,结案57001件,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两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一次,蝉联两届省文明单位,获得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等十多项省级以上荣誉。作为安徽法院唯一代表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借助纪委“利剑”解决执行难的做法,被新华社内参《国内动态清样》刊载,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