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炒作和哄抬药价 (哄抬药价将面临哪些处罚权威解读)

近日,贵州贵定县的后爱大药房因哄抬儿童感冒药价格,进销差价率超136%,被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九派新闻 12月21日)

随着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城市优化防控政策。国内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一时之间,多地药店的连花清瘟、感冒灵、金花清感颗粒等日常感冒类药品成为“紧缺物资”。不仅卖家想从中获利,发一笔“国难财”,也有不少买家想从中赚些“黑心钱”,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哄抬药价。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的药品零售价格不能超过进价的30%。部分药店借防疫之机,哄抬药价,大发横财,甚至出现药品的进销差价率超136%的情况。其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显然,这些药店的行为已经造成了违法犯罪,而造成哄抬药价这种局面形成的仅仅就是这些卖家吗?

近期,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刮起了一股“抢药”潮,美团、京东等各大App上,显示各类药品库存不足,药品竟然也能成为限时抢购的产品;线下,跑遍了各大药店都是“售罄”,一有上架,皆被一抢而空。如此,难免会出现“先到多得,价高者得”的购买乱象,买卖双方都可获利,对卖家来说,何乐而不为呢。显然,过量购买囤积药物的行为,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也实实在在的助长的“哄抬药价”的乱象。

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的人中,一部分人将药转手卖出,从中获得更高的利润,借防疫之机发财。还有一部分人,享受着药品在“手里”带来的安全感,造成了更多人的心理恐慌,甚至助长了“哄抬药价”的乱象。在这种现象下,可能造成的局面就是:囤药的人药吃不完,真正需要药的人却没药吃。

那么,“囤药”就能做到一劳永逸吗?专家表示,适当备药可以理解,但过度囤积药物既不理性,也没必要。一方面,每个人使用药品数量和种类有限。服用不当反而会加重病情。另一方面,非理性囤药也会挤兑医疗资源,妨碍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行为背后有人们面对风险的紧张心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强化稳价格保质量工作。希望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的行为得到严惩,全民众志成城度过疫情难关。

原文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2805231717117826&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