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款贷**扶持力度,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青年群体创业就业”,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破解青年创业群体因资产和担保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平凉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款贷**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平财金〔2020〕38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甘肃省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加大创业担保*款贷**投放力度支持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81号)精神,现就静宁县2022年第四批创业担保*款贷**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款贷**对象范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静宁县内从事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的现代种养殖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旅游业、乡村服务业的青年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员复**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款贷**、扶贫*款贷**、住房*款贷**、购车*款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款贷**(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时,*款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款贷**。
对从事广告、美容、桑拿、网吧、氧吧、娱乐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行业不予申请。
二、*款贷**额度及期限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青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贴息免担保”创业担保*款贷**扶持,*款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利息及贴息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款贷**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款贷**,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四、*款贷**所需资料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及经办银行所需其他资料。
五、*款贷**申办地址及办理时间
1.申办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二天门巷8号(人社局东楼二楼就业培训股)。
2.办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指标(30个指标)办完为止。
六、注意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四支”“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人员)、乡村医生、村干部、城镇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员、辅警等人员不能申请创业担保*款贷**。
2.已经享受过创业担保*款贷**人员,还款及时、信誉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人员,可再次申请*款贷**,最多不超过3次。
3.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不能申请创业担保*款贷**。
4.获得创业担保*款贷**的创业人员在享受创业担保*款贷**期间,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包括“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乡村医生、村干部、基层就业项目等考试招聘实现就业的,上岗前必须归还*款贷**,按期不归还*款贷**的,不再按照创业担保*款贷**给予贴息,产生的利息由*款贷**人自行承担,对失信人员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5.创业实体因故关停或创业失败并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到人社局登记备案。
咨询电话:0933--2596682 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