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一
成都检察:百舸争流 奋楫者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创新改革发展中,诠释着检察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精神特质。 成都市检察机关下辖一个市院派出院和20个基层院,有检察人员1500余人。近年来,以对标眼光和系统思维,接力推进“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的奋斗目标,提出“队伍精良、基础扎实、管理高效、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业绩优良”六大基础工程的奋斗路径;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集体荣誉53项,“全国模范检察官”等个人荣誉30项;2017年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检察机关32项核心业务数据指标中,成都检察25项进入前三名;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数据显示,成都检察工作社会满意度逐年上升。

履行检察职责,成都检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立足办案 推动检察职能平衡充分发展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成都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立足办案,推动相关工作平衡发展,整体迈进。 做强诉讼监督,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公平正义的检验。成都检察追诉的制造*品毒**犯罪漏犯张晓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抗诉的张光全、魏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法院经再审当庭改判。 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改变“重刑轻民”思想,成都检察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持续保持监督定力。近年来,对民事执行工作提出监督意见253件,法院采纳率为96%。与此同时,联合法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两项内容专项评查,成效明显。 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成都检察机关对应吊销而未吊销吸毒人员驾照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排查违法情形177人,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件。两级院检察长全部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对民事执行等21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开展监督。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守护成都绿心”“护航食药安全”等8个公益保护专项活动。办理的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案,被最高检列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交流发言。 办案之外,成都检察在推进法治、参与社会治理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履职。 让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利剑,成都检察机关施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在办理赵某危险驾驶案同时,成都检察机关提出“开通公交专线,护航学生安全求学之路”的检察建议并公开送达,最终促成相关问题的解决。该案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心系祖国未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都检察在全国率先开展委托公益律师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社会调查,构建以“强制亲职教育”为特色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体系,经验被最高检推广。成都未检“亮晶晶”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办案中,普法工作始终贯穿始终。与此同时,成都检察制定《检察机关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施方案》,6名法治副校长、17名法治辅导员走进课堂,讲授法治课程。

成都未检“亮晶晶”团队走进凉山开展法治扶贫工作
深化改革 为检察事业增添强劲动力
改革,是检察事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成都检察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配备比例目前为35.2%。同时,将268项检察职权分级授权,入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量远超规定比例。 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的顶层设计要求,在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等工作中探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理案件247件,为内设机构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在改革中,做强监督办案主业。按照最高检部署,成都检察全面启动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由9名检察官组成的3个巡回检察组,对辖区监狱开展巡回检察。与此同时,认真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各项制度要求,突出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加强自身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积蓄内生动力。 成都检察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制定落实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高素质人才数量居副省级城市检察机关前列。坚持从严治检。开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整治,今年对4个基层院开展系统内巡察。 加快智慧检察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助添科技动力。 成都检察设计研发了智能受案设备“成小书”,案件信息实现自动识别、自动填录,受案效率提升81.3%。作为最高检试点单位,开发智慧侦监助手,实现案件证据审查、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审查智能化。 与此同时,打造智慧公诉系统,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实现智能阅卷辅助、系统自动审查、一键生成审查报告功能,案件耗时由50多分钟缩短为10—15分钟。自主研发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实现“案件入口到出口”全程留痕和全面监督。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成都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重要要求,努力建成一流检察机关,奋力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为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助推成都发展的“2018检察力量”
●形成《关于服务全面创新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意见》等10余项工作机制,将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打击态势,建立涉黑恶案件办理“双提前”、线索清理“三见面”等工作机制。 ●坚持以办案为基点,有力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份,推动治安体系完善、行业作风整顿和违纪违法调查处理。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落实适应新常态服务经济稳中求进17条实施意见。立案复查6件涉民营企业的申诉案件,全部依法处理,为民营企业产权救济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制定全国首个《自贸检察工作规程》,在全国率先公开发布“自贸检察”工作白皮书,举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交流研讨会。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中的“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首创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被确定为四川自贸区第二批可复制推广经验。 ●保护科技创新,助推高水平“双创”。加强对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戴尔、腾讯等企业的认可。 ●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1887人,追赃挽损3亿余元。 ●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五化”工作机制,与市扶贫办联合开展精准扶贫,为92人发放救助金150余万元。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多起污染环境案。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58件120人,批捕33件67人,提前介入侦查56件。 ●发布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崇州宣言”,建立驻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检察工作站,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办理案件20余件。

文章二
资阳检察:借力科技 为公诉工作“赋智”

检察干警商讨工作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干警分析研判案件证据

安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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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探索” 为智慧公诉寻路
2018年8月,由资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某贩卖*品毒**一案正在开庭。 庭审中,该院检察官吴勇利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一边宣读证据一边示证,同步向法庭展示了全案证据。同时,平台利用图表、微信语音等清晰地展示了犯罪进程和人物关系,并用大量的图片展示了关键证据。在直观的证据之下,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平台的研发要追溯到2015年。当时,资阳市检察机关依托自身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办案系统试点单位的研发优势,不断深化、延展电子卷宗办案系统功能,探索新型举证质证系统,成功研发“出庭一体化平台”。 “该平台以示证科技化,促进庭审实质化,实现了公诉人举证示证智能化。”吴勇说。 据介绍,“平台”较传统的多媒体示证系统相比,优势突出: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衔接,登录平台,即可实现一键*载下**系统中的电子卷宗、法律文书、出庭预案等材料;包含PPT全部功能,还配置了电子卷宗区域、法律文书区域及检索区域,方便公诉人随时检索,有效应对庭审;制作审查报告与出庭预案可同步进行,大幅节约办案时间和纸张;庭审中可通过操作界面随时抽取想展示的证据材料、调整举证顺序、凸显重点证据等,大大增强了举证、质证的灵活性;公诉人在宣读证据的同时,可以点击该证据的超链接,同步展示证据,防止证据展示脱节。 “平台”运用效果如何?资阳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说:“经过海量实战和4次改版升级,科技示证已能有效保障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 据悉,从2016年11月起,该平台已在全省推广使用。2017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资阳市检察院确立为全国首批开展智慧公诉应用单位。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资阳市检察机关这一探索纳入全国公诉业务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应用试点工作。
“两大平台” 促智慧公诉升级
结合司法实践,资阳市检察机关继续探索,一个思路渐渐明晰:推进智慧公诉,还需要整合资源,建立数据共享平台。 围绕庭审实质化要求,资阳检察利用大数据海量存储、人工智能对大数据的自动识别、判断、决定等功能,制定了公检法统一的证据标准,建立了政法大数据平台,共同辅助公诉办案。目前,“出庭一体化平台”“政法大数据平台”已融合运行,有效促进了智慧公诉建设的提档升级。 两大平台融合运用,有哪些功效?“统一证据标准,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资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此作了具体介绍。 一是确保公检法在同一个证据标准下办案,有利于精准指控犯罪。日前,省公检法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证据规范(试行)》,政法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嵌入了该“证据规范”标准,确保政法部门在同一个证据标准下办案,为庭审实现精准指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打破政法各单位网络和数据壁垒,真正实现大数据共享。实现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网上流转,减少案件因缺少关键信息导致的流程冗长现象,能够提高刑事案件的侦破、起诉成功率及政法各执法单位案件审判结案率。 三是有助于实现政法业务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出庭一体化平台依托已有的政法共享专网,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倒逼现有政法各部门业务平台升级,实现政法部门之间的业务标准化、信息化。 2017年7月,资阳市检察院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四川省政法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建设试点单位。
“五年规划” 谋智慧公诉未来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为更好实现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资阳市检察院审时度势,制定了智慧公诉的“五年规划”,核心内容是“五化理念”“八大系统”等。 据悉,该院将始终秉承“卷宗证据数据化、犯罪过程图谱化、大数据办案智能化、出庭公诉团队一体化、庭审实质化”五化理念,力争五年内建成集电子卷宗系统、出庭一体化平台、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系统、类案判例系统以及法律检索系统八大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模块化的现代化高科技案件办理平台。 智慧引领未来。从资阳市检察机关的规划图景里可以预见,公诉人办案模式有望实现全方位变革—— 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从法院、看守所、检察院“三点一线”到“点对点即时通讯”,大幅节约公诉人提审、开庭的在途时间,解放公诉人的“双脚”;通过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从文书摘录的“输方块字”到语音实时转化为文字,提高法律文书的及时性,解放公诉人的“双手”;通过公诉案件类案推送、量刑建议指南等智能辅助系统,为公诉工作“添智”。 据悉,除了智慧公诉,资阳市检察机关还自主研发了未成年高危帮教平台、雁江区法治教育科技元素、安岳智能法律机器人“柠小法”等,构建起“科技范儿”十足的资阳智慧检务。
公益诉讼护航发展
近日,资阳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安岳开庭审理。安岳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依法出庭,诉请安岳县某火锅店经营者承担6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成为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近年来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缩影——2018年,资阳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起,立案查办48件。其中,两件被省检察院分别评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优秀案例”。 围绕发展和民生发力,公益诉讼保护效果逐渐呈现。护航食品药品安全,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调查13件,在全市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场检验检疫和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动物检疫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维护食品安全。 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资阳市检察院办理安岳县书房坝水库污染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治理污染;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让相关当事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 着力保护国有财产,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聚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督促国土部门成功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400余万元,并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地块予以无偿收回。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资阳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办案具体流程、法律文书模板和范本,并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账户接受公益诉讼赔偿款项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之后,安岳县检察院成为全省第一个单设公益诉讼内设机构的基层检察院,并在全省首创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其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文章三
雅安检察:“三道加法”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近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出炉,雅安石棉县检察院督促依法整治非法捕捞,并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雷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上榜。 这是雅安检察护航雅安生态建设,擦亮“天府之肺·生态雅安”名牌的一个缩影。绿色,是雅安发展的底色。对雅安而言,自然资源是天生优势,但这样的天然优势也需要后天呵护。2018年,雅安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思路,充分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精准监督、标本兼治、联动协作,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全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图片由雅安市检察院提供)

雅安汉源、石棉以及凉山甘洛三地检察机关建立瀑布沟水电站水库(汉源湖)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机制。

雅安市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站集中授牌仪式。

雅安市检察机关面向青少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依法打击+依法监督建立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并重的案件办理机制
雅安作为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境内大渡河、青衣江等多条干支流汇聚,地形地貌多样,自然资源丰富。 “维护雅安绿色本底,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艰巨。”雅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表示,近年来,雅安市沿江流域环境污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时有发生,为此,雅安检察提出“依法打击+依法监督,建立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并重的案件办理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做好传统的司法办案工作,加大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运用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制度,助力生态保护。 据统计,今年雅安检察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1件52人,起诉61件96人。 建章立制,形成对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雅安检察深入开展提级管辖案件办理工作,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联动工作机制,起诉提级管辖案件7件11人。与此同时,雅安市检察院联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雅安市森林公安分局会签《关于规范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质量,把案子办得更实。 不仅专注于办案,还跳出办案本身,雅安检察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并重,在生态司法保护方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此前,针对一些电站等取水口位于自然保护区,破坏生态问题,荥经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4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将4处整改项目落实到位。
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补偿修复机制
能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雷某等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承办检察官认为,其典型意义之一即是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实现了生态修复。 2017年10月28日,一篇“疑似四川汉源湖非法电鱼”的文章在网上迅速传播,视频中5名男女用电网电鱼,数量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发现该案件线索后,石棉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查清案件事实。此后,石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一方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加大渔业执法、加强巡查、开展增殖放流等活动;另一方面,对雷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雷某等五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75万元。 “以前一判了之的方式对促进生态资源修复作用有限。”雅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基于此,雅安检察探索建立了“执法+生态修复补偿”的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给付货币、亲友代替修复等方法恢复生态原貌,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同时,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监督者和保护者的作用,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促使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失。
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建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
生态司法保护不是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为此,雅安检察主动作为,寻求更多合力,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 加强区域协同配合。雅安、甘孜两地检察机关、森林公安联合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孜州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环贡嘎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汉源县检察院、石棉县检察院联合凉山州甘洛县检察院建立“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旨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相关区域生态保护工作的力度。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雅安检察借助雅安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优势,实现行政执法线索共享,深入基层、污染排放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等实地调查,发现河道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6起,均以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形式,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纠正整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5万元。 与此同时,各基层检察院还创新探索,与行政机关联合建立公益诉讼工作站,集中发挥协作机制在线索摸排、信息交流、调查取证、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优势,构建与生态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的工作“大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雅安市大熊猫国家公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建立20个公益诉讼工作站,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0条、立案3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6件。 在今年的全省高级检察官研讨班上,雅安市检察院在会上交流了公益诉讼相关经验。该院论文《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及对制度设计存在问题的完善性建议》荣获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论坛暨第二届“小平故里·行政检察研讨会”活动优秀奖。
发挥检察职能 加强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
“不要再让生命去悲伤,不要再让生命去流泪……”近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机关联合拍摄的禁毒防艾宣传公益歌曲《生命之光》在雅安市多个学校*放播**,广受好评。 为加强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近年来,雅安市检察机关依托未检团队,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广泛开展禁毒防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雅安检察派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确定了两年内实现法治宣传覆盖80%中小学的目标。在此过程中,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干警郭城、天全县检察院干警邹涛,分别在全国青少年*品毒**预防教育“6·27”工程、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员”称号。宝兴县检察院樊兴慧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雅安检察与行政机关共建“未成年人保护110指挥中心”,构建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雨城区检察院针对吸毒人员、艾滋病毒携带者李某某遗弃的婴儿无其他适宜监护人员的情况,通过“指挥中心”,联合公安、民政、卫生、司法、法院等部门共同履职,办理了撤销李某某监护权案,该案入选“四川省第三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帮助*毒涉**犯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雅安检察在全市推行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六心”工作法,即审查案件“细心”,讯问谈话“耐心”,社会调查“尽心”,办理案件处理有“爱心”,跟踪帮教有“恒心”,封存记录得“留心”,让犯错的孩子迷途知返,回归社会。雅安市名山区16岁少年高某就在未检干警的帮助下,戒掉毒瘾,回归正途。 此前,名山区检察院在办理高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时,了解到高某刚年满16周岁,其家长请求从轻处理,村组愿意配合戒毒,于是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共商戒毒方案,帮助高某戒毒成功,并对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高某已在当地一修车行找到了工作,生活步入正轨。

文章四
巴中检察:深化法治扶贫 助力脱贫攻坚

保护林业资源,检察官现场走访

“心语姐姐”“六一”节与留守儿童共读一本书
巴中地处秦巴山连片贫困地区的核心区域,3县2区均属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面积广、脱贫任务重是其典型特点。 面对此种现状,巴中市检察院聚焦工作大局,把检察职能职责与决胜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有效服务和保障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据悉,巴中检察机关已经连续4年部署开展“法治巴中·检察行动”。行动中,结合每年脱贫攻坚的工作重点,相继开展惠民行动、法佑民生等专项工作,将保障留守妇女权益、法治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救助等与脱贫攻坚工作高度融合,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加强司法救助 不让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11月20日,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在巴中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得到了残联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多部门构建起“司法+社会”多元救助形式,让因伤致贫、因案返贫的张某某增强了脱贫信心,看到了脱贫希望。 张某某案不是个例。将司法救助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自去年以来,巴中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已核发到位司法救助资金51人计71.02万元。 在工作中主动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巴中检察构建起司法救助工作合力,与该市扶贫移民局出台《加强脱贫攻坚领域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对帮扶中发现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促使司法救助对象与建卡贫困户及时有效对接。并与民政扶贫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贫困户台账资料,共研救助帮扶政策措施,共商救助帮扶计划,及时通报个案开展情况,帮助贫困申请人脱贫脱困。 按照扶贫领域司法救助优先办理的原则,巴中检察对属于贫困户中的司法救助对象,简化救助程序,缩短救助资金拨付时间,对特别急困被救助对象,采取先行垫支等方式,确保救助及时。同时,积极协调救助对象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民政部门、学校等,帮助落实就业、入学、争取减免学费、申请低保、争取扶贫款等惠民帮扶。 为当事人争取法律援助,解决诉请赔偿难等问题。平昌县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发现被害人亲属张某因妻子车祸死亡备受打击,家中生活困难,被列入了精准扶贫户。该院在给张某之子发放2万元救助金后,函告县司法局指派一名律师为张某之子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依法处理相关事宜,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巴中市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给予未成年人专门、特别的司法救助,并对未成年人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跟进。
抓好办案主业 坚决打击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一定要发挥检察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农村地区的社会治理。”专项斗争部署会上,巴中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指出,要以扫黑除恶为契机,提升贫困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 将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有机结合,严厉打击流窜作案,巴中市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权益犯罪。办理了杜某、刘某等6人跨省进入该市农村、乡镇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系列案,以及“方氏兄弟”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大大提升了当地群众安全感。 在脱贫攻坚中,巴中检察机关还注重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履职办案,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巴中市委擦亮“山水画廊·秀美巴中”金字招牌的部署中去落实,巴中检察扎实开展“绿化全川2号行动”,办理一批典型案例。如,办理的全国非试点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至诚镇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案和化湖饮用水源保护诉前建议典型案件,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至诚镇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案判决生效后,镇政府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将100万余方倾倒垃圾作了清运处理,并投资1000万余元修建热裂解垃圾处理场1座,辐射周围4个乡镇;同时,通江县委、县政府规划在全县分片区修建热裂解垃圾处理场,三年内计划投资2.5亿元,预计2020年末,全县生活垃圾基本实现规范处置。
延伸服务触角 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巴中市检察院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通过坝坝会、农民夜校、法治书屋、法治大篷车等载体将相关法律知识送到村民身边。2018年8月,巴中市检察院还向全市110名驻村第一书记寄出法治扶贫信,公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和联系方式,打通检察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以前我们有纠纷,大都靠‘告状’解决。现在时兴依法办事,我们村也逐渐变成了文明新村。”平昌县苟溪村村主任邱斌谈起村里的变化,深有感触。在坦溪镇镇长张前梅看来,精神扶贫、法治扶贫,让群众切实从思想上明白怎样依法办事,抓到了主要的矛盾。检察机关各项普法举措的推进,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现在,‘扯皮告状’的事越来越少了。”张前梅说。 着眼全市近7万名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实际,巴中市检察院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同时,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整合两级院未检干警力量组建“心语姐姐”团队,确保留守儿童在法治的护航下茁壮成长。 近年来,通过依法严惩校园*力暴**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全市未成年人犯罪连续三年呈下降态势。
多措并举 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巴中检察机关做实做细检察建议程序内容、宣告场所、整改落实等规范工作,彰显检察建议监督的权威。 通过扩大建议的影响力增强其刚性。巴中建立“三项报告”(类案分析季度报告、刑事犯罪年度报告、检察监督年度报告)和“要情专报”制度,既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又向*党**委政府报告相关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反馈回复情况。同时,与巴中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以及政府法制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检察建议的提出范围、宣告程序、监督保障等作出专门规定,并将其纳入全市依法治市目标考核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从检察建议自身质量上下功夫,提升建议分量。巴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必要性为原则,检察建议一律实行业务部门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重审核,办公室统一编号、审核把关,“一把手”审定签发,承办部门跟踪问效的制发流程,有效杜绝了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发文不统一、审核不严格等问题和短板。同时,要求承办部门事前必须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询问、调查书证等方式,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和论证,确保所提问题精准、说理充分、建议可行、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突出仪式感,彰显检察建议权威性。巴中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检察宣告室的设置要求,突出规范、庄重、严肃特点,统筹业务用房用途,规划建设专门检察宣告室6个,目前5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坚持软硬件建设同步推进,完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规定,对宣告的原则、范围、参与人员、宣告程序等进行细化,充分发挥固定宣告场所的应有功能。今年9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公开宣告、公开送达16件,变以往送上门的“文来文往”为面对面公开送达,通过这种有仪式感的过程,凸显了法律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文章五
南充检察:不一样的铃声 一样的检察温情

检察干警与“事实孤儿”谈心。

检察干警指导群众使用远程视频咨询接访系统。
近年来,南充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科技引领,以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为载体,找准“互联网+”突破口,着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全市九个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从不同角度进一步探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助推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咨询平台已联通5000余个接访点位,开发司法救助APP智慧平台、未成年人预警系统、惠农资金监督平台等,切实让群众用指尖触摸感受检察温度。
屏幕这一头,群众“手指一敲,难题求解”;屏幕那一头,“叮铃”“叮咚”“叮叮”的铃声响起,鞭策着南充检察人,用责任和担当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传递检察温情。 近年来,南充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科技引领,以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为载体,找准“互联网+”突破口,着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全市九个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从不同角度进一步探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助推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咨询平台已联通5000余个接访点位,开发司法救助APP智慧平台、未成年人预警系统、惠农资金监督平台等,切实让群众用指尖触摸感受检察温度。
屏幕这一头,群众“手指一敲,难题求解”;屏幕那一头,“叮铃”“叮咚”“叮叮”的铃声响起,鞭策着南充检察人,用责任和担当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传递检察温情。
叮铃:视频接访实时在线 架起服务群众的“便民桥”
“叮铃……”远程视频咨询接访系统的来电铃声在营山县检察院的接访中心不断响起,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网上流转、远程答复、视频“会诊”…… “这个系统是我们在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架起的‘便民桥’,群众打开电脑、点开手机就可以连线检察官,在网上表达诉求、寻求帮助、得到答复,改变了以往办事东奔西跑的局面。”营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远程视频咨询接访系统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 “你们上次来解决过后,施工队老板就已经把工资给村民结清了。”近日,营山县检察院视频接访中心工作人员对双流镇沿山村村民在农网改造施工中被拖欠工资一事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村民的满意答复。 2018年6月,沿山村村民委托村*党**支部书记陈贤明通过建在村里的“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远程视频终端,连接检察院视频接访中心,反映参与村内农网改造施工的数十名村民工资被拖欠,希望得到法律援助的诉求。视频接访中心第一时间将此事分流至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跟踪监督解决。此后,检察官李德强在审查时发现,沿山村反映的情况并非个例,遂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等一起通过接访系统开展走访,对全县类似情况进行普查。在营山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劳动保障部门将拖欠农网改造工资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同时,形成的综合分析报告引起县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妥善处置,最终帮助全县数百名群众追回了在农网改造中被拖欠的工资108万元。 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2017年以来营山县检察院已视频接待群众咨询1311人(次),视频接待*访上**126件(次),解决群众诉求178件,答复群众118件(次),答复满意率100%。 目前,在南充市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便民平台正在全市推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远程视频咨询接访系统2.0版已建设完成,5000余个视频接访点位全部投入运行。网上申诉、公益诉讼线索搜集、司法救助、律师预约等功能也正在完善。叮叮:司法救助一键申请 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希望 “叮叮……”手机提示音传出,一条新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信息推送到了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管理监督部副部长杨玉娟的手机上。杨玉娟立即登录该院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审查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资料透露出的信息,让杨玉娟揪心——2017年6月29日凌晨,夏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与行人林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林某某当场死亡。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林某某一家人的生活。林某某父母身患多种疾病,无劳动能力,在林某某出事后,二老疾病复发;10岁的儿子和5岁的女儿失去父亲,变得忧郁。而肇事方夏某某的孩子也患有心脏病,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所驾驶的肇事车辆还没购买保险,在赔偿丧葬费用后,无能力对林某某家人进行赔偿。紧跟着,杨玉娟拨通了救助申请人林某某的妻子游某某的电话。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可以通过微信在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上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事后,游某某说,当时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南充顺庆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填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信息和上传了相关资料,没想到当天检察官就打电话来了解核实情况了。 经过对该案的“线上审查”和“线下调查”,杨玉娟认为,林某某一家符合救助条件,该院遂对其家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网上司法救助一键申请,让困难群众不再多跑路,这得益于顺庆区检察院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该平台能以“线上审查+线下调查”的模式,及时有效地受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关注、收集和回应案件被害人及其*亲近**属的司法救助诉求。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救助10人(次),发放救助金7万元。 让群众不再因案致贫。今年以来,南充检察机关加大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效对接工作力度,主动对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就如何有效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研究协商,联合出台并向全市9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依此办法,全市检察机关为6名因案致贫的贫困户快速发放救助金6万余元,切实保障全市脱贫攻坚领域中涉案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充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8件,为90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67万余元。6月27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上,南充作了题为《强化责任担当体现检察作为助推国家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脱贫》的交流发言。9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在南充召开,相关经验在会上推广。叮咚:护航APP预警响起 托举未成年人灿烂的明天 “叮咚!”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志鹏的手机时不时会收到来自仪陇县护航成长平台的短信。“如果有学生的不良行为触发‘红色预警’,平台就会发出预警信息。”张志鹏介绍说,根据预警信息,检察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等工作,预防犯罪。 为破解传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关护模式所面临的困境和难题,2017年,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发挥社会治理职能,以“信息化+未检”的工作模式,自主研发的仪陇县护航成长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通过“大数据+云预警+社会综合矫正”模式,对全县中、小学生群体的不良行为进行监测、评估、预警、矫治,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趋势早发现、早预警、早矫正。同时对侵害未成年*权人**益问题进行预警、分类处理、及时整顿,为未成年人提供权益保护,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今年14岁的陈浩(化名)就是该系统的受益者之一。 陈浩的父亲2016年因病去世,几个月后母亲离家出走再没有回来,当时只有12岁的他跟随年迈多病的奶奶一同生活。从那以后,陈浩性格变得孤僻,与老师同学多次发生冲突。 张志鹏收到预警信息后,针对陈浩的情况,与同事组成“护苗人”团队,对陈浩制定了长期行为矫正和跟踪帮教方案,并聘请西华师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试、疏导,鼓励其自立自强。同时该院还确定了陈浩“事实孤儿”的身份,帮其申请到了救助金。 今年11月下旬,“护苗人”团队再次见到陈浩时,他已经变得开朗许多,主动谈起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告诉检察官叔叔,自己的愿望是考上高中、考上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该平台,仪陇县检察院共摸排“事实孤儿”8人,其中2人被依法确认孤儿身份,每人每月领取810元的救助金,6人被纳入困境儿童救助,每人每月领取400元基本生活费,并免除在校期间的全部学杂费。 不仅在仪陇,南充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精准把握未成年人救助新要求,全力开展“事实孤儿”救助工作。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配合辖区内“事实孤儿”摸排工作,确保了辖区内2000余名“事实孤儿”数据准确、情况清楚、无一遗漏,全面完成了符合条件“事实孤儿”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叮铃”“叮咚”“叮叮”铃声继续响起;司法为民,南充检察步履不停……

文章六
雪域高原 “格桑梅朵”花开正艳

马尔康市第二小学学生在“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与法治同行·为成长护航”法治教育活动。

马尔康市第二中学学生在“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祖国在心中·法治伴成长”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阿坝州检察院打造“格桑梅朵”未检品牌——
“格桑”,藏语中“幸福”的意思;“梅朵”,藏语中“花朵”的意思;合在一起,“格桑梅朵”即是藏语中的“幸福花朵”。 今年,为加强藏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创建“格桑梅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检察官们用“格桑”寓意勇敢的男孩,“梅朵”寓意善良的女孩,希望“格桑梅朵”未检品牌能伴随藏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创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是阿坝州检察机关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的积极探索,也是对藏区青少年司法保护现实需求的积极回应。”阿坝州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刘志武介绍。 扎根阿坝、立足四川、放眼全国。创建近一年,雪域高原上,“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在壮大,“格桑”和“梅朵”们也与法治相伴,“花”开正艳。
为何创建?拓展未检工作内涵,彰显检察机关责任担当
“民族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尤为重要。”刘志武说,“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夯实藏区长治久安的基础。” 刘志武介绍,创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基于这样的考量——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未检工作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结合自身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责任担当。 “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未检工作不只是办案工作,还包括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比如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权益保护等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工作。”刘志武介绍,应注重将工作重点前移,着眼于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上,履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法治进程的应有之责。 在阿坝,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还有一个现实之需。“不少偏远牧点的未成年人家长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能教给孩子的更是有限,这就需要社会各界投入更多‘目光’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阿坝州未检干警郭玲伊说。 这样的认识正是源于郭玲伊平日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曾经在一次走访中,我遇到一名家长将自己的孩子绑在马背上。问及原因,原来是孩子有‘网瘾’,老喜欢跑到县城里上网,不知道怎么教育为好。这位牧民于是干脆把孩子绑在马背上,一起放牧。”郭玲伊说,这样的场景给了她和同事很大的触动。“作为未检干警,我们觉得,未检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郭玲伊说。 对此,刘志武表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的创建,就是想打造一支撬动全社会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杠杆”,希望用“格桑梅朵”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影响力,聚集更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力量。
如何创建?“五个一”建设诠释“格桑梅朵”品牌内涵
今年初,创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推动阿坝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确定,具体工作如何开展? 阿坝州检察机关在调研中,结合民族地区未检工作的现实之需,打造“格桑梅朵”的品牌内涵逐渐清晰:爱国主义教育是“格桑梅朵”核心任务,爱国主义教育要贯穿整个未检工作,特别是在帮教及犯罪预防中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司法保护是“格桑梅朵”的价值追求,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对未成年人当事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是“格桑梅朵”的重要任务,以品牌效应带动工作效率,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与此同时,“格桑梅朵”还将以心理援助作为工作特色,通过多种方式组建心理咨询师团队,建立心理援助制度;以帮教挽救为工作目标,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挽救,探索建立社会化帮教矫正机制。 据介绍,阿坝州检察机关将围绕“五个一”建设来诠释“格桑梅朵”的品牌内涵,推动未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要组建一个“格桑梅朵”未检团队,包括在全州检察机关挑选思想过硬、沟通能力强、富有爱心和责任心、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格桑梅朵”专业队伍,对法治宣传、基地建设、建章立制、沟通交流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跟踪推进。二要组建一个“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除了巡讲,还要结合法治宣传教育需要,开通青少年法律咨询热线,负责“格桑梅朵”精品故事书、精品课程的制作。三要建设一个“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用一个平台将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和谐、生态环境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强化青少年安全防护等有机结合。四要建设一个“格桑梅朵”观护帮教基地,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让被帮教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道。五要建设一个“格桑梅朵”未检办案工作区。办案区需具备谈话、询问、心理疏导、听证、宣告、法治教育等功能,配备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装备和设施。 为何要打造“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郭玲伊表示,这是基于开展工作的需要。“我们在一些偏远牧点的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效果较好。”郭玲伊表示,为跟当地老百姓交流,有的检察官会带着字典到一线,“有些话用藏语表达更直观,法治宣传更是如此。” “这不仅是为突破语言的障碍,更是为增强法治宣传的带入感、契合度,通过相通的语言,增进宣讲者与聆听者的共识。”刘志武表示。
成效如何?“格桑梅朵”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初步显现
“校园*力暴**不只打架、斗殴,还有口头上的*辱侮**,在自己看来不过是开玩笑的,但是被害人不会这么想,所以,我们不要随便欺负他人。”这是一名初中生看完“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带来的电影《悲伤逆流成河》后,写下的感言。 今年5月,“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正式成立。巡讲团创新宣传方式,以“双语”宣讲形式,以校园欺凌、禁毒防艾等为主题,通过巡回庭审进学校、观看视频、情景互动、专题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30余场,2.2万人受到教育。 巡讲有多受欢迎?一个细节可以体现。按惯例,巡讲结束后,巡讲团要向学校征求意见和建议,不少学校反馈建议是,“希望再讲一次”。 不仅是巡讲团,今年10月10日正式落成的阿坝州检察机关“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同样受到欢迎。 位于马尔康市检察院的“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分为大厅、办案区、法治教育区、安全教育区四大区域,共计14个展厅。基地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阵地,以法治教育宣传为窗口,是阿坝州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突出参与互动,设有VR体验区、3D观影室、模拟法庭等,强调寓教于乐,让孩子们乐中有悟,悟中有行。”马尔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实践基地“开张”虽不久,却已接待了2000余名青少年参观学习。 值得一提的是,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设了不少主题活动,比如“大手牵小手·法治跟我走”“小手牵大手·法治进我家”“亲职教育”活动。该基地相关负责人介绍,“双牵手”是阿坝州未检工作结合“亲职教育”活动开展提出的,即“检察官的大手牵青少年学生的小手,青少年学生的小手牵家长的大手”,为的就是通过教育青少年,带动影响一个家庭。 据了解,除了“五个一”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完善,经过近一年的创建,“格桑梅朵”的品牌影响力也初步显现——近日,阿坝州检察院与州团委和州妇联召开联席会,就壮大“格桑梅朵”志愿者队伍工作达成了共识;今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也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让学生接受宪法教育。 品牌的打造并非一蹴而就。未来,阿坝州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效,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