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进化论确实对人类有着杰出的贡献,恩格斯曾将其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转化定律)。但请大家注意的是,恩格斯所说的是,进化论是一门自然科学,而非社会科学。换而言之,进化论根本就不是讨论和人相关的事情的。
然而,西方的一些学者却生搬硬套的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与自然选择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人类之间的关系,认为优胜劣汰的现象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因此,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遭受灭亡的命运。其代表人物赫伯特·斯宾塞认为,人类的生存竞争构成了社会进化的基本动因。
其实,他们完全曲解了进化论原本的观点!
第一,进化论原本讲的并非“进化”而是“演化”。最早传入中国的进化论著作是赫胥黎的《天演论》,有“中国翻译第一人”之称的严复先生,将Evolution一词译为“演化”,这才是最准确的译文。而“进化”一词其实源自于日本,由于曾旅居东京的鲁迅先生在其著作中频繁使用这一表达,才让“进化”的说法,成了当今中国人习以为常的语言。
“演化”只有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的意思,仅仅客观说明了物种前后出现的顺序,并没有强调等级的高低;而“进化”的表达方式,则是明确了越后出现的物种越高级,生物的变化是一个单向发展的过程,而且有一层隐含的意思:这种变化是由生物内在的主观意愿所推动的。
鲁迅喜欢用这个词恰恰是因为它包含的“革新性”和“主动性”,在那个年代,“进化”的口号无疑是在倡导革命,有利于号召青年主动*翻推**腐朽的旧社会。然而,放在当代来考察,“进化”的说法,在逻辑上就不够严密了。
例如,如果真的是“越后出现的物种越高级”,最新出现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岂非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级的物种?这显然是荒谬的。同样的,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物种,都不是主动想要出现在这个地球上的,而是自然演化的结果。所以,“天演”才是达尔文的原意。
第二,进化论原本讲的并非是“强”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达尔文并没有在说,生物是在经过一番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才决定了谁能活下来。也没有说,活下来的物种,就比灭绝的物种更“强”。他表达的观点是,最能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遗传基因获得了更多的保存机会。
选择的标准,并非“强大”,而是“适应”。选择的过程,并非“战斗”,而是“淘汰”。所以,物种之间的竞争并非尔虞我诈、弱肉强食,而是百花齐发,各自芬芳。谁能够适应外部环境,尤其是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获得更大的生存权。一定要说“强”,那应该是“自强”,一定要说“战斗”,也是在和环境战斗。
说句俏皮话,阳澄湖大闸蟹和盱眙小龙虾这两个活得很滋润的新物种,肯定不如已经灭绝了的霸王龙和翼手龙更为强大,也未必更为高级。
事实上,当代的科学研究表明,从真正的进化论的观点而言,我们是先学会了友善,然后才成为人的。正是因为“社交脑”上的基因突变,一群“猴子”变得更乐于、也更擅于彼此合作,从而战胜了其他所有的种群,进化成了现在的人类。
畅销书《猴子有猴子的生活》(It Is Every Monkey for Themselves)的作者万内萨·伍兹曾与科学家共同撰写过一篇学术论文,讨论为什么我们的“猿人”祖先能从树上下来,而其他动物却不跟着学。文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实验,让两种不同的“猴子”进行了一场“物竞天择”,一种“猴子”是和人类基因最接近的倭黑猩猩,另一种“猴子”是既不如对方聪明,又不如对方强壮的一群人类 -- 不满三周岁的幼儿,结果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获胜方是人类的幼儿。
事实上,只有人类才具备的天生友善的社交基因是获胜的关键。科学家们已经发现,在人类明显比猿猴更为凸起的前额内,隐藏着我们最重要的基因突变的成果,被形象的称为“社交脑”的前额叶皮质。与我们大家从前想象的不一样,并非最强壮、或者最聪明的类人猿,而是最擅于社交的类人猿,获得了更强的适应力,取得了物竞天择战争的最终胜利,成为了现在的人类。
我们这种“猴子”赢了,只是因为我们更擅长体会彼此的感受。人类变得更聪明,只是因为我们首先变得更友善。如果我们反过来按照斯宾塞的观点,向狮子和老虎们去学习“优胜劣汰”的强者生存之道,那么事实上,这并非是“进化”,反而是在“退化”了。难道动物反而比人更先进吗?
所以说,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本质是一种“向后看”的退行性思想,所提倡的所谓“弱肉强食”的原则,并非是人类物种的进步,而恰恰是一种退步。事实上,奉行这种“自然进化”理论的人,必然感到世间处处皆荆棘,人生时时生干戈。
2019年的威尼斯电影节获奖影片《马丁·伊登》,改编自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半自传体同名小说。影片中,水手马丁邂逅了上流社会的小姐伊琳娜,伊琳娜借给他了斯宾塞的著作。为了赢得爱情的胜利,马丁在“强者生存”精神的鼓舞下努力写作,最后成为知名作家。然而登上精英社会的顶峰之后,他忽然发现一切都空虚无助,归来的昔日爱人也让他感到形同陌路。影片的最后,马丁孤独地游向大海的无尽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