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的书,总是让人心惊胆颤。幸好,这是一本还算有美好结局的书。

误认为的“平等”
平等,是我们为人处事的标准,它指导我们更好的去生活,也是人们追求的终究理想。可在生活中做到真正的平等比成佛都难,人有感情,有感情就会有偏颇,也就做不到平等。只能退而求其次,相对平等,任何的平等都要建立在正确的价值观上,脱离这个前提,也谈不了平等,好比如,你骂我一句猪,我回一句狗,看似平等,简直滑稽。

我们的主人公许三观也在平等这条路上迷失了
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因为长的像何小勇逼老婆许玉兰说出在结婚前何小勇把她给弄到床上了的事情,可结婚同房时又见红,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认为自己当了老乌龟,替被人养儿子。许一乐打破铁匠儿子的头,许三多袖手旁观,让许一乐去叫亲爹何小勇赔偿,何小勇不认这个儿子,铁匠不知道该去找一乐的哪个爹遂找亲母许玉兰赔偿,许玉兰没钱,铁匠只能搬空许三观家里许玉兰的东西。许三观认为,儿子打伤人,就该让儿子的亲爹赔,这本来也没有错,可愚昧的许三观,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让一个女人和一个九岁大的孩子去承受这些,这本身就不平等。更甚的是,许三观认为妻子让自己做了老乌龟,于是为了平等,和年轻时的初恋林芬芳也上了床。这样的平等是有意义的吗?平等是让人更好的相处,不是为了互相伤害,被狗咬一口,也要去咬狗一口,只为了表面上的平等,也就不是平等了。
幸好我们主人公许三观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思想上的觉悟似乎有所顿悟,他卖了血去给铁匠,赎回了许玉兰的东西。卖了血去买了猪骨头和绿豆去看摔断了腿还和他上了床的林芬芳。在那个时候,人们觉得*血卖**是出卖自己的灵魂,是让人看不起的。大男人许三观还是去了*血卖**,去弥补自己的错。

时间让爱的人爱的更深沉
许三观爱他的家人,爱那有可能不是他亲儿子的许一乐,也正是源于对家人的爱,让他的思想有了变化,在三年自然灾害中,为了妻子们能吃一顿好的,再一次去*血卖**,*革文**时,老婆被人贴了大字报,说她破鞋,一家人在这个时候真正的团结在一起。为了让下乡劳动的许二乐过得好一点,*血卖**请二乐在的大队的队长吃喝,为了给认为不是自己亲儿子的一乐治病,更是连续*血卖**差一点就死了。此时的许三观已经变了,变的深爱自己的亲人,甚至愿意牺牲自己,为了爱的人,他愿意做一切。在经历了这么多,他明白了亲人的重要性,亲人是他的软肋,也是他的铠甲,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苦都不怕。也明白了平等的真正含义,真正的平等,是需要爱作为骨骼支撑的,有爱,平等才有意思,有爱,平等才不滑稽。
为了自己活一次
许三观老了,经历了这么多,好像没有真正的为自己活一次,于是,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只为了吃到自己想吃的爆炒猪肝,二俩黄酒,黄酒要温一下。可是,收血的不要他的血了,嫌弃他老了,说他的血只配当红颜料用。许三观哭了,一路走一路哭,他没用了,不能*血卖**了,他的儿子看到他在大街上哭的伤心,嫌弃他丢人,他家不缺钱,想吃什么都可以,许三观哭的更伤心了,他妻子抱着他说,“走,去吃爆炒猪肝,去喝黄酒,想吃多少都行”最后,许三观说了句"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的倒比眉毛长”许三观最终也没有为了自己卖一次血。他想为自己活一次,可是再也卖不了血了,人生碌碌,漫长的一生真正为自己活的时间并不长,为了家人,为了朋友,唯独忘了为了自己。

弗洛伊德在晚期的时候提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是指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潜意思的结构部分,其中蕴含着人性中最接近兽性的一些本能性的冲动。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自我是指意识的结构部分,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监督自我,予以适当满足。它按照现实原则行事。超我是人格中的最道德的部分,代表良心、自我理想,处于人格的最高层。它按照至善原则行事。许三多也完成了这三种人格的转换,刚开始的胡闹正是本我的阶段。自我的表现在真正的为家人奉献,去爱,去承担自己的责任。最后的为自己活一次是超我的表现,生而为人,理应为自己活。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做到为亲人,朋友奉献自己,可真正做到为自己活的很少,为自己而活,不是自私,更不是与你为中心,它是爱的表现,连自己都不爱自己,给别人的爱也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