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创业担保*款贷**政策解读
什么是创业担保*款贷**?
创业担保*款贷**原称小额担保*款贷**,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款贷**担保,由经办银行审核发放*款贷**,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用以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一项政策。
创业担保*款贷**的扶持对象范围?
创业担保*款贷**分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款贷**。
个人*款贷**扶持对象范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员复**转业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小微企业*款贷**扶持对象范围为: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条件的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款贷**额度。
创业担保*款贷**额度及*款贷**期限?
个人*款贷**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款贷**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款贷**额度,最多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款贷**总额度的10%。
*款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财政不予贴息)。
小微企业*款贷**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款贷**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款贷**贴息政策及利率?
*款贷**利率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LPR是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款贷**利息,LPR-150BP(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个人和借款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以2023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3.65%为例,个人和小微企业承担利息为2.15%(LPR3.65%-150BP1.5%),乌市地区财政承担利息3%,其他旗县市财政承担利息4%。
创业担保*款贷**如何发放?
创业担保*款贷**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创业担保*款贷**是否受地域限制?
对在兴安盟内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款贷**条件的创业者,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享受创业项目所在地创业担保*款贷**扶持政策。
申贷资格条件有哪些?
个人*款贷**:
1、征信记录:
除助学*款贷**、扶贫*款贷**、住房*款贷**、购车*款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款贷**(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款贷**。
2、创业项目: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限制和禁止行业外,其他合法行业均可申请。
3、担保条件:
①工资担保。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正式职工,正在为创业担保*款贷**担保的担保人员不能重复担保。
②抵押担保。盟内可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具体由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确定)。
4、再*款贷**: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款贷**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5、免除反担保:
发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款贷**,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小微企业*款贷**: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企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款贷**如何还款?
*款贷**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按季度付息。
如何申请*款贷**?
线上:申请人或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nmgrs.12333.cn)注册账号,自主提交创业担保*款贷**申请;
线下:申请人或申请企业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款贷**窗口进行申请。
全盟各地就业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8238613
乌兰浩特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8222705
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8398583
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4130028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6718041
突泉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 5120067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0482-2773007
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