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浙江瓯海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2022年度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补贴对象为制造业企业 分布式光伏项目和用户侧储能项目 ,具体来看:
1.制造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安装用户侧储能项目,按照实际发(放)电量分别给予 0.1元/千瓦时 和 0.8元/千瓦时 的补贴,连续补贴两年(含投运当年)。
2.本次申请补贴的项目应按规定完成备案, 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间经并网验收合格后建成投运;
3.补贴申请对象应为瓯海区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入瓯海区属地统计的制造业企业;
4.本次申请补贴的项目发(放)电量计算年度为 2022年度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项目应于今年提出初次申请。
各地储能补贴政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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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具体补贴方式 |
储能补贴标准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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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芜湖市政府 |
2022/3/24 |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
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补贴,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项目为自发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项目,单个项目补贴年限为5年。 |
放电量0.3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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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合肥市政府 |
2018/9/17 |
《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
光伏储能系统,自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kWh补贴,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
充电量1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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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10/18 |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
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kWh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放电量0.3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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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2/15 |
蚌埠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筑屋面光伏项目按200元/千瓦标准给予奖补,建筑立面光伏项目按300元/千瓦标准给予奖补,储能按200元/千瓦标准给予奖补,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项目按5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奖补;单个示范项目奖补资金30万元以内。 |
200元/千瓦 |
2025/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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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
2022/12/10 |
关于进一步明确申报光伏发电、储能和冰蓄冷项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以建成的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150元/千万的标准确定项目装机容量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和项目建设方按7:3比例分配),每个项目(企业)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 |
150元/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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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
2022/4/6 |
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
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150元/千瓦的标准确定项目装机容量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和项目建设方按7:3比例分配),每个项目(企业)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 |
150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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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等 |
2022/6/16 |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路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
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5元/kWh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对冰蓄冷、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
放电量0.5元/kWh |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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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深圳市发改委 |
2022/12/30 |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正式稿未明确补贴标准 |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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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东莞 |
2023/2/22 |
东城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
对东城辖区内建成投运的总额超500万元用户侧新能源储能项目,由当地纳统的设备生产商或服务集成商开发建设,或单个项目总投资中采购当地纳统企业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费用占比不低于40%,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项目投资方100元/千瓦时的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最高50万元。 |
100元/千瓦时投资补贴 |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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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深圳市发改委 |
2023/2/7 |
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
此次正式稿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补贴及资金支持相关内容。 |
2025/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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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贵安新区投资促进局 |
2023/2/3 |
贵安新区动力电池产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按照实现销售的动力电池0.1元/WH给予补贴。补贴的总销量上限为13GWH。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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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长沙市人民政 府 |
2022/11/7 |
关于支持先进储站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 |
对新引进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按自投产之日起满一年实际用电量的30%进行计算,每千瓦时给予0.15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企业利用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按储能电站的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
放电量0.3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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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长沙市工信局 |
2023/2/3 |
《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 |
支持企业利用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按储能电站的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
放电量0.3元/千瓦时 |
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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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
2021/11/19 |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补贴0.1元/千瓦时,补贴项目1年的发电量;居民屋顶光伏项目按1元/瓦对投资方进行一次性装机补助;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状及其它项目补贴投资方0.2元/千瓦时,补贴2年发电量;对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补贴0.9元/千瓦时,补贴2年放电量。 |
放电量0.9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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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2022/3/1 |
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支持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网、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储能项目,对项目投资方按项目放电量补贴0.3元/kWh,补贴3年 |
放电量0.3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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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常州市人民政 |
2023/1/28 |
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 |
支持光伏等新能源与储能设施融合发展,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 |
放电量0.3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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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信局 |
2022/8/10 |
关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政策意见 |
对实际投运的新建储能项目,按照项目装机容是给予使用单位一次性补贴0.1元/瓦,单个项目最赛上限5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区外的新建储能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万元 |
装机容星 0.1元/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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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2/12/13 |
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5年) |
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纳入自治区示范项目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补偿上限为0.35元/千瓦时,补偿期不超过10年。 |
容量补偿上限为0.35元/千瓦时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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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1/1/18 |
《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明确储能发售的电量运营补贴0.1元/kWh(使用青海储能电池60%以上项目,再增加0.05元/kWh) |
发售电量 0.1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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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太原市政府 |
2022/6/29 |
关于印发太原市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对新型储能项目(化学、压缩空气等)给予补助,建成后,按投资额的2%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抽水蓄能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并开工后,予以奖励200万元;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按投资额的0.1%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小水电项目建成投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投资额的2% |
2024/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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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西安市工信局 |
2020/12/25 |
《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
针对光储系统应用,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kWh补贴,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充电量1元/千瓦时 |
20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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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 |
2022/2/12 |
关于申报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储能领域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通知 |
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讨100万元的市级预算内资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连续3年 |
230元/kW/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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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3/3 |
《杭州市萧山区电力保供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
“十四五”期间建成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区统调储能项目,按储能功率300元/千瓦给予投资经营主体一次性补贴。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2022年冬季至2024年),对全区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给予补贴,补足至4元/千瓦时。 |
300元/千瓦投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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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3/1/30 |
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
过渡期间,对于接受统一调度的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按照省级补偿的标准享受省级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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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海盐县人民政府 |
2023/2/7 |
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贯彻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推进一批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对制造业企业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实际设备投资的10%限额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投资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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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温州发改委 |
2023/3/17 |
《温州市关于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
新型储能项目纳入省级示范项目的,享受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补贴政策。 |
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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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诸暨市政府 |
2023/4/24 |
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 |
“十四五”期间,为提高光伏发电电网消纳能力,在我市建设新型储能设施的,市财政按每千瓦时200元给予储能设施投资单位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允许新型储能设施投资企业按市场化运营方式向光伏投资企业租售储能容量,租售的储能容量可计算在光伏投资企业光伏装机容量10%的总体配套储能容量中。 |
每千瓦时200元投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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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重庆两江新区 管委会 |
2023/1/16 |
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 |
对于备案且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充换储一体化等项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独立储能项目将按“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配置储能的用户企业,在有序用电中“免于实施或靠后实施” 用户侧储能项目参与削峰填谷需求响应补贴标准为:尖峰负荷削减量x10元/千瓦/次x重庆市全年电力需求侧响应次效。 |
200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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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铜梁区经信发改委 |
2022/12/29 |
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 (试行) |
对于按照新能源+储能模式建设新型储能配比达到10%、2小时及以上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每年按新型储能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连续补贴4年;对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每年按照新型储统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连续补贴4年; 工商业侧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新型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设施每年实际放电量,连续3年给予项目投资方0.5元/干瓦时的资金补贴。同时新建光伏设施,按照光伏实际发电量,连续3年给予项目投资方0.5元/千万时的补贴。每年光伏补贴不超过储能补贴.两项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
投资额5%,放电量 0.5元 /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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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天津高新区 |
2023/3/17 |
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
对在高新区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项目投资方资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补贴标准为 0.5元/千瓦时,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
放电量0.5元/千瓦时 |
2025/12/31 |
来源:能源日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