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体现辩证法 (道德经里的自然哲学第六十七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且先看看右人以下相关注解:

1.王弼 注《道德经》第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治之极也。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小怨则不足以报,大怨则天下之所欲诛,顺天下之所同者,德也。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以圣人之才犹尚难于细易,况非圣人之才而欲忽于此乎,故曰,犹难之也。故终无难矣。

2.河上公 注《道德经》恩始第六十三

为无为,因成修故,无所改作。事无事,

预设备,除烦省事。味无味。深思远虑,味道意也。大小多少,陈其戒令也。欲大反小,欲多反少,自然之道也。报怨以德。修道行善,绝祸於未萌也。

图难於其易,欲图难事,当於易时未及成也。为大於其细。欲为大事,必作於小,祸乱从小来也。天下难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细。是以大人终不为大,处谦虚也。故能成其大。天下共归之也。

夫轻诺必寡信,

不重言也。多易必多难。不慎患也。

是以圣人犹难之,圣人动作举事,犹进退重难之,欲塞其故源也。故终无难。圣人终身无患难之事,由避害深也。

从以上注释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王公还是河上公,对前一段的注解是没有到位的,有点空洞的味道。

一、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1.怨 甲骨文缺(上图一),

金文=(口(“口”的变形缺口,不满之口)+巳(巳的变形,像水的波纹由短到长由小到大星放射状扩散,多而细的射线。)+心(心理状态),字形表示由内到外表现出多而小的心里不满的状态。造字本义:向外发泄内心的不满。

作动词,引申指对苛刻要求表示不满、发泄不满、恨、责怪、讥讽、别离。作名词,引申指不满情绪、恨意、仇恨,又指各种社会上的小矛盾等义。《说文解字》:怨,恚也。

此段直接的表达是:

治国要为无为,平天下要事无事,修身要味无味。

大由小不断增长,多由少不断增加;大德在于不断迅速化解各种民怨。

具体的表达为:

治国理政要为无为,以无为为根本,治国以顺应自然尊重百姓的创造性、积极性为根本出发点。从哲学的角度而言,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带有主观性的,这本身又是一种客观存在。这就要求,圣人(高觉悟者)在治国理政和为民服务时,一定要既注重克服自己的主观性、又注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这就是“为无为”。

平天下要事无事,以无事为根本,以天下百姓太平无事为根本出发点。“事”,古字形像手持权杖插在口的中间,口,表示口角争执,也表示物质的或精神的利益需求。寓意着处理百姓之间的(民间)纠纷和満足或平衡百姓之间需求时,为争执双方主持公道,立场中立,不偏不倚。所以说,“事”也表示各种纠纷与矛盾,而“无事”就可以理解为平衡或调和各种矛盾。

修身要味无味,以淡泊(无味)为根本,以淡泊宁静、少思寡欲为根本出发点。

大是由小发展而来的,也会由大变小;多是由少积累而成的,也会由多变少。百姓有了极小的埋怨,圣人也要用大德迅速回应和化解。否则,小小的“民怨”积少成多,由小变大,进一步升级为民愤而怨声载道,局面就必然失控。同时,“怨”是一种需求的体现,也是一种矛盾的体现,而满足老百姓的需求和解决老百姓的矛盾的过程也是积大德的过程,更是广得民心的过程。得民心者,得天下;德广者,得天下。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表达即:

遵循大道规律,遵循唯物辩证法规律,善于遵循事物的根本规律,必然成就伟大的事业。

二、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1.图 甲骨文缺(上图一),金文=啚(啚,上阁二,石头彻成的简易房,,引指边远乡村,也指简易、简陋,后即“鄙”。)+口(囗,四境边界,也指空间轮廓),字形表示绘画出房子或领地边界的大致轮廓。造字本义:古代在皮、纸、绢等材料上标画出城邑及边界的大致形状。

作名词,引申为描画出来的形象化的作品、文件,又指用绘画表现出来的形象、绘画、书籍,也引指范围。

作动词,引申指计谋、计划,又指思虑、谋取、希望得到、筹划、设法对付 、摹拟,又指预料、料想到等x义。《说文》:图,画计难也。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2.细 甲骨文缺(上图一),秦文=纟(线)+由(来源,源头,开头,原因。上图二,为“十”如上图三,与“口”组成。),字形表示线分成十口,线都如此小了,还分成十份,当然小极。造字本义:极小、微小。“十”声,“丝”形,后“由”讹变为“田”。

引申周到、周密,又引申为琐碎,也引申为卑微、微不足道,还引指横截面小的`:形体小的、声音小、长条东西直径小的、微小的、颗粒小的、精致的,再引指为讲究的、用心的、地位低微,又指年幼、幼嫩,亦指周密详尽、俭省。作副词,引申指轻轻地、悄悄地,又指周密地,小心地等义。作名词,引申指微小的丝,又指旧称行为不高尚或地位低下的人,也指轻微的罪过。《说文解字》:細,微也。《广雅》:细,小也。-

细与“粗”相对。

此段直接的表达是:

谋难事要从最容易的地方着手,做大事要从最细节的地方着手。

天下难事必然发展于最容易的事,天下大事必然发展于最细微的事。

正因为如此,圣人始终不自大,所以能不成就大事业。

具体的表达为:

攻艰克难就要从相对容易的地方开始,要想做大事就要从最细节的地方开始。天下再难的事无不是从最容易的小事发展而成的,天下再大的事无不是从最细微的小事发展而成的。

正因为如此,圣人始终如一地不自大,循道而行。所以,才能成就伟大的事业,才能实现崇高的志向。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表达即:

事物的运动是矛盾的运动,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这种运动规律称为“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战国策》:“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的论述就体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辩证法思想。

量变是事物数量上的增减,是一种不显著的、非根本性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突变、飞跃。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然后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往复不已,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是由于内部矛盾运动引起发展的。

三、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国学智慧,道德经第二章辩证法

1.诺 甲骨文缺(上图一),金文=口(话语,言说,口居下,表示涚出去的话。)+若(上图二,若”的甲骨文字形表示是少女在照镜子,造字的本义:与自己相像或相似相一致。引申为顺从、柔顺等义。),字形表示与原来应允的话保持一致。造字本义:答应。

作动词, 表示同意、赞成、允许,也表示接受、顺从,愿意按照对方的诉求去做某事。作拟声词,引指答应的声音,一般用于上对下、尊对卑或平辈之间。也指古时批字于公文之尾,表示许可,《说文》:诺,应也。

此段直接的表达是:

这样,轻率的承诺事后必然难以兑现,简单的看问题,困难必然更加大。

正因为如此,圣人事先重视困难,所以困难会变得很小。

具体的表达为:

这样,轻率的承诺事后必然难以兑现,由此而丧失人民的信任。简单的看问题,困难必然更加大。往往自认为事情十分简单,到最后事情就会发展到举步维艰的困难程度。

正因为如此,有觉悟的人事先重视困难,看到问题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所以困难会变得很小,到最后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表达即:

全面的发展的看问题,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的事业,无条件的重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然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得民心,得天下。万众一心,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郑裕波 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