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消费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3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度“十个贴近民生的消费提示”和“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提示主要关注老年人、儿童、大学生等消费群体和预付卡、食品、旅游购物等消费,典型案例则注重反映消协成功调解消费者维权热点和难点,为消费者绕开“消费陷阱”支招。

陷阱一:商家不退续保押金 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杨先生在云南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1000元续保押金购买汽车,商家要求消费者在该公司购买汽车保险并要支付4000元的保险费用,但消费者不愿意在商家处购买,要求商家退还续保押金未果,请盘龙区消协青云分会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经处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不再要求退还续保押金,商家同意换成同等价值的维修保养费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在此提醒消费者购车时首先不要随意交押金,保险公司也可以自主选择,不满意销售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消费者有权拒绝。

陷阱二:开发商不退预付款 订金和定金有猫腻
预付款(订金)和定金一样吗?昆明安宁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潘先生投诉称:其在安宁某楼盘向开发商支付2万元购房预付款,因个人资金问题无法继续购买,多次与商家协商退款未果。
经消协处理,开发商退还2万元的预付款,本案中,当时双方没有写明消费者所交的2万元是“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仅仅表明诚意或意向的预付款,开发商理应退还。

陷阱三:国际航班行李丢失 航空公司有保障
国际航班行李丢失,会是一个普遍问题,不管航空公司大小,因为行李处理运输环节多,且有很多转运的情况存在。一架国际航班从莫斯科飞往昆明,飞机到达长水国际机场后,有30余名旅客未取到行李,聚集在国际行李查询处,情绪激动,并投诉到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空港分会。
经调查处理得知,莫斯科机场装卸行李失误,行李将由第二天下午带至昆明长水机场,由机场及涉诉航空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寄送到旅客家中。关于行李丢失、延误、损坏,各家航空公司都有明文规定,消费者可通过跟机场地面服务中心进一步协商解决。

陷阱四:电动车电瓶不蓄电 虚假欺骗手段要看清
刚买的电动车电瓶不蓄电怎么办?石林县消委会鹿阜分会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在石林县某商贸城以旧换新另付4200元购买的某品牌电动三轮车,从购买之初就出现电瓶不蓄电的问题,消费者咨询经销商,多次协商未果,遂投诉至县消委会。经调查发现该电动车所用电瓶上的生产日期处均被人为磨损过,是属于回收旧电瓶翻新产品,最后经销商深刻反省错误,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正品新电瓶。
本案中,经销商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陷阱五:外地游客投诉“先行赔付”处理
广东游客尹女士在昆明某商城购买了一只黄龙玉手镯和一只翡翠手镯,后认为所购商品质次价高,已与商家取得联系,票据齐全,可办理退货,为保证如期的退货,遂请求盘龙区消协青云分会帮助处理。
经分会工作人员与维权服务站人员沟通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提升昆明市旅游形象,打造商城商业品牌,给消费者更好的购物体验,为尹女士的退货服务采取“先行赔付”方式予以处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履行完内部相应手续后,将尹女士购物款18190元以微信转账方式退给尹女士,尹女士于当日收取退款并寄回商品。

陷阱六:商家涉嫌价格欺诈 将予以重罚
宜良消协狗街分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的投诉,其在某超市购物时,看见某品牌山楂散装称重标价为59.8元/公斤,但在付款时超市按68.8元/公斤进行收费,陈先生认为超市涉嫌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请求消协出面维权。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核查,陈先生所述情况属实,该超市涉嫌价格欺诈。经消协狗街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宜良某超市对陈先生一次性赔偿500元,并当面致歉。
本案中,这种价格违法行为称作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将予以重罚。

陷阱七: 企业关闭未退预付款
消费者浦先生在北辰财富中心“悠游堂”购买了1200元的游乐卡,但由于商家关闭不营业,要求商家退款未果,请求昆明市盘龙区消协金辰分会帮助处理。
经工作人员说服教育,同意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部分款项。同时,工作人员要求该企业负责人限期到市场监管所办理注销备案,并按法定程序完成注销。

陷阱八:群体投诉商家“有奖销售”
五华区消协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在某商家参与抽奖活动,商家称商品打折销售,消费者以558元的价格购买了1件标价为6900元的玉石挂件,后认为商家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请求调解纠纷。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该商家开展了抽奖优惠销售活动,实际上该店只设了一等奖,并通过暗中操作将抽*券奖**分为两个篮,一个篮内是有奖的,另一个篮内是没有奖的,根据对顾客前期购买能力观察分析,认为有购买力的就让其抽有奖篮的*券奖**,以达到牟取利益的目的。
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法,消协工作人员将相关线索移交至五华区市场监管局,经核查,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五华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消费者协会也提醒消费者,购买玉石、珠宝时应特别注重商品品质,不要被所谓的“低价”“甩卖”“买一送一”等活动迷惑,如遇消费纠纷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陷阱九:网站涉嫌虚假宣传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阳宗海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云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云南普洱茶正品老班章生茶饼茶”共5件,总价640元,该普洱茶广告内容介绍其具有降脂、减肥、降压、抗动脉硬化、防癌、抗癌、养胃、护胃、健牙护齿、消炎、杀菌、治痢、抗衰老的作用,在广告中使用疾病、医疗用语,对其形成误导消费,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
经查,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商家违法宣传行为存在,遂将虚假宣传的违法线索移交给昆明市工商局阳宗海分局立案调查。该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昆明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依法处以广告费用3倍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当事人对违法广告内容进行全面整改。

陷阱十:新装瓦片积“雨水”
昆明安宁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了某类型树脂复合瓦建盖房屋,准备装修吊顶时,大晴天却发现瓦片漏水,并提供了现场照片。经处理,这种情况叫冷凝,一般冬天早晚温差大,室内蒸气凝聚在屋顶瓦片上,形成冷凝现象,而不是瓦片漏水。因销售人员未将该情况事先告知消费者,故应担负一定责任。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经营者赠送消费者该型号瓦片再加盖一层,以改善冷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