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科学有效的员工激励方式对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掘员工潜能、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除构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等模式外,实施以物质激励为内涵的其他员工激励更是必要的举措。企业基于组织形式、所有制类型等要素的不同,所运用的员工物质激励方式也会不同。本文结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践中有关案例以股权激励为核心概要介绍几种员工中长期激励方式。
一、非上市公司员工激励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上市公司包括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含非上市公众公司)。目前,我国并未针对非上市公司出台相关员工激励的法律规范(不包括针对国有企业专门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有关激励规范)。但从实践来看,非上市公司针对员工采取的物质激励方式种类较多,更具有灵活性,较为常见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如下:
(一)超额利润分配激励。该种激励并不以员工持有股权(股份)为前提,其一般操作方式是股东将超过预定金额的超额利润让渡出来,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给拟激励的员工。
(二)岗位分红激励。该种激励并不以员工持有股权(股份)为前提,其一般操作方式是公司以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增加值、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改善值等作为考核标准,按一定比例提取年度经营利润奖励给部分经营管理人员、科技骨干等特殊岗位员工。
(三)项目分红激励。该种激励并不以员工持有股权(股份)为前提,其一般操作方式是是指公司通过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自行或合作转化等方式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并以形成的净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成的方式对在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工艺流程改进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及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
(四)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最为普遍的方式,主要有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虚拟股权、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
1. 股权出售。股权出售一般操作方式为赋予员工主人翁地位,采取向拟激励的员工出售一定比例的公司原有股份或引入员工增资购买公司新发股份、或采取项目跟投等方式绑定员工利益,达到激励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出售时的定价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国有企业一般要结合评估定价,非国有企业则可以由公司内部决策审定价格。
2. 股权奖励。股权赠予一般操作方式是将一定比例的股权无偿奖励给激励对象,本质属于股权赠予。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奖励在国有企业具有严格的实施条件,一般与股权出售相结合实施。
3. 虚拟股权。虚拟股权不真正授予股权,而是授予与股权有关的财产性权益,被授予虚拟股权的“股东”在市场登记机关的股权登记中是不显名的。一般操作方式是公司按照约定的内部价格出售或无偿赠予一定数量的虚拟股权给激励对象,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分批获得规定数量的内部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激励对象一般拥有虚拟股权的增值权和分红权,无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转让权和继承权等。
4.股权期权。股权期权一般操作方式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或无偿获赠本公司一定数量非上市股权(股份)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期权有着相对严格的条件,激励对象获得期权需支付对价而不能无偿取得。
二、上市公司员工激励方式
与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激励,具有较为严格的规范性要求。新三板挂牌公司虽然界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但针对该类公司开展的股权激励也有着较为严格的规范性要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针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基本以股权激励为主。
(一)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规定,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具有严格的实施条件,需要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范确定激励对象、行权价格、行权条件、限售要求等。
(二)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规定,限制性股票是指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要具有严格的实施条件,需要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方法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号)规定,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实践操作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由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股份,但员工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而是由全体持有人选出管理机构管理。
综上,国内公司关于员工中长期激励的方式较为多元,不同组织形式和所有制的公司需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选择相应的激励模式。从实践看,无论采用何种激励方式,均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的管理规则审慎制定方案,确保有关激励模式合规有效,并能从税收优惠、操作成本等角度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