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尽安
编辑|文知远
我国城商行跨区经营现状如何,新设哪些分支机构?

一、城商行跨区经营模式
(1)新设分支机构
厦门国际银行是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设立的城商行 ,其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市。
在2006年银监会颁布《管理办法》之前,厦门国际银行就设立了异地分支机构,1992年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福州分行。

1995年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珠海分行,2005在上海市设立上海分行。
相对于合资城商行,2006年4月12日上海银行是第一家开展跨区经营活动的内资城商行。
同年10月北京银行在天津市设立天津分行,12月包商银行在赤峰市设立赤峰分行。
在严格限制跨区经营阶段(2006年以前), 由于特殊的股权性质,只有厦门国际银行拥有异地分支机构。
在适度开放阶段(2006-2008年),继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和包商银行之后, 2007年又有13家城商行开展了跨区经营活动。
除了四川天府银行(原南充市商业银行)外,其余11家全部来自东部地区,这一阶段银监会对于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制定较高的准入门槛。

只要满足这些硬性指标的最低要求后,才可以开展跨区经营活动。
因此在2006-2008年的三年时间里仅有25家城商行设立了异地分支机构,平均每年有8家银行开展了跨区经营活动。
从地域分布来看,这25家城商行的绝大部分来自东部沿海地区, 这说明东部沿海地区城商行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公司治理水平 等一系列监管指标均好于其他地区。
在全面放开地域限制阶段(2009-2010),监管政策取消了原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 城商行从此进入了“攻城略地”的快速发展阶段。
在银监会公布《调整意见》的当年就有20家城商行开展了跨区经营业务,这一规模相当于2006-2018年的总和,2009年又有26家城商行跟进。
截止到2010年, 已经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城商行完成了跨区经营战略, 这足以说明硬性财务指标是制约城商行跨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地域分布来看,在这一阶段开展跨区经营业务的城商行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结合上一阶段的分析可以看出,城商行普遍存在规模扩张冲动, 不仅是东部地区的城商行热衷地域扩张,中西部地区的城商行同样如此。
在政策收紧阶段(2011-至今),这一阶段开展跨区经营活动的城商行数量大幅减少,2011年只有10家银行设立了分支机构。
相比2010年的26家,足足少了一倍还多, 可以看出政策收紧明显放缓了城商行的跨区经营节奏。
十年期间只增加了29家城商行,这也是放开地域限制之后新增数量最少的一个阶段,甚至在个别年份的新增数量为零。

截止到2020年,134家城商行中还有凉山州商业银行、唐山银行、宁波东海银行、本溪银行、盘锦银行、自贡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衡水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铁岭市商业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11家没有实施跨区经营战略。
(2)重组合并
从跨区经营的形式来看, 城商行可以通过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方式开展跨区经营活动 ,这也是传统意义上的跨区经营行为。
除此之外, 城商行还也可以通过合并重组的方式获得异地分支机构。
查询公开资料发现, 共有我国共有12家城商行存在重组合并的跨区经营行为。
但要注意重组合并虽然在形式上构成了城商行注册地与分支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
但这不是城商行为了突破地域限制,扩大经营范围而实施的战略重组行为 ,这种现象的背后既其特定的历史渊源,也有化解地区金融风险,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银行体系除了拥有国家层面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拥有多达5000多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即城市信用社、
看似庞大的机构数量, 却没能发挥有效的资源配置功能,反而聚集了较大的经营风险。
为了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质量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监管部门决定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改制重组,城商行由此诞生。
从合并重组的发展历程来看,城商行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 城商行成立时期的合并重组,即多家城市信用合作社重组为城市合作银行 ,随后城市合作银行又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我国绝大部分的城商行都是以这种形式设立而来, 这一阶段主要是同一城市内的城信社发生合并,因此不涉及异地分支机构的问题。

第二阶段是城商行成立之后的再次重组, 城商行的设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城市信用社遗留的金融风险问题 ,但部分城商行同样面临经营困难的处境。
出于深入金融机构改革的目的,在省级政府的主导下, 部分城商行之间合并了其他地区的城商行或城信社, 从而拥有了异地分支机构。
合并后的城商行属于省级城商行,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地级市城商行。
比如2005年河南省政府为了进一步化解金融风险,就提出了设立省级城商行的想法。
经过10年的努力, 通过合并开封银行、安阳银行、鹤壁银行、信阳银行、周口银行等 14家城商行成立了中原银行。
与之类似的还有吉林银行、徽商银行、江苏银行等11家省级城商行。

当然,除了以省级城商行的形式开展跨区经营外, 哈尔滨银行作为地方性城商行在2004年通过兼并双鸭山市城市信用社也实现的跨区经营。

二、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统计
(1)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的地域分布
在银监会允许城商行开展跨区经营的当年, 城商行共设有149个异地分支机构,中部地区有115个,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徽商银行。
而该银行又是由合肥、芜湖、安庆、六安、铜陵等13个城市的城商行和城信社重组而来。
如果不考虑合并重组,实际上中部地区并没有城商行开展了传统意义的跨区经营活动。
此外, 哈尔滨银行通过兼并双鸭山市城市信用社共获得3个异地网点。

西部地区有28个异地分支机构,绝大部分来自包商银行。
2006年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赤峰市一共成立了23个异地分支机构,此外宁夏银行通过兼并吴忠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共获得5个异地网点。
东部地区的数量最少,只有6个异地分支机构, 但这些分支机构全部都是新设立的异地分行和支行。
而非合并重组的方式获得,其中厦门国际银行3个、北京银行2个、上海银行1个。
在跨区经营的第一阶段(2006-2008),2008年全国共有异地分支机构913个。
相比2006年新增764个,增长幅度超过500%,其中异地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东部地区,增长了将近80倍。

相比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地区新增258个,中部地区新增27个。
在城商行跨区经营的第二个阶段(2009-2010),共有76家城商行实施了跨区经营战略。
全国累计设立异地分支机构1715个,新增802个,增长率为87.84%, 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新增322、287、193个。
这一阶段虽放开了异地经营的准入门槛,但新增异地网点的数量规模(802个)与上一阶段基本持平(764个)。
在这一阶段平均每家银行新增网点数量不到11个, 而在上一阶段有31家银行设立了异地网点,平均每家银行新增接近25个。
这一阶段跨区经营的银行数量比上一阶段多了一倍,但在平均网点数量上却远少于上一阶段。

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一阶段降低了准入门槛, 使得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城商行可以实施跨区经营战略。
由于城商行特有的地域属性,大多数银行的态度较为谨慎。
因此在跨区经营初期,中西部地区城商行设立的网点数量较少。
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一阶段开展跨区经营的银行数量虽然大幅增加,但新增网点却与上一阶段保持基本持平的原因。
在城商行跨区经营的第三个阶段(2010-2020), 累计异地分级机构数量9932个,较2009年新增8217个。
监管部门在这一阶段监适当收紧了城商行的跨区经营政策, 只允许城商行在省内设立网点,不允许在跨省经营。

尽管政策收紧,但到2020年末异地网点规模接近1万个, 如此多的异地分支机构足以说明开展异地经营活动是城商行不可回避的重要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