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人员清理实施方案 (编内人员清理政策)

今年3月中旬,《*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地方编制精减人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自行确定。由此拉开全国上下清理编制外人员的序幕,各地的清理举措纷纷推出。比如,哈尔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清理,保洁、保安都在列;十堰算了帐,清理后节省财政约1500万……

清理编制人员,可谓“兹事体大”;不管是体制内或外,关注度都很高;反映到网上,就是大家议论纷纷,话题热度蹭蹭飙升。毕竟,每一名编制外人员被“清理”,于私来说,关乎个人的职业生涯和前途命运,关乎一个家庭的生计保暖;于公来说,关乎单位工作分工的调整、正常运作,甚至是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

因此,清理手段方式简单粗暴,搞一刀切,肯定不是这项制度出台的初衷;由此造成被清理人员生活困顿,甚至引发社会问题、酿成人伦悲剧,绝非执政者的本意,也不符合宗旨性质。

毋庸置疑,清理编制外人员,不仅要在“清”上着力,把“人”进行精简,更要在“理”上下真功夫,把“职能”理清,把“关系”理顺,把“人心”理顺。

首先,要把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理清。机构改革,要精“兵”,更要“简政”,也只有“简政”了才能“精兵”。试想,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依然大包大揽,必然会催生大量的用人需求,“精兵”就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推进政府的自我革命,对一些职能,能放给市场的放给市场,能由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承接的,就让它们发挥作用。

其次,要把编内、编外人员的工作职责理顺。“编内清闲、编外忙碌”虽然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貌,确也是存在问题的折射。把编外人员清理了,就意味着工作要重新进行分配,编内的人员就没有办法继续“躺平”。届时,编内人员的危机感自然就有了。

第三,要把各地清理思路和举措理清。我们的国家幅员辽阔,区域差异非常大。西部内陆与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搞一刀切是不现实的。比如东莞、中山等市经济发达,社会事务多,市这一层级下去,没有县区这一级,直接到镇街,完全不用编制外人员未必现实。编外人员怎么清,比如实事求是。

第四,要把被清理对象的心态理顺。清理是刚性要求,但怎么清,确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完全可以做得有人情味,让被清理对象受到的影响最少。比如,要给予他们人文关怀,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必要时要给予心理辅导,避免产生“社会弃儿”的不利心理;要给他们必要的技能培训,让他们有一技之长傍身,提高谋生本领;也可以给予推荐工作,帮助他们实现快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