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提升公司工程品质,创造精品工程,根据集团相关文件、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所有待建、在建项目。
三、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
(一)项目工程管理部经理为落实样板制度第一责任人,应参与每项样板工程确认工作。
各专业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样板工程的验收、确认工作。
(二)为加强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工程建设质量意识,集团公司要求项目开工后15日内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样板先行制度专题会》。专题会应本着“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原则,要求项目工程管理部依据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工艺标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等,明确项目样板工程清单、施工样板报验流程、样板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三)样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针对样板工程编制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以样板工程的各个工序为单位,每一工序应有质量保障、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样板工程质检负责人。样板工程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认,未经相关部门确认,不得进行样板工程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样板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样板工程进行验收、确认。有特殊使用要求或影响项目外观效果的样板工程,应组织设计院、集团(区域)规划设计部共同参加确认。
样板工程报验单(见附件1)、样板工程验收记录表(见附件2)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对样板工程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的样板工程,由建设单位填写样板封存记录(见附件3)
四、样板名称及验收要点
样板实施对象及验收要点(详见附件4)。首次施工的分项工程、具有特殊施工要求或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的分项工程,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均应执行样板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五、样板验收后的管理
样板完成并经确认后,应形成《样板工程验收记录表》或影像资料。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大面积施工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装饰材料的加工要求、特殊部位的工艺要求等。同时由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质量监督检查标准并经项目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施工单位才能开始大面积施工。项目工程管理部应在施工单位大面积施工阶段严格按照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监督。
六、展示区样板内容
本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样板展示场地,集团所有创优项目、建筑面积在30万m2以上项目及集团重点项目必须设置样板展示区,其他项目需按但不限于清单内容制作样板,样板展示区应样板展示专用,展示区范围内场地应混凝土硬化、设置可靠的围挡、必要的防护结构,展示区内样板应安装牢固,施工样板标签(见附件5)应统一安装在样板工程右上角。展示区样板清单如下:
1.钢筋绑扎工程
2.模板安装工程
3.混凝土浇筑实体工程
4.二次结构砌筑工程
5.抹灰工程
6.外保温工程
7.空调百叶安装工程
8.外墙砖粘贴、涂料工程
9.干挂石材工程
10.幕墙安装工程
11.防水工程
12.楼梯栏杆及防护栏杆
13.地暖工程
14.给排水安装工程
15.配管、箱盒预埋工程
16.配电箱预埋工程
17.屋面避雷带的安装工程
18.电缆桥架安装工程
19.消火栓箱安装工程
20.接地焊接工程
七、奖罚原则
公司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罚,考核和奖罚参照《公司工程系统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八、附件
附件: 1.样板工程报验单
2.样板工程验收记录表
3.样板封存记录
4.公司样板名称及验收要点
5.施工样板标签
九、相关文件
无
十、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培训。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