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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四十年改革开放,四十年光辉历程。40年来,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河南焦作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日起,焦作中院官方微信将推出系列报道,通过法官的亲身经历和讲述,从工作条件、审判理念、司法政策、审判方式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去记录焦作法院人严谨务实、艰苦创业的精神品质和公正为民、崇德尚法的职业情怀,去见证焦作法院的发展与变迁。
【见证改革开放40周年焦作法院集体】
博爱县法院许良中心法庭:穿梭于山区的公平使者

位于豫西北太行山脚下月山火车站不远处,有一幢漂亮的淡黄色四层建筑物格外显眼,门前柱子的牌子上赫然写着六个大字:许良人民法庭。这个法庭只有6个人,却管辖着博爱县所有山区、丘陵地区的民事审判。如此特殊的法庭曾屡屡获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全省十佳法庭、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多年来,一代又一代许良法庭人,甘当穿梭于山区的平安使者,脚踏实地、用汗水和真情去化解一桩桩纠纷和矛盾,为辖区百姓安居乐业、发展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12月20日,小编和记者驱车来到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中心法庭,通过三代许良人的亲身经历,感受改革开放40年来的巨大变化。
以往跋山涉水送达 现在手指一点快捷方便

许良中心法庭地处太行山南麓的豫晋两省交界之处。辖三镇一乡83个行政村、200多个自然村,辖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约为166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2/3之多,同时又管辖青天河风景区所在的寨豁乡。

曾任许良法庭庭长的王云峰介绍说,1989年,他大学毕业后,来到博爱县法院柏山法庭(许良法庭合并前的名字),当时法庭是使用部队撤走后留下的院子当办公楼,由于法庭主要管辖山区,离县城距离较远,平时,都是骑自行车上山办案。让他至今记忆深刻的有两件事,一个是当时骑摩托车进山办案,由于山路不平、崎岖难走,摩托车的后轴在路上断掉了,他只能一路把车推了回来。还有一次,是处理一个山区的翻车案件,山路的凶险让他心里有了阴影,最后选择搭了个顺风车去山里把案子办了。

由于辖区山区面积广大、群众居住分散,许良中心法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常年跋山涉水奔波在大山里。在那个年代,交通不发达,又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许良中心法庭在送达上面临更大的困难。1993年来到许良法庭工作的范晓庄对此颇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到寨豁乡江岭村送达一份文书,早上6点多就骑自行车出发,骑到寨豁乡乡政府时已到中午,在乡政府简单吃过午饭后,就蹬着自行车开始沿着山路出发,中途遇到河滩路,就背着自行车走,整整走了三个小时才到达当事人家中。“当时,我们几乎常年奔波在山区,与山区的老百姓都打成一片,像是一家人。”范晓庄自豪地说。
如今,山里的路好了,交通条件好了,法庭进山办案的时间相应缩短,如果用微信送达的话,只需要手指轻轻一点,不管是对群众还是法官来说,都是快捷又方便。作为人民法庭要心系山区百姓,有些文书送达、案件办理我们也坚持进山亲自送、亲自办。”许良人民法庭庭长闫琳琳说。
过去辖区面积大办案困难 如今信息化速度快群众称赞

“2010年左右,法庭才配备了摩托车,后来才有了面包车。在这之前,进山办案和送达基本上都是骑自行车,路好的话‘人骑车’,遇上沙滩路就是‘车骑人’;运气好的话,遇上坏路能搭个‘顺风车’,运气不好的时候,无论是骑自行车,还是摩托车,车子坏了只能‘人推车’。”王云峰想起以前的工作环境还不住的叹气。
“当时,由于山路崎岖不平,我们外出办案,有时一上午才能到达目的地,如果当天找不着当事人,就只能山上过夜,等当事人晚上回来后,将案件调解结束,等到第二天再回来。”王云峰回忆道。

“现在打官司比以前真是方便多了,案件两三分钟调解好就拿到了钱,刚调解好的案子20分钟就可以领取调解书。”小编和记者在采访中碰到了一个小额诉讼案件的调解现场,当事人李海霞拿到了盖有法院印章的调解书兴奋的说。李海霞之所以高兴缘于许良法庭启用电子签章系统所带来的便捷。

近年来,许良人民法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利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手段,不断打造助力现代审执的“信息化利器”。该法庭大力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特别是网上办公办案,强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同时,促进信息化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信息技术对审判工作的智能支持。在利用信息化方式调解纠纷方面,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许良法庭充分利用微信、视频等方便、快捷的调解方式,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前不久,许良人民法庭通过微信调解、视频确认等方式,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顺利调解了一起原、被告相隔一百多公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且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即履行了执行款项。“信息化方式调解案件,不仅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也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这也是我们建设智慧法院、信息化法院的一个最终目标。”许良人民法庭庭长闫琳琳说。闫琳琳介绍说,在信息化调解方面,目前许良法庭已有二三十件案件通过微信调解成功。
山区案件逐年减少 重心转移服务经济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群众都走出了大山,只留下了一些老人和儿童,诉讼纠纷逐年减少。目前,法庭辖区的案件以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居多。许良法庭庭长闫琳琳向小编和记者介绍。
由于许良中心法庭地处豫晋两省交界之处,是豫北地区重要的煤炭集散地,也是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区域,经济纠纷几乎占该庭审理案件的三分之二。“煤场卖煤的,一个电话煤就发走了,一车煤十几万、几十万,中间人比较多,没有相关收据取证、要钱难。”闫琳琳谈到相关类型案件如是说。

闫琳琳介绍,辖区内这类的案件特别多,很多煤场的老板,都是跑到买煤的一方打个条,或者录个音,然后来到咱们法庭起诉。为了处理这类案件,法庭的工作人员专门深入煤炭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走访,以便能够有效应对,帮助当事人讨回公道。
2012年,闫琳琳来到许良中心法庭任庭长,她对当时处理的一起煤炭经济纠纷印象深刻。郭某是一名煤老板,他将1000吨煤炭卖给李某后,李某又将煤炭转手了给山西的煤老板张某。郭某将煤炭销售出去后,迟迟收不到货款,一气之下,便将李某告上了法庭。闫琳琳接到这个案子后,为了理清三者之间的买卖关系,亲自到煤炭集散地了解情况,最终查清了案情事实,有效地为郭某挽回了经济损失。由于管辖面积大,人口多,许良法庭一年受理案件达500余起。仅近三年的经济案件就有1036件,标的额达3.55亿元。

“让百姓少跑路,跑一次就能办好的,绝不让群众跑第二次。群众来办案,能上午办好的就上午办好、办完,能让法官加个班办完的,就加班办理,不让群众下午再来。”闫琳琳说出了自己的办案准则。 “在大数据来临的今天,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官坐在办公室,当事人坐在家中,法院就能办案,让老百姓少跑路,也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多的司法便民措施,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采访最后,闫琳琳对未来做出了畅想。
图文:朱建锋 耿彩霞 王辉 吕晓燕
编辑:朱建锋 程萌 郑军 吕晓燕 孔令晨审核:刘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