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和丹麦人都入侵过英国,唯有撒克逊人才真正地融入这片土地。如同秦并六国一样,在“撒克逊七国时代”的后期,威塞克斯王国统一了英格兰,开始了威塞克斯王朝的统治。与此同时,从海上来的丹麦人入侵了英格兰。从此,与丹麦人的斗争贯穿了威塞克斯王朝的整个历史。
1 罗马人的印记
打开一张世界地图,你就会看到在东半球的左上角,有两座岛屿漂在海上。它们是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英格兰和苏格兰组成了两座岛屿中较大的那一座,小一点的那座是爱尔兰。周围邻近的那些小岛,小得在地图上只是几个黑点而已。我敢说,这些小岛大部分曾经是苏格兰的组成部分,在千百年的岁月流逝之中,被奔腾不息的海水冲刷,破碎了。
这些岛屿从很久很久以前的古老岁月开始,就坐落于此了,至于具体有多久远,至少要追溯到我们的救世主来到人世间,降生在马厩之前的年代。时至今日,没有改变的是咆哮在岛屿四周波涛汹涌的海浪。
那个时候的海洋很少有人类的足迹,冷清得很呢,没有大型的船只,也没有勇敢的水手漂洋过海、周游世界。这两座岛屿孤零零地漂在辽阔无际的汪洋之上,泛着泡沫的海浪拍打着岸边的悬崖峭壁,阴冷的寒风拂过岛上的森林。然而,海浪和寒风却没有带领冒险家来到这座岛上,岛上居住的原始野人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而外面的世界对他们也丝毫不了解。
据推测,腓尼基人应该是最先乘船来到这两座岛上的。他们是一个以从事贸易经商而闻名的古老民族。他们发现这里盛产锡矿和铅矿,这是两种非常有用的东西。而且,时至今日,它们的产地依旧位于沿海地带。康沃尔地区的几处最著名的锡矿也是在近海的位置。我曾亲眼见过其中的一处锡矿,由于离海面实在是太近了,所以海底下面都被挖空了。矿工们说,在暴风雨的天气里,在矿井深处作业时,他们能听到海浪在他们头上发出雷鸣般的咆哮声。因此,腓尼基人沿着这两座岛屿的边航行,想必没有费多少周折,就找到了锡矿和铅矿的产地。
腓尼基人和岛上的居民做起了生意,他们给岛上的居民一些有用的东西,以此来换取这些金属。最初,岛上的原住民都是些可怜而又贫穷的野人,几乎赤身裸体,就像其他地方的野人一样,有的身上穿着野兽的皮毛,有的则将彩色的泥土和植物的汁液涂抹在身上。当腓尼基人扬帆航行,到了对面的法国和比利时海岸后,试图引诱法国人和比利时人一起前往,并诱惑他们说:“我们已经到过海对岸的白色悬崖了,而且我们从对面那个叫作不列颠的国家带回了锡和铅。”其中一部分法国人和比利时人在英格兰南部海岸安顿了下来,如今这个地方的名字叫作“肯特”。虽然这些人自己也是一群野人,不过他们却教会了落后的不列颠人一些实用的技术,让岛上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此外,可能还有一些人从西班牙来到爱尔兰,并在爱尔兰扎下了根。
就这样,异乡人逐渐与岛上的居民混居为一个民族,落后的不列颠人发展成为一个野蛮、勇敢的民族。不过这里依旧非常落后,尤其是那些远离海岸、外来人群极少造访的内陆地区,但这个民族十分刚毅、勇敢、顽强。
整个国家到处都是森林和沼泽地,在较大的那座岛屿上,时常是烟雾缭绕、寒风刺骨。无论是那里的道路、桥梁、街道还是房子,你都会觉得它们根本配不上这些名称。所谓城镇,不过是藏匿在丛林深处,四周环绕着一条沟渠,矮墙或用泥巴,或用树干垒起,里面有一堆用稻草覆盖着屋顶的小房子而已。这里的人几乎不种植谷物,他们以牛肉和羊肉为生;他们也不制造钱币,而是将金属圈当作钱币使用。野人通常擅长编东西,这里的人也一样,他们能够纺织出粗糙的布料,还能做一些更粗糙的陶器。然而,在建造堡垒方面,他们却很聪明。
他们制造出船只,并在上面覆盖着野兽的皮毛。然而,他们很少或者说从未乘船去过离岸边很远的地方。他们将锡混入铜,用来铸剑,但是这些剑不仅外观丑陋无比,而且质地很软,受到猛烈的击打时就会弯曲。他们还能造出轻量的盾牌、短*首匕**和长矛——他们在矛杆上绑着一条很长的皮带,当他们把长矛投向敌人后,就用这条皮带把长矛收回来。矛杆的尾端是一个拨浪鼓,用来吓唬敌人的马匹。
古代的不列颠人由多达三十多个甚至四十个部落组成,每个部落有各自的首领。与其他野人一样,部落之间总是互相打来打去。
他们非常喜欢马,肯特的战旗上就画着一匹白马。他们在训练和管理马匹方面,做得非常出色。虽然不列颠人身材并不高大魁梧,但他们却拥有很多的马。当时,不列颠人的马已经被训练得极其出色,在那之后可以说几乎没有提升的空间了(尽管人类与那时相比进步了很多)。它们能够明白并且服从每一个指令,当它们的主人下马前去作战时,它们能够在嘈杂的战场上屹立不动。如果没有这些既通晓人性又十分可靠的动物的帮助,不列颠人最卓越的技术是不会取得成功的。我所说的技术,指的是制造和使用战车的技术,这是他们的一项闻名历史的技术。这些战车中最优良的,都是前面的高度比人的前胸要低一些、后面敞开,由一个人驾驶、两至三个人作战,并且车上的人全部站着。拉着他们跑的马被训练得极其出色,能够在崎岖的石头路面和森林中全速飞驰,同时还能将敌人踏在蹄下。从车轮的两侧伸出的剑刃和镰刀会把敌人切成碎片。这些剑刃配合马匹的用途十分残忍,即便是在全速前进的情况下,只要驾驭者一声令下,拉车的战马便会立刻停下来。这时,士兵便从车里冲出来,将手中的剑刃如狂风暴雨般尽情地砍向敌人;然后,他们或是跳上战马,或是跳上战车的边缘,设法奔回战车里。他们一旦脱离危险,战马便会拉着战车再次飞驰。
不列颠人曾信奉一种十分古怪的宗教,被称为德鲁伊教。德鲁伊教据说是在很早的时候由法国(古时称为高卢)传过来的。它把对巨蛇、太阳和月亮的崇拜,以及对异教神和异教女神的崇拜混合在一起。德鲁伊教的绝大多数仪式都是保密的,定下这个规矩的是德鲁伊教的祭司——德鲁伊,他们扮成行妖术的巫师,手里拿着魔法棒;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戴着一个项链,他们对民众说项链是装着巨蛇之卵的金壳。可以确定的是,在德鲁伊教的仪式中,有献上活人当作祭品的,还有对某些疑犯的严刑拷打。此外,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他们还会把某些人和动物关进柳条做的大笼子活活烧死。
德鲁伊教的祭司们对橡树有一种崇拜之情,当槲寄生的白色浆果寄生在橡树上时,对槲寄生也一样崇拜,今天我们会用它在圣诞节的时候装饰房间。祭司们聚集在黑暗的森林中,他们将这个地方称为“神圣森林”。在这里,他们用一套神秘的法术对围绕在他们身边的年轻教徒进行教导,有些年轻教徒在他们身边相伴长达20年之久。
德鲁伊的教徒修建了很多高大的露天寺庙和祭坛,其中一些建筑的残骸一直存留至今。威尔特郡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是这些建筑残骸中最绝伦逸群的一个,另一个极具异域风情的是位于肯特郡梅德斯通市附近的风铃草山上,有一座由三块奇石组成的墓室,被称作“基茨科蒂墓室”。对组成这些建筑的巨大石块进行检测后,我们得知,在没有精巧机械的帮助下,他们是不可能把这些石块搬起来的。我们今天已经对机械技术司空见惯了,但古代的不列颠人在建造自己的房子时肯定没有用到机械,不然的话,他们的房子也不会那么不舒服了。如果说德鲁伊,还有与他相伴了20年的弟子们,的确比其他不列颠人知道得更多,如果他们在建造这些建筑的时候避开了人们的视线,然后装作用魔法变出了它们,我一点也不感到惊讶,而且说不定他们还参与了城堡的建造。总之,他们有权有势、教徒众多,制定和执行律法的也是他们,还从来不纳税。因此,我丝毫不怀疑他们对于自己职业的热爱,加上他们还说服民众,信奉德鲁伊教的人越多,大家就会越幸福,如此想必他们拥有教徒的数量也一定不少。然而,令人欣慰的是,现在已经看不到德鲁伊的身影了,看不到那些装模作样地拿着魔法棒、脖子上戴着巨蛇之卵的人——巨蛇之卵这东西也是子虚乌有的,即使找遍天涯海角也找不到这玩意儿。
这就是距离我们的救世主降生在这个世界50年以前的情况。此时,罗马人在他们伟大的尤利乌斯·恺撒将军的带领下,统治了当时的世界。尤利乌斯·恺撒刚刚征服了高卢,还在那里听说了很多关于对面那座有着白色悬崖的岛屿的事情,又听说生活在岛上的不列颠人非常勇敢,有些人还被请来帮助高卢人抵抗他的入侵。他便决定,既然离得这么近,何不将不列颠作为他下一个要征服的国家呢!
于是,尤利乌斯·恺撒带领1.2万名士兵,乘80艘船,漂洋过海来到了这座岛上。他从加来和布洛涅之间的法兰西海岸出发,“因为从那里出发到不列颠是距离最短的航路”。他以为能轻易地征服不列颠,然而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容易,因为英勇的不列颠人打起仗来是最勇猛的。骑兵也没有随他一起出战(一场暴风雨把他们赶了回去),再加上有几艘船在他们靠岸后被一个极大的海浪拍成了碎片,恺撒此番出征可谓冒着全军覆没的风险。然而,勇敢的不列颠人每击败恺撒一次,恺撒总是加倍地讨还。最后虽然没能达到此次出征的目的,但是他还是欣然接受了不列颠人求和的提议,离开了这里。
可是,第二年的春天他又回来了。这一次他带了800艘船和3万名士兵。不列颠部落则选出了一个不列颠人来当他们“抗敌”的大将军。罗马人在他们的拉丁语中称他为卡西维劳努斯,不过他的不列颠名字是卡斯沃尔伦。他是一位非常勇敢的将军,他和他的士兵在与罗马*队军**的战斗中表现得十分勇猛,以至罗马士兵只要在战场上看到远处扬起大片大片的尘土,或者听到不列颠战车疾驰的声音,便会胆战心惊。除了几场规模较小的战斗之外,在肯特郡的坎特伯雷市、萨里郡的彻特西市和一座地处沼泽地带的森林小镇也发生过战役。这个小镇是当时不列颠领土的首府,也是卡西维劳努斯的属地,估计距离现在的赫特福德郡的圣奥尔本斯市不远。
虽然骁勇的卡西维劳努斯和他的士兵如狮子一般勇猛,但是从整体上来说,卡西维劳努斯被打得很惨。再加上其他的不列颠首领对他心怀嫉妒,总是不停地找他的麻烦,各首领之间也总是吵个不停,争个不休,所以他选择了放弃,向恺撒求和。尤利乌斯·恺撒很高兴并十分痛快地提出休战,带着他剩下的士兵和船只再次离开了。他本来希望在不列颠找到珍珠,他可能确实找到了一些。可是不管怎么说,他至少找到了美味的牡蛎,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遇见了顽强的不列颠人。我敢肯定,他对于不列颠人此时的怨言与1800年以后那位伟大的法国将军拿破仑·波拿巴相同。拿破仑曾说,他们是这样一群不合常理的家伙,当他们被打败时,也从来不会有被打败的认知。我相信他们根本不知道被打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而且永远不会知道。
在接下来的100年的时间里,不列颠平安无事。不列颠人不仅改善了城镇的建设,还提升了生活水平。他们变得更加文明,还周游列国,从高卢人和罗马人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终于,罗马皇帝克劳狄一世派能征善战的奥卢斯·普劳提乌斯将军率领大军来征服这座岛屿。没过多久,皇帝本人也来到了这里。但他们没有多少斩获,于是另一位名叫欧斯托里乌斯·斯卡普拉的将军也来到这里。一部分不列颠部落的领袖选择了俯首称臣,另一部分领袖则决定誓死战斗到底。在这些勇士当中,最勇敢的当数卡拉克塔库斯,也叫卡拉道克。他率领*队军**,在北威尔士北部的山区向罗马人发起进攻。他对他的士兵说:“今天是决定不列颠命运的日子!这一刻将决定你们是自由之身,还是永远为奴。记住你们那些勇敢的先祖,他们曾将伟大的恺撒大帝击退,把他赶回到海的另一边!”话音刚落,士兵们就高声呐喊着冲向罗马人。但是,罗马人的刀剑和盔甲要比不列颠人精良得多,罗马人近身打斗占尽了优势,那一天不列颠人败下阵来。勇敢的卡拉克塔库斯的妻子和女儿被俘,兄弟向敌人投降,而他本人则遭到他那虚伪而又卑鄙的继母的背叛,落到了罗马人手中。罗马人俘虏了他和他的家人,耀武扬威地回到了罗马。
啊,伟人即便是在落魄的时候,即便是被押入监牢、身负枷锁,也一样是伟人。卡拉克塔库斯身上的高贵气质和面对苦难所表现出的坚韧意志,让罗马街头蜂拥而至围观他的百姓深受触动,最终让他和他的家人重获了自由。至于他那颗伟大的心是否屈服,他是死在了罗马,还是回到了他亲爱的祖国,答案没有人知晓,勇敢的卡拉克塔库斯余下的事迹被人们遗忘。此后,英格兰的橡子长成了一棵棵橡树,又在几百年后枯萎,到了后来,又有新的橡树从原地破土而出,活了很多年以后也一样枯萎地死去。
尽管如此,不列颠人丝毫不愿意屈服,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发动起义,数以千计的人牺牲了,牺牲时手里还紧紧握着*器武**。他们只要有机会就会发起抵抗,苏维托尼乌斯是另一位罗马将军,他来到这里并攻占了被视为圣地的安格尔西岛(当时的名字叫作莫纳岛)。他把德鲁伊教徒关进柳条笼子,用他们自己的火种,把他们烧死了。然而,即便有他和他那战无不胜的*队军**驻扎在不列颠,不列颠人还是发起了反抗。诺福克郡和萨福克郡君主的遗孀,一位名叫博阿迪西亚的不列颠王后,在罗马人抢夺她的财物时进行了反抗。一个名叫卡图斯的罗马军官下令对她进行鞭打,她的两个女儿当着她的面受到了凌辱,而她丈夫的亲戚们则被迫做了奴隶。
为了报复罗马人对他们的羞辱,怒火中烧的不列颠人拼尽全力发起了反抗。他们把卡图斯赶到高卢,损毁了罗马人的财物,还将罗马人赶出伦敦——不过那个时候的伦敦还只是一座贫穷的小镇,一个进行贸易的地方。他们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吊死、烧死、用十字架钉死、用剑杀死了7万名罗马人。
苏维托尼乌斯率军前来讨伐不列颠人。而不列颠人也加强了自己的*队军**力量,并向苏维托尼乌斯布下重兵的战略要地发起了顽强的进攻。在士兵们发动第一次冲锋之前,博阿迪西亚乘着战车,淡黄色的头发在风中飘逸,两个受伤的女儿躺在她的脚下。她在军中高声哭喊着,鼓舞士兵们向压迫者——猖狂的罗马人复仇。不列颠人浴血奋战,作战到底,但他们还是在罗马人疯狂的厮杀下败下阵来,心灰意冷的王后最后服毒自尽。
然而,不列颠人的精神没有被击垮。在苏维托尼乌斯离开之后,不列颠人向他的*队军**发起进攻,并重新夺回了安格尔西岛。大概又过了20年,阿格里科拉来到了这里,又把这座岛抢走了,并花了7年时间征服这个国家,尤其是现在被叫作苏格兰的地方。但是那里的人们,也就是古苏格兰人,向他发起了强烈的抵抗,寸土不让,他们与他展开了惨烈的战斗,血流成河。他们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为的是不让他们被阿格里科拉俘虏。他们奋勇战斗、杀敌,数以万计的人在战斗中牺牲,时至今日,苏格兰地区很多用石头堆起来的小山丘下面,很有可能就是这些人的坟墓。又过了30年,哈德良又来到这里,同样遭到了他们顽强的抵抗。
又过了100年左右,塞维鲁带着一支庞大的*队军**杀了过来。然而,不列颠人像猛虎般把他们撕咬得溃不成军,他们“欣赏”着数以千计的敌人在泥潭和沼泽中丧命。塞维鲁的继承者——他的儿子卡拉卡拉曾一度为征服这些人立下了最大的功劳。但他不是依靠*力武**,因为他很清楚*力武**所起的作用在苏格兰人面前是多么的有限。他把一部分土地还给古苏格兰人,并且让不列颠人享有与罗马人相同的权利。从那以后,太平的日子持续了70年。
后来,又有新的敌人出现了。那就是撒克逊人,一个来自莱茵河以北、生性残暴、擅长航海的民族。伟大的莱茵河位于德国,河岸两旁种植着世界上最好的葡萄树,所结的葡萄是用来酿造德国葡萄酒的原材料。撒克逊人乘着海盗船,开始登陆高卢和不列颠海岸,试图洗劫那里。不过他们被卡劳修斯打退了,他是罗马人任命的一名指挥官,有人说他是比利时人,也有人说他是不列颠人。在他的带领下,不列颠人开始在海上作战。
这次失败之后,撒克逊人的侵略变本加厉。几年后,苏格兰人(当时的“苏格兰人”实际上是爱尔兰民族)和北方民族的皮克特人开始频繁入侵不列颠南部。在接下来200多年的时间里,每隔一段时间,袭击就会上演。与此同时,罗马的君王和首领也换了一个又一个,不列颠人也发起了一次又一次针对罗马人的反抗。终于,在罗马皇帝霍诺留统治期间,罗马帝国的势力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削弱,这使得士兵们必须留在国内以守卫国家,于是罗马人彻底放弃了征服不列颠的希望,纷纷离开了。直到不列颠人赶走了罗马的地方官并宣布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民族之前,不列颠人依旧像最初一样向敌人发起反抗,一如既往的勇敢作风始终没有改变。
从尤利乌斯·恺撒第一次入侵岛屿,到罗马人一去不复返,前后一共经历了500年的时间。在那段漫长的日子里,罗马人虽然发动了很多激烈的战争,也流了很多血,但他们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不列颠人的生活条件。他们修建了宽广的*用军**道路,修建了城堡,还教会了不列颠人如何穿戴、如何武装自己,所有这一切都比不列颠人之前所知道的要先进得多。总之,他们让整个不列颠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提升。阿格里科拉用泥土修筑了一道全长超过70英里的土墙,从纽卡斯尔一直延伸到卡莱尔,用来抵抗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的入侵。哈德良曾对它进行加固,而当塞维鲁发现需要不断对这道墙进行修缮后,又重新用石头修筑了一遍。
最重要的是,在罗马人统治时期,基督教通过罗马人的船只首次传入不列颠,让那里的人们学到了一课:若要讨上帝的喜欢,他们就必须做到爱人如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德鲁伊教则宣称,相信这些事是非常邪恶的,并诅咒了所有选择信仰基督的人。然而,当人们发现德鲁伊教的祝福既没有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同时他们的生活也没有变得更糟糕,太阳照常升起,雨水也照常降在地上,而这些事情的发生丝毫不需要经过德鲁伊教成员的同意,这时他们开始意识到德鲁伊教的成员也不过是凡人而已,他们的祝福或诅咒丝毫不起任何作用。此后,德鲁伊教弟子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德鲁伊教士们也改行做别的营生了。
以上就是罗马时代的英格兰。
对于这500年的历史人们知道的并不多,但依旧有那个时期遗留下来的东西被不断发现。经常有工人在挖房子或教堂的地基时,发现曾属于罗马人的、上面满是锈迹的钱币。罗马人吃饭时用过的盘子、喝酒时用过的高脚杯,还有脚下踏过的石坪等的碎片也经常会在耕作时,在犁过的土地中,或者铲碎的泥土中被找到。罗马人当年挖的水井今天依然能够从中打出水来,当年罗马人修建的道路,也成为今天陆路的一部分。在一些远古的战场上,还能找到很多不列颠人的长矛枪头和罗马人的盔甲残片,当年激烈的战斗让它们在巨大的撞击下脱落,如今锈蚀斑斑地交错在一起。
罗马人驻扎过的营地现在长满了杂草,那些下面埋葬了大批不列颠人的土堆,现在在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够看到。横跨诺森伯兰郡荒凉的旷野中,塞维鲁所修建的那道墙上,尽管长满了苔藓和杂草,可废墟的外表下依旧无法掩饰曾经的坚强。夏日里,牧羊人带着他们的牧羊犬躺在上面小睡片刻。
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依旧屹立在那里,缅怀着在那个罗马人的名字还不为不列颠所知的久远年代。德鲁伊教徒们就算用他们最好的魔法棒,也无法在荒凉的海岸上记录下这一切。
2 撒克逊人来了
罗马人刚一离开不列颠,不列颠人就开始后悔了,他们希望罗马人留下来不要走。虽然罗马人让不列颠人一直处于长年征战的状态,多年的战争也让不列颠的人口数量大幅度减少。然而,罗马人的离去让在不列颠的人所剩无几,如此一来,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便越过塞维鲁修建的那道墙,蜂拥而至。他们洗劫了富庶的东部城镇,杀了那里的人,而且回到这里,变本加厉地抢劫和*杀屠**,使得不列颠人生活在充满恐惧的水深火热之中。就好像是感觉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在这儿的行为还不够卑劣一样,撒克逊人也从海路上,对岛民开始了*躏蹂**。雪上加霜的是,不列颠人自己竟因为祷告的时候应该说些什么、怎么说这样的问题在内部吵得不可开交。神父们对此非常恼火,并用最激烈的方式,不顾一切地诅咒他们,并且(与那些古老的德鲁伊教徒的做法简直如出一辙),凡是他们不能说服的人,他们都加以诅咒。因此,当所有的这些因素叠加起来,你可以想象,不列颠人的日子有多悲惨。
简而言之,悲痛欲绝的他们给罗马人写了一封信,乞求罗马人的帮助。这封信他们取名叫作“不列颠人的*吟呻**”。他们在信中写道:
残暴的野蛮人追逐我们,把我们赶到海上,无情的海浪又把我们赶回陆地,把我们交回到那些野蛮人手中。我们现在面临进退两难的选择,要么死在刀剑之下,要么淹死在海水之中。
然而,罗马人没有办法帮助他们,虽然他们非常想这样做。他们此时正疲于应付他们自己的敌人。当时,罗马人的敌人非常残暴也非常强大。最后,痛苦的日子终于让不列颠人熬不下去了,他们决定与撒克逊人讲和,并邀请他们到自己的国家来,帮助他们抵挡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的入侵。
做出这个决定的是一位名叫沃蒂根的不列颠君王,他与名叫亨吉斯特和霍萨的两位撒克逊首领缔结了友好条约。他们两人的名字在古撒克逊语中都是“马”的意思。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撒克逊人与其他尚未开化的蛮夷一样,喜欢用动物的名字来给人命名,比如霍萨(马)、沃尔夫(狼)、贝尔(熊)、洪多(猎犬),等等。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一个比撒克逊人还要落后的民族,时至今日依然保留着这样的传统。
亨吉斯特和霍萨赶走了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沃蒂根对他们的帮助感激万分,不仅不反对他们在英格兰一座名叫萨尼特的岛上定居,而且当他们邀请更多的乡巴佬同胞来这里定居时,他也没有反对。亨吉斯特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儿,名叫罗伊娜。在一次宴会上,她将一只金子做的高脚杯倒满红酒,递给沃蒂根,并用甜美的声音对他说:“亲爱的国王,为你的健康干杯!”国王顿时爱上了她。在我看来,这是狡猾的亨吉斯特给他布下的局,目的是让撒克逊人对沃蒂根有更大的影响力,而迷人的罗伊娜在宴会上的出现、金子做的高脚杯和所有的一切,都是预先设计好的。
不管怎样,他们成了夫妻。而且,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要国王对撒克逊人不满,或对他们的入侵心生猜忌时,罗伊娜就会伸出她白皙的双臂环绕住国王的脖子,并用娇柔的声音对他说:“亲爱的国王,他们都是我的族人啊!好好地对待他们,就像你喜欢我一样喜欢他们才对!”说真的,我不知道国王如何才能招架得住。
唉,凡人终有一死!随着岁月的流逝,沃蒂根死了,然而在死之前,他恐怕已被*翻推**王位,又被投入了监狱。后来,罗伊娜也死了;再后来,一代又一代不列颠人和撒克逊人也死了。在悠长的历史中发生的各种事件也被人们遗忘得差不多了。只是那些长着白胡子在宴会中穿梭的吟游诗人,将他们祖先的功绩写成了故事和歌谣,一遍又一遍地传唱,只有这些功绩没有被人们遗忘。
在他们讲述和传唱的历史中,有一段家喻户晓的传说,讲述了亚瑟王的英勇事迹和美德。据说亚瑟王是那个古老年代里的一位不列颠君王。但究竟是确有其人,还是几个人的历史故事被混在一起归入了他的名下,抑或一切全是虚构出来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没有人知晓了。
正如吟游诗人在故事和歌谣中描述的那样,早期撒克逊人统治时期的确发生过一些有趣的事,我接下来要讲给你们听。
在沃蒂根那个年代前后,不断有新的撒克逊人在各部首领的带领下,成群结队地涌入不列颠的土地。其中有一队人马打下了不列颠东部地区,在那里定居下来,给自己的地盘起名叫埃塞克斯;另一队人马在西边安营扎寨,给他们的地盘取名叫韦塞克斯;北部的诺福克族在一个地方建立了他们的国家;南部的萨福克族在另一个地方确立了自己的地盘。慢慢地,英格兰的领土上出现了七个国家,这就是“撒克逊七国时代”。请神容易送神难。唉,可怜的不列颠人,他们只得在这群他们最初当作朋友邀请来的战斗民族面前退却,引狼入室的他们只能退到威尔士、德文郡和康沃尔郡。因为,唯有英格兰的这些地区没有被征服。康沃尔的海岸地区环境阴森,地势陡峭,崎岖不平,在没有多少亮光的冬季里,经常有船在陆地附近失事,无一生还。可怕的狂风和海浪呼啸着,将无数坚硬的岩石冲刷成拱形,有的岩石甚至被掏空,它们是一些古老的遗迹,人们称它们为“亚瑟王城堡的遗迹”。
肯特王国是撒克逊七国当中最出名的一个,因为基督教信仰就是在这里由一位来自罗马的修道士奥古斯丁传给撒克逊人的(当时他们飞扬跋扈,根本不在乎不列颠人如何评论他们的宗教)。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很快便改信了基督教,当他宣布自己是一名基督徒时,朝臣们也自称是基督徒。自那以后,他的臣民中有1万人也成了基督徒。
奥古斯丁在国王宫殿的不远处建了一座小教堂,现在这块地方已是美丽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的一部分。国王的外甥塞贝尔,在伦敦附近一处布满泥泞的沼泽地带,为圣彼得建了一座教堂,也就是现在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而在伦敦市内,在一座黛安娜神庙的地基上,塞贝尔又修建了另一座小教堂,这座小教堂从那个古老的年*开代**始,就一直屹立在那儿,它后来成了今天的圣保罗大教堂。
埃塞尔伯特死后,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就变成了诺森布里亚的国王埃德温。他是一位非常贤明的君主,据说在他统治时期,妇女和儿童可以在街上“明目张胆、大大方方”地拿着一袋金子,而不用感到害怕。他不仅让他的孩子接受了洗礼,还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会议来商讨他和他的臣民是否应该全部信仰基督教。其结果是,他们决定全部成为基督徒。旧宗教的祭司长夸菲在决议做出之际发表了一个重要讲话,他告诉人们,自己发现那些古老的神明都是*子骗**,“这一点我十分确信,”他说,“看看我吧!我这一辈子都在服侍他们,他们却什么事也没有为我做过。如果他们真如那般神通广大,他们起码也该让我发财才是,才对得起我为他们做过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让我发过财,所以我确信他们都是*子骗**!”
他发表完演讲后匆忙地武装自己,迅速拿起剑和长矛,跨上一匹战马,在众目睽睽下朝神庙疾驰而去,并将长矛愤怒地投向神庙以示羞辱。从那时起,基督教便在撒克逊人中间传播开来,成为他们的信仰。
大约过了150年,有一位非常有名的王子埃格伯特声称自己比贝奥特里更有资格继承韦塞克斯的王位。韦塞克斯当时的国王是贝奥特里,他娶了埃德贝加,岳父奥法也是撒克逊七国的国王之一。埃德贝加王后是一位容貌秀美的杀手,当有人冒犯她的时候,她便会毒死他们。一天,她给某位贵族调制了一杯毒药,但这杯毒药被她的丈夫误饮下去,因而丧命。此事一出,大批民众发起了叛乱,如潮水般涌向王宫,在宫门外雷霆般地高喊:“*倒打**恶毒的王后,她会给人下毒!”人们把她驱逐出境,还废除了被她玷污的头衔。
几年后,一些从意大利回到家乡的旅人说,他们在帕维亚镇看到过一个身穿破衣烂衫的女乞丐,她曾经是一个容貌俊美的夫人,可那时已人老珠黄,弯腰曲背地在街上游荡,向行人乞讨食物。人们说这个在街上要饭的女人就是那个毒杀别人的王后。没错,她就是埃德贝加。后来,她死了,她那肮脏卑劣的躯壳也死无葬身之处。
埃格伯特认为他自己在英格兰已经不安全了,因为他之前声称王位是他的(他觉得他的敌人会把他投入监狱,然后处死),所以他向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大帝寻求庇护。不幸的贝奥特里误饮毒药身亡后,埃格伯特便回到不列颠,继承了韦塞克斯的王位。不仅如此,他还征服了其余六国的几位君主,从而扩张了自己的领地,并首次把自己所统治的国家称为英格兰。
然而,新的敌人——斯堪的纳维亚人出现了,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给英格兰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这是一个来自丹麦和挪威的北欧民族,英格兰人称他们为斯堪的纳维亚人。他们是一个生性好战的民族,非常鲁莽和残忍,大海就是他们的主场。这些人乘船而来,所到之处烧杀抢掠。他们在战场上打败过埃格伯特,也被埃格伯特打败过,不过他们对于战败的态度,一点也不比英格兰人上心。
在埃塞伍尔夫和他的儿子埃塞尔博德、埃塞尔伯特和埃塞尔雷德四个人的统治时期,斯堪的纳维亚人一次又一次地来到这里,烧杀抢掠,将英格兰变成了废墟。埃塞尔雷德在位期间,他们抓住了东英格兰的统治者埃德蒙,并把他绑在树上,教唆他改变信仰。埃德蒙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所以他坚定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见他的态度如此坚定,这些人便殴打他、*辱侮**他、讥笑他,甚至向毫无招架之力的他射箭,最后还砍下了他的脑袋。埃塞尔雷德国王也在和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战斗中负伤身亡,本来还会有更多的人成为他们的刀下鬼,然而,接下来的这位继任者却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优秀、最贤明的君主。
3 阿尔弗烈德大帝
阿尔弗烈德大帝成为国王时,还是一个年仅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童年时期,他曾两次被带到罗马,那时的撒克逊贵族有到处旅行的习惯,他们认为这是宗教上一种虔诚的象征。此外,他在巴黎待过一段时间。虽然他是埃塞伍尔夫国王最年幼也是最宠爱的儿子,可他在学习方面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到12岁时也没有人教他识字。
与很多未来注定要成为伟人的人一样,阿尔弗烈德有一位出色的母亲。一天,他的母亲奥斯贝嘉坐在儿子们中间,朗读一本撒克逊诗集给他们听。那个时代距离印刷术的发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所以那本诗集是用华丽的字体书写而成的,还用色彩斑斓的被称为“明亮彩饰”的方式装裱。他和他的哥哥们都非常喜欢这本书,于是他们的母亲说:“你们四个王子,谁最先学会读书识字,我就把这本书送给谁。”阿尔弗烈德当天就找到了一个老师,学习非常认真刻苦,很快便将书收入囊中。这件事成了他一生的骄傲。
这位伟大的国王在登基的第一年里,就与斯堪的纳维亚人打了九场战役,还跟他们缔结了一些条约,虚伪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发誓离开这个国家。他们装模作样地在自己佩戴的神圣手环前庄重发誓,那些手环在他们死时会与他们的尸体一起埋入地下,十分神圣。可他们并不在乎这个,因为违背誓言与打破条约对他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一旦达到了目的,便又会与之前一样烧杀劫掠。在统治的第四年冬天,阿尔弗烈德国王迎来了他性命攸关的时刻,斯堪的纳维亚人派了大批人马来到英格兰,在全境范围内布散开来,他们将战线拉得无比分散,从而击溃了国王的兵力。阿尔弗烈德成了光杆司令,不得不伪装成一个普通的农民,躲进一个牧牛人的小房子,而这个牧牛人并不认得阿尔弗烈德。
在斯堪的纳维亚人对他布下天罗地网的时候,国王就躲在牧牛人家里。有一天,牧牛人的妻子留下他一个人照看放在炉子上烘烤的蛋糕,但他满脑子都惦记着那些被斯堪的纳维亚人四处逮捕的可怜臣民,忙着修理自己的弓箭,打算等局势好转就用它们来教训斯堪的纳维亚人。想到这些,他那尊贵的脑袋就把烘烤蛋糕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蛋糕被烤煳了。“什么!”牧牛人的妻子一回到家就对他吼道,她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她破口大骂的其实是国王,“你脑子里是不是只想着吃、吃、吃,根本不知道要干点儿什么,你是一只会吃闲饭的狗吗?”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德文郡的人民在抵抗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战斗中传来了喜讯:一大批斯堪的纳维亚人在他们的海岸上登陆,而他们杀了斯堪的纳维亚人的首领,并缴获了他们的旗帜。战旗上画了一只渡鸦。渡鸦是一种体形强壮的鸟,习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觉得用它作为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象征,再恰当不过了。
军旗的丢失给斯堪的纳维亚人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因为他们相信这面旗帜是一位父亲的三个女儿使用魔法,只用了一个下午就编织出来的。他们中间还流传着这样一则故事:如果他们在战争中取得胜利,渡鸦便会展开翅膀,看起来就像在空中翱翔一样;如果他们被打败,渡鸦就会摔下来。如果这只鸟做过半点儿这样“合乎情理”的事,那么现在它完全有理由垂头丧气,因为阿尔弗烈德国王也加入德文郡士兵的行列,与他们共同在萨默塞特郡的沼泽地里一块硬土地上安营扎寨,准备向斯堪的纳维亚人展开充满怒火的复仇,同时也解救受压迫的百姓。
在发起进攻之前,需要知道斯堪的纳维亚人有多少兵力,知道他们是如何修筑防御工事、排兵布防的。于是,阿尔弗烈德国王巧妙地利用他过人的音乐才能,伪装成一个卖艺的吟游诗人,拿着竖琴来到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营地。他在斯堪的纳维亚人的领袖古斯鲁姆的帐篷里演奏吟唱,在斯堪的纳维亚人饮酒作乐时为他们助兴。虽然,他看起来在全神贯注地演奏音乐,实际上,他正在仔细地观察对方的帐篷、*器武**以及纪律等。
很快,这位伟大的国王就换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旋律”,来“取悦”斯堪的纳维亚人:他将忠心的追随者召集到约定的地方。他的追随者们用喜悦的呐喊声,热泪盈眶地迎接了他,因为他们原先以为他要么失踪了,要么就已死于非命。阿尔弗烈德带领他们来到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营地大开杀戒,将斯堪的纳维亚人打得惨败,并把他们围困了14天以防他们逃跑。可阿尔弗烈德的仁慈丝毫不逊于他的贤明和勇敢,他并没有杀掉这些人,而是向他们提出和解,但前提是他们必须离开英格兰西部,到东部去定居,还要求古斯鲁姆必须成为基督徒,以纪念这个神圣的信仰,因为它教会了阿尔弗烈德仁慈和宽恕,即便自己曾受到对方的百般加害。古斯鲁姆接受这些条件,成为基督徒,并在他接受洗礼时,阿尔弗烈德国王成了他的教父。
古斯鲁姆是一位可敬的领袖,完全配得上这份仁慈。因为自那以后,他对国王十分忠诚。古斯鲁姆手下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也十分忠诚,他们不再烧杀劫掠,而是像一群诚实的人一样辛勤劳作,犁地、撒种、收割,像诚实的英国人一样生活。希望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孩子能跟撒克逊人的孩子一起在阳光明媚的田野上快乐地玩耍;希望斯堪的纳维亚的小伙子能与撒克逊姑娘坠入爱河,喜结连理;希望英格兰的旅人在夜晚赶路时,能在斯堪的纳维亚人那里留宿一夜;还希望斯堪的纳维亚人与撒克逊人能成为好朋友,一起围坐在篝火旁谈论阿尔弗烈德大帝的事迹。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都像古斯鲁姆的手下们那样。过了几年,又有人来到这里,还像以前一样烧杀劫掠。在他们中有一个名叫黑斯廷斯的海盗。他生性凶残,竟带着80艘船一路从泰晤士河顺流而下,来到格雷夫森德。接下来的三年,这个国家不仅经历了一场与斯堪的纳维亚人之间的战争,还发生了饥荒,甚至爆发了瘟疫——人类和牲畜都没能幸免。可是坚强的意志始终支撑着阿尔弗烈德国王,他下令制造出巨大的船只,并乘着它们在海上追赶海盗。他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鼓励士兵们像他一样勇敢地作战。最后,他们赶走了那些敌人,英格兰迎来了太平的日子。
阿尔弗烈德国王在治世中的善良和伟大,丝毫不比他在征战中的智谋和勇猛逊色,他始终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而奉献自己,从未停歇过。他喜欢与有智慧的人以及来自异国他乡的旅人聊天,把他们告诉自己的事记录下来,供他的臣民阅读。他首先学会了英语,之后又学会了拉丁语,他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拉丁语的书籍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方言,这样人们就会对这些书产生兴趣,并通过阅读书中的内容来增长见识。
他制定出公正的法律,使人民生活得更快乐、更自由。他罢免了所有不公正的法官,确保人们不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他十分关心臣民的财产,对抢劫财产的盗贼施以重刑。有如此治国安邦之策,可以说在伟大的阿尔弗烈德大帝统治时期,即使街上挂满由金子和珠宝做成的花环,也不会有人去碰一下。他还设立了学校,在法院里耐心地审理案件,因为他心目中最大的渴慕是,让所有的臣民都得到公正的待遇,让他们的生活比自己即位初期更好、更文明、更幸福。
他在这些成就上所付出的勤劳令人震惊。他把每天分成几个时间段,在每个时间段中,他都全神贯注于一项事物。为了能准确地分配时间,他将所有的蜡炬和蜡烛做成了相同的大小,并刻上固定的标准刻度。如此一来,随着蜡烛的燃烧,他能根据蜡烛上的刻痕来分配一天的时间,其精准程度几乎可以与我们今天使用的钟表媲美。然而,当这种蜡烛最初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发现当风和气流透过门窗和墙隙进入宫殿时,蜡烛就会因淌蜡变得忽明忽暗,燃烧得很不均匀。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国王将蜡烛放进了木头和白色兽角做成的箱子,这就是英格兰最早的提灯了。
其实,一直以来阿尔弗烈德国王就饱受无名疾病的折磨,这个病非常可怕,频繁地给他造成剧烈的疼痛,且没有任何办法能缓解这种痛苦。但他像个勇敢正直的男子汉那样忍受了下来,正如他这一生中忍受的那些困境一样。在他去世的时候,他已经执政英格兰约30年的时间了,他于899年逝世。但时至今日,他的盛名、百姓对他的热爱和尊崇,就如昨日之事一样铭记在人们心里。
接下来即位的是绰号“长者”的爱德华,这个国王是由议会选举出来的。在爱德华治理期间,阿尔弗烈德的一个侄子企图篡位。生活在英格兰东部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和这个篡位者站在一边(他们大概非常敬重阿尔弗烈德,因此愿意追随他的侄子),接下来便是艰难的战争。
爱德华国王在姐姐的帮助下得到了天下,并给国家带来了和平,他统治了长达24年的时间。他逐步将自己的势力扩张到整个英格兰,从而再次统一了撒克逊七国。
当英格兰变成一个由撒克逊国王统治的王国时,撒克逊人已经在这里定居长达450多年之久,其风俗习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过,他们身上饕餮贪食、唯酒无量这点丝毫没有改变,举行宴会时往往非常吵闹,他们喝得东倒西歪,不醉不归。在这期间,也有不少让人感觉舒适甚至高雅的新东西传播开来,而且越来越多。比如说,他们在墙上挂上用丝绸织成的帷幔,上面绣着鸟儿和花朵等装饰物,这就像现在我们往墙上贴壁纸似的。桌椅用不同的木材雕刻而成,有些还用金子或是银子做装饰,还有的是直接用金、银等稀有金属做成的。人们穿着丝绸、棉布、金色薄绸或刺绣做的衣服,佩戴着金质的饰物,用餐刀和勺子吃饭,盘子则是用金、银、铜和兽骨做成的,喝酒用的角杯、床架和乐器的花样也有很多。在宴会上,一把竖琴像喝酒的碗一样在宾客间传来传去,而拿到这把竖琴的客人往往会唱一首歌,或是弹上一曲。他们把*器武**打造得坚固无比,其中有一种可怕的铁榔头,一锤下去不死也伤,就连敌人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这种*器武**充满了回忆。撒克逊人天生就非常英俊。男人们对自己前额处分开的飘逸金发、浓密的胡须、健康的肤色,还有清澈的双眸感到非常自豪,美丽的撒克逊女子则给整个英格兰带来了全新的活力和优雅。
关于撒克逊人我能讲的还有很多,但我想就此打住了,我想说的是,在伟大的阿尔弗烈德大帝的统治下,英格兰撒克逊人性格中最美好的特点第一次得到了激发,并首先在这位国王身上展现出来。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中,那是最伟大的品质。走路也好,乘船也罢,撒克逊人的后代无论用怎样的形式行进,不管他们去往何处,就算到了世界最远的地区,他们也依旧耐心、坚韧,永不屈服,更不会背弃自己认定的事业。
无论是在欧洲、亚洲、非洲还是美洲,哪怕是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是在炎热烈日的灼烤下,还是在刺骨冰冷的极寒下,撒克逊人血液中所流淌的本性从不会改变;无论这个民族走到哪里,法律、产业和财产安全,都必将会在那里出现。
至此我停下笔来,一边思索,一边赞叹这位伟大的君王,他身上具备了所有撒克逊民族的美德。他的不幸遭遇未能让他屈服,胜利和繁荣没有让他冲昏头脑,坚韧意志永远不能被撼动。他在失败时心存希望,在胜利时慷慨仁慈,他热爱正义、自由、真理和知识,尤其注重保存古撒克逊语言,他所做的贡献比我想象的还要多得多。
如果没有他,我现在讲故事所用的英语,恐怕会失掉它二分之一的语义。据说阿尔弗烈德大帝的精神依然会给英国的法律带来启示,一些最好的法律条款就是依据他的思想制定的。那么,就让你我共同祈祷,愿我们的内心能受他精神的鼓舞,至少让我们在见到蒙昧无知的同胞时,能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教导他们。告诉那些统治者,教育人民是谁的责任,是谁忽视了他们的责任,并让他们知道,自从899年之后,虽然已过了千百年,但他们对人民的贡献可谓少之又少,与他们的光辉榜样——伟大的阿尔弗烈德大帝相比,实在是差得太远了。
4 阿瑟尔斯坦和六少主
阿瑟尔斯坦,“长者”爱德华国王之子,继承了父亲的王位。虽然在位时间只有短短的15年,但他牢记祖父阿尔弗烈德大帝的荣耀,将英格兰治理得井井有条。他*压镇**了威尔士的暴民,责令他们在钱财和牲畜方面纳税进贡,还要他们把饲养得最优良的猎鹰和猎犬献给他。他还打败了当时不受撒克逊政府管辖的康沃尔人。阿瑟尔斯坦不仅恢复了很多被废用,却非常公正的古老律法,还制定了很多新法律,他对穷人和弱势群体关照有加,这些无不体现了他的公正贤明。斯堪的纳维亚亲王奥拉夫、苏格兰国王康斯坦丁和威尔士北部的人,为了对抗他组建了一个强大的联盟,而他只在一场伟大的战役中便将他们击溃,联盟因此土崩瓦解。他击杀的敌人数不胜数,因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声名远扬。自那以后,英格兰迎来了一段国泰民安的日子。他身边的领主和贵妇们变得礼貌、和蔼可亲,外国的亲王们(从那以后)也非常乐意来拜访英格兰朝廷。
阿瑟尔斯坦去世时年仅47岁,他18岁的弟弟埃德蒙继承了王位。你很快便会知道,他是六位少年国王中头一个出场的。
埃德蒙被人们称为“宏伟之人”,因为他在改进和完善国家大事这方面颇有一套。可由于他在位时不断受到斯堪的纳维亚人的骚扰,所以统治时间很短,且充满了坎坷,最后死于非命,没有能得到一个善终。一天晚上,埃德蒙在自家大厅里举行宴会。酒足饭饱之后,他发现宾客中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名叫利奥夫的强盗,他应该已经被驱逐出英格兰了。他的胆大包天让埃德蒙十分恼火。于是,埃德蒙转过身对司酒官说:“在那边桌子旁坐着一个盗贼,他犯了法,已经被国家放逐。他是一只过街老鼠,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取走他的性命。把那个盗贼赶走!”“我才不走呢!”利奥夫说道。“你不走?”国王大吼。“我对上帝发誓,我决不离开!”利奥夫回答道。一听这话,国王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愤怒地朝那个强盗扑过去,揪住他的头发,试图把他摔倒在地。
利奥夫在斗篷里藏了一把*首匕**,在两人厮打的过程中,国王被刺死。刺死国王后,他背靠墙壁拼死抵抗,但很快被全副武装的侍卫砍成了碎片,他的血溅满了墙壁和走廊,但他杀了多名侍卫,也伤了数名侍卫。你可以想象到,在那个年代国王的日子过得有多么粗糙啊。一位喝得半醉不醒的国王,居然在自家大厅里跟一个臭名昭著的强盗展开搏斗,并在宾客的眼皮底下被当众刺死。
继位的少年国王是埃德雷德,他虽然体弱多病,却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大脑。他的*队军**与斯堪的纳维亚人——又被称为“海盗王”——打仗,并打败了他们。九年之后,埃德雷德离开了人世。
接下来出场的是少年国王埃德威,登基的时候只有15岁,国家的实权掌握在一个名叫邓斯坦的修道士手里。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神父,有点像疯子,而且十分自负、十分残忍。
邓斯坦当时是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的院长,“宏伟之人”埃德蒙国王的遗体就是被运到这里埋葬的。当邓斯坦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一天晚上,他从床上起来(那时他正发着高烧),走到了格拉斯顿伯里大教堂附近。当时,教堂正在进行修缮,里面有很多脚手架,而邓斯坦居然没有从上面摔下来,因此有传言称是天使指引他在房子里四处参观的。他还打造了一把竖琴,据说能自动演奏,这倒很有可能是真的——其原理就像风弦琴一样,风一吹就会发出旋律,现在已经很常见了。可在当时,他发明的很多新奇玩意使他遭到了政敌的公开批评,这些人非常嫉妒他,因为他深受已故国王阿瑟尔斯坦的喜爱。于是,有流言说他是一个行巫术之人。为此邓斯坦还曾遭遇埋伏,对方捆住他的双手和双脚,将他扔进了沼泽地。不过他又想方设法爬了出来,而后在宫廷里大闹一番。
在那个年代,神父通常是唯一的文化人,而且博学多才。国王把未开垦的土地赐给神父,供他们修建修道院。为此,他们必须精通耕作和园艺,否则土地是没法填饱他们肚子的。他们需要装饰用来祷告的礼拜堂,在食堂里,他们需要打造一些家具,所以在他们中间必须要有技术过硬的木匠、铁匠和画匠。更重要的是,为了确保能在穷乡僻壤独善其身地生活,为了在生病和遇到意外时,人身安全能得到保障,他们还必须了解植物和草药的特性,学习如何处理割伤、烧伤、烫伤以及瘀伤。因此,他们或无师自通,或互相传授。久而久之,他们在农业、医药、外科诊断和手工艺方面的技艺越发精湛。利用某些小机械来欺骗可怜的农民,对他们而言易如反掌。这些东西虽然在今天看起来简单得很,但在当时却是不可思议的。我敢肯定,这样的事情他们肯定没有少干。
修道院院长邓斯坦就是这些修道士中最有智慧的人之一。他是一个天赋超群的铁匠,经常在一间小作坊里做一些锻造方面的工作。这间小作坊非常窄,窄得他睡觉时根本伸展不开腿。他还经常讲述一些有关魔鬼和灵界的离谱得不能再离谱的天方夜谭,他说这些魔鬼经常骚扰他。比如,有一天他在工作,有个魔鬼透过小窗户看他,还试图引诱他去过整天无所事事、醉生梦死的生活。于是,他把钳子放在火中烧得通红,用它去夹魔鬼的鼻子,恶魔疼得要命,惨叫声在几英里之外都能听见。一些人认为这是无稽之谈,是邓斯坦疯癫表现的一部分(因为他小时候发过高烧,脑子烧坏了),可我并不这么认为。据我观察,他这样做是为了诱导那些无知的百姓,让他们以为他是一个神人,这样一来他便可以手握大权了,而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在英俊的少年国王埃德威登基加冕典礼的那一天,坎特伯雷大主教奥多(他有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血统)发觉国王悄悄地溜走了。奥多非常生气,便派自己的朋友邓斯坦去找他。邓斯坦找到国王时,发现他正与年轻貌美的妻子埃尔吉娃和岳母埃塞吉娃待在一起,埃尔吉娃的妈妈是一位善良贤惠的夫人,但邓斯坦不仅对三人破口大骂,还生拉硬拽地把年少的国王带回教堂。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邓斯坦这样做是因为国王美丽的妻子是国王的表妹,而修道士是反对*亲近**结婚的。但我认为,这位修道士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是一个专横、胆大包天、性情败坏的神父,在成为一个卑鄙的修道士之前,曾爱上过一个年轻姑娘,所以现在的他非常痛恨爱情,也痛恨一切与爱情有关的人或物。
国王虽然年轻,但足以感觉到这是对他的羞辱。由于邓斯坦在先王统治时期担任财政大臣,国王便给邓斯坦定了罪,称其私吞了先王的钱财。这位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院长只能逃到比利时(他惊险地躲过了那些追杀他的人,追兵是奉命前去挖他的眼睛的。在阅读完接下来发生的事后,你会非常希望那些人能得手),修道院则移交给结了婚的神父管理——无论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这些人与邓斯坦始终处于对立状态。然而,邓斯坦很快便和他的朋友——斯堪的纳维亚人奥多勾结,推崇埃德威年幼的弟弟埃德加与埃德威争夺王位。
这样的报复还不足以让他满足,他又把王后埃尔吉娃从王宫里偷带出来。虽然王后只有十七八岁,他却用烧得火红的烙铁在她脸上打了烙印,把她卖到爱尔兰做奴隶。可是,爱尔兰的百姓非常同情她的遭遇,自愿为她提供帮助。他们商议说:“我们把王后送回国王身边吧,让这对年轻的恋人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于是,他们毅然医好了王后脸上那道残忍的伤疤,把美貌如初的她送回了家乡。然而,正当她满怀欣喜、想早日回到丈夫身边时,邪恶的邓斯坦和他臭味相投的同伙奥多在格洛斯特设下埋伏,袭击了她。那些人对她刀剑相向,残忍地将她砍成重伤,最后将她弃之不顾。“英俊之王”埃德威(百姓们这样称呼他,因为他非常年轻,而且相貌俊美)得知爱妻的悲惨命运后痛不欲生,心碎至极地离开了人世。这对可怜的年轻夫妇,他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唉!在天下太平的日子里当个佃农,比在黑暗的年代当英格兰国王和王后要好得多呵,可人世间就是这样的不公平啊!
接下来登场的是少年国王埃德加,人们称他为“和平之王”,登基的时候他只有15岁。邓斯坦仍然把持着实权,他将所有结了婚的神父都赶出修道院,让那些像他一样独身的修道士取代他们的位置。那些人属于戒律严格的本笃会(1),为了彰显自己的荣耀和高人一等,邓斯坦坐上了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位子,还掌控周边的不列颠国王,让他们聚集在埃德加的身边。有一次,埃德加在彻斯特主持御前会议。众人在迪伊河乘船拜访圣约翰修道院。邓斯坦所乘的船上(就像人们在很多故事和歌谣中津津乐道的那样),为他摇桨划船的是八位头戴王冠的国王,掌舵的则是埃德加。
由于埃德加对邓斯坦和众修道士言听计从,他们便煞费苦心地把他包装成国王的典范。但实际上他不仅生性堕落、放*情纵**欲,而且十分阴险恶毒。他曾在威尔顿修道院中强行抓走一位年轻的女孩。邓斯坦装作非常震惊的样子,谴责他并给他定罪,命令他在接下来的七年时间里不准佩戴王冠——我敢说这根本就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惩罚,因为头上顶着那个玩意比顶一个不带把手的炖锅舒服不到哪里去。在他统治期间,他与第二任妻子艾尔芙蕾达的婚姻是性质最恶劣的事件之一。当他听说艾尔芙蕾达的美貌倾国倾城后,便差遣他的宠臣阿瑟尔伍德来到德文郡,看看她是不是真像传言中说的那样漂亮。结果,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美得让阿瑟尔伍德爱上了她,并娶了她。
为了掩盖事实,阿瑟尔伍德告诉国王说,艾尔芙蕾达只是家境富裕而已,长得并不漂亮。然而,当他们回家的时候,国王对事实真相起了疑心,决定上门拜访这对新婚夫妇,而且出其不意地告诉阿瑟尔伍德说自己立即就到,让他准备一下。阿瑟尔伍德吓坏了,对年轻的妻子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恳求她穿上丑陋的衣服,或言谈举止显得愚笨一些,以此掩饰她的美貌,这样可能就不会引发国王的怒气了。艾尔芙蕾达口头上答应照办,可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人,对她来说,当上王后比当一个大臣的老婆要强多了。于是,她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戴上最华丽的首饰。不一会儿国王驾到,立马识破了阿瑟尔伍德的谎言。他下令在丛林中杀了阿瑟尔伍德这个不忠实的朋友,并娶了他的遗孀,也就是邪恶的艾尔芙蕾达。又过了六七年,他也死了,被埋葬在他生前曾大力装饰过(或者是邓斯坦为了他而装修)的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就好像修道士们对他的所有称颂都是真的一样。
埃德加统治英格兰期间,英格兰曾一度饱受狼群的困扰。虽然人们将它们从空旷的平原上赶了出去,但它们在不袭击旅人和其他动物的时候却躲进了威尔士的山区。于是英格兰决定,免去威尔士人的税负和贡品,但条件是每年他们要上缴300颗狼头。威尔士人为了省钱,大肆捕杀狼群,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狼就被杀得一只也不剩了。
接下来继位的是少年国王爱德华,人们给他起的绰号叫“受难者”,这绰号的由来是因为他的死法。艾尔芙蕾达有一个儿子名叫埃塞雷德,她曾声称她的儿子应该继承王位,但是邓斯坦没有选择支持他,而是选择支持爱德华当国王。有一天,这个少年在多塞特郡打猎,他骑马来到了科夫堡附近,艾尔芙蕾达和埃塞雷德就住在这里。爱德华国王出于好意,想要拜访他们。于是,他快马加鞭地甩开侍从,一路狂奔至城堡门前。到达那里已是黄昏时分,他吹响了猎角。“欢迎你,亲爱的国王。”艾尔芙蕾达说,脸上带着最灿烂的笑容出来迎接国王,紧接着她又说道,“请你下马,进入城堡吧。”“不了,亲爱的夫人,”国王说道,“我的那些随从如果发现我不见了,会担心我是不是遇到了危险。请你给我一杯酒,我就在马鞍上敬你和我弟弟一杯。我马不停蹄地赶到这儿来,喝完我还得快马加鞭地赶回去。”艾尔芙蕾达在进去拿酒的时候,对她的随从武士窃窃私语了几句,这个人便借着逐渐变暗的天色偷偷地从大门溜了出去,悄无声息地来到国王身后。年仅10岁,天真无邪的弟弟拉着母亲的手,当国王将杯子举到嘴边,对这位笑脸相迎的邪恶女人和他的弟弟说“祝你们身体健康”时,那个全副武装的武士突然冲了上去,从背后刺伤了他。国王立即扔掉酒杯,策马飞奔,逃走了。但他很快由于失血过多失去了意识,从马鞍上摔了下来。他摔下来的时候,一只脚还挂在马镫上。受惊的马一路不停地狂奔,任由主人的卷发在地面上拖着,他那年轻俊美的脸蛋被拖着从车辙、岩石、荆棘、落叶和淤泥上疾驰而过,直到猎人们沿着国王的血迹追踪到这匹马的轨迹。最后,他们拉住缰绳,将国王面目全非的尸体放了下来。
接下来登场的是六个少年国王中的最后一个——埃塞雷德。当他目睹了哥哥遇刺,从城堡的大门骑马逃命而去的场面后,放声大哭,艾尔芙蕾达见状从侍从的手里夺过一支火把,毫不留情地对他一顿毒打。人们对埃塞雷德十分厌恶,因为他有一个灭绝人性的母亲。他母亲为了让他当上国王而犯下的谋杀罪行,就连邓斯坦也不想让他当国王。其实,邓斯坦是想拥立已故国王埃德加的女儿埃德金莎当英格兰女王的,她母亲就是埃德加从威尔顿的修道院中抓来的那位女士,不过前提是埃德金莎得同意。然而她太了解少年国王的故事了,任凭别人怎么劝说,她都不愿意离开修道院。邓斯坦只能让埃塞雷德登上王位,因为除了他之外也没有别人了,还给他起了一个“愚钝之王”的外号,因为知道他缺乏坚定的决心和意志。
起初,艾尔芙蕾达对年少的国王有很大的影响力,但随着国王年龄的增长,她的影响力越来越小。这个声名狼藉的妇人失去了为非作歹的权势,便退出了朝廷。她按照当时的时尚潮流修建了教堂和修道院,期望以此来抵消自己的罪孽,似乎一座高耸入云的教堂能代表她的忏悔——爱德华国王可是惨死在马蹄的狂奔之下的啊!好像她搬来一块又一块石头,再把它们堆起来,让修道士住在里面,她的邪恶就能被掩盖住似的。
在埃塞雷德统治的第八九个年头的时候,邓斯坦去世了。那时,邓斯坦已经上了年纪,但心狠手辣、狡猾奸诈的性情依旧没有变。埃塞雷德统治期间,有两件事情在当时引起了轰动。有一次,邓斯坦在教堂参加一个会议,讨论是否可以允许神父们结婚。他低着头坐在那里,显然正在思考这个问题。这时,房间里的十字架好像发出了声音,警告参加会议的人要听从邓斯坦的意见。这是邓斯坦的一个把戏,那声音很有可能是他自己装出来的。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邓斯坦又玩了一个把戏,这次的性质比之前恶劣多了。在另一个讨论相同问题的会议上,房间非常大,邓斯坦和他的支持者坐在房间的一侧,反对者则坐在房间的另一侧。邓斯坦从座位上站起来说:“让耶稣基督亲自判断吧,我把这个问题交在他手上!”话音刚落,反对者那边的地板就塌了下去,很多人因此丧命,受伤的就更多了。你可以非常确定这是邓斯坦干的,地板是在他的指示下被做了手脚,邓斯坦一发出信号,地板就塌了。毕竟他那侧的地板没有坍塌,根本毫发无损。对于他这样一个能工巧匠来说,完成这个把戏简直是易如反掌。
邓斯坦去世后,修道士将他推崇为圣徒,从那以后便称他为“圣徒邓斯坦”。其实,他们还不如将他说成是一匹拉车的马,然后就这么称呼他,反正一切都由他们说了算。
我敢说,摆脱了这个圣人,“愚钝之王”埃塞雷德肯定高兴极了,可是这样一来就剩下他自己来面对所有的问题了。他是一位可怜而无能的国王,他的统治充满了失败和羞辱。丹麦国王有个儿子叫斯韦恩,父子俩吵架后,他被撵出家门,就带领贪得无厌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来到英格兰,跑到城里又打又抢。为了哄这些海盗王离开自己的土地,软弱无能的埃塞雷德用钱来打发他们。但是他给的钱越多,对方索要的就越多。最开始是1万英镑,下次是1.6万英镑,再下次就变成了2.4万英镑。为了支付这几笔巨额费用,不幸的英格兰人被课以重税。可是,斯堪的纳维亚人不停地来,还变本加厉。埃塞雷德便想到,他与国外有势力的家族联姻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他能得到兵力上的支持。于是,他向诺曼底公爵理查的妹妹埃玛大献殷勤,这位小姐被称为“诺曼底之花”。1002年,两人结为夫妻。
这时,在英格兰境内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这在之前从未有过,之后也没有发生过。11月13日,国王向全国发出密令后,举国上下所有城镇的居民都全副武装,将他们身边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全部杀光。
无论男女老少,上到士兵,下至婴儿,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都被杀死了。他们之中肯定有很多十恶不赦的人,对英格兰人犯下了滔天罪行,傲慢至极的他们会大摇大摆地走进英格兰人家里,羞辱英格兰人的妻子和女儿,这是无法忍受的。他们当中无疑也有很多爱好和平的基督徒,他们娶了英格兰人,自己也成为一名英格兰人。但他们无一例外地全都死于这场*杀屠**,就连丹麦国王的妹妹贡希尔德也未能幸免,她还嫁给了一位英格兰贵族呢。贡希尔德先被迫目睹了丈夫和孩子被杀的全过程,后来自己也被杀害。
当丹麦国王听说了这场血腥惨剧后,发誓要展开最残酷的报复。他集结了一支*队军**和一支舰队航行至英格兰。这支船队的规模前所未有的庞大,他们发誓要找英格兰人*仇报**,因为在11月13日那场可怕的*杀屠**中,他们的同胞和孩子都死在了刀光剑影中。斯堪的纳维亚人带着大批舰队航海来到英格兰,每艘舰船上挂着各自将领的旗帜,旗上画着金雕、渡鸦、龙、海豚和食肉类猛兽等,倒映在船侧那一张张闪亮的盾牌上,对英格兰形成威胁。挂着丹麦国王军旗的那艘船上雕刻着彩图,像一条威风的巨蛇,怒火中烧的国王祷告:“如若我的‘巨蛇’不能把毒牙插进英格兰的心脏,那就愿所有的神明全都抛弃我吧!”
他做到了。这支庞大的舰队载着庞大的*队军**在埃克塞特附近登陆,一路向前,把英格兰的土地变成了废墟。在行进的途中,他们在所到之处全都插上长矛,或者把长矛丢进河里,表示他们已经攻占了这片土地。为了纪念斯堪的纳维亚人被*杀屠**的那个黑夜,这些侵略者每到一处就命令撒克逊人为他们准备丰盛的宴席。他们享用着盛宴,一边狂笑着干杯,一边咒骂着英格兰。等到酒足饭饱后,他们便拔出剑来杀掉那些款待他们的撒克逊人,扬长而去。
这场战争持续了六年之久,每当他们来到一个富裕的城镇,便会放火烧毁庄稼、农舍、牛棚马房、磨坊和粮仓,杀害在田间劳作的人,不让人们往地上播种。这做法引起了大规模的饥荒,饿死的人不在少数。他们所到之处只剩下大片废墟和燃烧的灰烬。更可悲的是,英格兰很多官员和百姓背叛了国家,这之中甚至还包括“愚钝之王”埃塞雷德的宠臣们。他们抢走了英格兰的舰船,加入了海盗的行列,并与他们一起对抗自己的国家。在一场暴风雨的帮助下,英格兰海军几乎全军覆没。
在这场惨绝人寰的悲剧中,有一个人值得我们注意,他对国家以及那位无能的国王始终保持了忠心。他是一位非常勇敢的神父,这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在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攻围**下,拼死守了二十多天,直到城中的叛徒打开城门,把敌军放了进来。身戴枷锁的他对敌人说:“我不会用从受苦之人那里抢来的钱财来赎我的命,要杀要剐随你们便!”很多次,他坚定地拒绝拿从穷人那里压榨来的金钱换取自由。
斯堪的纳维亚人对他的态度感到厌倦了。有一天,他们在一个喝得醉生梦死的宴会上聚集,把神父带到了宴会大厅。
“主教大人,”他们急巴巴地说,“金子!我们想要金子!”
神父环顾四周,从眼前到墙根都挤满了人,还有人爬到桌子上,越过其他人的脑袋看着他,一张张胡子拉碴的脸上写满了愤怒。
他知道,自己上路的时候到了。
“我没有金子。”他说道。
“那就去弄些来,主教!”斯堪的纳维亚人大吼道。
“我已经告诉过你们很多次了,我不会那样做的!”他回答说。
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逼近他、威胁他,但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有个人对他拳打脚踢,紧接着另一个人也开始动手。他们吃饭的时候几乎一点文明也不讲,把晚餐的残渣堆到宴会厅的角落里;一名嘴里骂个不停的士兵从垃圾堆里捡出来一块很大的牛骨,朝主教的脸上扔过去,砸在他的脸上,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其他人见状也冲向垃圾堆,拿起骨头把他*倒打**在地,对他拳脚相加。最后,曾有一位受他洗礼的士兵(我希望那位士兵是出于自己灵魂的缘故,不让这个好人再继续受苦,从而心甘情愿地)拿出战斧,了结了主教的性命。
如果埃塞雷德有心效仿这位高尚主教的勇气,那他早就有所作为了。可是他却向斯堪的纳维亚人支付了4.8万英镑,而这怯懦的举动并没有换来成效。没过多久,斯韦恩又回来了,目的是征服整个英格兰。这时的英格兰人无论是对他们无能的国王,还是对无法保护他们的国家,没有丝毫的留恋,反而把斯韦恩当成拯救者。到处都是欢迎斯韦恩的英格兰人,只有伦敦人民还忠实地抵抗着,因为国王还留在那里。然而,等国王刚一溜走,百姓们就高高兴兴地欢迎斯堪的纳维亚人入城。后来,一切都结束了,国王逃到诺曼底公爵那里避难去了,因为诺曼底公爵之前已经收留了国王的妻子——昔日的“诺曼底之花”,还有她的孩子们。
英格兰百姓尽管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依旧无法忘记伟大的阿尔弗烈德大帝和撒克逊民族。在斯韦恩宣布自己成为英格兰国王后的一个多月,他就突然去世了。不计前嫌的英格兰人民十分有雅量地给埃塞雷德寄去一封信,表示他们可以继续拥立他做他们的国王。他们在信中表示:“前提是他这次能比以往将国家治理得更好。”“愚钝之王”并没有亲自来,而是派了自己的儿子爱德华替他许下承诺。最后,他也过来了。英格兰百姓拥立埃塞雷德当国王,斯堪的纳维亚人却推举斯韦恩的儿子卡努特当国王。因此,可怕的战争再次打响。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直到“愚钝之王”去世。据我所知,他的离世是他38年的统治时间里,干的最了不起的一件事。
卡努特应该是国王了吧?但百姓们说,撒克逊人不归他管,他们执意拥立埃德蒙为国王,他是“愚钝之王”的儿子,绰号叫“勇猛之王”,因为他力量超群,体形健美。因此,埃德蒙和卡努特双方开战了,总共打了五场战役——唉,可怜的英格兰,又变成了战场!后来,身材魁梧的“勇猛之王”向身材矮小的卡努特提议,他们应该一对一决斗,分出胜负。
如果卡努特身材高大,估计他有可能会赞成这个提议,但他身材矮小,因此果断拒绝了。他提出,愿意以瓦尔廷大道为界,将国家一分为二,道路以北的地方归他管,道路以南的地盘则交给“勇猛之王”。
瓦尔廷大道是古罗马时期从多佛尔港到彻斯特市的*用军**道路。由于大多数将士对血雨腥风的杀戮感到厌倦,于是卡努特的这个提议成立了。但他很快就成为英格兰唯一的国王,因为“勇猛之王”不到两个月就突然去世了。有人认为他死于非命,是卡努特派人杀了他,但真相究竟如何,没有人知道。
(1) 本笃会:天主教隐修院修会。529年意大利人本笃创立于意大利中西部的卡西诺山。规定会士发“三愿”:绝色(不婚娶)、绝财(无私财)、绝意(严格服从)。每日集体诵经、认真读书,余暇从事劳动,其座右铭是:“祈祷不忘工作。”其后成为天主教修会制度的范本。
5 与丹麦人的角逐
卡努特统治了18年。
起初,他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残忍君王。为了换取撒克逊首领对他的承认,他与他们一一握手言和,发誓他将用公平和仁慈的方式对待他们。可在他达到目的之后,他便将很多首领罢黜并杀害了。他曾经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谁把敌人的头颅拿给我,他就比我的亲兄弟还要亲。”依照他对“敌人”残酷无情、穷追猛打的做法,他那些好兄弟加在一起能组成一个庞大的家族。
卡努特非常想杀了可怜的“勇猛之王”的两个儿子——埃德蒙和爱德华。但他不敢在英格兰动手,便把这两人送到瑞典国王那里,并附带一个请求,希望瑞典国王能帮忙“处理他们”,他将感激不尽。如果瑞典国王跟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也许他会割断这两个无辜孩子的喉咙,但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细心地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诺曼底是卡努特的一个心头大患。因为那里有先王的两个孩子,一个也叫爱德华,另一个叫阿尔弗烈德。他们的舅舅诺曼底公爵很有可能为他们争夺王位。但目前公爵没有这个念头。相反,他还向卡努特提议,希望后者能娶自己的妹妹埃玛,也就是“愚钝之王”的遗孀。她是一个毫无内秀的花瓶,一心只想重新当上王后,别的事统统不在乎。于是,她扔下自己的孩子,嫁给了卡努特。
卡努特的统治之路充满了成功和胜利,在海外的战事上有勇猛的英格兰人相助,国内基本上没有冲突事件发生。英格兰迎来了一个繁荣的时期,在很多方面有所提升。卡努特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音乐家。随着年龄的增长,卡努特开始为自己早年欠下的血债感到惭愧。为了洗清自己的罪孽,他穿上朝圣者的服装前往罗马,以求能洗清自己的罪孽。他在去的路上向遇到的外国人施舍了很多钱财,但那些钱是他出发前从英格兰人手中“拿”来的。但从整体上来说,在没有人反对他的统治时,卡努特变得比以前要好得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
很多记录历史的作者提到这样一件事:有一天,卡努特对朝臣们对他的阿谀奉承和拍马屁感到厌倦了,遂命人把自己的椅子放到岸边。当潮水开始上涨时,他装模作样地对潮水下令,命令它不准打湿自己的长袍,因为这片土地是他卡努特的地盘。潮水当然没有理会他,涨了上来。卡努特便转过身去,向那些对他拍马屁的人斥责道:“只有造物主才能命令大海,对它说:‘你,到此为止,不得过界!’与它的力量相比,国王的那点能耐算得了什么?”我们能从这件事中学到一些东西:首先,我认为对于一个国王来说,只要他有一丝理智,就能让他获益匪浅;其次,朝臣们喜欢拍马屁不是轻易就能改掉的,国王喜欢阿谀奉承也不是轻易能放弃的。如果不是大臣们早就知道卡努特喜欢别人拍他马屁,他们就会做一些更有用的事情,而不是整天对他甜言蜜语;如果大臣们知道卡努特的这番话是在故意卖弄,他们也不会煞费苦心地把这件事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这番话若是出自一个好孩子之口,就算不上精彩的“表演”)。我可以想象到那些人站在海边,沙滩上摆放着国王的椅子,国王用一种十分滑稽的方式炫耀自己的智慧,而大臣们则装出一副十分震惊的样子。
不得过界的不只是大海,这一伟大的真理对所有的君王均适用,对卡努特亦是如此。1035年,卡努特躺在床上离开了人世。在床的旁边站着他那位来自诺曼底的妻子。长期以来,国王不时地对诺曼底公爵的忠诚表示怀疑。或许当他最后一眼看到妻子时,他又一次想起了两个被流放的王子,他们正站在舅舅的朝堂上,对撒克逊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没有一丝好感;想起了在诺曼底升起的乌云,正缓缓地向英格兰逼近。
卡努特留下了三个儿子:斯韦恩、哈罗德和哈德克努特,但只有哈德克努特是他的王后埃玛——曾经的“诺曼底之花”的亲生儿子。卡努特的愿望是将领土和主权平分成三份,并希望哈罗德继承英格兰。但占据英格兰南部的撒克逊人反对这个决定,他们的首领是一个腰缠万贯的贵族,名叫戈德温伯爵(据说,他以前是一个贫穷的牧童)。他们希望,*亡流**在诺曼底的王子中的其中一个回来当国王。这样一来,想要解决这一争执,流血冲突似乎在所难免,不少人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逃到树林和沼泽中避难。幸运的是,最终他们同意在牛津解决这个问题,并决定以泰晤士河为界,将英格兰分成两半:泰晤士河以北的地区归哈罗德所有,伦敦作为它的首都;泰晤士河以南的整个地区归哈德克努特所有。双方的争议就这样谈妥了。哈德克努特除了热衷于在丹麦吃吃喝喝之外,对别的事情毫不关心,因此他母亲和戈德温伯爵替他管理英格兰南部。
然而,还没有等他们的王位坐稳,那些因为担惊受怕而躲到野外去的人还没有来得及回家,爱德华——两位*亡流**王子中的哥哥,就带着为数不多的追随者,自诺曼底漂洋过海来到英格兰争夺王位。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母亲埃玛只关心她的小儿子哈德克努特,并没有像爱德华期待的那样帮助他,反而动用了她全部的影响力,强烈地反对他。爱德华只能无功而返,全身而退。他的弟弟阿尔弗烈德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爱德华撤退后又过了些时日,兄弟二人收到了一封以母亲的名义寄来的信(究竟他们的母亲对这件事情是否知晓,是一个谜)。信中充满了母亲的关怀,阿尔弗烈德信以为真,带着一支由一大批士兵组成的精锐部队去了英格兰。他们刚刚在肯特郡的海岸登陆,便受到戈德温伯爵的接见和欢迎,并陪同他们一路行进至萨里郡的吉尔福德镇。阿尔弗烈德和他的手下在这里过夜,伯爵依然与他们在一起,还给他们安排了住处和上好的晚宴,为他们接风洗尘。
到了夜深人静时,士兵们因为长途奔波,再加上丰盛晚宴的胡吃海喝,感到无比劳累。在他们睡得无比香甜时,国王的*队军**突然袭击了被分散成小队的他们,俘虏了阿尔弗烈德的全部*队军**。第二天一早,共有600人惨遭折磨并被杀害,十分之一的人被卖作奴隶。至于可怜的阿尔弗烈德王子,他被扒得一丝不挂,绑在一匹马上,被送到伊利岛。在那里,他被挖掉双眼,没过几天就悲惨地死去了。虽然我不确定这一切是不是戈德温伯爵一手策划的,但我猜测很有可能事实就是这样。
哈罗德成为英格兰全境的国王,虽然不知道坎特伯雷大主教是否同意给他加冕(因为大部分神父都是撒克逊人,他们对斯堪的纳维亚人一点也不友好)。就算没有得到加冕,就算大主教不同意,他还是当了四年的国王,直到去世。他这辈子除了打猎之外几乎没干过别的事,因为他在狩猎中跑得非常快,因此人们称他为“野兔腿”哈罗德。
哈罗德下葬的时候,哈德克努特正在佛兰德的布鲁日,与他的母亲(她在阿尔弗烈德惨遭杀害之后来到这里)一起谋划对英格兰的入侵。斯堪的纳维亚人和撒克逊人发现英格兰人没有国王统治,担心会产生新的争端,因此达成共识:邀请哈德克努特坐上王位。哈德克努特同意了,但很快就把这些人折磨得苦不堪言——因为哈德克努特带了很多很多斯堪的纳维亚人来到这里,向人们征收他们难以承受的重税,以满足他和那些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贪婪。
不堪重负的人们不断*反造**、*乱暴**,尤其在伍斯特,人们不仅起义,还杀掉了国王的税官。作为报复,哈德克努特放火把这座城市烧成了灰烬。他是一个非常残忍的国王。登基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把可怜的“野兔腿”哈罗德的尸体挖出来,将他的头砍掉,连同尸身一起扔进河里。但他自己的结局也不妙,当他在兰贝斯参加他的旗手、骄傲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托威德的婚宴时,他喝得烂醉,正要为婚礼致辞时,一不小心摔倒了,再也没有站起来,手里还死死地握着酒杯。
现在,爱德华继承了王位,后来被修道士称为“忏悔者”。他成为国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命令他的母亲埃玛隐居乡下。埃玛在乡下生活了十多年,并死在那里。爱德华就是被流放的王子中的一个,也是惨遭杀害的阿尔弗烈德的哥哥。哈德克努特在位两年的时间里,把爱德华从诺曼底请了过来,安顿在宫廷中,对他照顾有加。爱德华在哈德克努特死后,便得到了位高权重的戈德温伯爵的支持,很快就当上了国王。至于戈德温伯爵,自从阿尔弗烈德王子惨遭杀害之后,就失去了民心,甚至在哈德克努特统治时期受过审判,但被宣判无罪,据说是因为他送给贪婪的国王一份礼物:一艘镀金的船,船头上有一个纯金打造的人头像,还配有80位全副武装的水手。戈德温伯爵想用他的势力来帮助新国王,但前提是国王能帮助他消除人们对他的不信任和厌恶。因此,他们二人达成了协议:“忏悔者”爱德华得到王位;伯爵得到更多的权力和土地,他的女儿伊迪丝成为王后——这是协议中的一部分,国王必须娶她,封为王后。
尽管伊迪丝是一位温柔的淑女,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值得宠爱——贤惠、美丽、通情达理,还非常善良,但国王最开始经常忽略她的存在。她的父亲和六个心高气傲的哥哥因她遭受的冷漠待遇而对爱德华恨之入骨。为此,他们动用了他们的所有势力,给国王制造了很多麻烦,让国王在人民中变得越来越不受欢迎。爱德华在诺曼底生活的时间那么久,相比英格兰人,他更喜欢诺曼人。他选了一个诺曼人当大主教,其余的主教他也选择了诺曼人,他的要员和亲信也都是诺曼人。除此之外,他还将诺曼人的时尚和语言引入英格兰,效仿诺曼底的风俗习惯,爱德华也在签署国家文件时封上火漆印,而不是像以前的撒克逊国王一样画个十字就算做了标记——很多不识字的穷人也这样做。可所有这一切,都被位高权重的戈德温伯爵和他的儿子们加以歪曲,让人们以为爱德华讨厌英格兰人。因此,戈德温家族不断增加他们的影响力,同时也不断削弱国王的影响力。
在爱德华统治的第八年,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帮了戈德温家族一个大忙。国王的妹夫,布洛涅伯爵尤斯塔斯来到英格兰拜访爱德华。在宫廷里住了一些时日后,他带着他的大批随从回乡。他们打算从多佛尔起航,于是便全副武装地来到了这座宁静的小镇。他们不仅霸占了最好的房子,还气焰嚣张地要求白吃白住,一分钱也不付。终于,一个有胆量的多佛尔人站了出来,他再也无法忍受这些盛气凌人的陌生人佩带着重剑和穿着盔甲在他的房子里“晃”来“晃”去,更不想看到他们吃着他炖的肉、喝着他的烈酒。
他站到门口,把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全副武装的士兵挡在了门外。全副武装的士兵拔出剑,刺伤了他,但这个士兵却被这个多佛尔人给打死了。他的所作所为迅速传遍了大街小巷,自然也传到了尤斯塔斯伯爵的耳中。他和亲信听说这件事后,立即跳上马,一路狂奔赶到那栋房子前,并强行闯了进去(当他们赶到时,已是门窗紧闭),把那个多佛尔人杀死在壁炉旁边。随后,他们骑着马冲上街,一路砍杀遇到的男女老少,他们有的死在刀下,有的被踏在马蹄下。你大可以放心,他们滥杀无辜的行为激起了多佛尔人的满腔怒火,多佛尔人奋起反抗,总共打死了19个人,打伤的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他们还把通向港口的路堵了起来,这样伯爵和他的随从就无法乘船逃走了。
尤斯塔斯伯爵一路快马加鞭,用最快的速度骑马跑到了格洛斯特。此时,爱德华正与诺曼修道士们和诺曼领主们在一起。“为我主持公道!”伯爵哭喊着说,“多佛尔人袭击了我们,杀了我的人!”国王立即派人给位高权重的戈德温伯爵送信,后者正好在多佛尔附近。这封信提醒戈德温伯爵,命令他立即前往多佛尔实施军事制裁。
可骄傲的戈德温伯爵是这样回复的:“没有你这样连审讯都不进行就直接给人定罪的,更何况他们是你曾发誓要保护的人。我不会照你说的去做。”
于是,国王传唤戈德温伯爵前往法庭,国王要他对此次违反命令的行为做出解释,如果他不出庭,他将被流放,失去他的贵族身份和财产。可伯爵拒绝出庭。相反,他带着长子哈罗德和次子斯韦恩,用尽浑身解数,尽可能多地招兵买马,匆匆忙忙地集结了一支*队军**,还强烈要求尤斯塔斯伯爵和他的随从自首,接受国家公正的审判。然而这一次,国王拒绝将他们交出,还集结了一支强大的*队军**。几轮谈判之后,伯爵的*队军**开始分崩离析。戈德温伯爵带着一部分家人和大量的金银财宝乘船去了佛兰德,哈罗德则逃到了爱尔兰。
就这样,这个庞大家族的权势在英格兰的土地上消失了,但英格兰的百姓并没有忘记他们。
在这之后,“忏悔者”爱德华本着如假包换的卑鄙精神,将他对父亲和儿子的厌恶报复在了女儿和妹妹身上——也就是他安分守己的妻子,她几乎是人见人爱(她的丈夫和她丈夫的那些修道士除外)。他强行将伊迪丝的财产和珠宝占为己有,并把她囚禁在一个阴暗的修道院里,只允许她带一个仆人。这所修道院的院长(或者说是狱卒更合适些)是爱德华的妹妹。她无疑和他哥哥一样,是一个非常令人讨厌的黑心女人。
碍事的戈德温伯爵和他的儿子们再也无法给国王制造麻烦了,国王也就更加宠爱诺曼人,他甚至将诺曼底公爵威廉请了过去。威廉的父亲曾接待过爱德华和阿尔弗烈德,但他的母亲出身于一个乡下的皮匠家庭。当公爵看到她在河边洗衣服时,被她的美丽所吸引,并且爱上了她。威廉接受了邀请。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勇士,对品种优良的战马、猎犬和精致的*器武**钟爱有加。当威廉带着他的随从来到这里时,英格兰的诺曼人发现他们的人数一下子多了很多,在朝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因此诺曼人对待英格兰人的态度就变得更傲慢,也更被英格兰人所讨厌。
虽然老伯爵戈德温身在异国他乡,但他非常清楚家乡同胞的感受。他把自己带走的金银财宝中的一部分拿出来,在英格兰全境雇用了很多间谍和眼线。
现在,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是时候发起一次伟大的远征来讨伐那位对诺曼人情有独钟的国王了。他经海路来到怀特岛,在这里与他的儿子哈罗德会师。哈罗德是整个家族最英勇善战的一位。父子二人沿泰晤士河一路航行至南华克。大批民众为老伯爵和他的儿子呐喊欢呼,以此来表示对他们的支持,以及对国王的宠儿诺曼人的反对。
与大多数国王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表现一样,爱德华起初受到修道士的掌控,他不仅视而不见,还十分固执。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集结在老伯爵和他的儿子身边,而且老伯爵坚定且强烈地要求通过和平的方式恢复自己和他家族的头衔和权力,朝廷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对此惶恐不安。身为诺曼人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和伦敦主教在家臣的保护和帮助下,一路杀出伦敦,坐上一艘渔船逃到了法兰西。受到宠信的诺曼人也四散而逃。老伯爵和他的儿子们(除了斯韦恩之外,因为他触犯了律法)夺回了他们的领土,恢复了贵族身份。善良而受人爱戴的伊迪丝也从监狱——修道院中被释放出来,再一次坐到国家元首的宝座上,她的那些华贵的首饰和珠宝也都失而复得。
然而,老伯爵戈德温没有福气享受失而复得的喜悦。没多久,他突然疾病发作,摔倒在国王的桌子上,三天后就离世了。哈罗德继承了他的爵位,而且他受人民爱戴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他的勇猛让他在很多血流成河的战斗中,大败国王的敌人。他在苏格兰*压镇**那里的叛军时,表现得也极其勇猛——正是在那个时候,麦克白杀害了邓肯。几百年后,英国伟大的作家莎士比亚基于该事件创作出伟大的悲剧作品《麦克白》。哈罗德还杀了贪得无厌的威尔士国王格里菲斯,并把他的人头带回了英格兰。
当哈罗德遇上一场暴风雨,被暴风雨赶到法兰西海岸时,他在海上究竟干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而这一点并不重要。他的船被暴风雨赶到岸上后,他就被抓了起来——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在那个野蛮的年代,所有遇上海难的陌生人都会被抓,沦为阶下囚,被强迫要求支付赎金。一个名叫盖伊的伯爵,是蓬提厄的领主,而这里就是哈罗德遇难的地方,盖伊伯爵抓了哈罗德。按理说,一位热情好客的基督徒领主应该放了他,但正好相反,他想趁火打劫。
哈罗德立即派人给诺曼底公爵威廉送信,抱怨他所受到的待遇。公爵听说此事之后,立即派人护送哈罗德到古镇鲁昂。在那里,威廉把哈罗德奉为上宾,隆重地迎接了他。据多人记载,我们知道这时“忏悔者”爱德华年纪老迈,没有子女,他立下遗嘱指定诺曼底公爵威廉成为他的继任者,并派人告知了公爵他的安排。毫无疑问,他对于自己的王位继承一事很焦虑、不安,他甚至让“勇猛之王”的儿子——“*亡流**者”爱德华,带着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了英格兰。然而奇怪的是,当他们到达英格兰时,国王却拒绝与他们见面。没过多久,“*亡流**者”爱德华突然在伦敦去世(在那个年代,王子们突然死亡是司空见惯的事),被葬在圣保罗大教堂。国王很有可能真的立下了这个遗嘱,至少国王因为喜欢诺曼人,所以很有可能在威廉停留期间,鼓励他继承英格兰王位。毫无疑问的是,现在威廉已经将英格兰王位视为囊中之物了,而且也很清楚哈罗德将是一位强大的对手。于是,他召集了他认识的所有贵族,当众将自己的女儿阿黛勒许配给哈罗德为妻,并告知哈罗德他准备在爱德华死后继承英格兰的王位,并要求哈罗德发誓将辅佐并效忠于自己。
哈罗德因为受制于公爵的权势,只能手按弥撒经书宣誓效忠于他。这是一个说明修道士们多么迷信的极好例子:当时,弥撒经书没有放在桌子上,而是放在了一只桶上。当哈罗德宣誓完毕,他们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死人的骨头,这些骨头被修道士声称是圣人的骨头。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哈罗德的誓言更有效力,也更让人印象深刻,就好像仅仅凭邓斯坦的一块关节骨、两颗牙齿甚至是一片指甲,就能让天地的创造者更有威严一样!
哈罗德回到英格兰之后又过了一两个星期,年纪老迈,又令人十分厌恶的“忏悔者”即将迎来生命的终结。与其他生命垂危的老人一样,他神志模糊了一段时间后就死了。
鉴于他生前曾把自己完全交在修道士手中,对他们言听计从,所以死后修道士对他大加赞赏。他们把事情做得很离谱,居然让爱德华相信自己能够行神迹。深受皮肤病折磨的患者被带到他面前,只要他摸一下,就能治愈疾病。这种做法被称为“触摸淋巴结核病疗法”,并作为一个王室习俗流传了下来。
然而,你应该很清楚,究竟是谁真正触摸并治愈了那些病人。同样,你也知道他们的大名不会出现在尘世间人类君王的行列中。
6 诺曼征服:别了,撒克逊
举行“忏悔者”葬礼的当天,哈罗德就登上了英格兰国王的宝座。因为他必须动作迅速。当这一消息传到威廉公爵的耳朵里时,他正在位于鲁昂的公园打猎。得知这一消息后,他扔下弓箭,急匆匆地回到宫殿,召集了所有支持他的贵族商讨此事,并立即差遣多位使节前往哈罗德那里催促他遵守自己的誓言,让他交出王位。
哈罗德才不会这么做呢。于是,法兰西的贵族、男爵们结成盟友,聚集在威廉公爵周围,准备入侵英格兰,威廉公爵承诺将会毫无保留地瓜分英格兰的财产和土地给他们。教皇派人将一面神圣的旗帜送到了诺曼底,除此之外还有一枚戒指,里面装有一根头发,教皇说这是圣彼得的头发。他对此次讨伐哈罗德的行动进行了祝福,同时也诅咒了哈罗德。最后,他要求诺曼人,如果方便的话,对于“彼得便士”的上缴(每户家庭每年缴给教皇一便士的税金)能更加及时。
哈罗德国王有一个叛逆的弟弟在佛兰德,他是挪威王哈罗德·哈德拉达的封臣。这个弟弟和挪威王也加入了讨伐英格兰的阵营。在威廉公爵的帮助下,他们打赢了一场战役,那场战役由两位英格兰贵族指挥,之后他们把约克郡围了起来。哈罗德带着他的*队军**在黑斯廷斯的海岸上等待着诺曼人的到来,行进至德温特河上的斯坦福桥,准备让诺曼人与他们短兵相接。
哈罗德发现敌人们已经摆好了作战的方阵,他们的长矛闪闪发亮,特别显眼。为了侦察敌情,哈罗德在相距敌军较远的位置骑着马绕着他们的营地进行观察。他看到一个勇猛的人,身披蓝色斗篷,头上戴着闪亮的头盔,骑在马上。但他的马突然绊了一下,他摔倒在地。
“那个从马上摔下去的人是谁?”哈罗德问手下的一个军官。
“他是挪威的国王。”他回答道。
“他真是一个身材高大、气度宏伟的国王,”哈罗德说道,“只可惜他的死期已经很近了。”
哈罗德稍微停顿了一会儿,补充道:“你去那边找我弟弟,告诉他,如果他撤军,我就封他为诺森伯兰伯爵,让他回到英格兰享受极高的权力和荣华富贵。”
于是,那位军官骑马来到敌营,传达了这个信息。
“那他会给我的朋友——挪威国王什么呢?”哈罗德的弟弟发问道。
“给他七英寸的土地,当他的坟墓。”军官回答说。
“就这么点儿?”哈罗德的弟弟笑着追问。
“挪威国王身材比一般人高大,所以可能会多给他几寸土地。”军官回答说。
“滚回去!”国王的弟弟说道,“告诉哈罗德国王,战场上见!”
哈罗德很快便这样做了。这场战斗非常惨烈,在哈罗德国王的猛攻下,他的弟弟、挪威的国王,以及他们*队军**里所有有名的将领全都死在沙场上。挪威国王的儿子奥拉夫除外,哈罗德饶他一命并放了他——哈罗德的这个行为值得人尊敬。这支胜利之师行军到了约克。正当哈罗德国王在宴会上与他的将士们举杯庆功时,忽然听到门口一阵骚动,报信的人满身泥土,从远方一路狂奔前来报告诺曼人已经登陆英格兰的消息。
这个情报是真的。那些诺曼人第一次来的时候,由于逆风,很多船只被摧毁。无奈之下他们被迫返航,他们的尸体将诺曼底港口的一个区域堆满。这次,他们重整旗鼓再次出海,由公爵亲自率军出征。威廉这艘船是他妻子送给他的礼物,船首站着一个纯金打造的男童雕像,雕像的手指指向英格兰。那是一艘雄伟的船呵:白天,绘着三只雄狮的诺曼底战旗和五颜六色的船帆迎风飘扬,镀金的船桨和船上许许多多的装饰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夜晚,桅顶上的一盏灯火像夜空中的星星一样闪烁。
现在,他们已经在黑斯廷斯附近安营扎寨,他们的领袖威廉公爵就睡在古罗马人佩文西的城堡中。诺曼人烧杀抢掠,将方圆几英里的地方全都烧毁,英格兰人四散而逃……
哈罗德在宴会进行到一半,就快马加鞭地向伦敦急驰而去。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便将*队军**集结完毕。哈罗德派去几个间谍打探诺曼人的实力,但他们被威廉抓住了,威廉带着他们在营地里巡视一圈,就把他们放了回去。那些间谍回来后对哈罗德说:“诺曼人不像我们英格兰人那样留着胡子,他们把脸刮得干干净净的,就像僧侣一样。”哈罗德听后,笑着回答说:“希望我的士兵很快就能领教到,这些僧侣都是身经百战的精兵!”
威廉公爵的哨兵报告说:“撒克逊人穿过整个英格兰,向我们冲过来了,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怒火。”
“让他们放马过来吧,快点来!”威廉公爵说。
曾有一些和解的方案被提了出来,但很快都被否决了。1066年10月中旬,诺曼人和英格兰人在战场上相见了。在战斗打响的前一夜,两军面对面驻扎在一个名叫森拉克的地方。为了纪念那场战争,现在这个地方已经改名叫巴特尔了。破晓之时,两支*队军**列兵布阵。在微弱的光线下,英格兰*队军**背对着森林站在山上,中间竖立着用金丝编织而成的王室旗帜,上面装饰着各式各样的宝石,这面旗帜象征着一个无所不能的勇士。哈罗德国王站在旗帜下面,身边站着他的两个弟弟。簇拥在他们周围的则是英格兰*队军**,他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如死亡般寂静。每一位士兵都是一只手举着盾牌,另一只手握着一把令人畏惧的英格兰战斧。
在对面另一座山峰上,诺曼*队军**分成三排站在那里:弓箭手、步兵和骑兵。突然,诺曼阵营中响起了鼓舞士气的呐喊:“愿上帝帮助我们!”英格兰人这边也响起了呐喊声:“上帝的十字架!神圣的十字架!”随后,诺曼人从山上倾泻而下,向英格兰*队军**冲了过去。
一位身材高大的诺曼骑士骑着战马从阵列中冲了出来,他抛起长剑后又接住了它,嘴里唱着赞颂勇猛同胞的战歌。一位英格兰骑士从英格兰阵列中冲了出去,要与他过招,却被他砍倒在地;紧接着又一位英格兰骑士冲了过去,也倒在了他的剑下。就在这时,第三位骑士冲了出来,终于杀死了诺曼骑士。他们以这种方式拉开了战争的序幕,很快,将士们的怒火布满了战场的各个角落。
诺曼弓箭手们让天空下起了箭雨,英格兰的将士们则丝毫不畏惧,他们如同站在雨中一样并肩作战,阵形丝毫没有被打乱。当诺曼骑兵向他们发起冲锋时,他们就用战斧将骑兵斩落马下。诺曼人见状开始撤退,英格兰人则向前逼近。这时,诺曼阵营中突然有人高喊说“威廉公爵已经战死”。威廉公爵为了让他的脸能被士兵们看得更清楚,将头盔摘掉,骑马沿着诺曼*队军**绕了一圈。他的所作所为鼓舞了*队军**的士气,他们掉过头,再次迎战敌人。正当这时,诺曼人的马恰好将英格兰*队军**一分为二。就这样,冲在最前面的英格兰前锋部队寡不敌众,他们虽然英勇奋战,最终也只能倒下,后面的大部队依然组成坚不可摧的防线,任凭诺曼人的弓箭在空中肆虐。他们用手中的战斧将大批的骑兵斩落马下,就像砍伐森林中的小树一样。
威廉公爵假装撤退,士气高昂的英格兰人追了过去,见诱敌成功之后,诺曼*队军**再次逼近,并大开杀戒。“不过,”威廉公爵说,“那边还有几千个英格兰人像岩石一样坚定地站在他们的国王周围。向上放箭,诺曼的弓箭手们,让你们的箭射穿他们的脸!”
太阳高高升起,然后又落下了,但战斗仍在继续。在这个荒凉的10月,兵刃碰撞所发出的声响在空中不断回荡。在血一样红的黄昏中、在惨白的月光下,尸体遍布整个战场,无比凄惨。
哈罗德国王被一支箭射中了眼睛,几乎失明。他的两个弟弟也战死沙场。20个诺曼骑士不顾身上已经千疮百孔的盔甲冲了上来——在白天,他们的盔甲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金色的光芒,此时在月光下散发着银色的杀气。他们冲向英格兰骑士和士兵,抢夺王室的战旗,而这些将士依然忠心耿耿地围在双目失明的国王身边。后来,国王身受重伤,就此丧命。英格兰人的防线被击溃,士兵们四散而逃。诺曼人反败为胜,这场大战最终以英格兰人战败收场。
哟!在璀璨的繁星和皎白的月光下,那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啊!胜利的威廉公爵将帐篷扎在了距离哈罗德倒下不远的地方,帐篷内灯火闪耀——他和他的将士们就在里面饮酒作乐,大摆庆功宴。帐篷外,士兵们举着火把,在成堆的死人中间寻找哈罗德的尸体。用金丝和宝石编织的战旗被扔在地上,千疮百孔、溅满血污,而三只诺曼雄狮则骄傲地俯视着整个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