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
河南多家政法单位招聘司法辅助人员!
小编为您打包呈上!

全省79家法院招聘1723名书记员
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河南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
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当地人社部门共同组织技能考试和面试;各用人法院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
三
招聘计划
河南省79家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23名,招聘计划详见《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和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 www.hncourt. gov.cn/)同期发布。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相应的招聘工作网站,用于为应试者提供查询等服务。
四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1988年7月9日至2000 年7月9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
-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
报名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 日8:00至7 月11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法院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保存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载下**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日9:00至7月12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于2018年7月12日8:30至17:30期间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8:00至7月21日9: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载下**打印准考证(A4纸)。
(五)相关要求。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有关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其于2018年7月13日17:30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一号楼710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与网上报名时相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报名期间,关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各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
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9:00—11:00。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考点名称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技能考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计分实行达标制,即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视为满分100分。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
技能考试前,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资格审查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达不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总成绩。
七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用人法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考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其中,法律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文秘或司法警务等专业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八
公示
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
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十
待遇和保障
聘用的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5763331
附件: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和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3日
附件:

驻马店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
根据工作需要,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2015年以来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岁-38岁的男性;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亲近**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报名地点: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02室(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金山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交管知识等内容。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待遇:工资从优。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96-2739506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
以上条款如变化,以实际招聘情况内容为准。
原标题: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06月25日
南阳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邓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学历及名额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
1、法律岗位:法律类11名,要求法律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此岗位不限专业。
2、文秘岗位:文秘类3名,要求文秘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计算机岗位:计算机类1名,要求计算机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岗位较适宜男性。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不具有检察机关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委托邓州市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辅助人员进行管理,派遣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工资标准略高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交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并按月拨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户籍所在地系本市,或者父母、配偶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官方微信“邓州检察”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2018年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签名,并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材料(各一式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5张)前来报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大门西(志愿者服务站)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邓州检察”官方微信。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邓州检察”官方微信。
(四)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工作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官方微信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邓州检察”官方微信。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检察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退回派遣公司。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合同的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七、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dzsjcy.gov.cn/)及官方微信“邓州检察”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377——62280216/62280198
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39002888
八、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邓州市纪委监委派驻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377——62280106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280265
本方案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招聘辅警19人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辅警(其中女性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为退伍战士、大中专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20日前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0日;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五)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另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被开除中国*产党共***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二)在*队军**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七)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十)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着报名方便、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按照身高测量、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三、身高测量
测量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身高测量的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相同。身高测量合格后,报考者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者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
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于2018年7月10日9:00至18:00期间到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访信**大厅接待室(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珍珠大道圆盘北100米)进行报名,现场填写《信阳市上天梯管理区2018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登陆上天梯管理区政务公开网站*载下**打印。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退伍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
网络报名:报名者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于7月10日前将个人《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73525921@qq.com,7月10日携带个人上述证件进行身高测量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要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初步资格认证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由主办方出具考务费票据,并当场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应妥善保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通过上天梯管理区政务公开网站查询。
笔试工作由上天梯管理区人社局直接负责或委托组织实施。
六、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测评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试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上天梯公安分局另行通知。
七、面试
1、面试的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上天梯公安分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4、面试组织:由上天梯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所有面试人员加权后成绩。
6、其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治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三类人员:
(一)*员复**退伍士兵中*警武**、特种兵、*战野**部队侦察兵;
(二)专科以上大学毕业中汉语言文学类、财会类、法律类、计算机类、体育类、建筑类、工程设计类、平面设计类专业;
(三)有驾驶证且驾龄三年以上者。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十一、岗前培训
招聘辅警上岗前,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二、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辅警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所有人员由上天梯公安分局统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900元(含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咨询电话:0376—3886977,0376—388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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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