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近日已颁布,
并将于2018年11日1日起正式施行。
为配合《条例》实施,
刚刚,交管部门发布通告,
公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8条,
主要包括适用范围,
临时标识申领及使用的具体时限,
临时标识申领、补领、换领的相关流程等内容,
并明确规定未申领临时标识及过渡期后,
违规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划重点
◆◆临时标识发放范围◆◆
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即将开通)也提供目录查询服务。
◆◆过渡期管理时限◆◆
对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上道路行驶要求◆◆
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临时标识申领时间◆◆
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临时标识申领流程◆◆
车辆所有人有两种方式申领临时标识:
一是“线上申报、线下领取”
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领取、安装临时标识。
二是“预约办理、现场申领”
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预约申领临时标识的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

申请临时牌照的流程图
为保证市民能够尽快领取到临时标识,交管部门鼓励车主尽量选择“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办理,以加快办理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临时标识样式◆◆
此次临时标识样式为桔黄色标识底色,上部为“京临”二字,下部为七位阿拉伯数字,要求悬挂在车辆后部。

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样式
◆◆临时标识发放站点◆◆
为满足广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门共设置223处发放站点,其中“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地点202处;“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地点21处。
◆◆临时标识网上申请时间◆◆
“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已在“北京交警”APP研发完毕,并将于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线接受申请和预约。
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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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凭证丢失解决办法◆◆
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群众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北京交管部门特别提示◆◆
一是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按照相关流程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二是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交管部门之所以发放临时标识,
是为了对全市电动车整体数量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对车辆以及使用者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未来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的案件
将会明显降低。
如果你购买的车辆属于“超标”电动车
(未在产品目录内的)
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申领临时标识!
如果购车凭证或合格证明丢失,
请按以上指南办理电动车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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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青报、法制晚报、北京交警
▌编辑:哏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