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介看房b中介成交算跳单吗 (签了看房单中介跳单起诉会赢吗)

好了,我来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咱们搞清一个问题: 那些挂在中介手里的房源是怎么来的?

其实多数房源都是“骗”来的。

中介公司系统上的房源来自三个方向。

1,房东上门登记或打电话告知。2,挂在网络上的房源,被中介打电话“建议”挂在中介上,美其名曰——好卖。3,从其他中介手里“借”来的。

除了第一种方式是房东主动之外,2、3要么是无奈,要么是无心!

而现实是,2、3占大部分,在一个中介公司所挂房源之中,1是极少的。

更讽刺的是,在2、3的情况下,房东很难对中介说“不”。

挂网络上,中介为了抢房源,不厌其烦地打电话或发消息询问是否需要挂中介,房东疲于应对,最终要么妥协,要么不接电话后连正常客户的询问都听不到。中介公司流动性强,挂房源还可以挣钱,各公司员工之间又有合作,在这个中介所挂房源莫名其妙的就泄露到了另一个中介,往往一套房源挂在某个中介不到三天,全城的中介公司便都知道了。(除非房源极其优质,最初的中介捂盘了。)而房东根本无法分辨这其中的勾当,且知道了又能如何呢?和挂网上一样,面对纷至沓来的电话,想把房子卖掉的房东们,如何能拒绝呢?

好了,咱们分析下,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和中介公司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呢?

答案就是: 因为利益纠葛或被动合作的口头协议。

这种口头协议还: 双方之前没见过面、没有签下任何合同、没有划分责任范围、没有理清利益分割。

是的,事实就是这么魔幻。

房东被动答应一个中介可以挂房源时:他告知了房产的各种情况,包括价格,却没有商讨中介费的细节,即便商讨了,房东也未作出承诺,即便做出了承诺,仅仅是口头的。

房东接到这个公司另一个员工看房电话时:他没有接触这个人,也不知道公司情况,更不知道客户是否真的想买房。

房东听到中介这个公司第三个员工打来议价电话时:他发现自己底牌的被无限压低,当初的要求中介压根不在乎,房价被他们死皮赖脸地往下磨,而中介费却一分不让。

所谓的独家委托协议,占比绝对低于一成。

奉劝想卖房的房东们,千万别签这个合同,如果你想尽快卖房,有其他招数,我的专栏里有过详描述。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被中介带过一次的客户,事后找房东买了房,房东需要担责任吗?

我想,至此,大家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

好了,咱们进入正题,客户算跳单吗?

——在中介的定义下,肯定是的!

但,事实上,全是放屁!

我为什么要先讲房东的情况,是为了说明,中介公司能带看的众多房源,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文书说明他们有这个资格或协议来卖这套房产。

那么,对于一套在法律上没有合同保证的“实物交易”,客户如果没有遵从中介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定下的规矩,该负责吗?

负个屁的责啊!

咱们继续分析,中介是如何带人看房的。

中介带人看房根本没有他们吹的这么累,以下是严谨的流程:

1,知道一个客户的购房情况。2,在系统上寻找适合客户的房源。3,实地看一遍这些房源。4,把筛选过的房源告知客户。5,和客户约一个时间看房。

看着很繁琐是吧?

其实,假如带客户看3套房,以上所有时间,加起来不会超过一个工作日。

在一个区域,找3套可以看的房源,一般低于20个电话,搜索十来个页面,一个小时搞定。

实地看房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在同一个区域,一个小时足矣,如果在三个区域,以小城市为例,也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而看房和等待,只要客户不迟到太多,两三个小时也随便搞定。

那么,不严谨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某些房源是随便找的——根本就没想过让你买这套,只是为了对比。价格是随便报的——报低了是吸引你出来看房,报高了是为了卖另外一套房。你的要求他们没认真对待——他们知道这类房是有的,但很难找,缺点很多,不易成交,还不如把你骗出来后,带你去看新楼盘,成交更容易,流程更简单,时间非常短,佣金还更高。

在目前中介公司为了利益以新楼盘为主推的情况下, 不严谨的流程占绝大多数。

所以,你所跳单的那套房,人家很可能一开始就没想让你买,而事后发现你买了,才想起可以用行业规矩威胁你,看看能不能让你吐点钱出来!

至少,人家在想挣钱这件事上,也是费了不少心的。

对了,个别中介会在带看时做很多防备工作,包括不限于:

1,让你签看房委托书。2,拍全程带看视屏,作为证据。3,保留带看信息:微信聊天、电话录音等。

其实,只要没签独家委托协议,即使他们发现了你跳单,保留了所有带看证据,打官司一定是输。

但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也让他们连威胁你的底气都没有,个人建议这么做:

1,不要签身份证上的名字,绝大多是情况下,他们是绝对不知道你的大名的。

2,戴口罩。

3,不要谈到这套房的具体地址,比如,中心城3栋2单元12楼4号,你每次聊这套房子,就用那个中式风格的、那个横厅的、农贸市场旁边的那套等代替。

看到这里的朋友,是不是觉得我在教你们占人家便宜,摒弃仁义礼智信,奉行利益至上。

是的,作为礼仪之邦,咱们以诚信为本,偷奸耍滑要不得。

但是,我记得另一句话:贪官很阴,但清官要更阴。

目前我国存世之房产中介,本来就是蛀虫,收获远大于付出,他们根本不是为了惠及房东和客户而工作,仅仅是想方设法为自己谋利益而付出,很多付出完全是为了保证自己能挣到钱而强加的。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也在我的专栏里,提出了解决方案:房产中介该何去何从!

他们的各种弊病之所以还能明目张胆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对楼市有用,也因为官员怠政,整治他们对政绩毫无用处,还带来了很多麻烦。

这个世界的很多玩意儿,之所以存在,不是因为它们应该存在,更不是它们对这个世界有利,而是因为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里,因为行业需要,因为市场真空,他们便存在了,而它们的存在制造了无数问题,使这个世界更加麻烦。

为什么没有调整,一个问题巨大的行业依旧存在?

因为没人去解决这件事,然后便一直存在了。

存在从不代表合理,有些存在,只是证明了这个世界依旧有很多阴暗,比如世界三大交易:*品毒**,人口,*火军**。

所以,以后面对他们,请记住,不要手软!

除非遇到了这个行业极少的好人,但无数人根本分辨不了,因为房产中介的销售培训里就有一招:假装菜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