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收文工作办公室拟办意见
签批原则
一、收文类别
1.上级:上级单位来文,如省级单位、市政府、政府等单位
2.平行:平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来文,一般为请示文件或函文、便签等
3.内部:集团各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性文件
4.会议:需我集团相关领导(部门/单位)参加的外部会议通知
5.纪要:由我集团参会或涉及我集团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普发性会议纪要等
6.涉密:标注相关涉密字样的文件;未标注涉密字样,但内容相对敏感的文件;阅读范围有严格要求的文件等,均按涉密文件处理
二、签批原则
1.根据来文内容,确定是阅知性文件还是阅处性文件。
2.阅知性文件批至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阅研、领导班子成员传阅;阅处性文件批至承办相关业务的部门(单位)阅处,涉及多个部门则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关系部门(单位)阅知,并由分管领导阅示、集团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阅知。
3.涉密文件中若标注阅读范围,拟办意见时应注意阅读范围的签批。
4.工程类文件签批原则:须批至分管工程、财务相关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工程组各部门(单位)。
三、相关分管领导阅示范围
1.总经理:办公室、企划与经营部、
2.监事长:工会、扶贫工作队
3.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审计部、作风整顿办、扫黑除恶工作、营商环境工作
4.相关分管副总经理:*党**群人事部(除工会工作)、
5.相关分管副总经理:办公室(*访信**工作)、财务部、、安全保卫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扫黑除恶工作
四、注意事项
对重大问题或新生问题不能确定牵头部门(单位)的来文,应先沟通来文单位确定其来文主要用意后,提出拟办意见先请示集团分管领导,其同意后形成最终拟办意见。
五、个例说明(截至2019年)